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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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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变种邪教“法轮圣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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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匿名  发表于 2007-6-6 11:10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6 11:05 发表
原来说”无数次“,怎么改口“那您两位”了?原来您只遇到过一次,您可是犯了妄语戒了。
我不认可“字典不可信”的说法。我认为写字典的僧团也是修证到一定层次的修炼者,但是他们并没有证悟到无上正等正觉,甚至没有解脱,因此他们的东西是不究竟的,不圆满的,不了义的,只是某个层次的佛法体现。
无名


天....难道一定要把我看到的所有例子都一一找出来,贴出来,来个"穷举发"才能算是没妄语?那我问一个有趣的问题,你们法论功说“共产党迫害你们”,那么全中国那么多党员,是不是全部都迫害过你们?马克思、恩格斯两位老先生,毛主席他老人家是不是也迫害过你们?如果没有,那么按照您的逻辑,说“共产党迫害法论功”也是妄语了。

还有,您罗罗嗦嗦说了一堆,意思还是说对于这个解释,字典上的东西不对。那您和他有何区别呢?
77#
匿名  发表于 2007-6-6 11:13
补充一下,“大法弟子”在这个论坛否定佛法典籍的例子多了去了,不过我可没兴趣找。

我开始说“‘大法弟子’定然会说“字典里的解释就一定对么?”,其后果然就有“大法弟子”声称“佛经词典的说法和我的说法不一致,您凭什么说我的不对,词典就是对的?”

请看看时间顺序,我没有”神通”,为何能提前一步猜到呢?
78#
匿名  发表于 2007-6-6 11:20
1别狡辩了,如果您真的遇到很多次,您该说“那您们”,而不是“那您两位”了。
2 您把共产党和共产党员搞混了,不是一个概念。知道什么是组织犯罪吗?不一定每个组织成员都参与才是组织犯罪的。但是对组织的恶报却是每个组织成员都要受到的,因此才有三退保命的活动。
3 佛法中没有所谓对,不对的二元论,词典是对也有不对。我说的也是对也有不对。就看您有没有正法眼藏能够分辨了。
79#
匿名  发表于 2007-6-6 11:35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6 11:20 发表
1别狡辩了,如果您真的遇到很多次,您该说“那您们”,而不是“那您两位”了。
2 您把共产党和共产党员搞混了,不是一个概念。知道什么是组织犯罪吗?不一定每个组织成员都参与才是组织犯罪的。但是对组织的恶报却是每个组织成员都要受到的,因此才有三退保命的活动。
3 佛法中没有所谓对,不对的二元论,词典是对也有不对。我说的也是对也有不对。就看您有没有正法眼藏能够分辨了。


1、怪哉!我和你说话,引用你和另一位的言论,对象明明是两个人,为什么要说“您们”?(题外话:语言学家王力老先生说过“您们”不是标准的汉语用法,所以我向来不怎么用)。您这逻辑莫名其妙啊!

2、在这里用到“组织犯罪”一词更是荒谬之极!组织犯罪中的“组织”,其目的是为了犯罪,而共产党组建起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清除法论功?按照您这种荒谬的逻辑,一个共产党员杀了人,是不是全部共产党员都要枪毙了?

3、“我说的也是对也有不对”,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也有不对。
80#
匿名  发表于 2007-6-6 11:50
1 怪哉,您只引用了我的话,看来您只遇到一位,误以为是两个人。我没有说过词典不可信的话呀。到底是谁说的?
2 不懂法律不是错,乱说就是错了。黑帮不都是为了犯罪才成立的,有的强盗组织目地劫富济贫,而有的黑帮是为了赚钱,有的是为了权力。
3 “按照这种荒谬的逻辑,一个共产党员杀了人,是不是全部共产党员都要枪毙了?”这个逻辑是您的,别又盖我头上了。实际上大法的迫害就是采用这个逻辑。
81#
匿名  发表于 2007-6-6 12:29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6 11:50 发表
1 怪哉,您只引用了我的话,看来您只遇到一位,误以为是两个人。我没有说过词典不可信的话呀。到底是谁说的?
2 不懂法律不是错,乱说就是错了。黑帮不都是为了犯罪才成立的,有的强盗组织目地劫富济贫,而有的黑帮是为了赚钱,有的是为了权力。
3 “按照这种荒谬的逻辑,一个共产党员杀了人,是不是全部共产党员都要枪毙了?”这个逻辑是您的,别又盖我头上了。实际上大法的迫害就是采用这个逻辑。



1、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6 10:04 发表
佛经词典的说法和我的说法不一致,您凭什么说我的不对,词典就是对的?

这是你说的话么?字典解释对不对的问题是从此开始的

2、共产党组建的目的之中,有“清除法论功”一项么?

3、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6 11:20 发表
不一定每个组织成员都参与才是组织犯罪的。但是对组织的恶报却是每个组织成员都要受到的,因此才有三退保命的活动。


“一些共产党员参与了打击法轮功行动,因此所有党员都要遭受恶报”,这究竟是谁的逻辑?
82#
匿名  发表于 2007-6-6 12:54
1 字典解释对不对的问题是从52#开始的。52#认为我解释的不对,才有的分辩。
2 无论共产党的目地是什么,迫害大法的决定是它领导层的决议,迫害依据也是该组织的调查结果,该组织成立了专门的迫害机构,并盗用了国库资金。那么迫害大法就不是某个党员的事情了,这是整个组织的犯罪行为。因此是组织犯罪,就要组织中的每个成员承担责任。当然,直接参与的罪行最大,没有参与的只是从犯。但是这个罪行是非常大的,即使是从犯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以耶稣为例,犹太人迫害耶稣后近2000年被迫流离失所,现在中东地区还是战火不断。那么迫害比耶稣更高的神佛会怎么样?后果不是您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可是这个惩罚不是大法给您们的,而是宇宙的因果报应的法理给您们的,如果您们不悔改,谁也救不了您们的。
83#
匿名  发表于 2007-6-6 13:22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6 12:54 发表
1 字典解释对不对的问题是从52#开始的。52#认为我解释的不对,才有的分辩。
2 无论共产党的目地是什么,迫害大法的决定是它领导层的决议,迫害依据也是该组织的调查结果,该组织成立了专门的迫害机构,并盗用了国库资金。那么迫害大法就不是某个党员的事情了,这是整个组织的犯罪行为。因此是组织犯罪,就要组织中的每个成员承担责任。当然,直接参与的罪行最大,没有参与的只是从犯。但是这个罪行是非常大的,即使是从犯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以耶稣为例,犹太人迫害耶稣后近2000年被迫流离失所,现在中东地区还是战火不断。那么迫害比耶稣更高的神佛会怎么样?后果不是您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可是这个惩罚不是大法给您们的,而是宇宙的因果报应的法理给您们的,如果您们不悔改,谁也救不了您们的。


感谢你对我的问题给予了详细的答复。从“字典一定对吗?”,到“我没说过字典不可信”,再到“有对有不对”,原来是您一个人说的,抱歉!我按照凡人的逻辑,以为是两个人的话了,抱歉抱歉。
84#
发表于 2007-6-6 13: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6 13:22 发表


感谢你对我的问题给予了详细的答复。从“字典一定对吗?”,到“我没说过字典不可信”,再到“有对有不对”,原来是您一个人说的,抱歉!我按照凡人的逻辑,以为是两个人的话了,抱歉抱歉。


也难为您了,还把个张三李四搞清了!在下到现在还没闹清谁是张三\谁是李四呢.
85#
匿名  发表于 2007-6-6 14:30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7-6-6 13:49 发表


也难为您了,还把个张三李四搞清了!在下到现在还没闹清谁是张三\谁是李四呢.


没有张三没有李四,其实只是一个人在说,您看看这逻辑,啧啧。这就是法论功的“无数化身”么?
86#
发表于 2007-6-6 18: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8-30 14:21 发表
这些修炼者必然回归中华传统道德文明,他们的归宿是很不错的,先人一步.

嘿嘿...人间迷雾太多了,宝善这么聪明的人都直迷乎,何况他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没憋住,还是提前说出来了.)


请问这位修者:封莉莉现在过得可好???空口无凭(俺不敢相信您的话),俺要看封二姐的手迹呢,嘿嘿。

是啊,人间迷雾太多了!不过,这么多年了,您怎么也还在这“雾”里钻来窜去的呢???!!!

俺这段时间有些忙,否则,就多陪您这位不是人的“人”说说人话!
87#
发表于 2007-6-6 18: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6 09:20 发表
我从不斗鸡斗鸭,这些争斗的玩意是好战分子的最爱,修道人没有争斗心,怎么演武呀?


请问:你们深更半夜的“发正念”是在干什么呢???难道是在唱“慈悲”歌?

小样儿,弄张羊皮被在身上,可还有长长的嘴呢!
88#
发表于 2009-2-15 14: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轻松 于 2006-8-25 14:41 发表
Sample Text[/font
     
      需要澄清一下,应该是“转轮圣王”。
      那位自封的“王”,是黑龙江佳木斯市人。如今,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


   咋整的,东北咋出来这么多的高人呢????????惭愧啊!
89#
发表于 2009-2-15 14: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轻松 于 2007-6-6 12:54 发表
1 字典解释对不对的问题是从52#开始的。52#认为我解释的不对,才有的分辩。
2 无论共产党的目地是什么,迫害大法的决定是它领导层的决议,迫害依据也是该组织的调查结果,该组织成立了专门的迫害机构,并盗用了国库资金。那么迫害大法就不是某个党员的事情了,这是整个组织的犯罪行为。因此是组织犯罪,就要组织中的每个成员承担责任。当然,直接参与的罪行最大,没有参与的只是从犯。但是这个罪行是非常大的,即使是从犯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以耶稣为例,犹太人迫害耶稣后近2000年被迫流离失所,现在中东地区还是战火不断。那么迫害比耶稣更高的神佛会怎么样?后果不是您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可是这个惩罚不是大法给您们的,而是宇宙的因果报应的法理给您们的,如果您们不悔改,谁也救不了您们的。


   还先救自己吧,哪天飞升啊?告诉哥们一声,我去录个像,让未来的人类看看你们的“奇迹”。
90#
发表于 2009-2-15 14: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轻松 于 2007-6-6 11:20 发表
1别狡辩了,如果您真的遇到很多次,您该说“那您们”,而不是“那您两位”了。
2 您把共产党和共产党员搞混了,不是一个概念。知道什么是组织犯罪吗?不一定每个组织成员都参与才是组织犯罪的。但是对组织的恶报却是每个组织成员都要受到的,因此才有三退保命的活动。
3 佛法中没有所谓对,不对的二元论,词典是对也有不对。我说的也是对也有不对。就看您有没有正法眼藏能够分辨了。


    我告诉你   那个“三退”是你们的美国主子的要求和命令  李洪志和明慧网只是被借尸而已  
    可悲啊   还开天目呢  肉眼都瞎了啊
91#
发表于 2009-2-15 14: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轻松 于 2007-6-6 09:20 发表
我从不斗鸡斗鸭,这些争斗的玩意是好战分子的最爱,修道人没有争斗心,怎么演武呀?


   没有争斗心  有灭共心  是吗?
92#
匿名  发表于 2009-2-15 19:55
你就是练法轮功的吧,李洪志坑害了那么多人。难道不该骂吗,还自称主佛,佛像它那样啊,贼眉鼠眼的。你让它飞起来看看。
93#
发表于 2009-2-15 20: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2-15 19:55 发表
你就是练法轮功的吧,李洪志坑害了那么多人。难道不该骂吗,还自称主佛,佛像它那样啊,贼眉鼠眼的。你让它飞起来看看。

如果真理是骂出来的,那么我们都会支持你!事实呢?假如您确实想骂街,烦请自己专门开个骂街的论坛吧,咱们这里不欢迎骂街人士前来光顾。另告知,您发的几个骂街的帖子已经被在下删除,因为它不仅违背了论坛规则,同时也影响了环境。烦请三思。
94#
匿名  发表于 2009-2-15 21:19
你说的正法眼藏,是不是肉眼瞎了才能开。怪不得练法轮功的都是瞎子。
95#
匿名  发表于 2009-5-27 08:19
96#
匿名  发表于 2009-5-29 10:02
原帖由 轻松 于 2007-6-6 12:54 发表
1 字典解释对不对的问题是从52#开始的。52#认为我解释的不对,才有的分辩。
2 无论共产党的目地是什么,迫害大法的决定是它领导层的决议,迫害依据也是该组织的调查结果,该组织成立了专门的迫害机构,并盗用了国库资金。那么迫害大法就不是某个党员的事情了,这是整个组织的犯罪行为。因此是组织犯罪,就要组织中的每个成员承担责任。当然,直接参与的罪行最大,没有参与的只是从犯。但是这个罪行是非常大的,即使是从犯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以耶稣为例,犹太人迫害耶稣后近2000年被迫流离失所,现在中东地区还是战火不断。那么迫害比耶稣更高的神佛会怎么样?后果不是您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可是这个惩罚不是大法给您们的,而是宇宙的因果报应的法理给您们的,如果您们不悔改,谁也救不了您们的。

邪恶之徒,你不过是叶浩的砧板之肉,还在这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出现,你不觉得可悲吗?去看看四篇新经文吧。
97#
匿名  发表于 2009-5-30 08:33
原帖由 轻松 于 2007-6-6 12:54 发表
...如果您们不悔改,谁也救不了您们的。

疯人院的管理有问题,咋又跑出来一个?
98#
匿名  发表于 2009-5-30 08:40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29 10:02 发表

邪恶之徒,你不过是叶浩的砧板之肉,还在这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出现,你不觉得可悲吗?去看看四篇新经文吧。

哪四篇“新经文”啊?又搞赝品来了?
99#
匿名  发表于 2010-7-25 23:25
修炼人   重心性   不要争来斗去   佛教确实修出许多高僧大德     但真善忍也没有错呀   同是[修炼人   别让常人笑话   各位朋友向内找自己的错误    愿天下修炼人都能圆满都能得!!!1
100#
匿名  发表于 2010-7-25 23:36
李洪志教人向善     做好人错了吗?如果您想批判法轮功,请您先了解法轮功     如果您了解之后再批  那么我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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