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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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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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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0-3-28 11: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8 01:29 发表

『真、善、忍』確實是宇宙特性,任何人違反了他,就是造業,就會受到報應。我曾經在做生意時,誇大自己的產品好處,抬高價錢欺騙客人等,結果爛了二顆牙齒,疼的幾乎不能説話、吃東西和睡覺。現在再也不敢為了賺錢亂講話了!

国华:你说你“曾經在做生意時,誇大自己的產品好處,抬高價錢欺騙客人等,結果爛了二顆牙齒”,你认为这是谁对你的惩罚呢?别找不到坟堆乱磕头啦!若这因果关系成立,你的牙早该烂完了!你说你“現在再也不敢為了賺錢亂講話了!”你是怕再烂心吧?你现在还在到处乱讲话呢!
77#
匿名  发表于 2010-3-28 12:28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8 01:29 发表

朋友您好
修煉是辛苦的,悟道也是很不容易的,敝人提供一點個人的體會請您參考:
1.法輪功不是邪教。目前除了中國大陸以外,其他國家包括香港、台灣在內約一百個國家地區,法輪功都是合法的團體。只有中共這個腐敗的邪黨,才會不講道理的誣指法輪功是邪教,這也是中共害怕滅亡的一種表現。另外,你用佛教來評斷法輪大法,這是不恰當的。每種正法信仰都有各自不同的法理,就像每個國家有各自的法律,你拿其他國家的法律來評斷別國的法律是錯誤的,這不是很不客觀嗎?何況大法是敎人修煉『真、善、忍』,你都做到了嗎?

2.每個真正修煉大法的人,幾乎都有多種相同的體會,如淨化身體、法輪旋轉、能量流等等現象。這也印證了『轉法輪』書上講的話。

3.『真、善、忍』確實是宇宙特性,任何人違反了他,就是造業,就會受到報應。我曾經在做生意時,誇大自己的產品好處,抬高價錢欺騙客人等,結果爛了二顆牙齒,疼的幾乎不能説話、吃東西和睡覺。現在再也不敢為了賺錢亂講話了!

各位网友把国华这三句话驳得体无完肤,我也无话可说了,只是想笑 ,这国华就是会搞笑
78#
发表于 2010-3-28 1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7# 的帖子

  国华若不搞笑,论坛就不热闹了。他“真、善、忍”没做到,遭了“报应”,“消业”消得“几乎不能说话、吃东西和睡觉”,还好意思问人家:“你都做到了嗎?”他逻辑混乱,到处乱讲话,不仅扇自己的嘴巴,而且还扇李洪志的耳光。
79#
发表于 2010-3-28 21: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巴柔 于 2010-3-28 09:25 发表


刚刚说完只有中共一家,转眼自己就赏了自己一个嘴巴,又“多了一个”,是仅仅就多了这么一个吗?还是这样的国家越来越多呢?



你的視力有問題嗎?我是說:『目前除了中國大陸以外,其他國家包括香港、台灣在內約一百個國家地區,法輪功都是合法的團體。只有中共這個腐敗的邪黨,才會不講道理的誣指法輪功是邪教,這也是中共害怕滅亡的一種表現。』.....『只是多了一個像中國大陸一樣沒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國家,有什麼好值得高興的! 』

以上二段話是不相同的內容。一個是指中共邪黨誣指法輪功是邪教。一個是指印尼沒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然而印尼修煉法輪功還是合法的。印尼的人權標準還是勝過大陸的!以下是印尼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圖片,請你仔細看看!
(圖一)二零零五年棉蘭法會,印尼蘇島體育總會頒發給法輪大法的褒獎,由大法學會代表領取
(圖二)二零零五年棉蘭法會期間的遊行,圖為揭露中共迫害的酷刑展車輛走過鬧區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10-3-28 21:49 编辑 ]

abbr_efe345547ed985a8dbe0060e7cc4d611.jpg (12.1 KB, 下载次数: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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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r_a19aac128f2319f60ca3f6e6098d03fa.jpg (12.17 KB, 下载次数: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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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四下午法輪功學員到幫利監獄教功.jpg (6.28 KB, 下载次数: 72)

每週四下午法輪功學員到幫利監獄教功.jpg

媒體拍攝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酷刑的模擬演示.jpg (21.2 KB, 下载次数: 63)

媒體拍攝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酷刑的模擬演示.jpg
80#
匿名  发表于 2010-3-28 22:15
在一个不知真正佛法为何物的国度,以真善忍为幌子,当然能蒙蔽无知而又有同情心的百姓了。
81#
发表于 2010-3-28 22:39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如此,印尼人民眼睛也是雪亮的:

(转)印尼正式关闭法轮功电台

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9672&extra=page%3D1
82#
发表于 2010-3-28 2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9# 的帖子

国华,你的这些同修看来都是层次有限啊,要么就是功力不够,或者功柱不高,最大的问题抑或就是这“法”根本就没什么威力、也没啥高能量产生生成出来。您瞧,宣传、弘法、看客的人数都是寥寥无几、门可罗雀,还没大陆取缔前的一场报告会的人数多呢!

尤为客气的是,这部神功神力伟大的不得了的“宇宙大法”,在印尼宣传弘传了N年、N年后,却被人家一个感冒喷嚏,就给关闭了,就在印尼的广播中“休口”了。晕啊,郁闷啊。。。神功啊。。。。。。
83#
发表于 2010-3-28 23: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8 21:41 发表

你的視力有問題嗎?……


哈哈……传说中的潜水功能极强的国华又出现了!自称真善忍做好人的大法弟子,开口就喷出“你视力有问题吗”这样俗言俗语,仿佛锰钾里混出来的一样,国华不会是道上混的吧?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人们认识它也是经过了一个过程的,从李洪志在公园里摆地摊儿,到他发迹,再到被人们所了解和识破,再到闹事,这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而这个被世人所认识的过程,也是从媒体开始的。下面就把法轮功在中国现形的过程简列一下:
1989年起,李洪志开始向人传授九宫八卦功。
1990年,从泰国探亲归来后,在李晶超的帮助下开始着手设计动作,取名《法轮功》。
1992年8月在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登记。
1996年11月因其欺世盗名被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开除。之后,该组织一直处于非法状态。
1998年4月齐鲁晚报刊登了《法轮功是咋回事》、《法轮功大师聚财有道》等批评“法轮功”残害生命、聚敛钱财的文章,引起“法轮功”不满,“法轮大法研究会”要求“法轮功”济南总站立即组织围攻省委和报社。结果聚集了3000余名“法轮功”人员连续数日围攻齐鲁晚报社。
一些媒体迫于“法轮功”的淫威,或撤销专题节目(如北京电视台停播批评“法轮功”节目“上岗证能否扫净假气功”),或辞退工作人员(如北京电视台辞退记者李波),或声明道歉(如云南老年报和东陆时报被迫向“法轮功”登报认错,赔礼道歉)。李洪志在《挖根》中,对法轮功弟子的围攻行为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这些围攻行为“其实没有错”。
1999年4月,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在《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表了《我不赞成表青少年炼气功》一文,其中两处涉及“法轮功”。结果引起“法轮功”不满,在“法轮大法研究会”的策划下,聚集6000多名“法轮功”人员连续数日围攻《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社和天津市委、市政府。
李洪志从美国飞抵北京,召集李昌、王志文、纪烈武等“法轮大法研究会”骨干开会,要求将“天津事件”进一步扩大到北京,他明确了三条向党中央、国务院施压的意见:第一,要求公安机关立即放人;第二,给“法轮功”提供宽松环境;第三,允许出版有关“法轮功”的书籍。他特别强调三点:第一,要去中南海;第二,要多去些人;第三,不要以“法轮大法研究会”或辅导总站的名义。
就这样,在李洪志的直接策划下,终于酿成了万余名“法轮功”人员围攻中南海的“4.25”事件。
现在法轮功在中国以外的国家所作所为,不正循着他们原来在国内的轨迹复制着他们的行为吗?法轮功受到各国法律的制裁必会因着他们的违法行为而越来越多。
国华别着急,各国制裁法轮功的例子已经越来越多,这点从明慧网上的“抗议”就可以看得出来。法轮功对于一些国家和一些意识形态的人来讲,还有其利用价值。随着中国的强大和更广泛地融入世界大家庭,在和平理性务实发展的大环境下,同时,也因为各国对法轮功越来越清楚的认识,法轮功的生存土壤必然越来越少。相信你能看到法轮功彻底灭亡的一天。对此,在下期盼你活得长一些,能看到李洪志和法轮功最后的下场。

[ 本帖最后由 巴柔 于 2010-3-28 23:04 编辑 ]
84#
匿名  发表于 2010-3-29 00:04
你们啊,李宏志说什么,你们自己不会悟啊。

真善忍,他已经说过,真中包含其他两者。   现在看来有的人已经悟到了这个。他不能老说得很详细的。

真善忍,好比三维空间用(x,y,z)表达; 说x,其实x就有+,-。     不真是存在的,宇宙间负的生命为负的因素负责。 真善忍这个概念本身是法理,其实可以从能量运作规律的角度理解,而不是抠字眼的常人生活准则。

不要看重谁谁关闭了什么电台,不要重看谁谁通过了什么议案。要看你心里怎么想和认知。

记得李红志老早说过太阳是清凉的世界吗? 被人笑话...
我们不妨看看这个: http://tieba.baidu.com/club/6883547/p/3781669

有人已经证明那里并没有核能火炉在燃烧....研究显示出太阳就像一个洞....所以我们看到它像发亮的白光。...
太阳在太空中是个小孔,能量从那里流出---就像我们刚刚说到的水袋上的一个洞,

太多新思想新发现了,你们还在被“人类心智系统(HMS)”所障见吗?
85#
发表于 2010-3-29 08:58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如此,如果楼上到精神病院的话,一定会发现更多的新思想新发现,楼上其实也还在被自己所谓的“心智系统”所障见!
86#
发表于 2010-3-29 12: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8 21:41 发表

你的視力有問題嗎?我是說:『目前除了中國大陸以外,其他國家包括香港、台灣在內約一百個國家地區,法輪功都是合法的團體。只有中共這個腐敗的邪黨,才會不講道理的誣指法輪功是邪教,這也是中共害怕滅亡的一種表現。』.....『只是多了一個像中國大陸一樣沒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國家,有什麼好值得高興的! 』

以上二段話是不相同的內容。一個是指中共邪黨誣指法輪功是邪教。一個是指印尼沒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然而印尼修煉法輪功還是合法的。印尼的人權標準還是勝過大陸的!以下是印尼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圖片,請你仔細看看!

国华:目前法轮功在俄罗斯合法吗?人权包括言论自由。你一方面肯定了印尼的人权标准,一方面又否定了印尼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如果你的视力没问题的话,请你用相同的标准衡量一下俄罗斯。再对照你以上说的话,看看世界上另外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没有新闻和言论自由?是不是也害怕中共灭亡?
另,法轮功跑到印尼监狱“教功”,是不是教“白日飞升”的功?
87#
匿名  发表于 2010-3-29 22:06

回复 86# 的帖子

你们为什么不问问,国花卖的那个皮包是不是另外空间掉下来的?如此的话,他就是另外空间的什么什么的了;如果不是,他就是这个空间的什么什么了也。
88#
发表于 2010-3-30 08: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3-29 22:06 发表
你们为什么不问问,国花卖的那个皮包是不是另外空间掉下来的?如此的话,他就是另外空间的什么什么的了;如果不是,他就是这个空间的什么什么了也。

我觉得皮包问题、玉照问题、返老还童问题,到了演武厅,国华就一定可以谈清了喂。
89#
匿名  发表于 2010-3-30 09:14

信仰自由,!

有神论与无神论之间
所有的争论都可以归结为是有神还是无神而矣,只要是无神论,那么还有什么可说的,共产党本身是无神论的祖师,无神是他们的精神崇拜,无神下的个人就是他的主教,比如当初的斯大林,文革时的毛**,有神论有很多,所有的正教都是教人做好人的,      善   是正教的统一特点,归为有神,比如佛教的大乘说就是多佛的信仰,各大菩萨,各种佛都是主教,教育众生向善,佛经有云,如恒河沙数诸佛,佛是大觉者,通过修炼圆满了的人,通过修炼至善至正的无量智慧的生命.
有神论者请寻正法,并依正法修行,以期个体的提高,归正,圆满.
无神论者请自束其心,以期走完这不可再来的人生之路
有神论者因为这信仰,每时每刻依法修行,快乐平和,从做好人做起,越来越好,直至开悟圆满,完成生命的升华回归.他的一生在常人中他是幸福的,因为他的心始终因信仰而平和安乐.如果没有神,他的一生很幸福,如果有神,他将成为伟大的觉者,
以上就是我信神的思想根源.




我是上面的意见,
信仰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你可以信仰神,也可以不信仰神,但是任何人没有强迫别人信与不信的权利.
90#
发表于 2010-3-30 09:27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如此,只要是对社会与他人没有危害的信仰,无论信有神还是无神,都要受到保护,比如佛、道之类;而那些胡编乱造的、对社会与他人将产生严重危害的邪教,无论信有神还是无神,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如邪教法轮功、科学教之类,而在古代这些邪教教主和信徒是要受到凌迟、诛灭九族的。虽然现在政府对邪教“法轮功”很仁慈,但是他们将来也难逃天法的严惩,必将如释迦牟尼佛预言的那样堕入无间地狱。
91#
发表于 2010-3-30 0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3-29 22:06 发表
你们为什么不问问,国华卖的那个皮包是不是另外空间掉下来的?如此的话,他就是另外空间的什么什么的了;如果不是,他就是这个空间的什么什么了也。

这个问题您完全可以直接问国华啊!
92#
匿名  发表于 2010-3-30 14:28

回复 89# 的帖子

信仰要信个明明白白。您所信的神是什么?能明确地描述出来吗?

信神的,是在信他自己。

神即道。

人格化的神,只是心中的偶像。信仰者回归自然,回归飞翔一样的幸福自由状态,就找着了路。但是,现实之中,真正的信仰者,应该是走正自己的路、找到自己位置的好人。

有福啊,看见自己的灵归属于神的人。
93#
 楼主| 发表于 2010-4-8 23:5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回来了

很久没登录了。现在回头看看开始发帖的时候,心态和现在大不同了。我是看了悲智的《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后,基本明白的,而后看了宣化上人讲《金刚经》等。有时候也会想到ZFL里讲的东西,但是都能打个问号了。
     人可怕的是熟视无睹,丧失自己理性的判断,而完全被别人牵着走,面对以前的好朋友,我实在感到好无奈,当年在我的劝说下他接触了法轮功,现在我却没办法让他脱离。在百度知道上,看到有人用法轮功里的东西回答网友,仿佛昨天的我。
     还好,我还算是理智的。开始,先要有不对头的感觉,那就理性判断,敢于怀疑。先是肯定,目前上访是不行的,不能这样做了,也不能公开练,也不能和别人说,那都行不通,后来根据各种信息判断,4.25这事假不了,已经怀疑李洪志了。但是,思维方式,全是法轮功的,没有敢于怀疑这个“法”,没怀疑《转法轮》,所以出来了很多离奇的推断,比如李洪志是副元神修炼,做坏事的是他主元神,真正师傅是副元神,还有就李洪志故意这样做,要学员最后背弃他而达到圆满,他则牺牲自己,最后一个推断是,真正的师傅在天上,巧妙安排而已,李洪志也是他安排的一部分。离奇,荒谬啊,这都是没有否定法轮大法的结果,还是用老思维在思考,永远跳不出去。你看那么多已经转化的学员在电视上谈体会,你能知道他是哪种想法?真正能破除邪说的,只有真正的佛法。
    为什么那么熟视无睹呢?以前李洪志就说过,他不是释迦牟尼佛,也不是弥勒佛,这在他的讲法录像上绝对可以找到,而且后来也冒出个主佛的称谓,可是我的好朋友说,李洪志就是弥勒佛。《楞严经》里说,邪师好说什么大佛小佛,男佛女佛,可是可以熟视无睹。在什么地方看到的天然冒出的“中国共产党”几个字,他可以看着网上的图片说,那是“中国共产党亡”6个字,我真的很头大。我亲爱的朋友,我怎么能够帮到你,你可不可以有自己的思维,自己的理性,你可不可以兼听别偏信。有一个我就束手无策了,还有那么多,天,不敢想了。
    还是自己先多学,先提高自己吧。回头再说。

[ 本帖最后由 破迷 于 2010-4-9 00:17 编辑 ]
94#
发表于 2010-4-9 23: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破迷 于 2010-4-8 23:54 发表
    为什么那么熟视无睹呢?以前李洪志就说过,他不是释迦牟尼佛,也不是弥勒佛,这在他的讲法录像上绝对可以找到,而且后来也冒出个主佛的称谓,可是我的好朋友说,李洪志就是弥勒佛。《楞严经》里说,邪师好说什么大佛小佛,男佛女佛,可是可以熟视无睹。在什么地方看到的天然冒出的“中国共产党”几个字,他可以看着网上的图片说,那是“中国共产党亡”6个字,我真的很头大。我亲爱的朋友,我怎么能够帮到你,你可不可以有自己的思维,自己的理性,你可不可以兼听别偏信。有一个我就束手无策了,还有那么多,天,不敢想了。

  李洪志说他不是释迦牟尼佛,也不是弥勒佛并不是因为他谦虚,而是自诩比释迦牟尼佛、弥勒佛高。他曾说:“我不是耶稣,我也不是释迦牟尼,但是我造就了千百万个敢于走真理之路、敢于为真理而不畏生死、敢于为救度众生而献身的耶稣、释迦牟尼。”“释迦牟尼只是如来层次的佛。我不是佛,但我早就超越了如来这个层次,我专门来传法度人。所以,主佛的慈悲是洪大的。”
  他还说过:“释迦牟尼佛讲过一句话,将来多少多少年后那时弥勒佛要来。我是在这个时间来了,但我不是弥勒佛这个层次的。……当这期弥勒要结束他的事的时候,正是我出山的时候,但我不是他们这个层次的。天体中的神都知道我以佛法、佛像来救度各界众生来了,他们也认定弥勒来了,弥勒佛也把他所承传的东西都给了我。但是众神都不知道根本上我从哪里来,只知道下世度人的来了。”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4-11 22:09 编辑 ]
95#
匿名  发表于 2010-4-12 15:07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4-12 15:00 发表
[quote]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8 21:41 发表


你的視力有問題嗎?我是說:『目前除了中國大陸以外,其他國家包括香港、台灣在內約一百個國家地區,法輪功都是合法的團體。只有中共這個腐敗的邪黨,才會不講道理的誣指法輪功是邪教,這也是中共害怕滅亡的一種表現。』.....『只是多了一個像中國大陸一樣沒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國家,有什麼好值得高興的! 』
以上二段話是不相同的內容。一個是指中共邪黨誣指法輪功是邪教。一個是指印尼沒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然而印尼修煉法輪功還是合法的。印尼的人權標準還是勝過大陸的!




回复国华:
你的视力有问题吗?而今的李洪志衰老的可称其是出山时的李洪志的老子了,谁都看得出来,怎么没见你出来澄清真相呢?是明知一旦承认了真相,就等于承认了李洪志是个骗子,所以才不说呀,还是你的视力出了问题的确没看清楚?还有,你已答应网友近期发自己的玉照怎么还不见发呀?
96#
发表于 2010-4-13 10: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4-12 15:07 发表

回复国华:
你的视力有问题吗?而今的李洪志衰老的可称其是出山时的李洪志的老子了,谁都看得出来,怎么没见你出来澄清真相呢?是明知一旦承认了真相,就等于承认了李洪志是个骗子,所以才不说呀,还是你的视力出了问题的确没看清楚?还有,你已答应网友近期发自己的玉照怎么还不见发呀?

你太有才了,人家国花本来就是四只眼吗,而且越修眼镜越摘不下来哦。。。
97#
匿名  发表于 2010-4-21 11:13

真善忍是宇宙特性吗?

套句flg的话说:真善忍不够圆融,所以不可能是宇宙特性。
因为自从国家取缔之后,你要对李洪志善,就不可能对自己家人善,圆融不了。
98#
发表于 2010-5-4 10: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4-21 11:13 发表
套句flg的话说:真善忍不够圆融,所以不可能是宇宙特性。
因为自从国家取缔之后,你要对李洪志善,就不可能对自己家人善,圆融不了。


确实如此!

  一、根本佛法——全面质疑“真、善、忍”

  根本佛法必然是万法共同遵守的法则,也就是一切事物共同的最根本的本质,即一切事物的共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在随着内外条件(“缘”)的变化而变化着。一个事物转化为另一个事物,虽然其表面现象与特性都发生了变化,但是,最根本的本质——共性,却不会发生变化。

  譬如,水在循环运动中,随着各种内外条件的变化,不断地改变着它的状态:液态的水、固态的冰和气态的水汽。液态的水可以凝结为固态的冰,也可以蒸发为气态的水汽;气态的水汽可以凝结为液态的云雾雨露,也可以凝华为固态的冰霜雹雪;而固态的冰霜雹雪可以融解为液态的水或水滴,也可以升华为气态的水汽。但是,无论现象与特性如何变化,都不能改变它们的共性,即共同的本质——水。

  根本佛法是一切法的共性,因而诸佛称之为法性。宇宙特性,也就是李洪志所说的根本佛法,虽然类似于诸佛所共证悟的法性,但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把宇宙特性称为“最根本的佛法”有根本过失。

  其一,把根本佛法称为“特性”是不对的。特性,即特殊性,为少数事物所特有,具有狭隘性。共性才是事物共同遵循的法则,具有普遍性。根本佛法既然是万法的共同本质,则一定是“共性”,绝对不是“特性”。很显然,李洪志没有搞清楚共性与特性的关系,至少是用词错误!

  其二,用“宇宙”一词也是错误的。因为宇是空间,宙是时间,宇宙也就是时空,是后天的,是后于佛法而存在的。而佛法被认为是宇宙产生之前,即先天地时空而存在的,是先天后天一切万法的共性,而不仅仅是宇宙特有的属性。先天后天一切万法绝不是后天的宇宙所能涵容的,无论这个所谓的宇宙有多么多么大,相对于先天后天一切万法所构成的“法界”来讲,都是很渺小的。法界是远远大于宇宙这一概念的。可见,用宇宙一词是绝对错误的。
 
  其三,法性是一切法的共性,是唯一的,别无它性。一方面,李洪志说宇宙特性是唯一特性,“物质与精神是一性的”。然而,另一方面,无论是宏观的物质(身体)与精神(元神),还是最微观、最本原的物质(密度极大的水)与精神(宇宙特性),李洪志都是将二者截然分开的:没有元神的存在,身体就是一块肉;没有宇宙特性,最本原物质就不能聚合成宇宙及万物。如此说来,岂不是有二性?试问,作为本原物质的“密度极大的水”自身有性还是无性?若有性,以何为性?若以宇宙特性为性,则何须另有外来的宇宙特性。若另有它性,从根本上就不是唯一性了。若说此“水”无性,怎么能叫做“水”呢?必有水的性质才能称作水,否则岂不胡乱称名,为何不称金呢?

  李洪志既然讲“物质与精神是一性的”,为什么说:“德是一种白色物质,它可不是像我们过去所认为的是人精神的东西,人在意识形态中的东西,它完全是一种物质存在”(《转法轮》)?真是既混乱,又颠倒!其实,佛教认为,对于身心关系问题,就像冰、霜、雨、雪等在本质上都是同一的,只是水的不同状态一样,物质(色)与精神(心)也都有共同的本质,都是根本佛法——法性的不同显现,二者在本质上是没有差别的,佛法上称为“色心不二”。所谓不二,也就是没有差别。

  其四,只有不变的才是真实的。根本佛法既然是万法最根本的共性,当然没有增减变化。共性包含、俱足一切特性,并且随着条件的不同而显现不同的特性,特性有生灭变化,共性却不变不动、不生不灭。森罗万象的事物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根本不存在事物偏离其本质,即偏离根本佛法之说。李洪志一方面说,一切事物都是宇宙特性所成,另一方面又说,这些事物现在发生了变异,偏离了宇宙特性,所以要发生大劫难,云云。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宇宙特性不是一切事物的共性,否则何言偏离呢?变异物质又是什么性?这时宇宙中难道有二性并存?若如此,宇宙特性也不是所谓的“唯一特性”了。

  其五,根本佛法必是绝对真理,而“真、善、忍”是相对于“假、恶、愤”而存在的相对概念,相对概念怎么能是绝对真理呢?而法性是万法的共性,也是一切对立法的共同本质,当然也是“真、善、忍”与“假、恶、愤”二者的共性。法性不是相对概念,是一切相对概念的共性,一切对立的法在法性上都是同一“不二”的。

  其六,李洪志说,要提高层次,就要同化宇宙特性;事物的败坏是因为事物在失去宇宙特性。也就是说,“性”有大小多少!足见李洪志并未见“性”。性,不是形相,自然没有大小与多少的分别。比如,一滴水的湿性与大海水的湿性并无差别。佛教认为,法性,在圣不增,在凡不减。在法性上,众生与佛是没有差别的,只是迷与悟的不同,称“生佛不二”。成佛并非是同化法性,而是见此法性,即见到事物的共同本质,称“见性成佛”。

  行文至此,已经可以彰显出如下明确事实,相较之下,佛教中所说的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所共证悟的法性才是真正的根本佛法,而李洪志所谓的宇宙特性,只能说是照猫画虎的产物了。
  转自:http://www.tianjian.org/beizhib/b3.htm
99#
发表于 2010-5-5 10: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破迷 于 2010-3-10 13:15 发表
谢谢你的解答,我可能真是太注重体验了。你说的我现在还不能很领悟,不过我会去做的,平时会浏览一些空间学佛朋友的帖子,也只是翻翻,看宣化上人的开示多一点。
    也感谢“天下大事”、2楼朋友和其他热心为我解答的朋友。我还有些朋友没能彻底走出法轮功,我会去做我该做的事情。

楼主的心境让人折服,在自己走错路回头之后还能帮助别人走出魔境,天下多一点像您这样的人,离和谐社会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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