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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律藏---经分别-波罗夷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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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4 0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律藏 经分别
归命彼世尊 应供等正觉
大分别
波罗夷 一①


(一)尔时,佛世尊在毘兰若,住那邻罗②之滨洲曼陀罗树下,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毘兰若婆罗门闻:「从释迦族出家者--释子沙门瞿昙在毘兰若,住那邻罗之滨洲曼陀罗树下,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此尊贵之瞿昙,有如是善美高扬之声名:「此世尊是阿罗汉、等正觉、明行具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彼于此世界--天界、魔界、梵天界及沙门、婆罗门、人、天众中,自得证悟,为〔他〕宣说正法。彼说初善、中善、后善及文、义具足之教法,显示圆满清净之梵行。善哉!得见如是阿罗汉。」

(二)尔时,毘兰若婆罗门诣世尊处。至已,互相问讯,交换庆慰之言语后,于一面坐。一面坐已,毘兰若婆罗门如是白佛言:「友!瞿昙!我闻『沙门瞿昙,对耆宿长老婆罗门,不起立敬礼问讯或持座请坐。』瞿昙!今正如是。瞿昙!汝实对耆宿长老婆罗门,不起立敬礼问讯或持座请坐。瞿昙!此非正当之事。」「婆罗门!我于此世界--天界、魔界、梵天界及沙门、婆罗门、人、天众中,无有见我起立问讯敬礼或持座请坐。婆罗门!若如来起立敬礼问讯或持座请坐者,实彼头当破。」

(三)「尊师瞿昙是无味之色③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无味之色者。』婆罗门!凡是色味、声味、香味、味味、触味,此等皆如来之所弃,如断本绝根之多罗树,归于无有,于未来亦无再生之法。婆罗门!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无味之色者。』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瞿昙是无享乐④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无享乐者。』婆罗门!凡是色乐、声乐、香乐、味乐、触乐,此等皆如来之所弃,如断本绝根之多罗树,归于无有,于未来亦无再生之法。婆罗门!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无享乐者。』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瞿昙是非作业论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非作业论者。』婆罗门!我实说非作身恶业、语恶业、意恶业,说非作种种恶不善法。婆罗门!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非作业论者。』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瞿昙是断灭论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断灭论者。』婆罗门!我实说断灭贪瞋痴,说断灭种种恶不善法。婆罗门!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断灭论者。』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瞿昙是厌弃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厌弃者。』婆罗门!我实厌弃身恶业、口恶业、意恶业,〔厌弃〕成就种种恶不善法。 婆罗门!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厌弃者。』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瞿昙是调伏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调伏者。』婆罗门!我实为调伏贪瞋痴而说法,为调伏种种恶不善法而说法。婆罗门!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调伏者。』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瞿昙是苦行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苦行者。』婆罗门,我实说烧灭⑤恶不善法、身恶业、口恶业、意恶业事。婆罗门!舍应烧灭恶不善法,如断本绝根之多罗树,归于无有,于未来亦无再生之法,此乃我所言之苦行也。婆罗门!如来烧灭恶不善法,如断本绝根之多罗树,归于无有,于未来亦无再生之法。婆罗门!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苦行者。』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瞿昙是离胎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离胎者。』婆罗门!已舍未来受入胎、再生,如断本绝根之多罗树,归于无有,于未来亦无再生之法,此乃我所言离胎者。婆罗门!如来已舍未来受入胎、再生,如断本绝根之多罗树,归于无有,于未来亦无再生之法。婆罗门!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瞿昙是离胎者。』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四)「婆罗门!譬如有或八、或十、或十二之鸡卵,由彼等母鸡抱温而孵化,其雏中,首以足爪尖或以嘴啄破卵壳安全而出者,应云最长者或最幼者?」「瞿昙!当云最长者,彼实此等中最长者。」「婆罗门!正如是也。我为陷于无明、被黑暗所覆盖之有情,于此世唯一破无明壳,证无上正等正觉者。婆罗门!我于此世界中,实是最长最胜者。」

(五)「婆罗门!我得不退之精进、正念现前、身之轻安、心定于一境。婆罗门!我离欲,弃不善法,成就有寻有伺,由远离生起喜、乐之初禅而住。灭寻伺,内心安静,于心专一,成就无寻无伺,由三昧生喜、乐之第二禅而住。离喜而住舍,正念正智,身感快乐,成就唯圣者所说--『此是舍而有正念乐住者。』之第三禅而住。舍乐离苦,灭前之喜忧,成就不苦不乐,舍念清净之第四禅而住。」

(六)「我如是心等持清净、皎洁、无秽、无垢、柔软适应所作,而达安住不动之状,心向宿命智。我如住于此世,忆念前生之种种住处。忆念一生、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十万生、几坏劫、几成劫、几成坏劫。『生于彼处,为如是名、如是族、属如是姓、取如是食、受如是苦乐,如是寿终。我由彼处灭而生他处,于其处又如是名、如是族、属如是姓、取如是食、受如是苦乐,如是寿终。我于彼处灭,而生来此世。』如是忆念前世住处之种种形相、方处。婆罗门!于此夜之初分,当我安住于不放逸、热心、精进时⑥,我证得第一智慧,无明灭而明起,暗去而光临,有如第一雏啄破卵壳而出。」

(七)「我如是心等持清净、皎洁、无秽、无垢、柔软适应所作,而达安住不动之状、心向有情之生死智。我以清净、超越人界之天眼,见有情之生灭,知彼等有情,随业而至贵贱、美丑、善趣、恶趣。『诸贤!此等具身恶业、具口恶业、具意恶业、诽谤圣者、持恶见、恶见业之有情,身坏命终后,必堕恶趣、生地狱。反之,诸贤!具身善业、具口善业、具意善业、不诽谤圣者、持正见、成就正见业之有情,彼等身坏命终后,必生善趣天界。』我以如是清净、超越人界之天眼,见有情之生灭,知彼等有情,随其业而至贵贱、美丑、善趣、恶趣。婆罗门!于此夜之中分,当我安住于不放逸、热心、精进时,我证得第二智慧,无明减而明起,暗去而光临,婆罗门!有如第二雏啄破卵壳而出。」

(八)「我如是心等持清净、离欲不净、柔软适应所作,而达安住不动之状,心向漏尽智。我如实证知『此是苦』,如实证知『此是苦集』,如实证知『此是苦灭』,如实证知『此是导至苦灭之道』,如实证知『此等是漏』,如实证知『此是漏集』,如实证知『此是漏灭』,如实证知『此是导至漏灭之道』。我如是知、如是见故、心解脱欲漏、解脱有漏、解脱见漏、解脱无明漏,而生『于解脱知解脱』之智,知『〔此〕生已尽,梵行已修,应作已作,不再有〔此轮回〕状态。』婆罗门!于此夜之后分,当我安住于不放逸、热心、精进时,我证得第三智慧,无明灭而明起,暗去而光临。婆罗门!有如第三雏啄破卵壳而出。」

(九)如是说法时,毘兰若婆罗门白世尊言:「尊师:瞿昙是最长者。尊师!瞿昙是最胜者。伟哉!瞿昙!伟哉!瞿昙!尊师瞿昙!譬如令倒者起,令覆者现,为迷者指示道路,亦如于暗中揭举灯火,〔令〕『诸具眼者见众物』。如是,尊者瞿昙!尊师瞿昙!以种种方便显说是法。我今归依世尊瞿昙、归依法、归依比丘僧,愿尊师瞿昙摄受我,自今以后乃至命终,为归依(三宝)之优婆塞。又为我,请尊师瞿昙及比丘僧共许于毘兰若安居。」
世尊默然受请。时,毘兰若婆罗门知世尊已受请,从座而起,敬礼世尊,右绕而去。



① 此章参照MahavaggaVI,31,5ff及AnguttaraN.IV,p172(Mahavagga)。
② Naleru于觉音注(Samantapasadika)为夜叉名。以下言注乃指觉音注。
③ arasarupa依觉音注,以合掌尊敬之行礼为「有味」,故云瞿昙为无味者。《增支部》译本中Nyanatiloka译为rucksislos,Hare译为lackstaste;于《善见律》中作「色无味也。何以故?唯有色而实无味。」
④ 注云:婆罗门敬礼长者,乃为社会之和乐,故如是说。但原语nibbhoga于Hare《增支部》译为无财者,即无社会地位。今bhoga译为悦乐之意。《善见律》则言为「贡高」,意指不敬礼、高慢。
⑤ 原语tapaniya是与苦行者(tapassin)同一语。
⑥ 日译(南传)依觉音注,译为甚深思念,精进而住于决定者。

[ 本帖最后由 过世界边 于 2010-5-17 16: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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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2-14 01: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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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座部佛教 巴利大藏经 律藏〔一〕经分别
Theravada Buddhism · Pali Tipitak · Vinaya Pitaka · Sutta Vibhanga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巴利律藏·经分别·大分别(比库戒)·巴拉基嘎(他胜,古译:波罗夷)

巴拉基嘎(他胜,Parajika,古译:波罗夷) 一 ① 〔不净戒〕

一(一)尔时,佛世尊在毘兰若,住那邻罗②之滨洲曼陀罗树下,与大比库众五百人俱。毘兰若婆罗门闻:「从释迦族出家者--释子沙门苟答玛(乔达摩佛陀,Gotama)在毘兰若,住那邻罗之滨洲曼陀罗树下,与大比库众五百人俱。此尊贵之苟答玛(乔达摩),有如是善美高扬之声名:「此世尊是阿拉汉、等正觉、明行具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彼于此世界--天界、魔界、梵天界及沙门、婆罗门、人、天众中,自得证悟,为〔他〕宣说正法。彼说初善、中善、后善及文、义具足之教法,显示圆满清净之梵行。萨度(Sadhu,善哉)!得见如是阿拉汉(Arahant,应供,断尽烦恼者,指一切的漏尽者)。」

(二)尔时,毘兰若婆罗门诣世尊处。至已,互相问讯,交换庆慰之言语后,于一面坐。一面坐已,毘兰若婆罗门如是白佛言:「友!苟答玛(乔达摩)!我闻「沙门苟答玛,对耆宿长老婆罗门,不起立敬礼问讯或持座请坐。」苟答玛(乔达摩)!今正如是。苟答玛(乔达摩)!汝实对耆宿长老婆罗门,不起立敬礼问讯或持座请坐。苟答玛(乔达摩)!此非正当之事。」「婆罗门!我于此世界--天界、魔界、梵天界及沙门、婆罗门、人、天众中,无有见我起立问讯敬礼或持座请坐。婆罗门!若如来起立敬礼问讯或持座请坐者,实彼头当破。」

(三)「尊师苟答玛是无味之色③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苟答玛(乔达摩)是无味之色者。』婆罗门!凡是色味、声味、香味、味味、触味,此等皆如来之所弃,如断本绝根之多罗树,归于无有,于未来亦无再生之法。婆罗门!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苟答玛是无味之色者。』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苟答玛是无享乐④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而善言我事,云:『沙门苟答玛是无享乐者。』婆罗门!凡是色乐、声乐、香乐、味乐、触乐,此等皆如来之所弃……无再生之法。婆罗门!依此理……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苟答玛是非作业论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云:『沙门苟答玛是非作业论者。』婆罗门!我实说非作身恶业、语恶业、意恶业,说非作种种恶不善法。婆罗门!依此理……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苟答玛是断灭论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云:『沙门苟答玛是断灭论者。』婆罗门!我实说断灭贪瞋痴,说断灭种种恶不善法。婆罗门!依此理……然汝等昕云,皆非然也。」

「尊师苟答玛是厌弃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云:『沙门苟答玛是厌弃者。』婆罗门!我实厌弃身恶业、口恶业、意恶业,〔厌弃〕成就种种恶不善法。 婆罗门!依此理……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苟答玛是调伏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云:『沙门苟答玛是调伏者。』婆罗门!我实为调伏贪瞋痴而说法,为调伏种种恶不善法而说法。婆罗门!依此理……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苟答玛是苦行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云:『沙门苟答玛是苦行者。』婆罗门,我实说烧灭⑤恶不善法、身恶业、口恶业、意恶业事。婆罗门!舍应烧灭恶不善法,如断本绝根之多罗树,归于无有,于未来亦无再生之法,此乃我所言之苦行也。婆罗门!如来烧灭恶不善法……无再生之法。婆罗门!依此理……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尊师苟答玛是离胎者。「婆罗门!实有一理,依此理……云:『沙门苟答玛是离胎者。』婆罗门!已舍未来受入胎、再生,如断本绝根之多罗树,归于无有,于未来亦无再生之法,此乃我所言离胎者。婆罗门!如来已舍未来受入胎……无再生之法。婆罗门!依此理……然汝等所云,皆非然也。」

(四)「婆罗门!譬如有或八、或十、或十二之鸡卵,由彼等母鸡抱温而孵化,其雏中,首以足爪尖或以嘴啄破卵壳安全而出者,应云最长者或最幼者?」「苟答玛!当云最长者,彼实此等中最长者。」「婆罗门!正如是也。我为陷于无明、被黑暗所覆盖之有情,于此世唯一破无明壳,证无上正等正觉者。婆罗门!我于此世界中,实是最长最胜者。」

(五)「婆罗门!我得不退之精进、正念现前、身之轻安、心定于一境。婆罗门!我离欲,弃不善法,成就有寻有伺,由远离生起喜、乐之初禅而住。灭寻伺,内心安静,于心专一,成就无寻无伺,由三摩地生喜、乐之第二禅而住。离喜而住舍,正念正智,身感快乐,成就唯圣者所说--『此是舍而有正念乐住者。』之第三禅而住。舍乐离苦,灭前之喜忧,成就不苦不乐,舍念清净之第四禅而住。」

(六)「我如是心等持清净、皎洁、无秽、无垢、柔软适应所作,而达安住不动之状,心向宿命智。我如住于此世,忆念前生之种种住处。忆念一生、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十万生、几坏劫、几成劫、几成坏劫。『生于彼处,为如是名、如是族、属如是姓、取如是食、受如是苦乐,如是寿终。我由彼处灭而生他处,于其处又如是名……受如是苦乐,如是寿终。我于彼处灭,而生来此世。』如是忆念前世住处之种种形相、方处。婆罗门!于此夜之初分,当我安住于不放逸、热心、精进时⑥,我证得第一智慧,无明灭而明起,闇去而光临,有如第一雏啄破卵壳而出。」

(七)「我如是心等持清净、皎洁、无秽、无垢、柔软适应所作,而达安住不动之状、心向有情之生死智。我以清净、超越人界之天眼,见有情之生灭,知彼等有情,随业而至贵贱、美丑、善趣、恶趣。『诸贤!此等具身恶业、具口恶业、具意恶业、诽谤圣者、持恶见、恶见业之有情,身坏命终后,必堕恶趣、生地狱。反之,诸贤!具身善业、具口善业、具意善业、不诽谤圣者、持正见、成就正见业之有情,彼等身坏命终后,必生善趣天界。』我以如是清净、超越人界之天眼,见有情之生灭,知彼等有情,随其业而至贵贱、美丑、善趣、恶趣。婆罗门!于此夜之中分,当我安住于不放逸、热心、精进时,我证得第二智慧,无明减而明起,闇去而光临,婆罗门!有如第二雏啄破卵壳而出。」

(八)「我如是心等持清净、离欲不净、柔软适应所作,而达安住不动之状,心向漏尽智。我如实证知『此是苦』,如实证知『此是苦集』,如实证知『此是苦灭』,如实证知『此是导至苦灭之道』,如实证知『此等是漏』,如实证知『此是漏集』,如实证知『此是漏灭』,如实证知『此是导至漏灭之道』。我如是知、如是见故、心解脱欲漏、解脱有漏、解脱见漏、解脱无明漏,而生『于解脱知解脱』之智,知『〔此〕生已尽,梵行已修,应作已作,不再有〔此轮回〕状态。』婆罗门!于此夜之后分,当我安住于不放逸、热心、精进时,我证得第三智慧,无明灭而明起,闇去而光临。婆罗门!有如第三雏啄破卵壳而出。」

(九)如是说法时,毘兰若婆罗门白世尊言:「尊师:苟答玛是最长者。尊师!苟答玛是最胜者。伟哉!苟答玛!伟哉!苟答玛!尊师苟答玛!譬如令倒者起,令覆者现,为迷者指示道路,亦如于闇中揭举灯火,〔令〕『诸具眼者见众物』。如是,尊者苟答玛!尊师苟答玛!以种种方便显说是法。我今归依世尊苟答玛、归依法、归依比库僧,愿尊师苟答玛摄受我,自今以后乃至命终,为归依(三宝)之近事男。又为我,请尊师苟答玛及比库僧共许于毘兰若安居。」

世尊默然受请。时,毘兰若婆罗门知世尊已受请,从座而起,敬礼世尊,右绕而去。


① 此章参照MahavaggaVI,31,5ff及AnguttaraN.IV,p172(Mahavagga)。

② Naleru于觉音注(Samantapasadika)为亚卡名。以下言注乃指觉音注。

③ arasarupa依觉音注,以合掌尊敬之行礼为「有味」,故云苟答玛(乔达摩)为无味者。《增支部》译本中Nyanatiloka译为rucksislos,Hare译为lackstaste;于《善见律》中作「色无味也。何以故?唯有色而实无味。」

④ 注云:婆罗门敬礼长者,乃为社会之和乐,故如是说。但原语nibbhoga于Hare《增支部》译为无财者,即无社会地位。今bhoga译为悦乐之意。《善见律》则言为「贡高」,意指不敬礼、高慢。

⑤ 语tapaniya是与苦行者(tapassin)同一语。

⑥ 日译(南传)依觉音注,译为甚深思念,精进而住于决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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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2-14 13:09 | 只看该作者

名相参考---波罗夷

波罗夷

波罗夷是为汉传佛教依音所译,又作波罗市迦、波罗闍已迦等,巴利语传承南传上座部汉译为巴拉基咖。

以下参考文章摘自《比库巴帝摩卡》序论,用以说明“波罗夷”:
巴拉基咖:巴利语pàràjika的音译,梵语同。直译为“他胜”,意为已被打败或失败。汉传佛教音译为波罗夷、波罗市迦,也意译为断头、退没。
在《附随》中说:“所谓‘巴拉基咖’者,请听如实而说:从正法中死去、失败、堕落和弃绝,不与他共住,以此如是说。”
巴拉基咖相当于比库的极刑。在《经分别》中把巴拉基咖比喻为断了头之人不可能再与身体接合而活命、枯叶从树枝上飘落后不可能再变回绿叶、石头破成两块就无法再复合、棕榈树的顶部被砍断了就无法再生长。同样的,凡比库违犯了此学处即自动丧失比库的身份,并且不得与僧团共住,当生也不能再受戒成为比库。若违犯者不覆藏自己的过失,在违犯之后立刻脱掉袈裟,换成俗人的衣服,将来若想再出家,还可以受戒成为沙马内拉 ;然而,如果他在犯了巴拉基咖罪后仍然继续保持原来的形象,冒充为比库,则他既不是比库,当生也不能再出家。
共有四条巴拉基咖罪:
1. 淫欲法
2. 不与取
3. 故意杀人
4. 说虚妄的过人法。
假如一位比库与人或动物发生性行为,或偷盗价值为五马萨咖(màsaka,古印度的货币单位)或以上的物品,或故意杀人,或以欺骗之心说了虚假的上人法,他即犯了巴拉基咖。
地板
发表于 2010-2-14 16:17 | 只看该作者
悠扬仁兄辛苦!新春大吉 !
正在下载学习中。
5#
楼主| 发表于 2010-2-15 09:21 | 只看该作者

《四分律》中对照内容

四波罗夷法之一

  尔时佛游苏罗婆国。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渐渐游行至毗兰若。即于彼宿那邻罗滨洲曼陀罗树下。毗兰若婆罗门闻。瞿昙沙门释家子。离释种出家为道。从苏罗婆国。将大比丘众五百人俱。渐渐游行来至此毗兰若。那邻罗滨洲曼陀罗树下住。此沙门瞿昙。有如是大名称。如来无所著等正觉明行足为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彼于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众中。获神通作证常说正法。上善中善下善义味清净。自然具足修习梵行。善哉我等得见如是无著人。我今宁可宜往问讯沙门瞿昙。尔时毗兰若婆罗门。即往世尊所。到已共相问讯在一面坐。时世尊无数方便为说法开化令得欢喜。闻佛说法得欢喜已。即白佛言。世尊。唯见哀愍当受我请。及比丘僧三月夏安居。时世尊及比丘僧默然受请。毗兰若婆罗门见世尊默然受请。即从坐起绕佛而去。
6#
发表于 2010-2-15 12:23 | 只看该作者
太好了!悠扬兄把《四分律》相关经文贴出来供大家对照学习,辛苦了!
7#
发表于 2010-2-15 12:27 | 只看该作者
赞叹悠扬仁兄无量功德!戒律的弘扬意义非凡!受教了

[ 本帖最后由 空谷回音 于 2010-2-15 22:28 编辑 ]
8#
楼主| 发表于 2010-2-17 09:14 | 只看该作者

恰与在线读经内容相合,佛在教导四念处时如是说:

《相应部》念处相应 未闻品

……
[四六] 第六 波罗提木叉
时,有一比丘,来诣世尊住处。诣已,敬礼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彼比丘,白世尊曰:“大德!愿为我略说法要,我闻世尊之法,则独静居,不放逸、热诚、专精而住。”“比丘!然则,汝应清净于善法之初。以何为善法之初耶?比丘!汝于此处,当守护波罗提木叉之律仪,具足行所行,见于微少之罪,住于怖畏,受学处而学。比丘!汝当守护波罗提木叉之律仪,具足行所行,见于微少之罪,怖畏而住,受学处而学,比丘!汝则依戒、立戒修习四念处。以何为四耶?比丘!于此,汝于身观身,热诚、正知、正念,调伏世间之贪忧而住;于受……于心……于法观法,热诚、正知、正念,调伏世间之贪忧而住。比丘!汝依戒、立戒,如是修习此四念处。比丘!夜来昼去,于汝当期善法之增长,不期于损灭。”
时,彼比丘欢喜、随喜世尊之所说,从座而起,敬礼世尊,右绕而离去。
时,彼比丘独静居,不放逸、热诚、专精而住,不久后,善男子由正家而出家,究尽出家本义之无上梵行,于现法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了知:诸漏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更不受后有。彼比丘成一阿罗汉。
[四七] 第七 恶行
时,有一比丘,来诣世尊住处。诣已,敬礼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彼比丘,白世尊曰:“大德!愿为我略说法要,我闻世尊之法,则独静居,不放逸、热诚、专精而住。”“比丘!然则,汝应清净于善法之初。以何为善法之初耶?比丘!汝于此处,当断身恶行,修习身善行;语……断意[恶行、修习意]善行。比丘!汝断身恶行,修习身善行,……语……断意[恶行、修习意]善行者,比丘!则汝依于戒、立于戒,修习四念处。以何为四耶?比丘!汝于此处,于身观身,热诚、正知、正念,调伏世间之贪忧而住;于受……于心……于法观法,热诚、正知、正念,调伏世间之贪忧而住。比丘!汝依于戒、立于戒,如是修习此四念处。比丘!夜来昼去,于汝当期善法之增长,不期损灭。”
时,彼比丘……了知:诸漏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更不受后有。彼比丘成一阿罗汉。
9#
发表于 2010-2-17 21:1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确实持守净戒是修习四念处的基础。“守护波罗提木叉之律仪,具足行所行,见于微少之罪,怖畏而住,受学处而学,比丘!汝则依戒、立戒修习四念处。”

冒昧地提一下, [四六] [四七] 出自《相应部》念处相应 不死品

[ 本帖最后由 空谷回音 于 2010-2-17 21:16 编辑 ]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2-18 1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的帖子

谢谢空谷兄及时纠正!确实是“不死品”。。
11#
发表于 2010-2-19 22:22 | 只看该作者
弘扬戒律的十事功德,佛在经中如是说:

世尊告诸比丘:“有十事功德,如来与诸比丘说禁戒。云何为十?所谓承事圣众,和合将顺安隐圣众,降伏恶人,使诸惭愧比丘不令有恼,不信之人使立信根,已有信者倍令增益,于现法中得尽有漏,亦令后世诸漏之病皆悉除尽,复令正法得久住世,常念思惟当何方便正法久存,是谓,比丘,十法功德,如来与诸比丘而说禁戒。是故,比丘,当求方便,成就禁戒,勿令有失,如是,比丘,当作是学。”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增壹阿含经卷第四十二结禁品第四十六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2-24 12:27 | 只看该作者

皈戒浅释

皈戒浅释

摘自《上座部佛教修学入门---学处篇》
玛欣德尊者 编译

根据南传上座部佛教 的传统,要成为一位在家弟子,必须受持三皈依以及五戒。
皈依,巴利语saraõa,直译为庇护所,避难所。佛弟子皈依的对象有三种,称为“三皈依”(tisaraõa)或“皈依三宝”。三宝:佛(buddha)、法(dhamma)、僧(saïgha,僧团)。皈依三宝是指以佛、法、僧作为皈依处或庇护所。
对佛、法、僧三宝生起净信心的男女信众必须求受三皈依和五戒,如此才算正式成为佛教徒。
受持三皈依和五戒的在家男众称为近事男(upàsaka,优婆塞),或净信男,清信士。女众则称为近事女(upàsikà,优婆夷),或净信女。
同时,三皈依也是一切戒法的根本,无论是在家的五戒、八戒、十戒法,还是出家的沙马内拉 十戒法,皆是在念诵三皈依完结时成立的。甚至在佛陀尚未授权僧团可举行授具足戒甘马 接纳新成员之前,想要在世尊正法、律中出家的善男子也是通过念诵三皈依受具足戒成为比库的。

皈依三宝,表示一个人在信仰上接受佛教,以佛、法、僧为唯一信仰。而作为一名在家佛弟子,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五戒。

戒,巴利语sãla。有行为、习惯、品质、本性、自然等义,通常也指道德规范、好品质、良善的行为、佛教的行为准则等。
  《清净道论》中解释:“以什么意思为戒呢?以戒行之义为戒。为何称为戒?正持(samàdhànaü)——以身业等好习惯的无杂乱性之义;或确持(upadhàraõaü)——以住立于善法的持续性之义。这两种意思实是通晓语法者所允许。但也有人以头义为戒,以清凉义为戒,用如是等方式来解释其义。”(Vm.1.7)
  有人将“戒”片面地理解为消极的禁戒,认为受了戒就不自由,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能做。然而,从“戒”的原意来看,它却是主动地培育好的行为习惯,养成良善的品德、素养。故此,“戒”也是“学处”的同义词。
学处,巴利语sikkhàpada,或译作学足。sikkhà意为学,学习,训练;pada意为足,处所。学处亦即是学习规则,戒条。
五戒(pa¤casãla),即五条学处,五项行为规范。它们通过远离、避免五种不良的行为来达成,即远离杀生、远离不与取、远离欲邪行、远离虚妄语和远离放逸之因的诸酒类。
这五戒是一切在家佛弟子都应当遵行的。如果一名居士故意违犯了五戒中的任何一条学处,则该学处将成为无效。如果他想继续持守完整的五戒,则必须重新再受三皈依以及五戒。
因此,上座部佛教的在家信众在作布施、禅修、闻法等功德之前,传统上都会先向比库请求受三皈依和五戒,令其戒行清净,从而使所作之功德更加殊胜。若条件允许者,更可求受三皈依和八戒。同时,守持净戒本身也是一种功德。

根据上座部佛教传统,在受三皈五戒、八戒、十戒等所有正式的场合,都是使用巴利语来进行的。
13#
发表于 2010-2-24 14:46 | 只看该作者
感恩伟大的佛陀!戒律可以使人纯洁高尚,庄严自律,“诸恶莫做,众善奉行,自净其意”。看来还应该学习和了解一下基本的巴利语啊.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4 15:06 | 只看该作者
诚如空谷兄所言,后学已经备有一些有关巴利语的资料,学习过程中陆续贴上来,供大家共同参考。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2-24 15:24 | 只看该作者

随堂学习巴利语之一

巴利语汇解

  假如您跟一位只受过传统寺院教育的南传上座部比库谈论“阿含经”、“三法印”、“十大弟子”等等,他们也许不明白您在说什么……
许多想当然的北传佛教术语、概念,对于巴利语系佛教来说竟然完全陌生!


缘起
编者曾学习北传佛教十多年,之后又接触到南传上座部佛教,有机会学习巴利语三藏及其注解。在学习的过程中也尝试做一些翻译,选取相关的圣典及义注译成中文。在学习与翻译的过程中,不断发现有许多巴利语的专有名词无论在读音上还是在释义上,都跟以前所学的北传佛教术语有所不同。
在此试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巴利语sammà- sambuddha,北传佛教依梵语samyak-sambuddha音译为“三藐三佛陀”,意译为“正等觉者”、“正遍知”。如北传《大智度论》卷二中说:“云何名三藐三佛陀?三藐名正,三名遍,佛名知,是名正遍知一切法。”其意谓:相对于外道之邪觉,小乘罗汉为正觉;相对于罗汉之偏觉,菩萨为等觉;相对于菩萨之分觉,佛为正等觉。
但是根据巴利语,sammàsambuddha则应译为“全自觉者”或“完全自觉者”,诸经律的义注皆解释为:“完全地自己觉悟了一切诸法,故为‘全自觉者’ 。”
又如巴利语saïghàdisesa,北传诸律依据梵语saïghàva÷eùa音译为“僧伽婆尸沙”,意译为“僧残”。北传《毗尼母经》卷七中解释:“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名之为残。”谓凡是犯此罪的比丘,不像犯波罗夷般决定死罪,仍然残留有生命,若能获得清净僧众为他如法说忏悔除罪之法,此罪方可除灭。
但是根据巴利语,saïghàdisesa则应音译为“桑喀地谢沙”,直译为“僧始终”,意谓犯此学处的比库,对其罪的处理过程自始至终皆须由僧团来执行。

基于南北传佛教在许多专有名词读音与义解方面的差异,同时也为了教学与翻译上的方便,于是把一些常用的巴利语专有名词汇集起来,再分门别类进行译释。
在译释词条时,基本上按照两种方法进行:
第一、从巴利词源学的角度来分析。如果是古人(特别是唐代的玄奘大师)已经作出精准翻译且又符合巴利语源者则采纳之,不合者则重译之。
第二、直接查阅或引述各种巴利语三藏、义注及复注,按词条的巴利含义进行译释。

另外,读者还将会发现,在本文中对一些人名、地名等巴利语专有名词采用了新的音译。比如汉传佛教的专有名词“比丘”(梵语bhikùu的古音译),今依巴利语bhikkhu音译为“比库”;汉传佛教的“沙弥”(为梵语÷ràmaõeraka的讹略音译),今依巴利语sàmaõera音译为“沙马内拉”;北传佛教的“阿罗汉”(梵语arhant的古音译),今依巴利语arahant音译为“阿拉汉”等。
众所周知,北传佛教的音译术语绝大部分是从梵语(Saïskrit)翻译过来的,而南传上座部佛教所使用的经典语言则是巴利语(Pàëi)。由于这两种语言分属不同的语支,故本文对这些巴利语专有名词将根据巴利语的实际读音进行重新拼译。同时,南传上座部佛教相信,巴利语是佛陀当年说法时所使用的马嘎底语(Màgadhã,摩揭陀语),这种语言在两千多年以来一直都被南传上座部佛弟子们尊奉为佛陀的语言(Buddhavacana)和圣典语(Pàëi-bhàsà),受到广泛的学习与使用。当今,华人圈中对上座部佛教以及巴利语感兴趣的人越来越多,编者在此也希望借着对部分巴利语专有名词采用直接拼读(新音译)的方法,来帮助诸善人们了解和学习巴利语。当然,由于汉语读音的局限性,采用中文来拼写巴利语发音也只是权宜之计。编者更希望见到读者们能够直接用巴利语来拼读这些专有名词。

南传和北传佛教有许多名词术语是共通的,这说明它们都有相同的源头。不过,两千多年的分流,也造成了大量的名词、术语在读音和释义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有相当北传佛学基础但又有心学习上座部佛教和巴利语的华人佛弟子们,不能无视这些差异性。如果还是继续一厢情愿地把许多北传佛教(包括《阿含经》、说一切有部等部派)的术语、概念硬套在南传上座部佛教上,只会变得不伦不类且贻笑大方。就好像市面上有些介绍“原始佛教”的书籍在大谈特谈“三法印”、“十大弟子” 等一样。假如您跟一位只受过传统寺院教育的南传上座部比库谈论“阿含经”、“三法印”、“我空法有”、“见惑、思惑”、“戒体”、“十大弟子”等等,他们也许不明白您在说什么……
  当然,当两种异质文化在碰撞、交流之初,出现文化混杂现象在历史上是时有发生的。例如佛教在传入中国汉地之初,面对着强大的孔孟思想和老庄哲学,也经历了附会佛教、格义佛教等阶段,直到南北朝时期才逐渐走向独立,其间经过了约400年的时间。所谓“附会佛教”,即用儒道的术语、思想来比附佛教。所谓“格义佛教”,即以老庄等外教义理来解释佛法。如将“阿罗汉”译释为“真人”,用“涅槃”配释“无为”,将五戒配释“五常”等即是其例。
对照佛教东传汉地这段历史,现阶段的华人上座部佛教当属哪一种?如果您有心学习纯粹的南传上座部佛教,您喜欢用北传名相比附南传术语、用大乘义理解释上座部佛教吗?

编写本文的目的,就是为了提供给有心学习与继承上座部佛教传统的华人弟子们一份更符合巴利语原意的专有名词汇解,帮助大家能够更正确地、更系统地学习和实践上座部所传承的佛陀的教法。
然而,目前有些学习原始佛教者或阿含学者大致有两种倾向:一、南北杂糅,诸家圆融;二、批评大乘,打倒北传。这是某些华人信徒的“特色”,不能将之视同南传上座部佛教。
本文无意涉及任何一种倾向,只想透过译释巴利语词汇来介绍传统的上座部佛教。对于南北传在某些名词的音义出现不同之处,则在尊重北传佛教的前提下列出其差异,有时也略陈其差异之因。

当然,如果把上座部佛教的专门术语汇集起来的话,可以编写成一本厚厚的词典。然而,本文并非辞书,编者也还不具备编写词典的能力,在这里只是收集一些常见的巴利语词汇,以飨读者。至于收词量,则将会随着不断的编写而逐渐增加。


玛欣德比库
(Mahinda Bhikkhu)
编于缅甸帕奥禅林庄严山寺
2008年1月
16#
发表于 2010-2-24 22:0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悠扬仁兄的转文,感谢玛欣德比库!在下前年曾在江西拜见过玛欣德比库,当时请尊者授八戒时,确实感到不懂巴利语的不便和遗憾,怕念错,就用汉语随着念戒文,但是我相信在意义上是相同的,不影响它的领会。所以我理解关于三法印,“见惑、思惑戒体十大弟子等等南北传的意义应该是一致的,只是在沟通时存在障碍。所以在下认为南北传对照学习会更完整准确地理解佛法实质内涵。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2-26 12:56 | 只看该作者

毘兰若婆罗门

根据记载,三藏中的律藏最早诵出,经分别-波罗夷为最初。按照文本,我们可知毘兰若婆罗门是除世尊和“大比丘五百人”外,出现的第一个人物。
关于毘兰若婆罗门,几部律典在细节的记载上略有差异,我们学习的《南传律藏》记载其在听佛种种方便讲法后,法喜充满,赞叹世尊,并至诚归依佛、法、僧,而成为近事男(优婆塞),并请佛与比丘僧许于毘兰若安居。但《五分律》《四分律》并无记载毘兰若婆罗门皈依三宝这件事。且《五分律》中,世尊因其是外道而做是言:“我此众多。而汝异信异见异乐所奉事异。”而毘兰若婆罗门的回答是:“我虽异信异见异乐。不以世尊此众为多。”后,“如是至三,佛乃受之(许雨安居)”。
在毘兰若安居期间,毘兰若婆罗门没有做供养,在最后世尊及僧众安居结束告辞后,毘兰若婆罗门做了食事供养。
对此:
《四分律》载“三月都不供养供给所须。何以故?皆是魔婆旬所作”。
《五分律》载“彼婆罗门为魔所‘示/厌’(音“厌”,义同)。即入后宫受五欲乐。”
《南传律藏》载婆罗门如是解释“尊师!……然应供养而未供养,此非无物,亦非无意供与。何故如是?乃是在家者应作之事务繁多之故也。”
我们看到佛陀并没有责难毘兰若婆罗门(《五分律》中允许其悔过,并说“我圣法中,知忏悔者增长善法”),于告辞和受完供养后,两次都对毘兰若婆罗门开示讲法教诫,令其踊跃欢喜。
以上为后学对律典开篇毘兰若婆罗门这部分做的一点补充参考。

[ 本帖最后由 悠扬 于 2010-2-26 13:04 编辑 ]
18#
发表于 2010-2-27 09:30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悠扬兄关于毘兰若婆罗门的资料

在读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就发现不同经典关于毘兰若婆罗门记述的差异,正想详细查查,就看到了悠扬兄的这个帖子,真是及时雨啊。感谢了。
19#
发表于 2010-2-27 09:48 | 只看该作者
此主贴之回帖的一片“感谢”之声不绝于耳,看来悠扬仁兄的弘律善举深得民心啊。希望自己与众贤友能够不辜负楼主的良愿付出,真正沉下心来,好好研习一番,“学然后知不足”,能够“圣戒成就”。
20#
楼主| 发表于 2010-4-15 13:02 | 只看该作者

律文音频文件

南传律藏---经分别-波罗夷一---一.rar (6.48 MB, 下载次数: 884)

南传律藏-经分别-波罗夷一-一
21#
楼主| 发表于 2010-4-20 09:48 | 只看该作者

律文音频文件

(待审)南传律藏-经分别-波罗夷一-一

南传律藏---经分别-波罗夷一---一.rar (6.47 MB, 下载次数: 851)

[ 本帖最后由 过世界边 于 2010-4-23 19:42 编辑 ]
22#
发表于 2010-9-28 14:52 | 只看该作者
读了这一段我有如下连个问题:1。 佛陀一定是没有贡高我慢的,可经文“婆罗门!我于此世界--天界、魔界、梵天界及沙门、婆罗门、人、天众中,无有见我起立问讯敬礼或持座请坐。婆罗门!若如来起立敬礼问讯或持座请坐者,实彼头当破。」 ”是为了说明什么呢?2.“我如是心等持清净、离欲不净、柔软适应所作,而达安住不动之状,心向漏尽智。我如实证知『此是苦』,如实证知『此是苦集』,如实证知『此是苦灭』,如实证知『此是导至苦灭之道』,如实证知『此等是漏』,如实证知『此是漏集』,如实证知『此是漏灭』,如实证知『此是导至漏灭之道』。”要想对苦集灭道如实知,必须要在“我如是心等持清净、离欲不净、柔软适应所作,而达安住不动之状”的禅定中吗?
23#
楼主| 发表于 2010-9-28 18: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是游客 于 2010-9-28 14:52 发表
读了这一段我有如下连个问题:1。 佛陀一定是没有贡高我慢的,可经文“婆罗门!我于此世界--天界、魔界、梵天界及沙门、婆罗门、人、天众中,无有见我起立问讯敬礼或持座请坐。婆罗门!若如来起立敬礼问讯或持座请坐者,实彼头当破。」 ”是为了说明什么呢?

世尊的这段话是为了回应毘兰若婆罗门的这段问责:“友!瞿昙!我闻‘沙门瞿昙,对耆宿长老婆罗门,不起立敬礼问讯或持座请坐。’瞿昙!今正如是。瞿昙!汝实对耆宿长老婆罗门,不起立敬礼问讯或持座请坐。瞿昙!此非正当之事。”
佛陀是“阿罗汉、等正觉、明行具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故知,佛陀是人天中最尊贵的圣者。没有人可以让佛陀起立、敬礼或持座请坐,即便是国王或婆罗门也不可以。佛陀深知因果,更是如语者、实语者、不妄语者,所以他确实没有所谓贡高我慢的问题,他只是在俱实相告,应理解为所有的如来都是这样。从后来的律文记载可知,这位婆罗门在听闻佛陀开示后,深为折服。并言:“尊师:瞿昙是最长者。尊师!瞿昙是最胜者。伟哉!瞿昙!伟哉!瞿昙!尊师瞿昙!譬如令倒者起,令覆者现,为迷者指示道路,亦如于暗中揭举灯火,〔令〕‘诸具眼者见众物’。如是,尊者瞿昙!尊师瞿昙!以种种方便显说是法。我今归依世尊瞿昙、归依法、归依比丘僧,愿尊师瞿昙摄受我,自今以后乃至命终,为归依(三宝)之优婆塞。”
原帖由 我是游客 于 2010-9-28 14:52 发表
2.“我如是心等持清净、离欲不净、柔软适应所作,而达安住不动之状,心向漏尽智。我如实证知『此是苦』,如实证知『此是苦集』,如实证知『此是苦灭』,如实证知『此是导至苦灭之道』,如实证知『此等是漏』,如实证知『此是漏集』,如实证知『此是漏灭』,如实证知『此是导至漏灭之道』。”要想对苦集灭道如实知,必须要在“我如是心等持清净、离欲不净、柔软适应所作,而达安住不动之状”的禅定中吗?

这段律文是佛陀在讲述其证道经过的一部分,整个过程是从证得禅那到宿命智明、众生生死智明和漏尽智明彻证解脱。这是佛陀的自证经过。
关于是否必须要得禅定而证解脱,兹引《杂阿含经》347经(节选)供参考,经中记载慧解脱阿罗汉不得禅定而复记说“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的情况。

(三四七)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
  时诸比丘愿度须深出家,已经半月。有一比丘语须深言:“须深当知,我等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时彼须深语比丘言:“尊者,云何学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具足初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
  比丘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云何离有觉有观,内净一心,无觉无观,定生喜乐,具足第二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
  比丘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云何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
  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云何尊者,离苦息乐,忧喜先断,不苦不乐,舍净念一心,具足第四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
  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若复寂静解脱,起色、无色,身作证具足住,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
  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云何尊者所说不同,前后相违?云何不得禅定而复记说?”
  比丘答言:“我是慧解脱也。”
  作是说已,众多比丘各从座起而去。
  尔时须深知众多比丘去已,作是思惟:“此诸尊者所说不同,前后相违,言不得正受,而复记说自知作证。”作是思惟已,往诣佛所,稽首礼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彼众多比丘于我面前记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我即问彼尊者:‘得离欲恶不善法,乃至身作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彼答我言:‘不也,须深。’我即问言:‘所说不同,前后相违。言不入正受,而复记说自知作证?’彼答我言:‘得慧解脱。’作此说已,各从座起而去。我今问世尊,云何彼所说不同,前后相违?不得正受,而复说言自知作证?”
  佛告须深:“彼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
……
24#
发表于 2010-10-2 0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的帖子

非常感谢,解我疑惑。你说的太好了。佛陀是真语者,实语者,不妄语者,他只是深知因果,据实告知。这也可以解我很多其他的疑惑。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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