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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老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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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7日唐老鸭VS国华——试论女弟子被强暴问题(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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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08:1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请不要转移话题,强暴一事李先生说过不给安排的,现在他又声称自己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这事如何解释?

D女士和Y小姐的事,分别发生在1997和1998年,一个是下夜班从单位回家的途中,路遇歹徒,她当时大喊“师父,救命。。。。。。”事发后她还是坚修FLG,2001年才转变认识;另一个发生在从学校(大学)下晚自习回家的途中,她也喊“师父救我。。。。。。”事后她也没放弃修炼(她全家都修),2002年她才转变认识,她们全家也是在她之后才放弃修炼的。

這二個問題有關聯性,在此一並回答:
1.你是否有查證,D女士和Y小姐在遇到歹徒時,他們的的身體確實有直接遭受歹徒器官的接觸?或者他們只是受到歹徒的騷擾和驚嚇?

2.他們一個大喊“师父,救命。一個喊“师父,救我。那麼結果不是證明了,他們的生命都保住了嗎!

3.如今一個在2001被轉化,一個在2002被轉化。這不又証明了他們二人在根本上對大*法修煉是懷疑的、是不堅定的,否則怎麼會被轉化呢?
人修練的最終目的是要成神的啊!如此對修練不堅定的學員,李老師怎麼可能會輕易安排他們修練成神的路呢?所以如果他們真的被強暴,那也只能怪政府對社會的治安做的不夠好吧!

一、您在想什么花露水啊?这是当事人亲口讲述的事实经过,你是否认为D女士、Y小姐不懂“强暴”、“强暴未遂”与“骚扰”的概念啊?

二、你在玩什么把戏啊,歹徒强暴她人难道就是要取人家性命?D女士和Y小姐的呼救难道是想保命?人家是想保住自己的贞操吧!

三、请注意时间:事情发生在1997和1998年,之后她们一直还在坚修,直到2001和2002年才转变认识。转变的原因是人家认清了这个“法”的本质,看清了真正的事实!认清了此“修”能否成“神”的真实原理。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态度,人家是不可能转变的。而早先,她们就同你国华目前的表现一个样。

四、关于治安问题,不是我们要讨论的话题。但是我想说明一下,此事不仅在大陆,在台湾、在世界都有发生!只是发生的数量不同而已。你看哪个政府敢向全体国民保证,在他的任期内,保证不发生一起强暴事件的?我看只有李先生敢夸此海口吧!

五、请不要故意漏题:强暴一事李先生说过不给安排的,现在他又声称自己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这事如何解释?他的法身当时干啥去了?
52#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08:3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哪天人家明慧网或大纪元也把你打成“共特”,你会有何感想啊?

既使共黨給我再多的好處,我也不會昧著良心出賣大法的!


中共会不会给你好处,这倒是个未知数。

不出卖朋友,这是江湖上的“义气”;不出卖真理,这是做人的品质;不出卖谬论,这就只能说是一个“大脑清醒”的“好人”;不出卖邪说,恰恰说明您是一个非常“正”的修炼人了!

建议您继续清醒下去,把这个不能成立的“大法”永远抱在怀里,焐烂发酵决不出卖吧!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29 10:26 编辑 ]
53#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08:3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不要改变我的话题,我是问你既然通过“正念”就能出来,还要警察给你办法律手续干啥,不是多此一举吗!?

講清真相才是我的目的,出不出來對我來說那是無所謂的,否則我就不敢去大陸講真相了。再說修練也是要符合常人社會的狀態,手續還是不能免的。


一、这恰恰从侧面证明,你对“正念”的作用是不相信的。假如你真相信“正念”的作用,你就应该大明大方地直接跑到公安局去散发讲真相材料,还用躲到街上去散发吗?

二、这恰恰又用事实说明,放你出来的还是警察,不是李先生的法身,也不是你的正念啊!
5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10:42 | 只看该作者
引用:欢迎继续来大陆“讲真相”,最好进监狱里去讲,那里需要救度的人更多。

謝謝您的邀請!如果共黨不反對,我還可以教他們煉功呢!台灣很多監獄都辦過法*輪*功研習營,對受刑人的感化教育幫助很大!有時間我會把這部份資料提供大家參考。


建议您还是先把台湾监狱的罪犯解决好了再发详细的资料和报告吧,特别是那些吸毒的人是如何通过练功戒毒的,练功又是怎样降低复吸率的,跟踪调查了几年,数据和结果得到哪些部门的验证和认可,我很想听你介绍一番。

大陆监狱您还是别进去吧,您进去了还得麻烦鸭子带两馒头过去探监;还让您太太独守空房;让您女儿阶段无父。太不人道了!您还是别动这个心思吧!鸭子可不能做出误导您的坏事哦!
55#
发表于 2006-8-29 23:1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另:唐老鸭近期出差,讨论暂且先告一段落,也请国华先生谅解。

感謝版主幫忙並轉知消息,以下回應前帖問題,其餘待鴨兄返回後再續。

引用:您在想什么花露水啊?这是当事人亲口讲述的事实经过,你是否认为D女士、Y小姐不懂“强暴”、“强暴未遂”与“骚扰”的概念啊?

如果沒有醫生的鑑定,是很難保證歹徒的強暴是成功的!

引用:你在玩什么把戏啊,歹徒强暴她人难道就是要取人家性命?D女士和Y小姐的呼救难道是想保命?人家是想保住自己的贞操吧!

歹徒在強暴婦女時,失手殺人或是故意殺人滅口的新聞並非沒有。而且他們二位喊的是救命!

引用:(1)请注意时间:事情发生在1997和1998年,之后她们一直还在坚修,直到2001和2002年才转变认识。转变的原因是人家认清了这个“法”的本质,看清了真正的事实!认清了此“修”能否成“神”的真实原理。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态度,人家是不可能转变的。而早先,她们就同你国华目前的表现一个样。
(2)请不要故意漏题:强暴一事李先生说过不给安排的,现在他又声称自己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这事如何解释?他的法身当时干啥去了?

1997和1998年至2001和2002年前後約四年,這段時間不算太短。
李老師講:『心性多高功多高。』如果他們在這四年中,真正按照大法的要求去修煉自己的心性,這四年中功一定會長的很高,身體的變化也會很大。我親眼見過實修三、四年的學員,皮膚都變的漂亮,外表年輕,身體也格外健康,無論是體力、耐力都非常的好。尤其是老年人變化更大,簡直是反老還少。
可是D女士和Y小姐他們最後卻走向“轉化”一途,完全否定這四年來的修煉成果。這不就說明了這四年中他們根本就沒有實修,心性也沒有提高上來。否則一個在大法中受益的人,怎麼會出賣大法呢!李老師的法身也不可能這樣安排他們被“轉化”的吧!

所以可以肯定的,如果他們真的曾經被強暴過,就是說明他們並沒有真正的去修煉心性,只是在大法中掛個名罷了!這樣的人太多了,我在台灣就見過不少。他們只是來練練功就走了,有些人是不好意思出來,在家裡自己偷偷的練。

但是李老師慈悲,並沒有排斥他們,甚至包括混進來搞破壞的特務們,李老師也把他們當成弟子同樣的對待!

因此女大法弟子被強暴的問題,首先因該檢討的是他們自己有沒有真正的去實修。不能只是隨隨便便來練練功,就想要白是飛升呀!也不能總是一遇到問題,就要把責任都推給李老師啊!


引用:关于治安问题,不是我们要讨论的话题。但是我想说明一下,此事不仅在大陆,在台湾、在世界都有发生!只是发生的数量不同而已。你看哪个政府敢向全体国民保证,在他的任期内,保证不发生一起强暴事件的?

治安不好是政府的責任,怎麼能拿別的國家來相比推卸責任呢!

引用:不出卖朋友,这是江湖上的“义气”;不出卖真理,这是做人的品质;...................

大法就是真理!
只是你看不懂、悟不到,又不敢去修煉試試看。只會賣弄一點心理學,耍耍那些對修練不堅定的學員,也給自己添一些成就感罷了!嘻嘻


引用:这恰恰从侧面证明,你对“正念”的作用是不相信的。假如你真相信“正念”的作用,你就应该大明大方地直接跑到公安局去散发讲真相材料,还用躲到街上去散发吗?

是啊!當時我是有些害怕。可是當我在警察局裡發正念時,才真正體會到發正念的威力。我發正念後,氣氛就好多了,這樣講真像他們也就願意聽了。

引用:这恰恰又用事实说明,放你出来的还是警察,不是李先生的法身,也不是你的正念啊!

如果我沒有正念,恐怕當時就被迫轉化了。因為我的父親、內人和二個小孩當時也在大陸。

引用:建议您还是先把台湾监狱的罪犯解决好了再发详细的资料和报告吧,特别是那些吸毒的人是如何通过练功戒毒的,练功又是怎样降低复吸率的,跟踪调查了几年,数据和结果得到哪些部门的验证和认可,我很想听你介绍一番。

修煉可不是用來戒毒。但是人修煉後,知道幹壞事會造業,就不敢再去幹壞事了。否則不只是自己受害,也會連累下一代的,因為業力是會往下積的。

引用:大陆监狱您还是别进去吧,您进去了还得麻烦鸭子带两馒头过去探监;还让您太太独守空房;让您女儿阶段无父。太不人道了!您还是别动这个心思吧!鸭子可不能做出误导您的坏事哦!

我們一般辦研習營只有九天,去服務的人也不是罪犯,不需要住在牢房裡,所以您的馒頭也可以省了!

以上是個人的體會說明,敬請鴨兄參考,並希望您早日回來,呱呱!

祝快樂~
:)
56#
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14: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9 23:14 发表
以上是個人的體會說明,敬請鴨兄參考,並希望您早日回來,呱呱!


哈哈,鸭子暂时还没走,您先别高兴的手舞足蹈啊!

引用:您在想什么花露水啊?这是当事人亲口讲述的事实经过,你是否认为D女士、Y小姐不懂“强暴”、“强暴未遂”与“骚扰”的概念啊?

如果沒有醫生的鑑定,是很難保證歹徒的強暴是成功的!


一、你知道什么叫廉耻吗?一个正常的女性(特别是未婚女子),她乐意把此事向外张扬吗?她乐意告诉别人她在何时、何地、被何人怎么强暴吗?除非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不过,告诉你那个D女士倒是去做了法医鉴定了;而Y女士因时间过长,法医已不可能做什么鉴定了)。

二、请问:明慧网登出的所谓“大法弟子被强暴”的案例,哪一例出示了有资质的法医部门的“法医鉴定”了?
57#
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14:2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你在玩什么把戏啊,歹徒强暴她人难道就是要取人家性命?D女士和Y小姐的呼救难道是想保命?人家是想保住自己的贞操吧!

歹徒在強暴婦女時,失手殺人或是故意殺人滅口的新聞並非沒有。而且他們二位喊的是救命!


一、您真会说话啊!假如这两个歹徒要想真“取命”,D与Y就活不到今日了,因为她们的呼救与反抗被歹徒强制住了。

二、我再把你上一帖的回答转下来吧:“這二個問題有關聯性,在此一並回答:
1.你是否有查證,D女士和Y小姐在遇到歹徒時,他們的的身體確實有直接遭受歹徒器官的接觸?或者他們只是受到歹徒的騷擾和驚嚇?

2.他們一個大喊“师父,救命。一個喊“师父,救我。那麼結果不是證明了,他們的生命都保住了嗎”

谢谢你讲出一个“真理”!您告诉大家:李先生的法身此时忙着给D和Y“保命”了,对她们被强暴一事就置之不理了!那么请问:李先生的法身在“强暴”发生时他在干啥?在忙着看西洋景吗!?
58#
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14:33 | 只看该作者
1997和1998年至2001和2002年前後約四年,這段時間不算太短。
李老師講:『心性多高功多高。』如果他們在這四年中,真正按照大法的要求去修煉自己的心性,這四年中功一定會長的很高,身體的變化也會很大。我親眼見過實修三、四年的學員,皮膚都變的漂亮,外表年輕,身體也格外健康,無論是體力、耐力都非常的好。尤其是老年人變化更大,簡直是反老還少。
可是D女士和Y小姐他們最後卻走向“轉化”一途,完全否定這四年來的修煉成果。這不就說明了這四年中他們根本就沒有實修,心性也沒有提高上來。否則一個在大法中受益的人,怎麼會出賣大法呢!李老師的法身也不可能這樣安排他們被“轉化”的吧!

所以可以肯定的,如果他們真的曾經被強暴過,就是說明他們並沒有真正的去修煉心性,只是在大法中掛個名罷了!這樣的人太多了,我在台灣就見過不少。他們只是來練練功就走了,有些人是不好意思出來,在家裡自己偷偷的練。

但是李老師慈悲,並沒有排斥他們,甚至包括混進來搞破壞的特務們,李老師也把他們當成弟子同樣的對待!

因此女大法弟子被強暴的問題,首先因該檢討的是他們自己有沒有真正的去實修。不能只是隨隨便便來練練功,就想要白是飛升呀!也不能總是一遇到問題,就要把責任都推給李老師啊!


一、请你自己回头看看你发的帖子,你认为“大法学员与大法弟子是一样的”。D与Y起码来说也是一个“大法学员”了吧?遭遇这么大的耻辱还坚持“修炼”的不可能不坚定吧?她们“要修炼”和“想修炼”的心也根本没有发生变化吧?!当然,李先生是否承认她俩是大法弟子咱们另当别论。
现在问题是:李先生既然咬定他的大法弟子被强暴了,那么他的法身干什么去了?是喝酒了?是下岗了?还是作壁上观了?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30 16:37 编辑 ]
59#
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14:38 | 只看该作者
治安不好是政府的責任,怎麼能拿別的國家來相比推卸責任呢!


你知道治安好与不好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吗?你知道犯罪率是以人口的多少为计算单位吗?不知道的话就别张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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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14:46 | 只看该作者
大法就是真理!
只是你看不懂、悟不到,又不敢去修煉試試看。只會賣弄一點心理學,耍耍那些對修練不堅定的學員,也給自己添一些成就感罷了!嘻嘻


我的信条是: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做事,竭力服务纳税人。与其要您所说的“成就感”,鸭子还不如去搞其他“创收”呢!那可是名利双收啊。再告诉您,我不是学心理专业的,但是,你要是具备鸭子心理方面的知识量,你就不会赖在这个沼泽地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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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14:55 | 只看该作者
是啊!當時我是有些害怕。可是當我在警察局裡發正念時,才真正體會到發正念的威力。我發正念後,氣氛就好多了,這樣講真像他們也就願意聽了。

引用:这恰恰又用事实说明,放你出来的还是警察,不是李先生的法身,也不是你的正念啊!

如果我沒有正念,恐怕當時就被迫轉化了。因為我的父親、內人和二個小孩當時也在大陸。


不管你是老实或不老实,警察都会按章办事的;你要是胡来,不管你发啥“念”,警察都会制服你的!如此看来,您当时还是非常“配合”大陆警察的,估计字也签了,手印也打了,当然,唇印不会要你打的!如果那些警察当时要你转化,我看那才是吃饱了撑的!他们只管办案,哪想管你转不转化?!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30 15:02 编辑 ]
62#
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15:01 | 只看该作者
修煉可不是用來戒毒。但是人修煉後,知道幹壞事會造業,就不敢再去幹壞事了。否則不只是自己受害,也會連累下一代的,因為業力是會往下積的。

引用:大陆监狱您还是别进去吧,您进去了还得麻烦鸭子带两馒头过去探监;还让您太太独守空房;让您女儿阶段无父。太不人道了!您还是别动这个心思吧!鸭子可不能做出误导您的坏事哦!

我們一般辦研習營只有九天,去服務的人也不是罪犯,不需要住在牢房裡,所以您的馒頭也可以省了!


我看那些吸毒的,更需要救度啊。这也是个世界性难题啊,你把它解决了,你不就是贡献和救度人类吗?全世界的人类都会为你鼓与呼的!怕不是没能力解决在找托词吧?!
63#
发表于 2006-8-31 00:4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這二位女士有實修的話,絕不會發生強暴案。

但是如果他們沒有實修的話,遇不遇到歹徒強暴則和大法無關。

從他們自強暴案發生的四年後出賣大法來看,可以肯定的,他們並沒有實修!也沒有真正承認過李老師是師父!

所以這個問題已經很明確了。李老師當時可以不用管他們。
64#
发表于 2006-8-31 00:4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你知道治安好与不好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吗?你知道犯罪率是以人口的多少为计算单位吗?不知道的话就别张扬了。

共黨的統計數字,會說真話嗎?不要自欺欺人了!
65#
发表于 2006-8-31 00:4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我的信条是: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做事,竭力服务纳税人。

推薦您當共黨的主席,一定可以有效解決腐敗的問題。鴨子加油!
66#
发表于 2006-8-31 00:5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不管你是老实或不老实,警察都会按章办事的;你要是胡来,不管你发啥“念”,警察都会制服你的!如此看来,您当时还是非常“配合”大陆警察的,估计字也签了,手印也打了,当然,唇印不会要你打的!如果那些警察当时要你转化,我看那才是吃饱了撑的!他们只管办案,哪想管你转不转化?!

是呀!我在筆錄上寫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世人需要真善忍...等,我當然要簽字呀!
67#
发表于 2006-8-31 00:5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我看那些吸毒的,更需要救度啊。这也是个世界性难题啊,你把它解决了,你不就是贡献和救度人类吗?全世界的人类都会为你鼓与呼的!怕不是没能力解决在找托词吧?!

如果某個吸毒犯是與大法有緣的人,自然會來得法修煉。您不需要太操心了!
68#
楼主| 发表于 2006-8-31 08: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31 00:41 发表
如果這二位女士有實修的話,絕不會發生強暴案。

但是如果他們沒有實修的話,遇不遇到歹徒強暴則和大法無關。

從他們自強暴案發生的四年後出賣大法來看,可以肯定的,他們並沒有實修!也沒有真正承認過李老師是師父!

所以這個問題已經很明確了。李老師當時可以不用管他們


一、你知道什么叫廉耻吗?一个正常的女性(特别是未婚女子),她乐意把此事向外张扬吗?她乐意告诉别人她在何时、何地、被何人怎么强暴吗?除非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不过,告诉你那个D女士倒是去做了法医鉴定了;而Y女士因时间过长,法医已不可能做什么鉴定了)。

二、请问:明慧网登出的所谓“大法弟子被强暴”的案例,哪一例出示了有资质的法医部门的“法医鉴定”了?

三、D与Y是否真修和实修,不是你来认定的,是以“法理”来判断的!

四、李先生遇到此事不管,他还是慈悲的“主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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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8-31 08:15 | 只看该作者
一、您真会说话啊!假如这两个歹徒要想真“取命”,D与Y就活不到今日了,因为她们的呼救与反抗被歹徒强制住了。

二、我再把你上一帖的回答转下来吧:“這二個問題有關聯性,在此一並回答:
1.你是否有查證,D女士和Y小姐在遇到歹徒時,他們的的身體確實有直接遭受歹徒器官的接觸?或者他們只是受到歹徒的騷擾和驚嚇?

2.他們一個大喊“师父,救命。一個喊“师父,救我。那麼結果不是證明了,他們的生命都保住了嗎”!

谢谢你讲出一个“真理”!您告诉大家:李先生的法身此时忙着给D和Y“保命”了,对她们被强暴一事就置之不理了!那么请问:李先生的法身在“强暴”发生时他在干啥?在忙着看西洋景吗!?


一、我继续把上面的问题转下来。

二、D与Y在“强暴”发生的当时根本没转变。说句不客气的话,假如你的家人也遭遇此事,你也认为她不是真修、实修的吗?

三、李先生既然咬定自己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而D与Y只是我举出的一些例子),请问他的法身干什么去了?难道这“法身”有什么不良嗜好?还是根本就没有?不然为什么连自己的“女大法弟子”都保护不了?!
70#
楼主| 发表于 2006-8-31 08:26 | 只看该作者
一、请你自己回头看看你发的帖子,你认为“大法学员与大法弟子是一样的”。D与Y起码来说也是一个“大法学员”了吧?遭遇这么大的耻辱还坚持“修炼”的不可能不坚定吧?她们“要修炼”和“想修炼”的心也根本没有发生变化吧?!当然,李先生是否承认她俩是大法弟子咱们另当别论。
现在问题是:李先生既然咬定他的大法弟子被强暴了,那么他的法身干什么去了?是喝酒了?是下岗了?还是作壁上观了?


我继续转下来问题:
一、别忘了,你一想修炼、一进门李先生会怎样?

二、李先生咬定的“女大法弟子”还需要你来评判认定她们是真修、假修、不修的吗?

三、我再提问:李先生既然咬定他的大法弟子被强暴了,那么他的法身干什么去了?是喝酒了?是下岗了?还是作壁上观了?还是有不良嗜好?还是根本没有法身?
71#
楼主| 发表于 2006-8-31 08:5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问题与讨论无关,我简单说明一下:
引用:你知道治安好与不好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吗?你知道犯罪率是以人口的多少为计算单位吗?不知道的话就别张扬了。

共黨的統計數字,會說真話嗎?不要自欺欺人了!

中共的数据既然都是假的,你台湾天天买军备扩充什么?难道台湾也怕中共的“假数字”?

阿扁的数字是“真”的,你为什么不问问他捞了多少纳税人的银子呢?

引用:我的信条是: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做事,竭力服务纳税人。

推薦您當共黨的主席,一定可以有效解決腐敗的問題。鴨子加油!

一、鸭子本人无能执政,这叫自知自明!我不会像某些人,得了一个什么东西,就人五人六,忘了天高地厚了!

二、告你一个好消息,鸭子也快退休了,这辈子没机会当主席了,所以某些腐败问题,鸭子也不可能去插手了。

三、假如我“真”有机会当上中共主席,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集中邀请全球的大法弟子,当然也包括你和李大师,在沙哈拉沙漠上,一起来个“白日飞升”,我们为你们赞助和壮行。假如有一例成功,我就发动大陆纳税人一起练FLG!

引用:不管你是老实或不老实,警察都会按章办事的;你要是胡来,不管你发啥“念”,警察都会制服你的!如此看来,您当时还是非常“配合”大陆警察的,估计字也签了,手印也打了,当然,唇印不会要你打的!如果那些警察当时要你转化,我看那才是吃饱了撑的!他们只管办案,哪想管你转不转化?!

是呀!我在筆錄上寫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世人需要真善忍...等,我當然要簽字呀!


您阁下写了那么多,除了自欺欺人的效果外,还有啥?好象你写的越多转的也越多嘛。

引用:我看那些吸毒的,更需要救度啊。这也是个世界性难题啊,你把它解决了,你不就是贡献和救度人类吗?全世界的人类都会为你鼓与呼的!怕不是没能力解决在找托词吧?!

如果某個吸毒犯是與大法有緣的人,自然會來得法修煉。您不需要太操心了!

你不去向他们“弘法”、不向他们布施布道,他们怎会与你与“法”有缘啊?他们可忙啦,天天忙着找粉呢!你要么是偷懒,要么就是心底不纯正啊。。。。。。
72#
发表于 2006-9-1 04:23 | 只看该作者
一個會被轉化出賣自己師父的弟子,說明了他的心性有問題。ㄧ個心性不好的人,被歹徒強暴了,應該檢討的是他自己,而不應該是把責任推給老師的法身沒盡責!
73#
发表于 2006-9-1 04:3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告你一个好消息,鸭子也快退休了,这辈子没机会当主席了,所以某些腐败问题,鸭子也不可能去插手了。

你也承認了邪黨的腐敗的問題!希望有一天您也能承認邪黨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事實!

預祝您 退休快樂!

謝謝閱帖

晚安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9-1 04:32 编辑 ]
7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 07: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9-1 04:23 发表
一個會被轉化出賣自己師父的弟子,說明了他的心性有問題。ㄧ個心性不好的人,被歹徒強暴了,應該檢討的是他自己,而不應該是把責任推給老師的法身沒盡責!


一、你一直在答非所问。我的问题是:李先生既然咬定他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李先生咬定的大法弟子可都是那些还在真修实修没转化的哦),那么他的法身干什么去了?是喝酒了?是下岗了?还是作壁上观了?还是有不良嗜好?还是根本没有法身?
这个问题我已经问您N遍了,你一直没给我答案!

二、我把你#35楼的帖子转下来:
言歸正傳
引用:既然李先生已经明确肯定她们是“大法弟子”,那么你认为这些女大法弟子是真修的、假修的、或根本就不是来修的?

是真修的!

再请问:既然她们是真修的大法弟子,李先生为什么要安排她们被“强暴”?!

三、我知道,你是以是否转化来作为判断他们真修、假修、实修的标准的。那么,李先生说过“转化的人,以前都不是真修的,都是假修的”——这样的话吗?(D与Y她们转化的问题发生在事发后的四五年了。)

四、昨天巴人回来,告诉我另一个案例,一位L女士也遭遇过被强暴一事(她当时自己报警了),现在,她还在学习班“坚定”地实修呢!想知道此事发生在哪一年吗?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9-1 19:12 编辑 ]
75#
楼主| 发表于 2006-9-1 07: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9-1 04:30 发表
引用:告你一个好消息,鸭子也快退休了,这辈子没机会当主席了,所以某些腐败问题,鸭子也不可能去插手了。

你也承認了邪黨的腐敗的問題!希望有一天您也能承認邪黨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事實!

預祝您 退休快樂!

謝謝閱帖

晚安


我什么时候说过中共党内不存在腐败问题啊?倒是你一直不敢公开承认民进党党魁的贪污腐败问题!所以,你要以实际行动拥护阿扁继续执政,继续贪腐了!因为,他的那些“秘密费用”中,可能还给你们拨了不少吧?

真正的事实是:就是你不愿想到的反面!

假如你认为中共就是在迫害FLG的话,你们这些修炼人就太没心没肺了!人家中共给了你们多少“德”啊?你们可讨了大便宜了!再说:你认为中共“迫害”FLG不好,这是人间的话啊,在高层、在天上、在三界外,那可是大大的好啊!因为这个理不是“反”的吗?!因此,你们口口声声说中共在“迫害”,这就大大地错了,应该说中共在“造化”你们才对啊!

再告您一声:鸭子明天出境去了,要有一段时间才回来。希望回来后能见到你准确的答案!

嘘。。。。。。我知道你想骂街了,千万要注意:修口!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9-1 08: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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