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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森伦先生与李萍女士的故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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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10-13 0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孙森伦先生于1989年4月25日与李大师的二妹李萍结婚,到1999年4月25日后,他们的婚姻逐步解体,前后时间刚好是整整十年,这也许不是巧合,也许就是佛家说的“劫数”吧。

后来他们育有两个儿子。只是到了2000年10月19日,在李大师等人的长期教唆之下,李萍一反常态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与其共同生活了10年的孙森伦先生,去往美国,留下了孙先生一人孤苦伶仃地在泰国生活。

也许因为孙森伦先生日夜思念远方那两个久未见面的小孩子,且也会怀念曾经度过的美好婚姻,而有感而发。在香港出版了一本回忆录《我与李大师一家在泰国的日子——轮子教主妹夫的自述》。 

事实上,自从2002年后,孙森伦先生就与李大师一家人的联系全部中断,中间他虽然每年都会去通过熟人询问李家情况,但是,始终没有任何消息。象孙森伦先生这样身为两个孩子的父亲,想要得到一点孩子的消息或者是相片,都是这样的比登天还要难吗?

在万般无奈与心灰意冷之下,于2005年,孙森伦先生去到老挝南塔省木器工厂,他逃避现实,逃避自我,过起了没有通信、没有水电、物资极其匮乏的生活,他在那里就是拼命地工作,为的是不想再有时间回忆痛苦的过去。

就这样孙森伦先生在那鸟不生蛋、狗不拉屎、乌龟不上岸的地方,一待就是很多年。直到2010年,他才被朋友叫回泰国。回想那些日子,他常常暗地里伤心落泪。后来他听说,有个神韵艺术团经常到全世界各地演出。又听说他的妻子李萍与和大儿子大宝也在艺术团里到处奔波演出赚钱,才有了一点安慰。但是他还是悔不该当初,若未签下放弃孩子的协议书,他们父子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其实,这个孙森伦先生也就是一个记忆力一般的人,而且又曾经出过重大车祸,头部受过伤,很多年前的事情,他不可能把每一件过去的记忆都描述得精确无错,他只是想通过出版一本《我与李大师一家在泰国的日子——轮子教主妹夫的自述》回忆录,把他与李大师的二妹李萍的一些鲜为人知的事情,公诸于世,希望能够警示世人要遵守中国的传统美德,不要过像他那样的受邪教干扰的悲惨婚姻,那是太不值得了。
2#
发表于 2013-10-15 12:00 | 只看该作者
  孙森伦先生出版《我与李大师一家在泰国的日子》,并不仅仅把他与李大师的二妹李萍的一些鲜为人知的事情公诸于世,他更多的讲述了李大师的发迹过程。
3#
匿名  发表于 2013-12-6 14:08
陈景远 发表于 2013-10-15 12:00
  孙森伦先生出版《我与李大师一家在泰国的日子》,并不仅仅把他与李大师的二妹李萍的一些鲜为人知的事情公诸于世,他更多的讲述了李大师的发迹过程。

你丫的还不遗余力啊~可敬,
4#
匿名  发表于 2013-12-7 07:14
游客 发表于 2013-12-6 14:08
你丫的还不遗余力啊~可敬,

你丫的也非常可敬,处处在为某些人招魂呢!
5#
发表于 2013-12-7 16:54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3-12-6 14:08
你丫的还不遗余力啊~可敬,

  你对李洪志的发迹史似乎讳莫如深喔。
6#
发表于 2014-2-21 20:47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2-21 19:05
李洪志和她女儿真是有的一拼,一个骗子,一个流氓。

有话好好说,粗口不需要。
7#
匿名  发表于 2014-8-23 19:32
夫妻缘分尽了还说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有意思吗?普通人懂什么啊!法轮功总负责人说明了!李家的女人(两妹妹)以后回国都是离异的独身女人,重新嫁人!佛法不需要他们原来的丈夫了!上天安排的!神安排的!
8#
匿名  发表于 2014-8-23 19:43
法轮功总负责人又杀回来了!沉寂了很多年了!对吧!你们这些所谓反邪教的斗士们,阎王已经在地狱中给你们安排了下油锅之类的刑罚,永无终结!敢反对天法,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罪过呀!人类社会是一茬又一茬的,每次人类毁灭后都有很少的一些人种留下来,从石器时代重新开始发展,一直到高度文明,然后又毁灭。你能逃脱吗?看看玛雅文明、古希腊文明遗留下来的古迹,就足以说明问题!人都毁灭了,剩下残垣断壁。
9#
匿名  发表于 2014-8-23 19:49
真正的李老师和法轮功总负责人都在长春,政府无可奈何!你那个乌鸦嘴说的驴唇不对马嘴,尽是胡说八道!我记得有个评论人评价现在高校学术尽是伪科研、伪科学,不为国际社会承认,一语道破天机!
10#
匿名  发表于 2014-8-23 19:57
基督教在欧洲被政府承认也是经过500多年的时间,传遍五洲大地。法轮功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你看形势发展变化!如果原来镇压法轮功的刽子手死了,问题就解决了!神让他们死那就是阳寿到了。到地狱里处理他们,很苦的!在人间什么奇迹都有可能发生!因为你左右不了,所以你感觉不可能!
11#
匿名  发表于 2014-8-23 20:08
法轮功总负责人现在在长春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工作很负责的。工资虽然不高,但是挣的是光明正大的钱,睡觉很踏实,经常消业,身体很好、健康!我在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附近的小区当保安,每天生活、工作很快乐,律师不干了。当保安为人民服务,前几天小区业主还给我所在班组送一面锦旗,表彰我们保安助人为乐为业主服务。不说了,晚上我还要巡逻,防止坏人干坏事!祝你们快点死!
12#
发表于 2014-8-23 2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14-8-24 00:06 编辑

从7楼到11楼,都是“长春律师”“还魂”后的演说,这可是一位始终自诩自己是“真修”的,而且早已修出“神通”功能的粒子哦!
13#
发表于 2014-8-24 10:40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8-23 19:43
法轮功总负责人又杀回来了!沉寂了很多年了!对吧!你们这些所谓反邪教的斗士们,阎王已经在地狱中给你们安排了下油锅之类的刑罚,永无终结!敢反对天法,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罪过呀!人类社会是一茬又一茬的,每次人类毁灭后都有很少的一些人种留下来,从石器时代重新开始发展,一直到高度文明,然后又毁灭。你能逃脱吗?看看玛雅文明、古希腊文明遗留下来的古迹,就足以说明问题!人都毁灭了,剩下残垣断壁。

找到几个自称“中南海我经常去”的长春律师三年前发的帖子,挺有“娱乐”性:

“我做什么!都是给国家办事,不能跟你说!中央不让说!我表面上是人,但实际上是神!”

“我去美国,中情局马上就盯住我!因为我帮过中情局,也收拾过中情局!我可以随时随地去各国,直接到总统办公室谈事!欧美各国领导人谁也不说我的事,都知道怎么回事!”

“我连护照都没有,也不办签证,都是非法出入境。我看有时吉林省边防局想在边检截住我,那是不可能的!神能让人给整住吗?我整人一来一来的。”

神又来了!!

14#
匿名  发表于 2014-8-24 22:36
这个“长春律师”与“营口人”可有一比,每年都要间歇性地发作几次。真可谓是论坛的“奇葩”了。啥时请这两人进演武厅里PK一下,估计一定热闹无比。
15#
匿名  发表于 2014-8-25 11:34
陈景远 发表于 2013-10-15 12:00
  孙森伦先生出版《我与李大师一家在泰国的日子》,并不仅仅把他与李大师的二妹李萍的一些鲜为人知的事情公诸于世,他更多的讲述了李大师的发迹过程。

其实,从足下的发帖做派来看,您不像是中共的粉丝、铁丝,倒像是是非不分,四六不懂,狗屁不是的吊丝!
16#
发表于 2014-8-25 12:10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8-23 19:43
法轮功总负责人又杀回来了!沉寂了很多年了!对吧!你们这些所谓反邪教的斗士们,阎王已经在地狱中给你们安排了下油锅之类的刑罚,永无终结!敢反对天法,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罪过呀!人类社会是一茬又一茬的,每次人类毁灭后都有很少的一些人种留下来,从石器时代重新开始发展,一直到高度文明,然后又毁灭。你能逃脱吗?看看玛雅文明、古希腊文明遗留下来的古迹,就足以说明问题!人都毁灭了,剩下残垣断壁。

  你这个法轮功总负责人说的“人类社会是一茬又一茬的,每次人类毁灭后都有很少的一些人种留下来,从石器时代重新开始发展,一直到高度文明,然后又毁灭。”与你口中的假李洪志的话如出一辙:“每次人类道德败坏了,它的文明就被毁掉了,最后剩下极少数的人活下来,继承一点史前的文化,经过了又一个石器时代发展过来的。石器时代也不是一个时期,有过多次石器时代。”是你教他的,还是他教你的?
17#
发表于 2014-8-25 12:59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8-25 11:34
其实,从足下的发帖做派来看,您不像是中共的粉丝、铁丝,倒像是是非不分,四六不懂,狗屁不是的吊丝!

您倒是很像阴沟里泛起的油丝!
18#
发表于 2014-8-25 13: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4-8-25 13:27 编辑
花非花 发表于 2014-8-24 10:40
找到几个自称“中南海我经常去”的长春律师三年前发的帖子,挺有“娱乐”性:
……
“我连护照都没有,也不办签证,都是非法出入境。我看有时吉林省边防局想在边检截住我,那是不可能的!神能让人给整住吗?我整人一来一来的。”

长春律师就是比李洪志牛!李洪志出入境,护照、签证也得齐全,否则就会“让人整住”。
长春律师:你“随时随地去各国”是怎么去的?神去哪儿要坐飞机吗?今后让各国总统到你的保安室去谈事,如何?
19#
发表于 2014-8-25 13:23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8-24 22:36
这个“长春律师”与“营口人”可有一比,每年都要间歇性地发作几次。真可谓是论坛的“奇葩”了。啥时请这两人进演武厅里PK一下,估计一定热闹无比。

  “长春律师”现在连马甲都不敢穿了,更别说进演武厅。
20#
发表于 2014-8-25 13:26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8-25 11:34
其实,从足下的发帖做派来看,您不像是中共的粉丝、铁丝,倒像是是非不分,四六不懂,狗屁不是的吊丝!

  你对李洪志的发迹史也如此讳莫如深吗?
21#
 楼主| 发表于 2014-9-27 08:49 | 只看该作者
陈景远 发表于 2014-8-25 13:26
  你对李洪志的发迹史也如此讳莫如深吗?

哈哈道貌岸然者怎么也出言不逊啊
22#
发表于 2014-9-27 12:02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8-23 20:08
法轮功总负责人现在在长春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工作很负责的。工资虽然不高,但是挣的是光明正大的钱,睡觉很踏实,经常消业,身体很好、健康!我在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附近的小区当保安,每天生活、工作很快乐,律师不干了。当保安为人民服务,前几天小区业主还给我所在班组送一面锦旗,表彰我们保安助人为乐为业主服务。不说了,晚上我还要巡逻,防止坏人干坏事!祝你们快点死!

已经自己在自己脑门上贴邪教的标签了,不打自招了!
23#
匿名  发表于 2014-11-3 18:30
法轮功总负责人澄清一个事实:网上登载李美歌参加躶体派对的照片系坏人伪造的,李美歌本人是正经人,从不参加淫秽、色情派对。此人伪造假照片与江泽民打压法轮功同出一辙,这与文革中的造谣污蔑诽谤是一回事,目的是毁人名誉。此人罪恶滔天,必下18层地狱。毛泽东在文革中把刘少奇打成“叛徒内奸公贼”,文革后发现都是子虚乌有,莫虚有的罪名!江泽民要被神(高级生命)“形神全灭”,就是一层一层空间销毁他,比地狱中还要惨酷的折磨、摧残,要还清所有的罪恶。宇宙的佛理对任何生命都是绝对公平的!谁都逃脱不了!包括你们所谓的反法轮功斗士。看看佛教中的18层地狱说法吧,那是神给人展示的对人的一种安排与归宿。
24#
匿名  发表于 2014-11-3 18:37
法轮功总负责人:你们能指挥神吗?你说神不存在神就不存在吗?你敢去把庙给拆了吗?那些善男信女敢把你打死!信不信?说你在扯鸡巴蛋就是在扯鸡巴蛋!多无聊啊!一群御用工具,没用的时候被人一脚踢开,张个乌鸦嘴胡说八道。
25#
匿名  发表于 2014-11-3 19:11
游客 发表于 2014-11-3 18:37
法轮功总负责人:你们能指挥神吗?你说神不存在神就不存在吗?你敢去把庙给拆了吗?那些善男信女敢把你打死!信不信?说你在扯鸡巴蛋就是在扯鸡巴蛋!多无聊啊!一群御用工具,没用的时候被人一脚踢开,张个乌鸦嘴胡说八道。

这人是谁啊,文化素养咋这么呢?都是谁教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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