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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嗯嗯嗯 于 2009-2-7 03:06 发表 我最近学到一句话叫做:依法不依人,我感觉挺好理解的。不过,中国有民法,刑法。。。种种法律法规,人权法规定:信仰自由。所以,法律角度讲:认为人家违法就去起诉人家。学术角度讲:愿意以谁为师是人家的自由。您几位算这是干嘛地呀?
原帖由 空谷回音 于 2009-2-7 09:05 发表 佛法超越世间法,它的评判标准是法印和圣谛。依法不依人是指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所遵循的只有佛法。不管谁在世间多有名气,多有权势,都不是衡量的标准。净空虽然是“名”人,却违背了佛陀正法律,毁万千人慧命与一旦,所以是邪恶至极,望远离!
原帖由 嗯嗯嗯 于 2009-2-7 19:14 发表 谢谢您的指教。但我对对人不对事的方式还是比较反感,如果有问题还是希望你向有关部门反映,除非认为自己站不住脚,才会私下里搞人身攻击。学佛的人应该是你们这样子的吗?
原帖由 嗯嗯嗯 于 2009-2-7 20:42 发表 那为何佛教协会接见他呢?庐江镇政府同意他呢?江泽民主席妹妹请教他呢?等等,庐江我去过,其他都是通过媒体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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