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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律藏---经分别-波罗夷一---五---(一)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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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1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五 尔时,毘舍离附近,有迦兰陀村,其处有长者子,名为须提那迦兰陀子。时,须提那迦兰陀子,因有事务,与众多同事共往毘舍离。是时,大众围绕世尊座处,静聆说法。须提那迦兰陀子见大众围绕世尊座处,静聆说法,而作是念:「我亦当闻法。」于是,须提那迦兰陀子至听众处,于一方坐下。于一方坐已,而作是言:「世尊所说之法,我如是知解,住在家者,欲修持梵行圆满无缺、清净无垢如磨后之真珠者,实非易也。我宜剃除须发,着袈裟衣,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

尔时,彼大众闻世尊开示教诫之正法,欢喜踊跃,从座而起,礼拜世尊,右绕而去。时,须提那迦兰陀子,于众人离去后,即诣世尊处,礼拜世尊已,于一面坐。于一面坐已,彼白世尊言:「世尊!世尊之开示说法,我已如是知解,住在家者,能修梵行圆满无缺、清净无垢如磨后之真珠者,实非易也。世尊:我欲剃除须发,着袈裟衣,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世尊!请受我出家。」「须提那!汝欲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得父母之准许否?」「世尊!我欲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未得父母之准许。」「须提那!如来不受父母不许者出家。」「世尊!我当如是作,若得父母之许,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

(二)时,须提那迦兰陀子,于毘舍离事务作已,至迦兰陀村求父母之许。至已,向父母作如是言:「父母亲!对世尊之开示说法,我如是知解,住在家者,能修梵行圆满无缺、清净无垢如磨后之真珠者,实非易也。我欲剃除须发,着袈裟衣,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愿听我出家。」说已,须提那迦兰陀子之父母,谓彼曰:「吾儿须提那!汝实我等所宠爱之独生子,如意安乐,为幸福所围绕。须提那!汝不知苦是何物,我等宁死亦不欲离汝,何况生而听汝出家乎?」迦兰陀子须提那再次向父母作如是言:「父母亲!对世尊之开示说法,我如是知解,住在家者,能修梵行圆满无缺、清净无垢如磨后之真珠者,实非易也。我欲剃除须发,着袈裟衣,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愿听我出家。」再次彼父母向其云:「吾儿须提那!汝实我等所宠爱之独生子,如意安乐,为幸福所围绕。须提那!汝不知苦是何物,我等宁死亦不欲离汝,何况生而听汝出家乎?」

如是,迦兰陀子须提那曰:「父母若不听我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者。」即卧倒于无任何铺物之地,「我于此处若无得出家者,至死不起。」如是,迦兰陀子须提那一日不取食、二日亦不取食、三日不取食、四日亦不取食、五日不取食、六日亦不取食、七日亦复不取食。时,彼父母向彼作如是言:「须提那:汝实我等所宠爱之独生子,如意安乐,为幸福所围绕。须提那!汝不知苦是何物,我等宁死亦不欲离汝,何况生而听汝出家乎?吾儿须提那!起上早受饮食!汝且一边享受饮食、爱欲,一边行福德之乐!我等不听汝出家。」如是言已,须提那迦兰陀子默然不动。二次……乃至……三次,须提那迦兰陀子之父母,向彼作是言:「我等不听汝出家。」第三次,须提那迦兰陀子仍默然不动。

(三)时,须提那迦兰陀子之友,至彼处而作是言:「友!须提那!汝为父母所宠爱之独生子,如意安乐,为幸福所围绕,汝不知苦为何物,汝父母宁死亦不欲离汝,何况生而听汝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耶?起!须提那!享受饮食!汝且一边享受饮食、爱欲,一边行福德之乐!汝父母不听汝出家。」如是言已,须提那亦默然不动,二次……乃至……三次,须提那之友向彼而言:「须提那!汝为父母所宠爱之独生子,如意安乐,为幸福所围绕,汝不知苦为何物,汝父母宁死亦不欲离汝,何况生而听汝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耶?起!须提那!享受饮食!汝且一边享受饮食、爱欲,一边行福德之乐!汝父母不听汝出家。」三次,须提那亦默然不动。

(四)时,须提那迦兰陀子之友,至彼父母处。至已,言其父母曰:「父!母!须提那云:『我将死于此处,否则得出家。』而卧倒于无任何铺物之地。卿等若不听须提那出家,彼必死于此而已。然,若听彼出家,彼虽出家亦得见彼。若须提那不乐出家时,彼无他趣,届时,彼必归来。请听彼出家。」「卿!我等听须提那出家。」如是,须提那之友至须提那处语是言:「友:须提那!起!汝父母已听汝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

尔时,须提那迦兰陀子思:「父母已听我出家。」欢乐欣喜,手拭己身而起。

如是,须提那数日间回复体力后,诣世尊处。诣已,敬礼世尊,然后于一面坐。于一面坐已,须提那如是白世尊曰:「世尊:我父母已听我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世尊!请受我出家。」须提那迦兰陀子,得于世尊之座下出家,受具足戒,受具足戒后未久,尊者须提那取头陀行而修行之。即:成为住林野者、乞食者、着粪扫衣者、次第乞食者或近住跋耆族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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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3: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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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尔时,毘舍离附近,有迦兰陀村,其处有长者子,名为须提那迦兰陀子。时,须提那迦兰陀子,因有事务,与众多同事共往毘舍离。是时,大众围绕世尊座处,静聆说法。须提那迦兰陀子见大众围绕世尊座处,静聆说法,而作是念:「我亦当闻法。」于是,须提那迦兰陀子至听众处,于一方坐下。于一方坐已,而作是言:「世尊所说之法,我如是知解,住在家者,欲修持梵行圆满无缺、清净无垢如磨后之真珠者,实非易也。我宜剃除须发,着袈裟衣,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

尔时,彼大众闻世尊开示教诫之正法,欢喜踊跃,从座而起,礼拜世尊,右绕而去。时,须提那迦兰陀子,于众人离去后,即诣世尊处,礼拜世尊已,于一面坐。于一面坐已,彼白世尊言:「世尊!世尊之开示说法,我已如是知解,住在家者,能修梵行圆满无缺、清净无垢如磨后之真珠者,实非易也。世尊:我欲剃除须发,着袈裟衣,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世尊!请受我出家。」「须提那!汝欲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得父母之准许否?」「世尊!我欲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未得父母之准许。」「须提那!如来不受父母不许者出家。」「世尊!我当如是作,若得父母之许,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

(二)时,须提那迦兰陀子,于毘舍离事务作已,至迦兰陀村求父母之许。至已,向父母作如是言:「父母亲!对世尊之开示说法,我如是知解,住在家者,能修梵行圆满无缺、清净无垢如磨后之真珠者,实非易也。我欲剃除须发,着袈裟衣,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愿听我出家。」说已,须提那迦兰陀子之父母,谓彼曰:「吾儿须提那!汝实我等所宠爱之独生子,如意安乐,为幸福所围绕。须提那!汝不知苦是何物,我等宁死亦不欲离汝,何况生而听汝出家乎?」迦兰陀子须提那再次向父母作如是言:「父母!...听〔我出家〕。」再次彼父母向其云:「……不听〔汝出家〕)。」

如是,迦兰陀子须提那曰:「父母若不听我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者。」即卧倒于无任何铺物之地,「我于此处若无得出家者,至死不起。」如是,迦兰陀子须提那一日不取食、二日亦不取食、三日不取食、四日亦不取食、五日不取食、六日亦不取食、七日亦复不取食。时,彼父母向彼作如是言:「须提那:汝实我等所宠爱之独生子,如意安乐,为幸福所围绕。须提那!汝不知苦是何物,我等宁死亦不欲离汝,何况生而听汝出家乎?吾儿须提那!起上早受饮食!汝且一边享受饮食、爱欲,一边行福德之乐!我等不听汝出家。」如是言已,须提那迦兰陀子默然不动。二次……乃至……三次,须提那迦兰陀子之父母,向彼作是言:「我等不听汝出家。」第三次,须提那迦兰眩子仍默然不动。

(三)时,须提那迦兰陀子之友,至彼处而作是言:「友!须提那!汝为父母所宠爱之独生子,如意安乐,为幸福所围绕,汝不知苦为何物,汝父母宁死亦不欲离汝,何况生而听汝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耶?起!须提那!享受饮食!汝且一边享受饮食、爱欲,一边行福德之乐!汝父母不听汝出家。」如是言已,须提那亦默然不动,二次……乃至……三次,须提那之友向彼而言:「须提那!汝……。」三次,须提那亦默然不动。

(四)时,须提那迦兰陀子之友,至彼父母处。至已,言其父母曰:「父!母!须提那云:『我将死于此处,否则得出家。』而卧倒于无任何铺物主地。卿等若不听须提那出家,彼必死于此而已。然,若听彼出家,彼虽出家亦得见彼。若须提那不乐出家时,彼无他趣,届时,彼必归来。请听彼出家。」「卿!我等听须提那出家。」如是,须提那之友至须提那处语是言:「友:须提那!起!汝父母已听汝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

尔时,须提那迦兰陀子思:「父母已听我出家。」欢乐欣喜,手拭己身而起。

如是,须提那数日间回复体力后,诣世尊处。诣已,敬礼世尊,然后于一面坐。于一面坐已,须提那如是白世尊曰:「世尊:我父母已听我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世尊!请受我出家。」须提那迦兰陀子,得于世尊之座下出家,受具足戒,受具足戒后未久,尊者须提那取头陀行而修行之。即:成为住林野者、乞食者、着粪扫衣者、次第乞食者或近住瓦基族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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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3:56 | 只看该作者

《四分律》中对照内容

尔时世尊在毗舍离。时迦兰陀村须提那子。于彼村中饶财多宝持信牢固出家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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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3:57 | 只看该作者

《五分律》中对照内容

尔时迦兰陀邑诸长者事缘入城。闻佛世尊在重阁讲堂皆诣佛所。见佛世尊与无量众围绕说法。时彼众中。有长者迦兰陀子。名须提那。闻法欢喜即作是念。如我解佛所说。夫在家者恩爱所缚。不得尽寿广修梵行。出家无著譬如虚空。我今宁可以家之信出家修道。众会各归。前至佛所。顶礼佛足白佛言。世尊。我向闻佛说法。作如是念。如我解佛所说。夫在家者恩爱所缚。不得尽寿广修梵行。出家无著譬如虚空。我今宁可以家之信出家修道。世尊。我有是念。今欲出家。唯愿与我出家受戒。佛言。甚善。汝父母听未。答言。未听。佛言。一切佛法父母不听不得为道。即白佛言。我今当还启白父母。佛言。今正是时。于是须提那。便从坐起右绕三匝还家。白父母言。我闻佛法。在家缚着。今欲出家广修梵行。父母答言。止须提那。莫作是语。吾先无子。祷祠神祇仅而有汝。一子之爱情念实重。死不相远。如何生离。汝家饶富。金银宝物恣汝修德。现世受乐。何用出家夺吾情志。苦请至三父母不许。便从坐起。住于别处作是誓言。若不得出家。终不复食。于此而死。何用徒生。即便不食至于六日。亲戚闻之咸来慰喻言。汝父母唯汝一子。爱念情重。死尚不远。况闻生离。汝家大富可以树德。道由于心不在形服。何必伤生苦违父母。如是至三。默然不受。又诸时友亦来谏之苦言如上。亦复如是。各舍之去。至父母所。咸作是言。如我所见不可复转。若听出家犹可时见。不乐道者归来有期。绝餐六日余命漏克。数日之间当弃中野。鸱乌吞啄虎狼竞食。人父人母胡宁忍此。父母闻已衔泪答言。听子出家修于梵行。但为我共要时还相见。亲友闻已皆大欢喜。复至其所语言。汝父母已许汝出家。不忘时归便得去矣。须提那即大欢喜。至父母所白言。我今诣佛出家修道。父母悲泣答言。听汝出家广修梵行。但勿忘要时还见我。于是须提那。拜辞父母绕三匝而去。还至佛所顶礼佛足。白佛言。世尊。父母已听。唯愿与我出家受戒。佛言。善来比丘修诸梵行。我善说法断一切苦。佛说是已。须提那须发自落袈裟着身钵盂在手。即成沙门得具足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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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3:58 | 只看该作者

《十诵律》中对照内容

佛在毗耶离国。去城不远有一聚落。是中有长者子。名须提那加兰陀子。富贵多财种种成就。自归三宝为佛弟子。厌世出家剃除须发被着法服而作比丘。远离乡土到憍萨罗国一处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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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5 08:28 | 只看该作者

随堂学习巴利语(巴利语汇解)之五

伍波萨他:巴利语uposatha的音译。该词源于梵语upavasatha。若从词源学的角度来分析,upavasatha 由 upa (近,随) + vas(住) + atha组成,直译为“近住”,即在特定的日子里持斋戒的意思。
  伍波萨他有三种意思:
1. 一个月当中特定的日期——斋日
古印度的历法属于太阴历,一年分十二个月,月份按月亮绕地球运转的周期推算。推算方法是从每个月圆日的第二天明相出现(aruõuggamana,黎明)时开始算起,到下一个月圆日的第二天明相出现为至结束,约三十天(小月为二十九天)的时间为一个月。如此,每个月又可分为两个半月:从月圆日翌日开始到月黑日为“黑月”,从月黑日翌日开始到月圆日为“白月”。其中,月黑日与月圆日两天皆称为“十五日”(paõõarasika)。若遇小月,月黑日也可以在十四日。于是,在每半个月中,第八日、第十四和第十五日皆称为“伍波萨他日”或“斋日”(uposatha-divasa)。斋日的日期约相当于中国夏历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廿九与三十日。
2. 在家居士所持守的学处之一——八戒
自从佛陀在世时开始,在家居士就有于每个月的斋日来到塔寺,亲近僧团,听闻佛法,受持八戒的传统。由于八戒多数是在“伍波萨他日”受持的,所以称为“具足八支(条)的伍波萨他戒法”(aññhaïga samannàgata uposatha-sãla dhamma)。
3. 僧团举行的甘马之一——诵戒
佛陀规定:比库僧应在每个月的月圆日和月黑日两天举行伍波萨他。在这一天,共住同一界内的所有比库僧应齐集界场,举行伍波萨他甘马(uposatha- kamma),念诵戒本《巴帝摩卡》(pàtimokkhuddesa)。
律藏 (Vinayapiñaka):乃世尊为诸弟子制定的戒律教诫和生活规则。
《律藏》按照内容可分为《经分别》、《篇章》、《附随》三大部分。缅文版编为《巴拉基咖》、《巴吉帝亚》、《大品》、《小品》和《附随》五大册。
《经分别》是对比库和比库尼两部戒经——《巴帝摩卡》的解释,其中解释《比库巴帝摩卡》的部分称为《大分别》(Mahàvibhaïga); 解释《比库尼巴帝摩卡》的部分则称为《比库尼分别》(Bhikkhunã-vibhaïga)。
《篇章》(Khandhaka)又分为《大品》(Mahà-vagga)和《小品》(Culla-vagga)两大部分,《大品》有10篇,《小品》有12篇,共22篇。
巴帝摩卡:巴利语pàtimokkha的音译,有上首、极殊胜、护解脱等义。
《律藏·大品·诵戒篇》中解释:“巴帝摩卡者,此是最初,此是头首,此是诸善法之上首,因此称为‘巴帝摩卡’。”(Mv.135)
律注《疑惑度脱》中说:“巴帝摩卡为极殊胜(pa-atimokkha)、极上首(atipamokkha)、极尊、极上之义。”
《清净道论》中说:“若他看护(pàti)、保护此者,能使他解脱(mokkheti)、脱离恶趣等苦,所以称为‘护解脱’。”(Vm.1.14)
巴帝摩卡可分为戒和经籍两种:
1.戒巴帝摩卡(sãla pàtimokkha)——比库、比库尼应持守的巴帝摩卡律仪戒。其中,比库巴帝摩卡共有227条,比库尼巴帝摩卡有311条。
2.经籍巴帝摩卡 (gantha pàtimokkha)——僧团每半月半月应念诵的戒经。有两部戒经,即《比库巴帝摩卡》和《比库尼巴帝摩卡》。
☞汉传佛教依梵语pràtimokùa音译为“波罗提木叉”等,意为别解脱、从解脱、随顺解脱等,其音、义与巴利语有所不同。
:巴利语khandhaka, 源于khandha (蕴,聚,积聚),意为“篇章”、“章节”。
在《律藏》中,将有关授戒、诵戒、雨安居、自恣等僧团的生活规则进行分门别类,编集成22个部分,总称为《篇章》,其中的每个部分也称为“篇”。如有关出家、授戒的部分称为“大篇”等。
汉译古律依梵语skandha音译为犍度、揵度等。
义注 (aññhakathà):aññha,同attha, 意为义,义理;kathà,意为论,说。即解释巴利三藏的文献。
在南传上座部佛教的传承中,律、经、论三藏圣典称为“巴利”(Pàëi), 对三藏的注解称为“义注” (aññhakathà),对义注的再解释称为“复注”(ñãkà), 对复注的再解释称为“再复注”(anuñãkà)。
其中,《律藏》的义注有《普端严》和《疑惑度脱》。《经藏》的义注有《吉祥悦意》、《破除疑障》、《显扬心义》、《满足希求》、《胜义光明》等;论藏的义注有《殊胜义注》、《迷惑冰消》和《五部论注》。
巴拉基咖:比库学处之一,为巴利语pàràjika的音译,直译作“他胜”,意为已被打败或失败。
汉传佛教音译为波罗夷、波罗市迦,也意译为断头、退没等。
桑喀地谢沙:比库学处之一,为巴利语saïghàdisesa的音译,直译作“僧始终”。其由saïgha (僧伽;僧团) + àdi (最初;开始;首先) + sesa (残余;剩下;剩余) 三词组合而成。意谓犯了此一类学处的比库,对其罪的处理过程自始至终皆须由僧团来执行。
在《律藏》中解释说:“僧始终者,唯有僧团才能对其罪给与别住,给与退回原本、马那答及出罪,非多人,非一人[所能作],以此而说为‘僧始终’。”(Pr.237)
☞汉传佛教依梵语saïghàva÷eùa音译为“僧伽婆尸沙”,意译为“僧残”。其音、义皆与巴利语有别。
马那答:巴利语mànatta的音译。意即为了表达对比库们的敬意,而使比库们对他感到满意。乃是僧团对违犯了“僧始终学处”而想要恢复清净的比库所作出的处理方式。履行马那答的时间通常为六夜。
☞汉传佛教依梵语mànatva音译为“摩那埵”。
不定 (aniyata):比库学处之一,意为不确定,不能肯定。是指尚未确定比库所违犯的是属于巴拉基咖、僧始终或巴吉帝亚三者之中的哪一种罪行的学处。这一类学处只有两条。
尼萨耆亚巴吉帝亚:比库学处之一,为巴利语nissaggiya pàcittiya的音译。尼萨耆亚(nissaggiya),意为应舍弃的;巴吉帝亚(pàcittiya),意为令心堕落。故可译作“应舍弃的心堕落”、“舍心堕”。
此一类学处共有三十条,是关于衣、敷具、金钱、钵、药品等物品方面的规定。凡是犯了此一类学处的比库,应先把违律的物品在僧团中、在两三众中,或在一人面前舍弃。舍弃之后再忏悔其罪。
☞汉传佛教依梵语naiþsargika pràya÷cittika音译为“尼萨耆波逸提”等,意译为“舍堕”。
巴吉帝亚:比库学处之一,为巴利语pàcittiya的音译,意为令心堕落。
义注解释说:“令心堕落为巴吉帝亚(pàteti cittan’ti pàcittiyaü)。”
在《附随》中说:“所谓‘巴吉帝亚’者,请听如实而说:令善法堕落,违犯圣道,心处于迷妄的状态,因此如是说。”
这一类学处共有九十二条。违犯的比库需向另一位比库忏罪。
☞汉传佛教依梵语pràya÷cittika音译为波逸提、波夜提,意译为“堕”,谓犯此戒而不忏悔者必堕落地狱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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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5 08: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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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5 08:4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参考

受持三皈依及八戒法
摘自《上座部佛教修学入门---学处篇》

一、请求三皈依及伍波萨他八戒

求戒者先礼敬比库三拜,然后念诵请求受三皈依及伍波萨他八戒文:
Ahaü, bhante, tisaraõena saha aññhaïga samannàgataü uposatha- sãlaü dhammaü yàcàmi, anuggahaü katvà sãlaü detha me, bhante.
尊者,我乞求三皈依和具有八支(条)的伍波萨他戒法,请尊者在摄受后把戒授给我!
Dutiyam'pi, ahaü, bhante, tisaraõena saha aññhaïga samannàgataü uposathasãlaü dhammaü yàcàmi, anuggahaü katvà sãlaü detha me, bhante.
尊者,我第二次乞求三皈依和具有八支的伍波萨他戒法,请尊者在摄受后把戒授给我!
Tatiyam'pi, ahaü, bhante, tisaraõena saha aññhaïga samannàgataü uposathasãlaü dhammaü yàcàmi, anuggahaü katvà sãlaü detha me, bhante.
尊者,我第三次乞求三皈依和具有八支的伍波萨他戒法,请尊者在摄受后把戒授给我!

比 库:Yamahaü vadàmi taü vadehi (vadetha).
你(你们)跟着我念。
求戒者:âma, bhante.
是的,尊者!
二、三皈依
(Tisaraõagamanaü)

比 库: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
求戒者: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x3)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三遍)

接下来,比库念诵三皈依文,求戒者跟着念:
Budd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我皈依佛,
Dhammaü saraõaü gacchàmi.
我皈依法,
Saïg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我皈依僧;
Dutiyam'pi, Budd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二次我皈依佛,
Dutiyam'pi, Dhamm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二次我皈依法,
Dutiyam'pi, Saïg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二次我皈依僧;
Tatiyam'pi, Budd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三次我皈依佛,
Tatiyam'pi, Dhamm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三次我皈依法,
Tatiyam'pi Saïg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三次我皈依僧。
比 库:Tisaraõa-gamaõaü paripuõõaü.
三皈依已经圆满。
求戒者:âma, bhante.
是的,尊者!

三、伍波萨他八戒
(Aññhaïga-uposathasãla)

接下来比库每念一条戒,求戒者也跟着念:
Pàõàtipàt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杀生学处;
Adinnàdàn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不与取学处;
Abrahmacariy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非梵行学处;
Musàvàd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虚妄语学处;
Surà-meraya-majja-pamàdaññhàn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放逸之因的诸酒类学处;
Vikàlabhojan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非时食学处;
Nacca-gãta-vàdita-visåka-dassanà màlà-gandha-vilepana- dhàraõa-maõóana-vibhåsanaññhàn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妆饰、装扮之因的穿戴花鬘、芳香、涂香学处;
Uccàsayana-mahàsayan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高、大床座学处。

受完三皈依和八戒之后,比库勉励说:
比 库:Tisaraõena saha aññhaïga samannàgataü uposatha- sãlaü dhammaü sàdhukaü katvà appamàdena sampàdetha.
善作三皈依和具有八支的伍波萨他戒法后,应以不放逸而成就!
求戒者:âma, bhante.
是的,尊者!

四、发愿
(Patthanà)

Idaü me pu¤¤aü, àsavakkhayàvahaü hotu.
愿我此功德,导向诸漏尽!
Idaü me sãlaü, nibbànassa paccayo hotu.
愿我此戒德,为证涅槃缘!
Mama pu¤¤abhàgaü sabbasattànaü bhàjemi,
我此功德分,回向诸有情,
Te sabbe me samaü pu¤¤abhàgaü labhantu.
愿彼等一切,同得功德分!

Sàdhu! Sàdhu! Sàdhu!
萨度!萨度!萨度!
9#
楼主| 发表于 2010-3-16 09:11 | 只看该作者

在与景远先生交流时想到的

昨天,后学在“转正法轮”栏目中,与陈景远先生谈及佛教修行中没有气功一事时,景远先生谈及了少林寺。少林武术,作为中华武术的一支,无疑象一颗璀灿的宝珠,那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然后,后学仅从佛教正法律的角度谈一下想法。

后学到过少林寺几趟,看到过少林武术的表演,相信很多朋友也看过。据说表演者有出家的师父,即沙弥或比丘,这让后学同时联想到了昨天在本栏目上所贴上去的“受持三皈依及八戒法”,这是佛陀为在家人所制的清净戒,沙弥十戒在此基础上将第七戒拆分为二,另加上离接受金银学处。
在这八戒中的第七戒内容是: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妆饰、装扮之因的穿戴花鬘、芳香、涂香学处。

这让后学思考,我们的生活中,有太多的娱乐表演,受持“伍波萨他八戒”真的是非常不容易,借此与所有修行的同道共勉和警惕。

以下摘取对前半段“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学处”的释义:

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学处
(Nacca-gãta-vàdita-visåka-dassanà veramaõã)

跳舞(nacca) ——各种的舞蹈。
唱歌(gãta) ——任何的歌曲,乃至以歌声诵经唱念。
音乐(vàdita) ——各种音乐、演奏。
表演(visåka) ——任何娱乐性的表演,如戏剧、说书、斗牛、斗鸡、斗狗、棍术、拳术、摔跤,以及演习、列阵、阅兵等;也包括上述的跳舞、唱歌和音乐表演。
此学处不仅不可以观听歌舞等,也不可以自己跳舞、唱歌、演奏,而且还不可以叫人歌舞等。

具足三个条件即构成违犯此学处:
1. 跳舞、唱歌等其中之一;
2. 没有允许的原因(即为了观看或听)而前往;
3. 看或听。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 于自己所在之处看见或听见;如在寺中,或坐车、坐在居士家时。但假如为了观看而走过去,或从座位上站起来则犯。
2. 走路时看见或听见。但若故意转头去看,或故意走近则犯。
3. 在发生灾难时进入表演处而看见或听见。
4. 疯狂者。
5. 心乱者。
10#
发表于 2010-3-16 11:57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将戒条研究明白可以清净如法地守持戒律,善护六根。我受过的两次八关斋戒,第一次是在当地的寺院,上百人一起受持,当时那个领众的居士好象对戒律也没有研究清楚,结果我们几百个人一夜未眠,不停地唱着忏悔的偈诵,还为了唱的不跑调,专门请一个居士在前面示范着唱。如今想来是不如法的,而且也不用一夜不眠。还有一次是在外地的寺院,在持守八戒的过程中忽然听到有人唱“长亭外,古道边。。。”,又很好奇地过去看了看,又因为天气炎热而用洗发精洗了头,洗后打坐时才闻到香味太重无法安坐,也是不如法的,只好又重新请尊者受了八戒。所以在守持戒律前一定要学习清楚,才能做到清净如法无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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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08:00 | 只看该作者
在受持斋关八戒时,所有的电视娱乐节目包括电视剧,电影,卡通动漫等等一切表演类节目都属于戒除之列!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3-25 10:53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头陀行”

律中提到“须提那迦兰陀子,得于世尊之座下出家,受具足戒,受具足戒后未久,尊者须提那取头陀行而修行之。即:成为住林野者、乞食者、着粪扫衣者、次第乞食者或近住跋耆族村者。”

最后一句中“或近住跋耆族村者”应该非头陀行的内容,异于前面所列的“住林野者、乞食者、着粪扫衣者、次第乞食者”,疑似传译之误。此句后学理解为尊者须提那持头陀行,住于跋耆族村附近的林野。


为了使大家比较系统地了解“头陀行”,兹引用《清净道论》关于头陀的部分内容。

第二 说头陀支品
…………
为那些舍离世间染着不惜身命而欲勤得随顺行(毗钵舍那)的善男子,世尊听许他们受持十三头阵支。即

(一)粪扫衣,(二)三依支,(三)常乞食支,(四)次第乞食支,(五)一座食支,(六),一钵食支,(七),时后不食支,(八)林野住支,(九)树下住支,(十)露地住支,(十一)冢间住支,(十二)随处住支,(十三)常坐不卧支。

……
……
(头陀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于受持及规定等五种之中,一切头陀支的受持,世尊在世时,当由世尊听许而受持。世尊灭后,则由大声闻的听许而受持。彼若无时,则由漏尽者......阿那含....斯陀含......须陀洹......三藏师......二藏师....一藏师.....一合诵师(尼迦耶师=一部师)......一阿含师......义疏师。彼若无时,则由持头陀支者。彼若无时,则往塔庙,扫净而后蹲踞下来,如对正觉者说,听其受持。然而但由己个人受持亦可──-这里当以支提山两位兄弟长老中的大兄为少欲而自受持头陀支的故事为例。这仅是通论(总论十三支的受持等)。

现在再就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而各别的解说:


一、粪扫衣支

(受持)先说粪扫衣支:于「我今禁止用在家者所施的衣服,我今受持粪扫衣支」的二语中,用任何一语即得持。这是第一粪扫衣支的受持。

(规定)如是受持头陀支者,于冢间的(布)、店前的(布)、路上布、垃圾布、胞胎布、沐浴布、浴津布、往还布、烧残布、牛啮(布)、白蚁啮(布)、鼠啮(布)、端破(布)、缘破(布)、置旗、塔衣、沙门衣、灌顶(衣)、神变所作衣、旅者(衣)、风散(衣)、天授(衣)、海滨(衣)等的衣布中,可取任何种类,撕掉之后,舍其腐朽部分,取其强纫部分洗刷干净而作衣,然后弃俗人所施之衣受用(此等粪扫衣)。
…………

(区别)其次有上中下三种粪扫衣者:仅取琢间之布为上;若取曾作「出定者将拾此布」之念而舍的布为中;受取置于他的足下的为下。

(破坏)任何粪扫衣者,若由他自己的希望或甘受俗人所施的剎那,便为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粪扫衣支的)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适合于「出家依粪扫衣」之语的依行道的情况,住立于第一圣种(衣服知足),无守护(衣服)之苦,得不依他的自由生活,无盗贼的怖畏,无受用的爱着,适合沙门的衣具,为世尊所赞的「少价易得而无过」的资具,令人信乐,得成少欲等之果,增长正行,为后人的模范。

为降魔军的行者着的粪扫衣,

如穿铠甲闪耀战场的剎帝利。

世尊亦舍尸绸布而着粪扫衣,

还有那个不宜穿?

比库善忆自己的宣言,

喜穿适合瑜伽行者的粪扫衣。

这是对于粪扫衣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二、三衣支

(受持)其次三衣支,于「我今禁止第四衣,我今受持三衣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三衣者获得衣布之后,自己不善做或不能剪裁,亦不能获得专门指导的人,或者未得针等任何工具,则可贮藏(至获得条件时为止),并不因此贮藏而犯过。然而自从染时之后,便不宜贮藏了,(如贮藏)便名头陀支之贼。这是规定。

(区别)三衣者有三种区别:一为上者,他在染衣的时候,先染下衣(安陀会)或上衣(郁多罗僧),染了一种着在身上之后,再染另一种。着了下衣而搭上衣之后,当染重衣(僧团梨)。然而(在染衣时)重衣是不宜着的。这是就住在村边者而说,如果是林野住者,则二衣(上下衣)同时洗染亦可(因无人见其裸体)。然而他必须就近坐在看见任何人时而可即刻取得袈裟搭在身上的地方。次为中者,可在染衣房中暂时着染衣者所公用的袈裟从事染衣。后为下者,可以暂时穿搭同辈比库的衣从事染衣。即暂缠那衣的敷布可,但他时不宜取用。同辈比库的衣一时一时的受用亦丁。受持三衣头陀支者,亦得许可有第四种肩袈裟,然而它的宽度仅限于一长手,长度为三肘。

(破坏)此等(上中下)三者,若受用第四衣时,便算破坏头陀支。

(功德)次说功德,三衣的比库对于掩护身体的衣服常生满足,衣服随身如鸟带翼飞行,很少需要注意衣服,无贮藏衣服之累,生活轻便,舍余衣之贪,虽然许可多衣而他却作适量的应用,过减损烦恼的生活,得少欲等之果。成就此等种种功德。

瑜伽智者不爱余衣不收藏,

受持三衣体会知足的乐味。

瑜伽者有衣如鸟的有翼,

欲求安乐当乐于衣制。

这是对于三衣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三、常乞食支

(受持)于「我今禁止余分之食,我今受持常乞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常乞食支。
(规定)常乞食者,对于僧团食,指定食,招待食,行筹食,用分食,布萨食,初日食,来者(客)食,出发者食,病者食,看病者食,精舍食(村)前(家)食,时分食等十四种食不能食不能接受。如果不是用「请取僧团食」等的说法,而易之用「僧团在我家中取施食、大德亦可取施食」的说法而施,则他可以接受。由僧团行筹而给他的非食(非饭食的药物)或精舍内所炊之食亦可接受。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行乞时在他的前面与后面有人送与施食,他也接受,或者行近施家的门外而立的时候,施家取其钵时也给他,盛满施食再送回他亦接受,然而那一天如果要他坐在自己的住所等施食则不取。中者,如果要他那一天坐在自己的住所而领施食,他也接受,不过第二天再如果是便不接受。下者,则明天又明天的施食也接受。然中下二者未得无依自由之乐,而上者得之。

据说:有一次某村中正在讲《圣种经》,一位上者对其他二位(中下者)说:「贤者!让我们去听法吧?」其中的一位答道:「大德!我因为昨天被一人请坐在住处等他今天的施食所约束拉!」另一位亦说:「我昨天亦已答应人家明天的施食了!」于是他俩便失掉闻法的机会。但那上者则于早晨出去乞食之后,便去领受法味之乐。

(破坏)这三种人,如果接受了僧团食余分之食的剎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这是功德:适合于「出家依于团食」之语的(四)依行道的情况,住立于第二圣种(食物知足),得不依他的独立生活,为世尊所赞的「少价易得而无过」的资具,除怠惰,生活清净,圆满众学的行道,不为他养,饶益他人,舍骄慢,除灭味的贪爱,不犯众食,相续食及作持的学处,随顺少欲等的生活,增长正当的行道,怜悯后生者(为他们的先例)。

团食知足不依他生活,

行者除去食欲四方的自由。

舍弃怠惰活命的清净,

善慧莫轻乞食行。

常行乞食比库自支非他养,

不着名利而受诸天的景仰。

这是常乞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四、次第乞食支

(受持)次第乞食支,于「我今禁止贪欲行(乞),我今受持次第乞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次第乞食者,当先站在乡村的门口观察村内是否有什么危险。如见道路上或村中有危险,则可舍离彼处而往他处乞食。如果在那些人家的门人或在中或于村内都未得到任何东西,则可作非之想而离之他去。然而若从那里获得任何食物,则不宜离彼而他往。同时次第乞食者亦宜早进入村落,因为若遇不安之处可能有充分时间离开那里而往他处乞食。如果施者在他的精舍内供食或者在他乞食的途中有人拿了他的钵而盛以食物给他亦可。然而在他出去伫食之时,若已行近村庄,则必须入村乞食,不得逾越。无论在那里仅得一点食物或全无所得,他都应该依照乡村的次行乞。这是他的规定。

(区别)次第乞食者也有三种区别:此中上者,无论在他未达家门之前送食给他,或已离开家门之后送食给他,或者他已从乞食回到寺内的食堂再供他食物,他都不受。然而若已行近家门,有人问他取钵,应该授与。实行这种头陀支,实无他人能与大迦叶长老相等者,然在那样的情形下,他也给与他的钵的。中者,则在乞食时未达家门前,或已望开家门后,甚至已回到住所的食堂内,如有人送食给他,也接受下来,若已行近家门也授与他的钵,然而他那一天沫不坐在精舍内许人供给他。就这点说是和常乞食的上者相似。下者,则亦于一日坐在精舍内而允受送供。

(破坏)如是三者,若起贪欲行,便算破坏他的头陀支。

(功德)次说功德:(信施的)家常常是新的,犹如月亮,对(檀越)家无悭,平等的怜悯,无(檀越)家亲之累,不喜招待,不望人家献食,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次第乞食的比库,

如月而施家常新,

无悭一切平等的爱悯,

也无施家亲近的烦神。

智者为求行于大地的自由,

舍他的贪欲,

收他的眼睛,

前见一寻的次第乞食行。

这是次第乞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五、一座食支

(受持)一座食支,亦于「我今禁止多座食,我今受持一座食」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其次一座食者,在食堂中,因为他不能坐长老的座位,所以必须顶先观察,觉得这里是合于我的座位方才坐下。如果在他的食事未终之时,而他的阿阇梨或邬波驮耶(和尚)来,可以起立去作他(子)的义务。三藏小无晨长老说:「应当保护其座位或食物,故此人的食事未终,可以去作他的义务,但不应再食」。这是规定。

(区别)其次亦有三种区别:此中的上者,对于食物无论是多是少,只要他的手业已触取那食物,他便不得再取别的食物了。如果俗人这样想:「长老什么东西都没有吃拉!」于是拿酥等给他,作乐食则可,但非普通食物。中者,则直至他的钵中的饭还未吃完可取别的,故名食限制者。下考,则直至未从座起,可以尽量的吃,因为直至他取水洗钵之时而得受食,故名水所限制者,或因直至他起立之时而得受食,故名座所限制者。

(破坏)这三种人,如吃了多座之食的剎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次为功德:少病,少恼,轻快,强健,安乐住,不犯残余食之过,除味爱,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一座食者不会因食而病恼,

不贪美味不妨自己的事业。

为安住清净烦恼之乐的原因,

净意行者当喜这样的一座食。

这是一座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六、一钵食支

(受持)一钵食支,亦于「我今禁止第二容器,我今受持一钵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一钵食者,饮粥的时候,亦得各种调味于容器中,则他应该先食调味或者先饮粥。如果把调味也放在粥里去,则未免有些腐鱼之类会坏了粥的,因粥不坏才可以食,这是关于这种调味品说的。假使是不会坏粥的蜜和砂糖等,则可放到粥里去。生的菜叶,他应该用手拿着吃,或者放到钵里去。因为他已禁止了第二容器,即任何树叶(作容器)也不可以用的。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除了吃甘蔗之外,别的任何(不能吃的)榨物也不可弃(于别的容器)的。对于团食、鱼、肉、饼子等亦不可分裂而食。中者,可用一只手分裂而食,所以称他为手瑜伽者。下者,则称他为钵瑜伽者,因为任何放到钵内的,他都可以用手或牙齿分裂而食。

(破坏)这三种人,若用第二容器的剎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次为功德:除去种种的味爱,舍弃贪多钵之食欲,知食的定量,无携带各种容器的麻烦,不散乱于食事,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眼观自己的钵不乱于多器,

食行善者巧把爱味的根掘。

显然可见知足的喜悦,

一钵食者之食谁能食!

这是一钵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七、时后不食支

(受持)时后不食支,亦于「我今禁止残余食,我今受持时后不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得受持。

(规定)时后不食支者,已经吃足之后,则不宜更令作食而食。这是规定。

(区别)其次亦有三种区别:此中上者,在食第一食时而拒绝他食,故食第一食后便不食第二食。中者,则食完(钵内)所有的食。下者,则可食至从座起立为止。

(破坏)这三种人,若已食完之后,更令作食而食的剎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

(功德)次为功德:不犯残余食之过,无贪食满腹之病,不贮食物,不再求,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智者没有遍求也无贮藏的麻烦,

时后不食的瑜伽者舍离满腹的贪婪。

瑜伽欲求舍过奉行这样的头陀支,

增长知足等德而为善逝的赞扬。

这是时后不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八、林野住支

(受持)林野住支,亦于「我今禁止村内的住所,我今受持林野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林野住者,离去村内的住所,须于黎明之前到达林野。

这里包括村的边界而称为「村内的住所」。无论一屋或多屋,有墙围或无墙围,有人住或无人住,乃至曾经为商旅住过四个月以上的地方都得名为「村」。犹如阿努罗陀补罗有二帝柱的有墙围的村落,由一中等强力的男子,站在帝柱之内所掷出的石子所落之处,得名「村的边界」。据律师的意见:如有青年欲不他的力量,伸出腕臂投掷石子,其所掷石所落之所亦得包括于村边的范围。但据经师的意见:是指为驱鸟所投之石所落之处而言。如果没有墙围的村庄,在最末的房屋,若有一妇人站在房门口自盂中弃水,那水所落之处为屋的边界。再以上述的方法从那屋界所掷的石子所落之处为村。再从那里所掷的石子所落之处为村的边界。

次说林野,根据律教说:「除了村和村的边界外,其它的一切处都为林野」。若据阿毗达磨论师的说法:「于帝柱之外,一切都为林野。」然而特别的确定,须用教师的弓,若有墙围的村,自帝柱量起,没有墙围的村,则从第一个石子所落之处量起,直至精舍的墙围为止。依律的注解说:如果没有墙围的寺院,则应以第一座住处──或食堂或常集会所或菩提樽或塔庙等,离精舍最远的为测量的界限。然据中部的义疏解释:测量的界限,亦如村庄一样,应于精舍村庄两者之间,都留下一掷石之地,作为边界的范围。这是林野的范围。

如果乡村相近,站在精舍内可能听到村内人们的声的话,若真的为山河等的自然环竟所隔绝而不能取道而行的,则可取通常的自然之道,如果是用渡船等相通的路,则五百弓的测量,应取此等的直径。若取了五百弓绕道的距离以成就其头陀支,而又填塞各处的近村之道,则为头陀支之贼。

如果住林野的比库的邬波驮耶与阿阇黎有辆,在林野中不得安适,则送他到乡村的住处而且随从侍他;但必须于黎明之前及时离村去林野,以成其头陀支。然而在他应离村落之时,若病人的疾病转笃,则他应尽其侍候的责任,不应顾虑其头陀支的清净。这是规定。

(区别)其次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当于一切晨曦临之时,都在林野之中。中者,得于四个月的雨季中住在村落住处。下者,则冬季亦可住在那里。

(破坏)这三种人,若于一定的时间从林野村落的精舍听人说法,虽遇晨曦的降临,不算破坏头陀支;若听完了法回去林野,虽仅行至中途便破晓,也不算破了头陀支。如果说法者起座之后,而他想道:「稍微寝息之后,我们再走」,这样的睡去而至破晓,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关于破坏的。

(功德)次说功德:若住在林野的比库常作林野想,则未得的定能得,已得的能护持,正如导师也欢善地说:「那伽多!我非常欢喜那比库住在林野。」在边鄙寂静住处的住者,他的心不会给不适的色等境界所扰乱。离诸怖畏。舍离生命的爱着。得尝远离的乐味。亦适宜于粪扫衣等。

欢喜远离独居边鄙的住所,

森林住者也为佛主所喜乐。

独住林野的行者得安乐,

诸天帝释不知这样的意乐。

他穿粪扫衣如着鲜明的盔甲,

赴练若战场武装其余的头陀。

不久便得降服魔王及魔军,

是故智者当喜住林野。

这是林野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九、树下住支

(受持)树下住支,亦于「我今禁止盖屋之下而住,我今受持树下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其次树下住者,应该避免下面这些树:两国交界处的树,塔庙的树,有脂汁的树,果树,蝙蝠所住的树,空洞的树,生长在精舍中心处的树。他应选择在寺院边隅之处的树而住。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的上者,不能选择自己好乐的树,不能叫他人清除树下,只可用他自己的足,清除落叶而住。中者,可令来到树下的人为他清除。下者,则可叫寺内作杂务俗人或沙马内拉去清扫、铺平、撒沙,围以墙垣及安立门门户而住。然而若遇大日子,则树下住者应离原处而至其它比较隐秘的地方而坐。

(破坏)这三种人,若于盖屋之内作住处的剎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然而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果他明知自己在盖屋中而让晨曦的降临为破坏。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适合于「出家依于树下的住所」之语的四依行道的情况。为世所赞的「少价易得而无过」的资具。由于常常得见树叶的转变易于生起无常之想。没有对住所的悭吝以及乐于造作的活动。与诸天人共住,于小欲等生活。

最胜佛陀所赞的远离者的住处,

有什么地方可与树下比拟的呢?

善净行者住于远离的树下,

那是天人护持除去悭吝的住所。

看见树叶深红青绿黄色的降落,

除去常住的想念。

具眼之人不转远离的树下,

那是佛的传承乐于修习的住所。

这是树下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露地住支

(受持)露地住支,亦于「我今禁止盖屋和树下住,我今受持露地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露地住者,若为听法布萨可入布萨堂。假使进去之后下雨,在下雨时不出来,停止了应该出来,学习和教授,亦可入屋中,或将杂乱的放在外面的床椅等取之入内亦可。若为年老的比库拿东西行于道中,碰到下雨之时,可以进入途中的小屋。如果没有替年长者拿什么东西,不可急趋于小屋避雨,须以平常自然的步骤行入,住至雨止的时候应即离去。这是规定。前面的树下住者亦可通用此法。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不得依于树山或屋而住,只可在露地中用衣作小幕而住。中者,依近树山或屋,不进入里面可住。下者,则没有加盖的自然山坡,树枝所盖的小庵,麦粉(糊)的布,看守田地人所弃的临时小屋等都可以住。

(破坏)这三种人,若从露地的住处进入屋内或树下而住的剎那,算破坏了头陀支。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他知道自己是在彼处(屋中或树下)而至破晓的为破坏。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舍住所的阵碍,除惛沉睡眠,符合于「比库无着无家而住如鹿游行「的赞叹,无诸执着,四方自在,随顺于少欲等生活。

露地而住适于无家易得的生活,

比库心无所着如鹿的自在,

空中散布珠宝一样的星星,

照耀着如灯光一般的明月,

惛沉睡眠的除灭,

乐于禅定的修习。

不久便知远离的乐,

智者当喜于露地而住。

这是露地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一、冢间住支

(受持)冢间住支,亦于「我今禁止住于非冢墓处,我今受持冢间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当人们建设村庄时议决,确定一块地作冢墓,冢墓住者不应在此处住,因为那里尚未荼毗死尸,还不能说为冢墓。如果经过荼毗之后,纵使弃置十二年曾再荼毗,亦得为冢墓。然而冢墓的住者,不应该在那里建造经行小庵等,或设床座及预略饮水食物,乃至为说法而住亦不可。这是一重大的头陀支。为了避免发生危险,事前应该通知寺内的僧长老及地方政府的官吏,然后不放逸而住。他在经行时,当开半眼视于墓上。当去冢墓去时,应该避去大道,从侧道而行。在白天内,他应注意确知冢间一切对象的位置,如是则夜间不致为那些景象所恐惧。若诸非人于夜间游行尖叫,不应用任何东西去打他们。不可一日不去冢墓。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在冢间度过中夜,可于后夜回来。为诸非人所爱好的胡麻粉、豆(杂)饭、鱼、肉、牛乳、油、砂糖等的软食和硬食,不宜食。不要入檀越之家。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当在常烧常有死尸及常有号泣之处而住。中者,于上述的三种之中有一种即可。下者,住在如前述的冢墓形相(荼毗后十二年未再荼毗的(亦可。

(破坏)这三种人,若不住于冢墓之处,便算破坏了头陀支。增支部的诵者说:这是指不去冢墓之日而说的。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得念于死,住不放逸,通达不净相,除去欲贪,常见身的自性,多起(无常苦无我的)悚惧,舍病之骄等,克服怖畏,为非人所敬重,随顺少欲等生活。

冢间住者由于无常念死的力量,

睡眠之时也无放逸的过失,

因为数数观死尸,

征服了心中的贪欲。

以大快惧,渐至无骄的境地,

为求寂静而作正当的努力;

当以倾向涅槃的心,

去行那具有种种功德的冢间住支。

这是冢间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二、随处住支

(受持)随处住支,亦于「我今禁止住所的贪欲,我今受持随处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随处住者,对于别人向他说「这是给你的」授与的住所,他接受了便生满足之想,不另作其它住。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的上者,对于给他的住,不宜询问是远或近,有否非人和蛇等的恼乱,热或冷?中者,可以询问,但不得自己先去视察。下者,则可先去视察,如不合意,另取他处亦可。

(破坏)这三种人,如果生起住的贪欲,便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遵守对于所得当生满足的教诫,希求同梵行者的利益,舍弃劣与胜的分别,无合意不合意的观念,关闭了随处贪欲之门,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所得知足随处而住的行者,

即卧着敷也无分别的安乐。

不着最上的住所,得下劣的也不怒,

常悯同梵行的新学的利乐。

这是圣人所行,也为牟尼牛王的赞叹,

所以智者常行随处住的乐。

这是随处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三、常坐不卧支

(受持)常坐不卧支,亦于「我乞禁止卧,我今受持常坐不卧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常坐不卧者,于夜的三时(初夜,中夜,后夜)之中,当有一时起来经行。于四威仪中,只不宜卧。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不可用凭靠的东西,也不可以布垫或绷布为蹲坐。中者,于此三者之中可用任何一种。下者,则可用凭的两边,称为七肢椅。据说此椅是人们为粪无畏长老作的;这长老证得阿那含果而般涅槃。

(破坏)这三种人,如接受床席而卧时,便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他的心断了所谓「耽于横卧之乐,转卧之乐,睡眠之乐而住」的结缚。适合一切业处的修习。令人信乐的威仪。随顺勤精进。正行增长。

结咖跏趺坐正身的行者,

动乱了魔的心。

比库舍离横卧睡眠之乐,

精进常坐光耀苦行之林。

行此得证出世的喜乐,

智者当勤常坐的苦行。

这是常坐不卧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

[ 本帖最后由 悠扬 于 2010-3-25 10:55 编辑 ]
13#
发表于 2010-3-29 13:43 | 只看该作者

在家弟子一座食是否妥当

律藏中讲有"一座食者不会因食而病恼",当然这通常都是对比库的要求。

不知佛陀对事务繁重的在家人是否也如此劝诫?
在家人如果一座食,不知身体上是否适合?

敬请善知识帮忙解答。萨度!萨度!
14#
发表于 2010-3-29 14: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勤学好问 于 2010-3-29 13:43 发表
律藏中讲有"一座食者不会因食而病恼",当然这通常都是对比库的要求。

不知佛陀对事务繁重的在家人是否也如此劝诫?
在家人如果一座食,不知身体上是否适合?

敬请善知识帮忙解答。萨度!萨度!

末学知道在八关斋戒中有过午不食一条,即过了中午不吃任何东西。

过午不食


  所谓的过午不食,是佛陀为出家比丘制定的戒律。在律部中正确的说法叫“不非时食”。也就是说不能在规定许可以外的时间吃东西。这个时间就是在太阳到正中午后,一直到次日黎明,这段时间是不允许吃东西的。但是身体有特殊需要的除外(例如病人)。正中午指的不是中午十二点,是以太阳升到正中天为准。

赵朴初老居士在《佛教常识答问》中写道:按照佛制,比丘午后不吃食物。原因有两个:1、比丘的饭食是由居士供养,每天只托一次钵,日中时吃一顿,可以减少居士的负担;2、过午不食,有助于修定。这个制度,今天南方国家仍普遍实行。最严格的只喝白水,连牛奶、茶、椰子水都不喝。但一般的僧人午后可以喝茶、汽水、果汁,也可以吃糖。我国汉族禅宗僧人从古有自己耕种的习惯,由于劳动的缘故,晚上非吃东西不行。所以在多数寺庙中开了过午不食的戒,但是被视为‘药食’,但持过午不食戒的僧人为数也仍不少。
转自:http://baike.baidu.com/view/519074.htm?fr=ala0_1_1

末学曾经有一周断食,感觉很精神,但是感觉无力气。曾经一个月过午不食,感觉食欲减少,心的定力增加。一坐食没有试验过。食物吃多了确实很麻烦,还要饭后百步走。

[ 本帖最后由 空谷回音 于 2010-3-29 15:13 编辑 ]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21: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勤学好问 于 2010-3-29 13:43 发表
律藏中讲有"一座食者不会因食而病恼",当然这通常都是对比库的要求。

不知佛陀对事务繁重的在家人是否也如此劝诫?
在家人如果一座食,不知身体上是否适合?

敬请善知识帮忙解答。萨度!萨度!


按照《清净道论》说头陀支品“次说总与别”及其校注所云,优婆塞可以行“一座食支”。一座食支分有上、中、下之区别:
上者,对于食物无论是多是少,只要他的手业已触取那食物,他便不得再取别的食物了。
中者,则直至他的钵中的饭还未吃完可取别的,故名食所限制者。
下者,则直至未从座起,可以尽量的吃,因为直至他取水洗钵之时而得受食,故名水所限制者,或因直至
他起立之时而得受食,故名座所限制者。
按规定,如吃了多座之食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
行者只需依法得受持,并按一座食支规定行之即可。
根据此支之内容,其对身体并无特别的影响。
16#
发表于 2010-3-30 13:33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善知识们的回答!

"末学曾经有一周断食,感觉很精神,但是感觉无力气。曾经一个月过午不食,感觉食欲减少,心的定力增加。一坐食没有试验过。食物吃多了确实很麻烦,还要饭后百步走。"

萨度!萨度!
17#
发表于 2010-3-30 19:0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不敢当。末学只是在数年前断食一周,交流一下体会。不过在佛教中可没有这个要求,千万不要尝试啊。我们可以根据自己身体情况持过午不食或一座食。
18#
楼主| 发表于 2010-4-30 17:55 | 只看该作者

(待审)南传律藏-经分别-波罗夷一-五(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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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南传律藏-经分别-波罗夷一-五(1-4)
19#
发表于 2010-4-30 22:44 | 只看该作者
如是,迦兰陀子须提那曰:「父母若不听我从家而出,成无家之身者。」即卧倒于无任何铺物之地,「我于此处若无得出家者,至死不起。」如是,迦兰陀子须提那一日不取食、二日不取食、三日不取食、四日亦不取食、五日不取食、六日亦不取食、七日亦复不取食。时,彼父母向彼作如是言:「须提那:汝实我等所宠爱之独生子,如意安乐,为幸福所围绕。须提那!汝不知苦是何物,我等宁死亦不欲离汝,何况生而听汝出家乎?吾儿须提那!起上早受饮食!汝且一边享受饮食、爱欲,一边行福德之乐!我等不听汝出家。」如是言已,须提那迦兰陀子默然不动。二次……乃至……三次,须提那迦兰陀子之父母,向彼作是言:「我等不听汝出家。」第三次,须提那迦兰陀子仍默然不动。

仁兄此处少读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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