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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者必读:演武厅“华山论剑”辩论规则(欢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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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3-19 2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时下江湖日渐险恶,是王是寇,只有待“华山论剑”比试一番才能知晓,空口无凭、痴人呓语、泼妇骂街绝非君子行为。但此番较量全非争输赢、论成败,乃是正邪、真伪、善恶的究竟鉴别,因此,演武厅欢迎各位“武林豪杰”踊跃报名,“肥肉”不能都被千雷齐震一个人独吃了。也希望“法轮功”弟子、净空追随者、萧平实信徒等提出质疑,莫做缩头乌龟。


1.为了杜绝任何人胡乱跟帖,因此谁发了帖子,或者谁跟了他人的帖子就要负责,等于他已经发出了辩论请求——挑战檄文,只要有人回应并要求到演武厅一对一论战,若他不去回应,他将增加一项失败记录。

2.任何人都可以向他人(不能是无法分辨对手的、无名无姓的游客)提出单独辩论的请求——“单挑”,其他人只可观战助威,或者旁边支招,即其他人可在一个观战贴中讨论和指点,但是不能直接跟贴讨论

3.讨论开始后,因一方长时间(2天内)无任何理由却不能及时有理有据地针对辩论对手的质疑进行应对回帖,或故意答非所问,即判定该人为负。
题目格式:“*年*月*日 ***(挑战者)vs***(应战者)——********(讨论内容)”

4.讨论双方要针对某一个问题具体讨论,讨论内容要一问一答、有问必答、立场明确、有理有据,切不可自己胡言乱语,大量粘帖、复制与问题无关的内容。

5.讨论时有问则必须正面回答——立场明确,对于对手所提出的问题不作正面回答而是反问的,该反问不能作为反驳对手的证据,判为无效回答。质疑他人先要正面表明立场,且必须对质疑本身提出证据支持,任何自己还不明确的问题、疑问(立场不明确时)不能作为质疑、驳斥他人的证据!即使肯定某事不存在,也要提出该事不存在的证据。任何没有证据的结论、质疑、个人的臆想与猜测均不能作为反驳对手的证据。以此避免以无谓的纠缠来搅扰对手,给对手不断增加不胜其烦的不当障碍,最终导致辩论陷入扯不清、理还乱的陷阱之中。

6.在演武厅讨论没有结束之前,为避免不负责任者继续胡乱发垃圾帖,论辩双方不得在其它的栏目继续发帖或灌水,否则将一概删除乃至封杀其所有马甲

7.被质疑的帖子,在辩论期间,任何人不得再跟帖,否则或被视为灌水而被删除乃至封杀。

8.讨论过程中如一方有漫骂或恶意中伤辩论对手的,即自动判定为负!

9.讨论结束之后,版主将锁定帖子,根据情况或将删除负者此前所有灌水帖乃至封杀其所有马甲。如有人对结果不满,仍可以针对讨论的某一问题重新发贴继续对打擂的任何一方提出质疑。
2#
发表于 2006-3-19 22:00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主

有意思,俺也想看看。华山论剑,以武会友,不论成败,皆是朋友。如有它图,没有好酒啊。
3#
发表于 2006-3-19 22: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俺已在反邪先锋那儿放把椅子了,没人去.闲儿来这里逛逛,也还没开张呢,嘿嘿.:
4#
发表于 2006-3-19 22:52 | 只看该作者

打趣宝善寺袁

您别着急嘛,筑巢引凤,尚且要有待时日呀。况且,人家海峡那边的,生物节奏又跟您不一样呀。您泡杯茶,再等三小时,或许就能照面了。
5#
发表于 2006-3-20 08:5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毛毛刘版主,当个好观众了.
6#
发表于 2006-3-20 09:04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主

毛毛您只管好好吹哨吧!别把宝善兄弟的椅子闲着.
另外我个人想增加一条规则:一方如有漫骂对方或恶意中伤对方的,判失败!
可否?
7#
发表于 2006-3-20 1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毛毛刘 的帖子

甚爽!论道之所,理当如此。其实人生很多时候对一事一物一情的理解均不相同。论而谈之,谈而辩之,之后才能明事、醒人。支持毛毛刘的想法和主张,信仰也好、理念也罢,大家畅所欲言,这才能不断进步,才能不断吸取精华。咱举双手同意洪兄所言,有理不在声高,咱这里要以德服人,以理服人,高声漫骂者当请其出局。

[ 本帖最后由 mark 于 2006-3-20 19:03 编辑 ]
8#
楼主| 发表于 2006-3-20 19:08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楼上各位的支持,希望大家踊跃参与啊!
to:唐兄-------建议已经添加上去了。
9#
发表于 2006-3-20 19:09 | 只看该作者

复毛毛刘

先和裁判打声召呼,你责任重大啊,人和"佛道神"过招,那个标准恐怕也难啦,是用人的标准呢还是用他们"佛道神"的?嘿嘿,够你裁的啦.俺们是常人,先向您提个醒.
10#
发表于 2006-3-20 22:03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主和宝善兄

您可别忘啦,大家早就是“半仙”啦!不管什么标准,哪怕是三条标准都是可以一一理清的啊!就怕人家到时候,又要脚踏四只船啦!
11#
发表于 2006-3-20 22:14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一次只能有一对在此“单掐”,不然这里就乱了套了。
如果同时有两对要求对练,那么不妨让版主再开一个“临时”演武厅(二),用后即关。
想必不会有太多的“对子”会要求同时单挑的,那需要很大的勇气和信心的,否则就会像前面那个净空邪师弟子长吟那样既丢脸又丢人,还丢他师父和法门的脸。
我们从净空邪师痴迷者长吟那里又一次看到了与“法轮功”类人员毫无二致的“胡扯”表现,感叹之至!
12#
发表于 2006-3-21 08:30 | 只看该作者

回#8毛毛刘

谢谢嗷!这回大家可以安心地交流了!
13#
楼主| 发表于 2006-3-21 17: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如是我闻 于 2006-3-20 22:14 发表
建议:一次只能有一对在此“单掐”,不然这里就乱了套了。
如果同时有两对要求对练,那么不妨让版主再开一个“临时”演武厅(二),用后即关。
想必不会有太多的“对子”会要求同时单挑的,那需要很大的勇气和信心的,否则就会像前面那个净空邪师弟子长吟那样既丢脸又丢人,还丢他师父和法门的脸。
我们从净空邪师痴迷者长吟那里又一次看到了与“法轮功”类人员毫无二致的“胡扯”表现,感叹之至!


“单挑“是规则里面有的。
如有两对同时存在,这个擂台也能容下,只要大家都能按照规则发贴应该不会乱的。
14#
发表于 2006-3-24 08:32 | 只看该作者
毛斑竹,天鉴主页/临时演武厅的说明是不是应该更新一下?因为现在演武厅是两对在论战:Mark----国华、飞逝恒常------如是我闻,天鉴主页/临时演武厅的节目单上却只报了一对,毛斑竹是不是辛苦一下?谢谢嗷!
15#
发表于 2006-3-27 23:54 | 只看该作者

苦惱!進不了主題頁,請求協助!

毛版主好
非常抱歉,又來麻煩您。
在下一直無法進入看和回mark的帖子,這場論戰可否先暫時保留,待情況好轉再進入回帖,不知可否,煩請費心安排,謝謝!

國華 合十感謝
16#
发表于 2006-3-28 09: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3-27 23:54 发表
毛版主好
非常抱歉,又來麻煩您。
在下一直無法進入看和回mark的帖子,這場論戰可否先暫時保留,待情況好轉再進入回帖,不知可否,煩請費心安排,謝謝!

國華 合十感謝

真是很奇怪,国华兄,您能在这里跟帖,却进入不了论战的主体帖?不理解:(
17#
楼主| 发表于 2006-3-28 14: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3-27 23:54 发表
毛版主好
非常抱歉,又來麻煩您。
在下一直無法進入看和回mark的帖子,這場論戰可否先暫時保留,待情況好轉再進入回帖,不知可否,煩請費心安排,謝謝!

國華 合十感謝

:L奇怪,为什么不能回贴呢?
重新注册一个id看看。
如果是网络原因,讨论可暂时停止,但国华最好先短信通知mark,别让人傻等。
18#
发表于 2006-4-2 11:54 | 只看该作者
  一点建议,为了杜绝任何人胡乱跟帖,因此谁跟了他人的帖子就要负责,等于他已经向人家发出了挑战,只要人家回应并要求到演武厅继续论战,若他不去回应,他将增加一项失败记录。我们将考虑在后台给每位会员增加胜利与失败的记录,每次胜负考虑增减100分,此规则适用其他所有会员。诸位对此规则可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针对国华朋友声称不能进入演武厅,建议专门针对国华的这个“难处”,特准任何人都可以在反邪先锋等栏目开主题帖挑战国华朋友,其他人不要跟帖,讨论结束后再把讨论结果转入演武厅。毛版主辛苦一下,无论国华朋友在哪里回应挑战,您都应该负责维持论辩秩序。

  针对任何不能继续讨论的“说辞”,我们要考虑如何解决,我们可以帮助合并、转贴,或者站内短信代贴等等都可以。毛版主要努力克服困难,尽量使讨论公平地进行下去。
19#
楼主| 发表于 2006-4-2 16: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悲智 于 2006-4-2 11:54 发表
  一点建议,为了杜绝任何人胡乱跟帖,因此谁跟了他人的帖子就要负责,等于他已经向人家发出了挑战,只要人家回应并要求到演武厅继续论战,若他不去回应,他将增加一项失败记录。我们将考虑在后台给每位会员增加胜利与失败的记录,每次胜负考虑增减100分,此规则适用其他所有会员。诸位对此规则可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针对国华朋友声称不能进入演武厅,建议专门针对国华的这个“难处”,特准任何人都可以在反邪先锋等栏目开主题帖挑战国华朋友,其他人不要跟帖,讨论结束后再把讨论结果转入演武厅。毛版主辛苦一下,无论国华朋友在哪里回应挑战,您都应该负责维持论辩秩序。

  针对任何不能继续讨论的“说辞”,我们要考虑如何解决,我们可以帮助合并、转贴,或者站内短信代贴等等都可以。毛版主要努力克服困难,尽量使讨论公平地进行下去。

把这一项加到所有板块中的规则吧。
毛毛一定尽版主之职,欢迎大家多提意见。
20#
发表于 2006-7-2 12:59 | 只看该作者

建议

本人认为,对在交流中提出的事实清楚,有根有据的问题,若对方不能回答或故意答非所问,都应判定为负。这样可以减少无用的争论和浪费时间.也能够对有些故意在此捣乱的人起到一些约束的作用.所提意见不知当否.
21#
发表于 2009-12-26 00:29 | 只看该作者

演武厅“华山论剑”辩论规则之我见

首先,演武厅是个很好的板块,常言道理不辩不明,演武厅给了大家一个思想辩论碰撞的平台,实是对人非常有益。可惜的是这里老贴太多没有新主题,以致这个板块热不起来。我从一个新手的角度看演武厅,说一点我的感受:
一、我看了好几篇帖子,感觉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比如《4月25日如是我闻VS大道明心 ——关于末法所有魔的问题》主题一出来就说“希望大道明心朋友紧紧围绕我提出的问题有理有据地直接回答,务必不要任何的个人猜测与臆想,杜绝任何无理无据的言论,务必严格遵守演武厅规则,且提问立场明确、问题清晰明了、相关证据充足,勿谓言之不预也。”,大道明心说了什么让如是我闻这般说呢?不懂。且看不到大道明心的帖子。
二、观战贴让人如坠云里雾里。观战贴不知道是所观对象到底说了什么,只看到观者的感受,然后又有人回观者的感受,在回复中又引用所观对象的内容,实在让人晕头转向。

下面我想从改进演武厅的辩论规则入手说说我的一点粗浅建议:
一、演武厅发帖者应以“我的论点”“我的疑问”“我的话题”为标题发贴。
“我的论点”适用于明确说明自己的观点支持或反对什么,对某一现象、问题认为对或错的帖子内容。帖子标题应为:我的论点——法轮功应该被取缔;我的论点——某某某的说法是错的。帖子内容一一列举论据。其他人在回复这类帖子时必须要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回复主题应为:我的论点——法轮功不应该被取缔;我的论点——某某某的说法是对的;或者,我支持2楼的观点;我反对3楼的观点。支持或反对别人的观点一定要引用别人的话然后再阐明自己的理由。

“我的疑问”适用于发出疑问的帖子内容。帖子标题应为:我的疑问——非出家人一定要吃素吗;我的疑问——我这样做对不对?其他人在回复这类帖子时必须要回答此人的疑问,回复主题应为:我认为——非出家不一定/一定要吃素;我认为——你那样做不对/对;或者,我支持2楼的观点;我反对3楼的观点。支持或反对别人的观点一定要引用别人的话然后再阐明自己的理由。

“我的话题”则适用于除以上情况外的其他内容,如自己的一些感想感触、思考等。帖子标题可为:我的话题——爱情之我见;我的话题——该怎样完善自我?其他人在回复这类帖子时回复主题可较为自由,根据自己回复的内容来定,可以是:我的看法——爱情伤神哪;我的感受——修行人何谈爱情;完善自己要从反省自己做起;或者我支持2楼的话;我反对3楼的观点。支持或反对别人的观点一定要引用别人的话然后再阐明自己的理由。
(这个设计可使演武厅更加活跃,修行者,包括法轮功人员和净空信徒他们都有自己的感想,让大家在此一抒胸臆。)

二、单挑怎么办?
单挑的提出者可以是楼主,也可以是回帖者;单挑的对象可以是楼主,也可以是回帖者;一人指明单挑某某,某某回帖同意,则此二人即在该主题贴下单挑,其余人等不得回帖也不得另起观战贴(因为观战贴也会给单挑二人以提示,不显公平),待到二人胜负已毕,才可继续跟帖发表感想。若于观战时实在耐不住要说话,可以“我的话题”为主题另起一贴发表感想。(这样做可大大增加人气和帖子数,因为不同的观战者有自己的感想,此感想又可引发新的“演武”。)

一点小小建议,希望可使“演武厅”版块焕发新鲜活力。



22#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6 08: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会飞的鱼 于 2009-12-26 00:29 发表
首先,演武厅是个很好的板块,常言道理不辩不明,演武厅给了大家一个思想辩论碰撞的平台,实是对人非常有益。可惜的是这里老贴太多没有新主题,以致这个板块热不起来。我从一个新手的角度看演武厅,说一点我的感受:
一、我看了好几篇帖子,感觉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比如《4月25日如是我闻VS大道明心 ——关于末法所有魔的问题》主题一出来就说“希望大道明心朋友紧紧围绕我提出的问题有理有据地直接回答,务必不要任何的个人猜测与臆想,杜绝任何无理无据的言论,务必严格遵守演武厅规则,且提问立场明确、问题清晰明了、相关证据充足,勿谓言之不预也。”,大道明心说了什么让如是我闻这般说呢?不懂。且看不到大道明心的帖子。
二、观战贴让人如坠云里雾里。观战贴不知道是所观对象到底说了什么,只看到观者的感受,然后又有人回观者的感受,在回复中又引用所观对象的内容,实在让人晕头转向。

下面我想从改进演武厅的辩论规则入手说说我的一点粗浅建议:
一、演武厅发帖者应以“我的论点”“我的疑问”“我的话题”为标题发贴。
“我的论点”适用于明确说明自己的观点支持或反对什么,对某一现象、问题认为对或错的帖子内容。帖子标题应为:我的论点——法轮功应该被取缔;我的论点——某某某的说法是错的。帖子内容一一列举论据。其他人在回复这类帖子时必须要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回复主题应为:我的论点——法轮功不应该被取缔;我的论点——某某某的说法是对的;或者,我支持2楼的观点;我反对3楼的观点。支持或反对别人的观点一定要引用别人的话然后再阐明自己的理由。

“我的疑问”适用于发出疑问的帖子内容。帖子标题应为:我的疑问——非出家人一定要吃素吗;我的疑问——我这样做对不对?其他人在回复这类帖子时必须要回答此人的疑问,回复主题应为:我认为——非出家不一定/一定要吃素;我认为——你那样做不对/对;或者,我支持2楼的观点;我反对3楼的观点。支持或反对别人的观点一定要引用别人的话然后再阐明自己的理由。

“我的话题”则适用于除以上情况外的其他内容,如自己的一些感想感触、思考等。帖子标题可为:我的话题——爱情之我见;我的话题——该怎样完善自我?其他人在回复这类帖子时回复主题可较为自由,根据自己回复的内容来定,可以是:我的看法——爱情伤神哪;我的感受——修行人何谈爱情;完善自己要从反省自己做起;或者我支持2楼的话;我反对3楼的观点。支持或反对别人的观点一定要引用别人的话然后再阐明自己的理由。
(这个设计可使演武厅更加活跃,修行者,包括法轮功人员和净空信徒他们都有自己的感想,让大家在此一抒胸臆。)

二、单挑怎么办?
单挑的提出者可以是楼主,也可以是回帖者;单挑的对象可以是楼主,也可以是回帖者;一人指明单挑某某,某某回帖同意,则此二人即在该主题贴下单挑,其余人等不得回帖也不得另起观战贴(因为观战贴也会给单挑二人以提示,不显公平),待到二人胜负已毕,才可继续跟帖发表感想。若于观战时实在耐不住要说话,可以“我的话题”为主题另起一贴发表感想。(这样做可大大增加人气和帖子数,因为不同的观战者有自己的感想,此感想又可引发新的“演武”。)

一点小小建议,希望可使“演武厅”版块焕发新鲜活力。

谢谢您对“演武厅”的关注和建议,也欢迎您参与辩论。
1、关于如是我闻与大道明心辩论的内容。
原帖由 大道明心 于 2007-4-25 14:04 发表
  佛陀哪里说过所有的魔都“在我法中出家修道”了?
  不要着急,楞严经确实如此说的。

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3584&extra=page%3D1
之所以论坛里很多人都在强调“紧紧围绕主题、有理有据、拒绝猜测”等等,主要是因为法轮功练习者受邪说影响根本不讲辩论的基本规则,而且即便有很多人反复强调这些基本规则,他们仍然我行我素。其实,只要您注意观察邪教弟子在论坛里的表现,就会慢慢理解为什么很多人都要在辩论之前强调这个问题了。
2、关于您的建议。
在转正法轮和法眼如炬版块已经有很多观点鲜明、内容丰富的帖子,“演武厅”主要“针对某一个问题具体讨论”,您也可以再看看“演武厅”的其他讨论规则。


1.为了杜绝任何人胡乱跟帖,因此谁跟了他人的帖子就要负责,等于他已经向人家发出了辩论请求——挑战檄文,只要人家回应并要求到演武厅继续论战,若他不去回应,他将增加一项失败记录。

2.任何人都可以对其他人(不能是无法分辨对手的、无名无姓的游客)提出单独辩论的请求——“单挑”,其他人只可观战助威,或者旁边支招,即其他人可在一个观战贴中讨论和指点,但是不能直接跟贴讨论

3.讨论开始后,因一方长时间(2天内)无任何理由却不能及时有理有据地针对辩论对手的质疑进行应对回帖,或故意答非所问,即判定该人为负。
题目格式:“*年*月*日 ***(挑战者)vs***(应战者)——********(讨论内容)”

4.讨论双方要针对某一个问题具体讨论,讨论内容要一问一答、有问必答、立场明确、有理有据,切不可自己胡言乱语,大量粘帖、复制与问题无关的内容。

5.讨论时有问则必须正面回答——立场明确,对于对手所提出的问题不作正面回答而是反问的,该反问不能作为反驳对手的证据,判为无效回答。质疑他人先要正面表明立场,且必须对质疑本身提出证据支持,任何自己还不明确的问题、疑问(立场不明确时)不能作为质疑、驳斥他人的证据!即使肯定某事不存在,也要提出该事不存在的证据。任何没有证据的结论、质疑、个人的臆想与猜测均不能作为反驳对手的证据。以此避免以无谓的纠缠来搅扰对手,给对手不断增加不胜其烦的不当障碍,最终导致辩论陷入扯不清、理还乱的陷阱之中。

6.在演武厅讨论没有结束之前,双方不得在其它的栏目继续发帖,否则将一概删除

7.讨论过程中如一方有漫骂或恶意中伤辩论对手的,即自动判定为负!

8.讨论结束之后,版主将锁定帖子。如有人对结果不满,仍可以针对讨论的某一问题重新发贴继续对擂主提出质疑。
23#
发表于 2011-9-10 11:29 | 只看该作者

规则措辞修改建议

演武厅“华山论剑”辩论规则第2条内容:
  任何人都可以对其他人(不能是无法分辨对手的、无名无姓的游客)提出单独辩论的请求——“单挑”,其他人只可观战助威,或者旁边支招,即其他人可在一个观战贴中讨论和指点,但是不能直接跟贴讨论。

  在意思上,第一个“其他人”显然与后两个“其他人”不同。不如将任何人都可以“对其他人”提出单挑,改为任何人都可以“向他人”提出单挑。
2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0 19: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1-9-10 11:29 发表
演武厅“华山论剑”辩论规则第2条内容:
  任何人都可以对其他人(不能是无法分辨对手的、无名无姓的游客)提出单独辩论的请求——“单挑”,其他人只可观战助威,或者旁边支招,即其他人可在一个观战贴中讨论和指点,但是不能直接跟贴讨论。

  在意思上,第一个“其他人”显然与后两个“其他人”不同。不如将任何人都可以“对其他人”提出单挑,改为任何人都可以“向他人”提出单挑。

已经修改好了。
25#
发表于 2011-9-11 0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4# 的帖子

  //068 谢谢啦!毛版主行动如此神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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