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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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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中国城免费报纸摊拿到一份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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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8-11-23 2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36# 的帖子

引述:你說的不全,還有小狗小貓呢。上次我幫我們家馬桶也退了,我上次聲明過的。

*連"馬桶"也幫它辦退黨了,天鑒論壇上竟然有這種人,不知還有多少"癡迷反法輪功份子"向他一樣精神異常?
52#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3 23:56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3 23:52 发表
引述:你說的不全,還有小狗小貓呢。上次我幫我們家馬桶也退了,我上次聲明過的。

*連"馬桶"也幫它辦退黨了,天鑒論壇上竟然有這種人,不知還有多少"癡迷反法輪功份子"向他一樣精神異常?

那“马桶三退”是专门送给大纪元刊登服务的,那意思是告诉你国华,那个大纪元或明慧网=家用马桶!
53#
发表于 2008-11-23 2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37# 的帖子

那是你的朋友對你太好了,邪黨這麼壞你還不和他劃清界線,換成是我,才懶的再理你呢!
54#
发表于 2008-11-24 0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38# 的帖子

眞是癡迷邪黨謊言的信徒!對中共栽贓、造謠、抹黑的宣傳一點也分不清,真是可悲!
55#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4 00:01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3 23:56 发表
那是你的朋友對你太好了,邪黨這麼壞你還不和他劃清界線,換成是我,才懶的再理你呢!

不好意思,我早跟法轮流氓党彻底划清界限了。
56#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4 00:05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4 00:01 发表
眞是癡迷邪黨謊言的信徒!對中共栽贓、造謠、抹黑的宣傳一點也分不清,真是可悲!

今天更是你邪行邪性的彻底自我暴露吧?
57#
发表于 2008-11-24 0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於 2008-11-23 23:17 發表

我不是#31樓的。但是國華,難道你真不記得:法理中說過,宇宙的一切是誰開創的?修煉人的路都是誰安排好的,而且每一個環節都不會怎樣?你是裝呆還是假修啊?

宇宙的開創與破壞大法、迫害修煉人是二回事。修煉人的路是師父安排的。但是,干擾、破壞大法就不是師父安排的。而學員反迫害、正法的路才是師父安排的,但是有些學員不悟或是違心轉化,那是與他個人的意志薄弱和悟性不好有關,這可不是師父安排的路!
58#
发表于 2008-11-24 00:30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43# 的帖子

引述:他說火星是熱的、中共挺不過奧運,這算什麼呢?算冒瘟氣嗎?

*請你可否把這些原話都如實轉貼過來?
59#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4 00:40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4 00:27 发表

宇宙的開創與破壞大法、迫害修煉人是二回事。修煉人的路是師父安排的。但是,干擾、破壞大法就不是師父安排的。而學員反迫害、正法的路才是師父安排的,但是有些學員不悟或是違心轉化,那是與他個人的意志薄弱和悟性不好有關,這可不是師父安排的路!

这话是你说的还是李洪志的?宇宙开创如果不是有程序与条理的安排,那就是酒后胡咧咧了。
60#
发表于 2008-11-24 0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45# 的帖子

阿扁對法輪功的態度如何,我不會特別去注意,除非他有破壞大法的行為。但是如果他真的對大法好、明白真相,他的未來是有福的。這與他現在做人的對錯是二迴事,不能相提併論。就像大法弟子如過幹了壞事,照樣會有業力報應,不能說自己對大法好,幹了壞事就能享受特權、逃避責任!
61#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4 00:41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4 00:30 发表
引述:他說火星是熱的、中共挺不過奧運,這算什麼呢?算冒瘟氣嗎?

*請你可否把這些原話都如實轉貼過來?

是你修炼还是我修炼啊?要么你自己去书上找,要么你就在论坛上找。不会酒喝高了才来这里吧?
62#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4 00:45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4 00:40 发表
阿扁對法輪功的態度如何,我不會特別去注意,除非他有破壞大法的行為。但是如果他真的對大法好、明白真相,他的未來是有福的。這與他現在做人的對錯是二迴事,不能相提併論。就像大法弟子如過幹了壞事,照樣會有業力報應,不能說自己對大法好,幹了壞事就能享受特權、逃避責任!

真是“高见”啊!看来,我也有必要先去贪腐几个亿,然后给大法赞助些银子,再说说法轮大法好。估计这“福报”可老鼻子了!酷吧?
63#
发表于 2008-11-24 00: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4 00:40 发表
阿扁對法輪功的態度如何,我不會特別去注意,除非他有破壞大法的行為。但是如果他真的對大法好、明白真相,他的未來是有福的。這與他現在做人的對錯是二迴事,不能相提併論。就像大法弟子如過幹了壞事,照樣會有業力報應,不能說自己對大法好,幹了壞事就能享受特權、逃避責任!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说法轮大法好,哪怕此人并非大法弟子,而且是个男盗女娼的无耻之徒,也都是大法面前都是好人,是大法保护的对象,是吧?
而你说的干了坏事,就是指破坏大法,比如骂过法轮功骂过李洪志,而除此之外,什么事情都不算坏事,对吧?
也就是说,衡量人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支持法轮功,也对吧?那还要什么真善忍干嘛用?

以前就提醒过你,国华,再正告你一次,你的这些言论足够被淘沙的了。李洪志的法身在看着你呢!

[ 本帖最后由 涅磐 于 2008-11-24 00:52 编辑 ]
64#
发表于 2008-11-24 00: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於 2008-11-23 23:40 發表

請你舉證:哪個修煉界提出蘋果與石頭都能捏成水的?

佛教教義是有六道輪迴一說,但是,佛教有無動員弟子們去北京、去天安門輪迴呢?有無號召弟子去推翻執政黨呢?有無告訴弟子說地球很快就要爆炸和毀滅了呢?


大法是修煉界的一法門,每一法門都有自己禪釋道理的表述,這無須與其他法門一致。但是真正修煉的人是能領悟其中的道理。

法輪功也沒動員弟子們去北京、去天安門輪迴啊!法輪功也沒要推翻執政黨!我們講的是迫害真相和反迫害,哪裡有要推翻執政黨,你共產黨不迫害法輪功,我們也懶的理你!

引述:有無告訴弟子說地球很快就要爆炸和毀滅了呢?

*胡說八道!
地球確實已經是一個爛蘋果,李老師正在把它變好!
65#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4 01:03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4 00:56 发表


大法是修煉界的一法門,每一法門都有自己禪釋道理的表述,這無須與其他法門一致。但是真正修煉的人是能領悟其中的道理。

法輪功也沒動員弟子們去北京、去天安門輪迴啊!法輪功也沒要推翻執政黨!我們講的是迫害真相和反迫害,哪裡有要推翻執政黨,你共產黨不迫害法輪功,我們也懶的理你!

引述:有無告訴弟子說地球很快就要爆炸和毀滅了呢?

*胡說八道
地球確實已經是一個爛蘋果,李老師正在把它變好!

第一段请你给出是谁定义的?
第二段请给出李洪志是如何评说评价《九评》的?
第三段请你去找《转》、《法解》、《义解》再看看?
你哪是什么修炼人啊?简直就是一个混子!你干脆撤下你的修炼人的伪装吧,露出你的白骨精本色为好!
66#
发表于 2008-11-24 01: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於 2008-11-24 00:41 發表

是你修煉還是我修煉啊?要麼你自己去書上找,要麼你就在論壇上找。不會酒喝高了才來這裡吧?

你們擅於斷章取義,扭曲李老師的話,我才懶的照你的話做。除非我真的喝高了!
67#
发表于 2008-11-24 01: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於 2008-11-24 00:45 發表

真是「高見」啊!看來,我也有必要先去貪腐幾個億,然後給大法贊助些銀子,再說說法輪大法好。估計這「福報」可老鼻子了!酷吧?

我說了這是二回事,你要搞清楚。幹壞事是有業力的,如果你要是真的去貪個幾億,恐怕還沒來得及享受大法的福報就先走了,呵呵!
68#
发表于 2008-11-24 01: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涅磐 於 2008-11-24 00:48 發表

你的意思是說,只要說法輪大法好,哪怕此人並非大法弟子,而且是個男盜女娼的無恥之徒,也都是大法面前都是好人,是大法保護的對象,是吧?
而你說的干了壞事,就是指破壞大法,比如罵過法輪功罵過李洪志,而除此之外,什麼事情都不算壞事,對吧?
也就是說,衡量人好壞的唯一標準就是是否支援法輪功,也對吧?那還要什麼真善忍幹嘛用?

以前就提醒過你,國華,再正告你一次,你的這些言論足夠被淘沙的了。李洪志的法身在看著你呢!

引述:你的意思是說,只要說法輪大法好,哪怕此人並非大法弟子,而且是個男盜女娼的無恥之徒,也都是大法面前都是好人,是大法保護的對象,是吧?

*我沒這個意思。我主要是說明白大法真相,至少此人不會站在大法的對立面而遭淘汰。而男盜女娼的人是違反大法"真善忍"精神,是會有業力報應的。

引述:而你說的干了壞事,就是指破壞大法,比如罵過法輪功罵過李洪志,而除此之外,什麼事情都不算壞事,對吧?

*你錯了!我沒這個意思,我指的幹壞事是指違反法律的事。那也是違反"真善忍"精神的。所以大法弟子都要嚴格要求自己,不能幹壞事。
69#
发表于 2008-11-24 01:29 | 只看该作者

覆65*

1.佛法修煉或法門,都是無須"人"來定義的,人是不配的!
2.李老師如何評說評價《九評》,你自己去看吧!
3.你是沒看過李老師講的把爛蘋果變好的道理嗎?
70#
发表于 2008-11-24 11: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4 00:56 发表


大法是修煉界的一法門,每一法門都有自己禪釋道理的表述,這無須與其他法門一致。但是真正修煉的人是能領悟其中的道理。

法輪功也沒動員弟子們去北京、去天安門輪迴啊!法輪功也沒要推翻執政黨!我們講的是迫害真相和反迫害,哪裡有要推翻執政黨,你共產黨不迫害法輪功,我們也懶的理你!

引述:有無告訴弟子說地球很快就要爆炸和毀滅了呢?

*胡說八道!
地球確實已經是一個爛蘋果,李老師正在把它變好!


很多“法轮功”练习者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劳教或者判刑,他们说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政府迫害”。然而,这时,他们又有谁会想起李洪志所说的话呢?“就如果一个人要没有业力,走在大街上谁都会看你笑,不认识的人都会主动为你服务,你简直自在透了!”(《转法轮》)为什么不能从自身找原因呢?假设真的是自己没有业力就被别人迫害了,那岂不是说明李洪志在胡说!有谁真的坚信自己没有业力就被“迫害”了?我这里并不是在支持还是反对所谓的“迫害”,只是想让“法轮功”练习者认真反省一下:是不是因为破坏了真正的佛法,才像释迦牟尼佛所预言的那样——“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楞严经》)呢?

凡是邪教,一定是依附于宗教而做大成事,然后又回过头来反宗教,比如“法轮功”,李洪志通过盗用和歪曲佛教的内容,把自己装扮成佛陀降世,并盗用大量佛法名词,通过种种手段,使那些对佛教和佛法有兴趣的人,误以为他才是最大、最好、最正宗的佛法,而沉沦其中。当然,因为李洪志根本就不了解佛法及其本质,所以处处所说皆非。人们往往是在被“解除武装”的状态下进入邪教的圈套的,而利用人们对宗教的信仰和信任,是邪教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转自:《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4909&extra=page%3D1
71#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4 12:57
法 轮 功 是 邪 教 ,我 费 了 好 大 劲 才 认 清 ,主 要 是 不 了 解 真 正 的 佛 法 ,建 议 多 看 看 悲 智 老 师 的 书 。可 从 法 理 上 心 平 气 静 的 谈 谈 。
72#
发表于 2008-11-24 13:1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4 00:40 发表
阿扁對法輪功的態度如何,我不會特別去注意,除非他有破壞大法的行為。但是如果他真的對大法好、明白真相,他的未來是有福的。這與他現在做人的對錯是二迴事,不能相提併論。就像大法弟子如過幹了壞事,照樣會有業力報應,不能說自己對大法好,幹了壞事就能享受特權、逃避責任!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说法轮大法好,哪怕此人并非大法弟子,而且是个男盗女娼的无耻之徒,也都是大法面前都是好人,是大法保护的对象,是吧?
而你说的干了坏事,就是指破坏大法,比如骂过法轮功骂过李洪志,而除此之外,什么事情都不算坏事,对吧?
也就是说,衡量人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支持法轮功,也对吧?那还要什么真善忍干嘛用?
以前就提醒过你,国华,再正告你一次,你的这些言论足够被淘沙的了。李洪志的法身在看着你呢!


引述:你的意思是說,只要說法輪大法好,哪怕此人並非大法弟子,而且是個男盜女娼的無恥之徒,也都是大法面前都是好人,是大法保護的對象,是吧?

*我沒這個意思。我主要是說明白大法真相,至少此人不會站在大法的對立面而遭淘汰。而男盜女娼的人是違反大法"真善忍"精神,是會有業力報應的。

引述:而你說的干了壞事,就是指破壞大法,比如罵過法輪功罵過李洪志,而除此之外,什麼事情都不算壞事,對吧?

*你錯了!我沒這個意思,我指的幹壞事是指違反法律的事。那也是違反"真善忍"精神的。所以大法弟子都要嚴格要求自己,不能幹壞事。

阿扁对法论功的态度,不需要你去特别注意,事实就摆在这里:

陈水扁出于其“台独”之目的,勾结、利用法轮功由来已久。“台独”不得人心,且孤掌难鸣,他迫切需要利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因此极力扶植法轮功作为推行“台独”战略的重要组成力量,哪里还管得了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只要反华、反共,支持“台独”皆为盟友!据统计,陈水扁即任“总统”八年间,直接或间接参与法轮功集会达12次以上,不是贺电就是亲临现场声援,无端指责中共镇压法轮功,且不遗余力地为法轮功邪教提供了活动场地、巨额经费和通信插播技术,助长邪教阴风在台湾岛上的兴风作浪、乌烟瘴气、直至泛滥成灾;而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邪教自动充当西方反华、反共的马前卒,亟需“台独”陈水扁无偿提供的人员、场地、技术、经费等支撑。

  为回报陈水扁,李洪志早在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时就把台湾说成是一个“国家”,提出“实际上中国国家,形式与内涵都是不存在的”、即“中国是不存在的”等卖国论。这与陈水扁“台独”不谋而合,自然成为陈水扁极力扶持、纵容的对象。一个是台独领袖,一个是邪教教主。虽然各自的政治诉求有所不同,但本性相同,他们之间相互勾结、投桃报李、狼狈为奸!

  请看陈水扁曾是如何一步步扶持、纵容台湾法轮功邪教的?

  ——陈水扁极力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大唱赞歌

  2001年5月15日,《时代杂志》刊登对陈水扁的专访全文。陈水扁说:“台湾实行真正的宗教自由,正当法轮功在中国成为问题之际,在台湾它并未制造任何问题。”

  2001年6月15日,陈水扁对国安局说:“如果中国法轮功领袖李洪志有意申请来台,就让他进来。如果中国不准的事,台湾也不准,那就跟中国没什么两样。”

  2001年10月30日,陈水扁对采访他的美联社(AP)记者说:“为什么法轮功精神运动在台湾可以自由发展,而在中国却不能?”

  2002年1月4日,陈水扁撰写了《学习民主课程》一文。称“自己一向重视人权价值,强调人权与自由的基本价值。中国大陆粗暴对待法轮功信众,中共政权此举暴露了独裁的特性。”

  2002年1月23日,陈水扁接见了教廷社会传播委员会主席傅利时指出:“在台湾法轮功不是异端,也不是犯罪行为。”

  2001年12月22日,陈水扁给2001年台湾修炼心得交流大会发去贺电:“欣悉贵会订于本(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假台北世贸国际会议中心,举办2001年法轮大法台湾修炼心得交流会,特电致意,并盼共同为促进社会祥和、维护全民健康而努力。敬祝活动圆满成功,诸位健康愉快。”

  2004年1月12日,台湾法轮大法会在台北国际会议中心举办2004年心得交流会,陈水扁亲临会场致词:“深盼贵会秉持创会宗旨,深研法轮大法精义,加强心得交流研习,坚持尊重信仰自由,共同为维护基本人权与提升国人身心灵健康而努力,敬祝大会圆满成功,诸位健康愉快。”


  2003年10月31日,所谓的台湾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陈文宗代表陈水扁给台湾法轮功学员陈淑雅写了一封信,信中指出:“政府会寻求各种渠道,继续营救被中共迫害的台湾法轮功学员。“总统”陈水扁已经知道陈淑雅的先生林晓凯从中国大陆平安返台,对于林晓凯平安回家,“总统”陈水扁感到非常高兴,也赞勉陈淑雅在林晓凯被大陆国安局扣押这段期间的坚忍表现。”

  2007年7月14日,陈水扁在接见七一遭港府大规模遣返案的请愿代表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等人时说:“人权的路是非常的艰辛,对于法轮功学员的努力,多年来我一直给予支持。人权立国是我们的信仰,我对法轮功学员为人权不懈的坚持表示佩服”,还打气说:“法轮功学员坚持争取人权和自由,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千万不要气馁。”

  2004年3月9日,大法弟子将“2004年首届全球华人新年晚会”VCD向世人“讲真相”,其中有台湾陈水扁等人接受新唐人电视台采访的讲话,并有陈水扁向大法弟子拜年的画面!”

  2007年1月12日,台湾举办新唐人新年晚会之际,陈水扁等人相继发来贺词,祝贺新年晚会圆满成功。

  2007年4月22日,美国神韵艺术团在台湾四市演出,陈水扁在开演前特致赠花篮,祝贺美国神韵艺术团在台湾巡回演出圆满成功。
  2008年3月20日下午,神韵纽约艺术团在台湾嘉义巡演,陈水扁特颁赠花篮祝贺神韵演出圆满成功。

  2006年3月以来,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邪教造谣中共在苏家屯集中营里,将数千名法轮功学员的内脏、眼角膜等器官进行活体摘取贩卖,然后被扔进营内的焚尸炉焚化灭迹。

  2006年4月28日,陈水扁表态:“中共政权不应只是一味否认或掩饰,应主动、深入调查,把涉案人员绳之以法”。

  2008年2月21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在台北举行“中国人权与2008年奥运论坛”。论坛污蔑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迫害法轮功人员。 开幕式接获陈水扁的致电贺词:“呼吁全球研讨中国人权、安全问题,促进中国自由民主进程。应正视中共恶劣的人权纪录,共同抵制北京奥运会。”


所以,阿扁对法轮功的态度,那是非常非常的好,国华你认可么?而他做人,那是非常非常的无耻败坏,按照你的说法,做人怎么样跟对待大法的态度是两回事,不能相提并论,所以,阿扁的未来是有福的,至少不会被淘汰,对吧?而决定一个人是否被淘汰,是由谁决定的呢?当然是李洪志是大法,所以,阿扁不被淘汰,也就是受到大法的保护,我推导的没错吧?

说阿扁男盗女娼过分么?男盗女娼却毕竟还是属于做人范畴的事情,按你的说法,他做人怎么样,跟如何对待大法是两回事,“不能相提并论”,而这时候你怎么又想起搬出来“真善忍”来衡量他是否违反大法精神了呢?你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引述:而你說的干了壞事,就是指破壞大法,比如罵過法輪功罵過李洪志,而除此之外,什麼事情都不算壞事,對吧?

*你錯了!我沒這個意思,我指的幹壞事是指違反法律的事。那也是違反"真善忍"精神的。所以大法弟子都要嚴格要求自己,不能幹壞事。

这里你又深深地感动了我一次,你嘴里居然能说出“干坏事是指违反法律”这种话。不过我想搞清楚,你说的法律是指什么法律,是法轮大法律,还是国家的法律?如果是国家的法律,是指哪个国家的法律?阿扁在台湾违反了台湾的法律,是不是就算是违反法律?抑或他违反了台湾的法律却没有违反美国的法律,那他就不算是违反法律?还是你觉得全人类有一部统一的唯一的法律?对不起,那一天还且不到呢。中国人在中国做了坏事,起码是违法了中国的法律法规,要按中国法律制裁。要知道,你这一句“干坏事是指违反法律”,更把你推向了变成一粒晶莹可爱的小沙子的历程。

另外,说到沙子,我又突然想起来《淘沙》这篇经文,老师的话你居然敢不听?李洪志不是不让你们上这种邪恶网站或者论坛么?如果你真是那么虔诚,不该到这里来的呀,哪怕你天生血液里面具有无休无止辩论的欲望,那也是违反师训的呀。也许,你是少数几个老师非常信任的弟子,认为你有能力抵御邪恶言论的腐蚀,而特地派你来搞策反的?那不就是。。。特务么?跟谁学的派特务做特务?这个名词听起来好熟悉。即便如此,第一,你的言论貌似越来越偏离大法;第二,整天在这里被常人骂得狗血喷头,也越来越满口胡说被常人驳斥得晕头转向,这种日子,你居然也能安之若素,实在是佩服死我了。
73#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4 15:23
法论邪法是宇宙新旧更新中,旧宇宙中最高邪恶势力(旧势力)为切取宇宙更新成果安排李魔主传法论邪法误导众生的假大法,新宇宙众神平等,批判纠正清理法论邪说就是正旧宇宙的邪法
74#
发表于 2008-11-24 16: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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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08-11-24 21: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11-24 01:20 发表

*你錯了!我沒這個意思,我指的幹壞事是指違反法律的事。那也是違反"真善忍"精神的。所以大法弟子都要嚴格要求自己,不能幹壞事。


说你不好好学“法”你为啥总不改??李洪志说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可以。。。。”什么?!像你说的吗?!你真的可以给李洪志做师父了。

还有,李洪志拍罗锅你不知道,火星很热你也不知道,海南车祸你“求证”了许久,估计到现在还在犯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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