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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练习者用菜刀砍死六岁亲生女儿和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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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26 2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5年7月15日,《天津日报》报到了李艳忠因练习痴迷法轮功而残忍杀害两个年仅6岁的孩子的新闻。李艳忠,男,1972年生,初中文化,是天津市大港油田井下公司试油工程分公司的一个普通作业工,从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长期练习法轮功思想深受毒害,言行都受法轮功李洪志控制,他的妻子和家人都非常反对他修炼法轮功,经常劝他放弃练功好好过日子,但是始终没有效果,致使夫妻分居、家庭矛盾加剧。
李艳忠因为长期修炼法轮功,精神完全被法轮功李洪志控制,他认为修炼必须过情关,坚持修炼抵制过去了,但是脑子里有另外一种力量出现,抵制不住,脑子就象被火烧一样血压往上涨顶到了脑门,认为过不了这关过去九年就白修炼了,等于掉下来,想起师父说过掉下来、不修炼,过去的业力过去的旧势力不好的生命体都饶不了他,掉下来就没有能量了,大脑烧糊涂了,元神没有了,这些都会要了他的命,他掉下来,那些东西就控制了他的大脑,去伤害他的亲人,他抵制了,但是没有抵制住,感觉自己成了傀儡,杀了自己的亲人。2005年7月10日深夜,李艳忠在自己家中用菜刀无情地向熟睡中的女儿李玥(当时6岁)和外甥张鑫(当时6岁)的颈部猛砍数刀,致使两个孩子当场死亡。事后,李艳忠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5年11月3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艳忠死刑并执行枪决,一个本来应该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法轮功毁掉了。
2005年7月16日大纪元网站就天津日报新闻发表了题为“中共栽赃法轮功杀人,详情要问党委”的一则新闻,不承认李艳忠是法轮功练习者,并说李艳忠是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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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1-26 2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既然已有判决书,楼主能搞到该判决书的影印件吗?搞到就可以继续贴在下面,如此就更有说服力了。
3#
发表于 2011-1-27 10: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11-1-26 20:35 发表
既然已有判决书,楼主能搞到该判决书的影印件吗?搞到就可以继续贴在下面,如此就更有说服力了。

这个判决书应该有吧?
4#
发表于 2011-1-27 14: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巴人 于 2011-1-27 10:17 发表

这个判决书应该有吧?

判决书是肯定有的,只是不知楼主能否想法弄到发上来。
5#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7:2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啊,我尽量试试看//b14 //b13
6#
发表于 2011-1-28 20: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北冥有鱼 于 2011-1-28 17:28 发表
这个问题啊,我尽量试试看//b14 //b13

非常感谢!
7#
发表于 2011-2-4 16:19 | 只看该作者

神经病吧

是不是神经病啊?太残忍了!杀害自己的亲生孩子和外甥,简直没有人性!!!
8#
楼主| 发表于 2011-2-6 2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的帖子

关于判决书的问题,我知道大家都很感兴趣,我正在想办法
有了进展会及时告知大家的
9#
楼主| 发表于 2011-2-6 21:44 | 只看该作者
经司法鉴定李艳忠无精神病,有正常行为能力,据李艳忠的朋友和同事讲,在练功之前他是个很有爱心、很友善的人,自从练了功李艳忠的性格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家都认为练功是导致李艳忠杀人的主要原因,随之而来的是2005年11月3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燕钟死刑。
10#
发表于 2011-2-7 0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的帖子

可以看到此案的司法鉴定书和判决书的影印件吗?谢谢。
11#
发表于 2011-3-1 10:07 | 只看该作者
经司法鉴定李艳忠无精神病,有正常行为能力,据李艳忠的朋友和同事讲,在练功之前他是个很有爱心、很友善的人。。。。

一个正常的人,被可怕的邪魔缠身,居然丧尽天良地砍死亲身女儿和外甥,令人难以置信!太可怕了!!!
12#
发表于 2011-3-2 00:21 | 只看该作者
等待详细看判决书,所作所为真是泯灭人性啊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3-3 15:19 | 只看该作者

终于找到了

找到这个判决书可是费了我不少的力气,费了我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现在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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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1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的帖子

这么说来,一个家里死了3个人,而且这3人都死得很冤,前两个死在亲人刀下,冤!后一个被自己最信得过的大法所蒙蔽,导致精神失常用刀砍死了两名亲人,冤!这都是法轮大法造的罪孽啊!真不知道李洪志那些人整天修什么法,难道这就是李大师口中说的要追求的圆满吗?都死了才叫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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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0: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北冥有鱼 于 2011-3-3 15:19 发表
找到这个判决书可是费了我不少的力气,费了我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现在贴出来。

看来楼主确实费了不少气力,否则不会用“九牛二虎之力”这个成语来形容的。您辛苦了,谢谢啦!
16#
发表于 2011-3-4 00: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来也 于 2011-3-3 16:12 发表
这么说来,一个家里死了3个人,而且这3人都死得很冤,前两个死在亲人刀下,冤!后一个被自己最信得过的大法所蒙蔽,导致精神失常用刀砍死了两名亲人,冤!这都是法轮大法造的罪孽啊!真不知道李洪志那些人整天修什么法,难道这就是李大师口中说的要追求的圆满吗?都死了才叫圆满?

刑事判决书写得很清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证明,被告人李艳忠未见精神病,其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有责任能力。
17#
发表于 2011-3-4 19:15 | 只看该作者
邪教杀人,真实不虚!铲除邪教真的是义不容辞啊!
18#
发表于 2011-3-9 14:46 | 只看该作者
记得在大纪元上看到过关于这个事件的报道
今天找到了大纪元的文章,放在这里供大家讨论吧
19#
发表于 2011-3-9 14:46 | 只看该作者
评天津610“就是想杀人”
作者:欧阳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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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7日讯】在法轮功反迫害的敏感日子“720”临近之时,2005年7月15日天津日报报道了大港油田一起杀人案:李艳忠在家中用菜刀将女儿和外甥杀死。如同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社栽赃诽谤法轮功一样,天津日报称杀人犯李艳忠是“法轮功练习者”。
天津日报的报道出自天津“610”办公室。
天津“610”急于在这时抛出这个杀人栽赃案,是因为中共流氓集团对法轮功进行迫害的一系列罪行已在国际上被大量曝光。天津“610”现在狗急跳墙,用谎上加谎来应付国内国际的压力,实在是卑鄙无耻。
出逃澳洲的原天津“610”警官郝凤军,以亲身经历揭露中共和天津“610”迫害法轮功和造谣诽谤的种种内幕。
郝凤军特别提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谎谈”报道的景占义一案的录制过程完全是谎言欺骗。
景占义在修炼法轮大法以后天目开了,发明了两个专利,这个事曾经有一些影响。于是天津“610”就想要求景占义否认他的两个专利是修炼以后发明的,并妄图借此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
郝凤军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2003年春节后,天津市公安局国保局接到一项特殊任务,由610办公室一队石何队长带领四、五个警察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办案,等他们回来时我看见在审讯室里用手铐吊铐着一位头发灰白的老人,后来我才听说他是河北省一位副厅级干部叫景占义[注:据我们了解,应为普通职工,高级工程师],后来中央电视台记者来到国保局,听说来采访景占义,给国际社会看看一个副厅级干部是怎样悔过的。

“那天采访时是在国保局精心策划下进行的,因为我当时就在门外,我听见国保局副局长赵月增对景占义说,一定按照他们提供的台词去说可以给他减刑,否则就再加一条叛国罪,判他无期徒刑或秘密枪决。可怜这位老人在他们的淫威下答应了他们的要求,上了电视,去无奈的批判法轮功。后来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就在中央电视台采访的当天,这位元记者从采访室出来时正好碰上我,她直接把话筒递到我嘴边,问我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她可能想再编点素材,而让她失望的是,我回答的是‘这不是谎言吗!’这个记者听后愣住了,我没理她转身就走了。”
郝凤军说,他因说了这句真话而后被领导找谈话,并被关了禁闭。良心使他最后选择了出逃国外。
郝凤军的经历,证明中共和天津“610”是容不得真话的。他们迫害法轮功靠的就是谎言和欺骗。
法轮功修炼严格禁止杀生,而邪恶中共为了铲除法轮功,歇斯底里到利用最骇人听闻的杀人案栽赃诬陷法轮功,煽动起人们的仇恨。
中共及其“610”总是利用媒体不时编出一个荒唐的杀人理由来栽赃诬陷法轮功。
比如,2003年5、6月间的“陈福兆投毒杀乞丐案”。陈福兆为什么杀乞丐呢?新华社说“乞丐、拾荒人员被认为是人类中最高层次”,所以专杀乞丐好上层次。
可笑的是,中央电视台觉得新华社简直是瞎掰,自己又杜撰了一个更“绝”的理由,说是“修‘真善忍’,修到一定时候呢,就倒过来了,就变成‘不真不善不忍’”,杀乞丐只是出于偶然。
无独有偶,北京的傅怡彬杀人案,中央电视台“焦点谎谈”给出的杀人的理由是“善心会生出杀心”。
这次,天津“610”实在是找不到藉口,居然想到一个“万全之策”,叫做“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想杀人”。破案就讲究个找到动机,这下好了,天津“610”“急中生智”,发明了一个杀人的永恒动机:“就是想杀人”,放谁头上都成,赖都赖不掉。有了这一条,大陆的司法侦讯全都可以免了。
中共迫害法轮功,造了几年谣下来,荒唐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中共在沈寂了一段时间之后,又抛出杀人栽赃案,一是“7.20”将临,全球法轮功学员将组织各种大型活动继续向国际社会揭露迫害,呼吁停止迫害;二是近来有好几位与迫害法轮功的“610”有关的前中共官员,包括中共驻澳洲大使馆一等秘书陈用林,天津市国内安全保卫局、“610办公室”官员、一级警司郝凤军,原辽宁省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等人,公开出面以亲身经历和掌握的第一手材料揭露中共迫害和诽谤法轮功的大量内幕,令中共的暴行和罪恶在国际上再次曝光。
天津“610”的大港杀人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混淆黑白、保全性命、维持迫害被邪恶中共安排出笼的。
这件栽赃案本身就是中共流氓本质的暴露,它没有任何放下屠刀的诚意,而是用一个又一个谎言去掩盖罪恶,毒害世人。但是,在一个又一个谎言被戳穿,一个又一个骗局被揭露以后,中共邪恶的杀人栽赃还会奏效吗?
对于明白真象的人来讲,天津李艳忠杀人案,不过是陈福兆、傅怡彬之后又一出已经令人倒胃口的邪恶丑剧。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7/17/2005 5:27:24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5/7/17/n9884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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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13:12 | 只看该作者
新闻最重客观、真实、公正,“李艳忠杀女案“事实显而易见,《天津日报》的评论也很客观。“大纪元”的新闻和评论就太过主观,在诸多事实证据的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辩论无可厚非,但请拿出真实有力的证据来,条件反射式的乱咬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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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3-13 11: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大纪元新闻我也看到过,是明慧网、大纪元、新唐人这些法轮功的媒体的一贯做法,凡是其他新闻媒体报道的不利于法轮功的新闻,都一律彻底否定,一律定性为中共为了诬陷法轮功搞的阴谋,然后对报道内容进行全面攻击,甚至对编辑、记者进行威胁恐吓和人身攻击,即让你接受教训,也让其他编辑、记者引以为戒,别说法轮功坏话,否则就让你没好日子过。法轮功的反应过程几乎是一个模子扣出来的,估计对李艳忠杀人这个案件再次被曝光也是同样的反应,我们拭目以待。但是稍加分析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这个反应过程中,法轮功的“真、善、忍”跑到哪里去了?
《天津日报》报道李艳忠杀人案件新闻本来就是一件简单的新闻报道,作为媒体,报道这一事件是他的责任。而大纪元却把正常的民事或者刑事案件非要生拉硬拽到政治上,大喊是对大法的编造和污蔑,是天津610和中共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这让我想起当年法轮功彻底否定天安门自焚事件受害者的法轮功学员身份,两件事的做法如出一辙。
试问,如今的时代早已进入信息化社会,不知道名字的人都能通过“人肉搜索”查个水落石出,李艳忠杀人这样的重大事件如果是天津610和中共编造的能不露馅、偌大的一部国家机器能犯这种低级错误吗?试问,媒体公布的李艳忠、还有王进东、郝慧君、陈果这些法轮功的受害者,清清楚楚的公布了他们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所在城市、工作单位或者学校名称、家庭地址、甚至公布了陈果在中央音乐学院学生公寓的房间号“01-797”,这些人的真实存在和他们法轮功学员的真实身份能是虚构的吗?试问,媒体公布的和法院判决书上写明了李艳忠案的调查起诉过程中涉及到的诸多单位名称和证人姓名,写明了排除精神病患者的司法鉴定结果和杀人动机,这些如果是编造的能不被揭穿吗?法轮功就这么藐视民众和知情人的良知和智商吗?
如此有名有姓、事实证据清楚、判决生效的杀人案件,大纪元轻描淡写一句话毫不负责的就将李艳忠说成是精神病患者发病,这种为了质疑而质疑为了否定而否定的做法实在令人发指,以后这样的新闻谁还能看谁还敢相信?大纪元为了将李艳忠与法轮功撇清关系,毫不犹豫的将一个曾经共同修炼的胜似亲人的功友绝情的踢开,将一个曾经笃信大法之人硬说成神经病患者,足见其无情无义残酷之极,不知道现在还在坚持修炼所谓大法或者还对法轮功依依不舍抱有幻想的人们,看到这个作何感想?

[ 本帖最后由 北冥有鱼 于 2011-3-13 11: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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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4 15:15 | 只看该作者
残酷的 事实面前,他们还是不思悔改,真不知道“大法”弟子们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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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4 17:41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圆满”杀害女儿结果又被否认是大法弟子,众多还在苦苦挣扎等待“圆满”的弟子们,你们是不是该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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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09:17 | 只看该作者
简直是畜生,虎毒不食子,他都不如畜生,看来真是法轮功了,只有他们才能做出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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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唉,又是一个残害亲人求圆满的血案!其实就常人来看,即使这样真能消业,真能求得圆满,可是细想下,这样的结果又有什么意思呢,天伦之乐乃人间极乐,极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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