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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7日唐老鸭VS国华——试论女弟子被强暴问题(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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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8-9 0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好意思国华,毛版主已按论坛规则将“之一”帖子锁上了(之一是我后来加上的)。为了问题得以继续展开,我把之一帖子的最后一个内容转贴过来了!假如您有兴趣,我们可以继续了。
另要歉意一下:看来我还将继续在您头上拿分得分了。您啥时候也让我送些分给您啊?好了,我们还是继续在尊重、诚心的基础上进行讨论吧。
特此说明。

QUOTE: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5 20:06 发表
引用:我把您回答的重點用紅字標注了。但是,差異之三和差異之四中,你提出了一個「假修」的問題,我覺得你考慮錯了!因為,這些「女大法弟子」(請注意我們的主題)是李先生親口認定的弟子,因此,她們中(特指本主題所談的女大法弟子)不存在什麼「假修」或「修不成」的問題。您同意這點看法嗎?

復:不完全同意。
以下是我個人的體會:
李老師是把每個學員都當成弟子來看待,包括混進來的特務他都是一樣的對待。
但是,每個學員是否都能順利克服難關(包括在下),這也很難說。所以才會有學員在惡黨迫害面前放棄修煉,或是在病業中過不去了…等現象出現。那麼這不就說明有人會「修不成」呢?!

還有的人甚至在惡黨迫害面前,轉向惡黨參與破壞大法、迫害其他學員‧這些人在我看來就是假修啊!
请注意:把学员当弟子看待(李先生确实有过此言,这不是你的体会),不等于她(或他)就是弟子!也就是说:把学员当弟子看不代表已把学员定义为大法弟子!当我把你们夫妻当兄妹看待时,能说明你们夫妻就是我的兄妹吗?从“法理”而言,一个人是不是弟子、是真修或假修、是能修成或不能修成,这恰恰不是“修炼人”说了算的,“严格”地说,就是由李先生“定论”的!只有李先生认定的弟子才能有此“殊荣”!这点您也反对吗?


QUOTE: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5 20:06 发表
二、差異之五談到的「法身」問題,應該是鴨子用詞不嚴謹,我想說的本意是:女大法弟子有法身的保護、看護、點化、糾偏、化解魔難等,而常人女性則不然!這個你還有什麼異議嗎?

這一點沒錯。但是如果學員修煉不精進或是對大法不堅定者,都很難保證不出問題!
请再注意:如果学员修炼不精进,或是学员对大法不坚定,李先生还会把她(或他)“定论”为大法弟子吗?难道李先生对她(或他)也不了解?他也会把这些人定义为大法弟子?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9 08:30 编辑 ]
2#
发表于 2006-8-9 15:1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请注意:把学员当弟子看待,不等于她(或他)就是弟子!也就是说:把学员当弟子看不代表已把学员定义为大法弟子!当我把你们夫妻当兄妹看待时,能说明你们夫妻就是我的兄妹吗?

復:你真會鑽牛角尖!佛普渡眾生,誰修誰得,哪裡有什麼定義的問題。
若照你的想法,李老師是否就要去定義每一個學員。那麼全世界有千百萬的弟子,每個都要這樣去“定義”一下,那不累啊!你真搞笑!

師者,可以為人傳道、解惑...等,不是隨隨便便就能稱師的。而一般社會交往,彼此以兄妹相稱,是可以被接受的。
然而二者在意義上完全是不相同的二件事,鴨兄拿兄妹來做比喻,實在不恰當呀!

引用:从“法理”而言,一个人是不是弟子、是真修或假修、是能修成或不能修成,这恰恰不是“修炼人”说了算的,“严格”地说,就是由李先生“定论”的!只有李先生认定的弟子才能有此“殊荣”!这点您也反对吗?

復:“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如果一個人一天捕魚,三天晒網,您說這個人能有所成就嗎?
修練是很嚴肅的事情,不是黨主席在選領導班子、找接班人的玩意,什麼定論不定論的!
真正考驗來時,能不能通過考驗,才是決定一個人能不能修成的重要因素。這些你都不懂,實在太小看修練了!

引用:请再注意:如果学员修炼不精进,或是学员对大法不坚定,李先生还会把她(或他)“定论”为大法弟子吗?
復:每個人的情況不一定都一樣,有堅定也有不堅定的;有精進的也有不精進的。但是只要是學了大法的,李老師都會把他當作學員,除非他實在不想修練了,就不會再管他了!

以上一點體會回覆,敬請參考,謝謝!
3#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0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國華 的帖子

谢谢回帖。

看了您的回帖,我突然有一种感觉。您是否在告诉我:

大法弟子与大法学员都是一回事,在李先生看来他们是没有什么差异和区别的?

早安。
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5:21 | 只看该作者

国华回复#7楼唐老鸭的帖子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10 14:08 发表
版主抱歉,該討論主題頁無法執行回覆操作,只好用這個辦法,煩請將本文轉至該討論主題頁內,謝謝可愛的版主幫忙!


引用:大法弟子与大法学员都是一回事,在李先生看来他们是没有什么差异和区别的?

復:個人體會確是如此。

這二天都是使用圖書館電腦,因為有使用時間限制,所以儘量簡短回覆鴨兄問題,若有疏漏的地方,敬請包含、煩您再提醒,謝謝~

國華 敬復


我把您发在另一个房间的帖子移了过来。
5#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國華 的帖子

您确认“大法弟子与大法学员都是一回事,在李先生看来他们是没有什么差异和区别的”说法吗?

考虑到您的电脑问题,我再问一遍上述问题。
6#
发表于 2006-8-11 14:54 | 只看该作者
謝謝您把帖子移了过来!
引用:您确认“大法弟子与大法学员都是一回事,在李先生看来他们是没有什么差异和区别的”说法吗?
復:是的。個人體會確是如此。
7#
楼主| 发表于 2006-8-11 1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國華 的帖子

谢谢回帖。

那么我想请问:李先生的法身只有在哪些情况下才离开大法弟子(或大法学员)呢?
8#
发表于 2006-8-12 0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唐老鴨 的帖子

副:學員違反《轉法輪》和《大圓滿法》的要求做時,李老師的法身就不會再保護學員了。(以上是個人的體會)
9#
楼主| 发表于 2006-8-12 09: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12 08:43 发表
副:學員違反《轉法輪》和《大圓滿法》的要求做時,李老師的法身就不會再保護學員了。(以上是個人的體會)


谢谢回帖。

不过,我想录一段李先生的“讲法”给你,请你比较一下您的说法与李先生的说法是否等同或一致。

问:法身什么情况下自己走掉?
师:只要你是个修炼的人他就管你,直到你圆满。除非不修炼了,彻底不修炼了,他也失望了,看你真不行了,那么他也就不管你了。法轮也是一样,说你不修炼了,常人能带一个这样的东西吗?你要他也没有用,因为你不修炼他对你不起作用
。(《转法轮法解》)

看到了吗?按李先生的说法,法身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离开大法弟子(或大法学员):一是他圆满了;二是他不修了,彻底不修了。

你认同李先生的说法吗?或者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pp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12 09:06 编辑 ]
10#
发表于 2006-8-12 23:05 | 只看该作者
復:鴨兄又在斷章取義了!
李老師的著作中還有其他說法,以下例舉請您參考:

1.一切法*輪*大*法弟子在傳法教功時,絕對禁止收費、收禮,違者已不是法*輪*大*法弟子。 (恭錄自:大圓滿法)

2.我們給你這麼多東西,不是叫你來發財、求名的,是為了度你,是為了叫你修煉。如果你收費了,我的法身會把你所有的東西全部都收回來,那麼你也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的人了,你傳的也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了。(恭錄自轉*法*輪)

3、一切大*法弟子不得借傳功之機,以任何借口給學功者調病治病,否則就是破壞大*法。 (恭錄自:大圓滿法 )
個人體會:有以上這類情況的學員,一但利用大*法牟利或是給人治病,也不會得到法身的保護的!

4、輔導員必須是專一修煉法*輪*大*法者。如已學煉其他功法,就算自動放棄法*輪*大*法學員和輔導員的資格。 (恭錄自:大圓滿法)
個人體會:有些練大*法後還掺煉其他功法或修練其他法門的人,即使他自稱是大*法弟子,法身也一樣不會再保護了!

5.凡修煉法*輪*大*法者,要嚴格遵守各自國家法紀,任何人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行為,都是法*輪*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許的。違反及一切後果均由當事人自己負責。(恭錄自:大圓滿法)
個人體會:如果有學員犯了殺人罪,被判死刑者,法身也不會再保護這種人了。

6、法*輪*大*法學員,以修煉心性為本,絕對不得干涉國家政治,更不得參與任何政治性爭端及活動,違者既不是法*輪*大*法弟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己負責。早日圓滿,精進實修為本願。(恭錄自:大圓滿法)
個人體會:有以上情況者,法身也不會繼續保護了。

7. 我的法身一直要保護到你能夠自己保護你自己為止,那時候你將走出世間法的修煉了,你已經得道了。但是你必須把你自己作為一個真正的修煉人,才能做到這一點。有個人手裏拿着我的書,在大街上一邊走一邊大叫:有李老師保護不怕汽車撞。這是破壞大*法,不會保護這種人的,其實真修弟子不會這麼做的。(恭錄自轉*法*輪)

8. 不允許你用我的原話當成你的話講,否則,就是盜法行為。你只能用我的原話講,加上老師是怎麼講的,書上是怎麼寫的,只能這樣去談。為甚麼呢,因為你這樣一說,就帶有大*法的力量存在了。你不能用你知道的事情當成法*輪*大*法來傳,否則你傳的就不是法*輪*大*法,你等於破壞我們法*輪*大*法。(恭錄自轉*法*輪)

9.誰要篡改法*輪*大*法中的功法,他就是破壞大*法,破壞這一法門。
(恭錄自*轉法*輪)
個人體會:有以上破壞大*法情況者,法身也不會再繼續保護了。

10.我們這個宇宙中有個理:你自己求的誰都不管,你自己想要,誰都不管。我的法身會阻止你,會點化你,一看你老是這樣的,也就不管你了,哪有強迫叫人家修煉的?不能夠強迫你修、逼着你修。得靠你自己真正去提高的,你不想提高誰也沒有辦法。理也給你講了,法也給你講了,你自己還不想提高,那你怨誰呀?你自己想要的,法*輪也不管,我的法身也不管,保證是這樣的。(恭錄自轉*法*輪)

11.然而,思想業力會直接干擾人的大腦,從而在思想中有罵老師、罵大法的,想出一些邪念和罵人的話。這樣一來,有的修煉人就不知是怎麼回事,還以為是自己這樣想的。也有人以為這是附體,但這不是附體,而是思想業往人的大腦上反映而造成的。有的人主意識不強,就隨着思想業幹壞事,這人就完了,掉下去了。但大多數人可以以很強的主觀思想(主意識強)排除它,反對它。這樣,就說明這個人可度,能分明好壞,也就是悟性好,我的法身就會幫助消去大部分這種思想業。(恭錄自轉*法*輪)

個人體會學員若有以上的一些情況,就會得不到師父法身的保護!但是有些學員在惡黨迫害中過世了,或是受到嚴重傷害,這是有其他的原因存在,並不是李老師不保護,這部份以後再敘。

另外還有其他違反大*法要求的情況,由於篇幅過長,請恕在下不一一例舉了。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8-13 16: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12 23:05 发表
個人體會:有以上這類情況的學員,一但利用大*法牟利或是給人治病,也不會得到法身的保護的

個人體會:有些練大*法後還掺煉其他功法或修練其他法門的人,即使他自稱是大*法弟子,法身也一樣不會再保護了!

5.凡修煉法*輪*大*法者,要嚴格遵守各自國家法紀,任何人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行為,都是法*輪*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許的。違反及一切後果均由當事人自己負責。(恭錄自:大圓滿法)
個人體會:如果有學員犯了殺人罪,被判死刑者,法身也不會再保護這種人了(实际上还不止这些吧?唐老鸭注)。

6、法*輪*大*法學員,以修煉心性為本,絕對不得干涉國家政治,更不得參與任何政治性爭端及活動,違者既不是法*輪*大*法弟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己負責。早日圓滿,精進實修為本願。(恭錄自:大圓滿法)
個人體會:有以上情況者,法身也不會繼續保護了。

7. 我的法身一直要保護到你能夠自己保護你自己為止,那時候你將走出世間法的修煉了,你已經得道了。但是你必須把你自己作為一個真正的修煉人,才能做到這一點。有個人手裏拿着我的書,在大街上一邊走一邊大叫:有李老師保護不怕汽車撞。這是破壞大*法,不會保護這種人的,其實真修弟子不會這麼做的。(恭錄自轉*法*輪)

8. 不允許你用我的原話當成你的話講,否則,就是盜法行為。你只能用我的原話講,加上老師是怎麼講的,書上是怎麼寫的,只能這樣去談。為甚麼呢,因為你這樣一說,就帶有大*法的力量存在了。你不能用你知道的事情當成法*輪*大*法來傳,否則你傳的就不是法*輪*大*法,你等於破壞我們法*輪*大*法。(恭錄自轉*法*輪)

9.誰要篡改法*輪*大*法中的功法,他就是破壞大*法,破壞這一法門。
(恭錄自*轉法*輪)
個人體會:有以上破壞大*法情況者,法身也不會再繼續保護了。

10.我們這個宇宙中有個理:你自己求的誰都不管,你自己想要,誰都不管。我的法身會阻止你,會點化你,一看你老是這樣的,也就不管你了,哪有強迫叫人家修煉的?不能夠強迫你修、逼着你修。得靠你自己真正去提高的,你不想提高誰也沒有辦法。理也給你講了,法也給你講了,你自己還不想提高,那你怨誰呀?你自己想要的,法*輪也不管,我的法身也不管,保證是這樣的。(恭錄自轉*法*輪)

11.然而,思想業力會直接干擾人的大腦,從而在思想中有罵老師、罵大法的,想出一些邪念和罵人的話。這樣一來,有的修煉人就不知是怎麼回事,還以為是自己這樣想的。也有人以為這是附體,但這不是附體,而是思想業往人的大腦上反映而造成的。有的人主意識不強,就隨着思想業幹壞事,這人就完了,掉下去了。但大多數人可以以很強的主觀思想(主意識強)排除它,反對它。這樣,就說明這個人可度,能分明好壞,也就是悟性好,我的法身就會幫助消去大部分這種思想業。(恭錄自轉*法*輪)

個人體會學員若有以上的一些情況,就會得不到師父法身的保護!但是有些學員在惡黨迫害中過世了,或是受到嚴重傷害,這是有其他的原因存在,並不是李老師不保護,這部份以後再敘。


谢谢回帖。

请问:您所列举的这些法身不保护的种种情况(记住,只是法身不保护,不是说法身走掉或离开)发生时,法身究竟在干什么?是在一旁看吗?(因为这些人并没有放弃或彻底放弃“修炼”,他们还想“修”呢!)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13 16:16 编辑 ]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8-13 16: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12 23:05 发表
復:鴨兄又在斷章取義了!


断章取义的问题我已经说过了,因为这里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所以我不想展开去说了。但是,我再提醒你一下:有选择地列出作者的某一段话,且改变了作者的原意,这才是断章取义;如果不改变作者的原意,就不是断章取义,而是引用!我录出的李先生的“讲法”可是一段完整的话哦,没有改动一个字哦!

假如按照您给出的断章取义的标准,您上面列出的十一点,不都是在断章取义吗?是不是“修炼”人引用就不是断章取义,“不修炼”的人引用就是断章取义啊?这方面你也要搞双重标准?:why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13 16:25 编辑 ]
13#
发表于 2006-8-14 01: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6-8-13 16:14 发表


断章取义的问题我已经说过了,因为这里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所以我不想展开去说了。但是,我再提醒你一下:有选择地列出作者的某一段话,且改变了作者的原意,这才是断章取义;如果不改变作者的原意,就不是断章取义,而是引用!我录出的李先生的“讲法”可是一段完整的话哦,没有改动一个字哦!

假如按照您给出的断章取义的标准,您上面列出的十一点,不都是在断章取义吗?是不是“修炼”人引用就不是断章取义,“不修炼”的人引用就是断章取义啊?这方面你也要搞双重标准?:why

引用:我再提醒你一下:有选择地列出作者的某一段话,且改变了作者的原意,这才是断章取义;

復:錯了!你是有選則性的列出李老師的一段話,來說明你的看法,但是你用了小人的伎倆,混亂了別人的耳目。
以下我把你上面帖的部分內容分析給你自己看!


问:法身什么情况下自己走掉?
师:只要你是个修炼的人他就管你,直到你圆满。除非不修炼了,彻底不修炼了,他也失望了,看你真不行了,那么他也就不管你了。法轮也是一样,说你不修炼了,常人能带一个这样的东西吗?你要他也没有用,因为你不修炼他对你不起作用。(《转法轮法解》)
看到了吗?按李先生的说法,法身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离开大法弟子(或大法学员):一是他圆满了;二是他不修了,彻底不修了。』

看到沒有,李老師從頭到尾都沒有講只有在這两种情况下才会离开大法弟子。這只有二字完全是你給下的定論。

在下上帖引用的 一些情況,你完全迴避不談,還反倒咬在下一口呢!

現在在下才真正認識鴨子是『口快心也壞』呀!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8-14 02:16 编辑 ]
1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4 0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國華 的帖子

谢谢回帖。

注意:您给出的答案,恰恰是法身不管和不保护的情况,并不是法身已经不在其左右了!但是,法身走掉或离开(可以理解为他的左右再也没有法身了,他再也不需要法身了,或者说法身永远不需要跟着他了)的情况,我目前只看到这两个明确的答案。假如你还有更明确的答案,请你列举出来!不要跑题,说东答西。

另再提醒你注意,用词要讲究,带有人生攻击和侮辱性的用词请您不要使用,不要以为鸭子不会反戈一击呦!鸭子反击起来,你就嗝住了!我可是先礼后兵的!

请你再明确列举出来:李先生的法身走掉(或离开)的情况还有哪些?(你给出的11点,李先生有无说过他的法身在此情况下已经走掉或离开了?)
15#
发表于 2006-8-15 19:45 | 只看该作者
引用:您给出的答案,恰恰是法身不管和不保护的情况,并不是法身已经不在其左右了!


在下體會一些情況之下,李老師的法身就不會再管、再保護並離開學員了。如以下

1.竊法亂法
2.破壞大法
3.簒改大法
4.收費斂財
5.給人治病
6.給李老師的話下定論
7.不真正的去提高自己的心性
8.徹底不想修練了

如果以後還有其他更新的體會,我會再補充的。

注意:請你不要再鑽牛角尖了!
李老師不管、不保護的那些破壞大法的學員和李老師離開了那些不想再修練的學員有什麼區別呢?再說明白一點,幹了破壞大法的學員,李老師還會承認他是弟子嗎?法身還有需要在他身邊嗎?

在下看過許多惡黨破壞大法的文章和報導,就是使用你這種鑽牛角尖式的,拿李老師的話亂下定論,或暗示等手法,迷惑那些對法輪功了解不深的人,使他們厭惡李老師和法輪功。所以在下希望你不要再做這種事了。

前一帖對您有失禮的地方,敬請見諒!

祝晚安
16#
楼主| 发表于 2006-8-15 20: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15 19:45 发表
在下體會一些情況之下,李老師的法身就不會再管、再保護並離開學員了。如以下

1.竊法亂法
2.破壞大法
3.簒改大法
4.收費斂財
5.給人治病
6.給李老師的話下定論
7.不真正的去提高自己的心性
8.徹底不想修練了

如果以後還有其他更新的體會,我會再補充的。

注意:請你不要再鑽牛角尖了!
李老師不管、不保護的那些破壞大法的學員和李老師離開了那些不想再修練的學員有什麼區別呢?再說明白一點,幹了破壞大法的學員,李老師還會承認他是弟子嗎?法身還有需要在他身邊嗎?


请你注意:

一、你的个人体会能否代表李先生的说法?能代表就罢;不能代表就请你继续给出李先生的明确说法。请你头脑不要发热哦!

二、我问的问题是:李先生的法身只有在哪些情况下才离开大法弟子(或大法学员)? 你在#21楼列出的八条,我目前只发现第八条李先生有明确的答案。其他的我暂时还没有看到明确的答案。请你按“法理”明确回答,否则你是在干啥?我不说了,你应该明白吧?

三、你在楼上列出的1—7点,恰恰忽视了(也可能是故意忽视)一个关键问题:他们在修炼的过程中,可能会“做错”一些什么;但是,他们修炼法轮大法的心还在,他们没有放弃或彻底放弃修炼。按《转法轮》所说:“所以有些人一想修炼的时候,觉者们就把这个心看得极其珍贵,就可以无条件的帮助。就象今天坐在这里的学员,你要修炼我可以无条件的帮你。”

四、您的意思是否想说:李先生承认的大法弟子,他的法身也不随其左右了?
17#
发表于 2006-8-16 19:2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你的个人体会能否代表李先生的说法?

當然不能代表李老師。

二、我问的问题是:李先生的法身只有在哪些情况下才离开大*法弟子(或大*法学员)?

你好像是外國人,看不懂中文意思!
『徹底不想修練了』和『只煉動作,不重心性者,一律不承認是法*輪*大*法弟子,』和『如果你收費了,我的法身會把你所有的東西全部都收回來,那麼你也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的人了,』

以上三者的結果有什麼差別呢?有哪一種情況還能算是大*法弟子?法身還會繼續保護他呢?請你告訴我?

三.引用:你在#21楼列出的八条,我目前只发现第八条李先生有明确的答案。其他的我暂时还没有看到明确的答案。

你只发现第八条李老師有明确的答案,你也不能給李老師的話下定論啊!

四、你在楼上列出的1—7点,恰恰忽视了(也可能是故意忽视)一个关键问题:他们在修炼的过程中,可能会“做错”一些什么;但是,他们修炼法*轮*大*法的心还在,他们没有放弃或彻底放弃修炼。按《转*法*轮》所说:“所以有些人一想修炼的时候,觉者们就把这个心看得极其珍贵,就可以无条件的帮助。就象今天坐在这里的学员,你要修炼我可以无条件的帮你。”

李老師會不會再給犯錯的學員機會,這點要看李老師的意思,我無權回答。

四、您的意思是否想说:李先生承认的大法弟子,他的法身也不随其左右了?

我沒有這個意思!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8-16 19:38 编辑 ]
18#
楼主| 发表于 2006-8-17 08: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16 19:23 发表
引用:你的个人体会能否代表李先生的说法?

當然不能代表李老師。

二、我问的问题是:李先生的法身只有在哪些情况下才离开大*法弟子(或大*法学员)?

你好像是外國人,看不懂中文意思!
『徹底不想修練了』和『只煉動作,不重心性者,一律不承認是法*輪*大*法弟子,』和『如果你收費了,我的法身會把你所有的東西全部都收回來,那麼你也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的人了,』

以上三者的結果有什麼差別呢?有哪一種情況還能算是大*法弟子?法身還會繼續保護他呢?請你告訴我?


一、彻底不想修炼也就是彻底放弃修炼了,按“法理”法身自然要离开。这个你真不明白?
二、只练动作不重心性和收费的人,至少要分两类:其一,只要他确实还要“修”或者还想“修”,按“法理”法身不会走掉或离开,只多也就是不管的状态;其二,他根本就不要“修”或不想“修”,按“法理”法身自然也就离开了。

三.引用:你在#21楼列出的八条,我目前只发现第八条李先生有明确的答案。其他的我暂时还没有看到明确的答案。

你只发现第八条李老師有明确的答案,你也不能給李老師的話下定論啊!


我没有给李先生的话下定论,他有明确答案的,我直接引用;没有明确答案的,我就不说(或存疑)。我倒是发现:您好象迫不及待地要用你个人的体会来取代或替代李先生的说法啊?!

四、你在楼上列出的1—7点,恰恰忽视了(也可能是故意忽视)一个关键问题:他们在修炼的过程中,可能会“做错”一些什么;但是,他们修炼法*轮*大*法的心还在,他们没有放弃或彻底放弃修炼。按《转*法*轮》所说:“所以有些人一想修炼的时候,觉者们就把这个心看得极其珍贵,就可以无条件的帮助。就象今天坐在这里的学员,你要修炼我可以无条件的帮你。”

李老師會不會再給犯錯的學員機會,這點要看李老師的意思,我無權回答。


这个问题李先生早给出N次答案了,其中还包括那些“特务”、“转化”的等等,这个您真的不知道?!如此看来您确实是在“真修”了!还需要鸭子继续给你引用出来吗?

[quote]
四、您的意思是否想说:李先生承认的大法弟子,他的法身也不随其左右了?

我沒有這個意思![/quote]

那么李先生承认的大法弟子,他的法身到底在不在其左右,你的答案究竟是什么?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17 08:34 编辑 ]
19#
发表于 2006-8-17 09:0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那么李先生承认的大法弟子,他的法身到底在不在其左右,你的答案究竟是什么?

兜了一大圈,其實這才是你最主要的問題!

我給你的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真修的大*法*弟*子,個人體會,師父一定會保護到圓滿。

這個答案你滿意了嗎?
20#
楼主| 发表于 2006-8-17 11: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17 09:01 发表
引用:那么李先生承认的大法弟子,他的法身到底在不在其左右,你的答案究竟是什么?

兜了一大圈,其實這才是你最主要的問題!

我給你的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真修的大*法*弟*子,個人體會,師父一定會保護到圓滿。

這個答案你滿意了嗎?


谢谢回帖。
假如你认为这就是我们要谈的主要问题,你自己完全可以这么认为。但是,不代表我就是赞同。

你认为“只要是真修的大法弟子,李先生一定会保护他到圆满(当然主要是通过法身)”。那么请问:在李先生承认或认可是“大法弟子”的这类人中,他们是真修的,还是假修的,或者根本就不是来修的?
21#
发表于 2006-8-17 22:3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在李先生承认或认可是“大法弟子”的这类人中,他们是真修的,还是假修的,或者根本就不是来修的?

修不修練完全是個人的事情,我不去管這些事情。
有的人來練了 一段時間不練了、有的人來練一段時間又去練別的功了,甚至有些老學員也有這類情況的。

那麼到底哪些學員是李老師認定的?哪些是沒有認定的?在下實在也搞不清楚,所以我只管我自己修煉!
22#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08: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17 22:39 发表
修不修練完全是個人的事情,我不去管這些事情。
有的人來練了 一段時間不練了、有的人來練一段時間又去練別的功了,甚至有些老學員也有這類情況的。


一、“修不修練完全是個人的事情,我不去管這些事情。”您如果真不管的话,就不会来此“激扬文字、指点江山、大放厥词”了,是吧。
二、“有的人來練了一段時間不練了”,这不用你说,这是已经放弃修炼的,李先生自然不会承认他们这类人还是“大法弟子”的。
三、“有的人來練一段時間又去練別的功了”,这里至少要分两种情况:其一,一去不回头的,如同我们第二点所谈的,李先生自然也不会承认他们这类人是“大法弟子”的;其二,去了又回头修的,李先生自然还要承认他们是“大法弟子”(因为你把大法弟子和大法学员等同一个概念和含义,所以我就这么说了)。假如再论及还有其三:去了又回头且坚定修的,李先生还得承认他们是“大法弟子”。


引用:在李先生承认或认可是“大法弟子”的这类人中,他们是真修的,还是假修的,或者根本就不是来修的?
那麼到底哪些學員是李老師認定的?哪些是沒有認定的?在下實在也搞不清楚,所以我只管我自己修煉!


你不要混淆问题,我没有问张三李四哪个个体是或不是“大法弟子”问题,我是问:“在李先生明确承认(或认可)是‘大法弟子’的这类(这群)人中,他们应该属于哪一类呢?真修的,还是假修的,或者根本就不是来修的?”
23#
发表于 2006-8-18 19:2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我是问:“在李先生明确承认(或认可)是‘大法弟子’的这类(这群)人中,他们应该属于哪一类呢?

抱歉!在下愚鈍,李老師明确承认過哪些人呢?可否請唐兄說的更明白一點?
謝謝!

晚安 ~
2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2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

哪一类人我暂时不想说。

打个比方:假如李先生说C类的人是“大法弟子”,那么你认为这类人是真修的、假修的、或根本就不是来修的呢?
25#
发表于 2006-8-19 09:05 | 只看该作者
李老師說:我把所有的學員都當作弟子來帶,包括自學能真正修煉的人。

我只知道李老師這樣說。從沒聽過他專指哪一類人是弟子,哪一類人不是弟子。
我也從不去問其他學員李老師有沒有認定你是不是學員?

請教唐兄你是否有調查過,哪些學員知道自己是被李老師明确承认的弟子?哪些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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