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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平坎坷成正道——与“法轮功”练习者问答录》(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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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1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愿举身化明月,伴君千里渡冰河。

    


  
踏平坎坷成正道


  
——与“法轮功”练习者问答录




  目 录  

 

  前 言   

  天安门自焚事件“真相”系列问答(1——8)   

  1、在天安门自焚事件中,为什么王进东两腿中间的雪碧瓶竟然完好无损呢?   

  2、就算雪碧瓶的问题可以解释,可是关于王进东还有很多可疑之处呢,比如,据说政府提供的王进东以前的照片,脸型比较瘦,是长耳朵,自焚的王进东不仅穿着臃肿,而且比较胖,是圆耳朵,甚至从他喊的口号到练功动作都不是“法轮功”的,这其中不是有问题吗?   

  3、虽然没有质疑郝惠君、陈果母女二人的言辞,但也不是仅仅只有质疑王进东的,还有对刘葆荣以及刘春玲、刘思影母女的质疑呢?   

  4、为什么刘思影严重烧伤的手未被包扎而全身却包得鼓鼓囊囊的呢?烧伤部位不是不能用绷带包扎吗?   

  5、“法轮功”禁止自杀,怎么能说那些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呢?   

  6、抛开自焚者不说,像傅怡彬和关淑云等那些杀人者总该不是“法轮功”的人了吧?因为“法轮功”是明确禁止杀生的,更是不能杀人的。   

  7、若自焚者真的都是“法轮功”练习者,为什么李洪志根本就不承认他们是“弟子”呢?   

  8、为什么致死、自焚、杀人等各种怪事都出现在中国呢?   

  9、用人类“低层次”的科学和宗教怎么能够衡量得了“最高的科学”和“宇宙大法”呢?   

  10、“法轮功”讲“不二法门”,用科学和各种宗教的东西来评价“法轮功”,那不是对“法轮功”的破坏吗?   

  11、现在真的是李洪志所说的“末法末劫的最后时期”吗?   

  12、佛经是佛不在世五百年之后才整理出来的,此后各代弟子又都在以自己悟到的认识来删改佛经,今天的经书还能是当初释迦牟尼佛的原话吗?现代人还能理解得了古文撰写的佛经吗?   

  13、“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有什么错?假设“法轮功”不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练呢?   

  14、假设“法轮功”是反科学的,那么为什么有些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也在练呢?   

  15、现在“法轮功”在“受难”,当年基督教、佛教等正法修炼也遭受过魔难,这不是一样的吗?   

  16、有一天在读《转法轮》时,我感觉周围很祥和,这是怎么回事?   

  17、有人感觉练习“法轮功”受益了,他愿意学就让他学去呗?   

  18、政府取缔“法轮功”不是在搞第二个“文化大革命”吗?   

  19、相信“法轮大法”的“法理”是正确的,能不能因此就说我们是反政府的?   

  20、有些人认为,李洪志是想通过“法轮功”的邪说使人知道有正法修炼之事,因此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我知道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   

  21、怎么解释老年妇女练“法轮功”来例假(月经)的问题呢?   

  22、李洪志的《境界》一文不是有些道理吗?   

  23、修炼“法轮功”可以修到什么层次?怎么衡量?   

  24、罗汉、菩萨与佛都已经见道并了脱生死了,但是,他们三者有哪些区别呢?   

  25、世界上有这么多种宗教被认为是正教,可是真正的正教不是应该只有一个吗?   

  26、我家的几尊佛像都已经按照李洪志教的用大莲花手印的方法开光了,上面是否有不好的信息存在?如果还想继续供奉,应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重新开光?   

  27、释尊在世时没有寺庙,现在和尚住在寺庙里是不是有所不妥?   

  28、情是执著心的根本吗?修道都讲要放下所有的情,放下情之后就一定会代之以慈悲吗?慈悲与情到底有什么区别?   

  29、我们“法轮功”讲“对谁都好”,难道不是慈悲心吗?   

  30、佛道神是修出来的,不是学来的,你所说的这些是不是只是学问?   

  31、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佛教、道教是邪教,利用佛教、道教的东西来否定“法轮大法”是不是有所不妥?   

  32、道家所讲的“识神死元神生”是怎么回事?   

  33、我练“法轮功”之后,天目开了,看到许多另外空间的景象,为什么?   

  34、佛家讲六道轮回,如果万物无我、都没有灵,那么怎么会有六道轮回?谁去受轮回呢?   

  35、战争发生时,修行之人如何对待?   

  36、李洪志把我们都当做“弟子”来带,如果决裂了那岂不是对不起“师父”?   

  37、修炼是超常的,“法轮功”中那些不符合常人观念的说法,难道不正体现出“神”是没有执著的,是“随意所用”的吗?   

  38、李洪志经常讲三界有九层天或者是三十三层天,而实际上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39、李洪志说他是释迦牟尼佛在《法华经》中预言的名为转轮圣王的那尊佛降世,《法华经》里有这样的预言吗?   

  40、弥勒佛下世度人讲法能与释迦牟尼佛所讲的法一样吗?   

  附文:自诩弥勒降世 何其厚颜无耻   

  41、既说“弥勒下世时人寿八万四千岁”,又说“弥勒佛住世弘法有六万年,入灭圆寂后正法住世亦六万年,像法二万年”,为什么弥勒佛的法只能传两代,而释迦佛的法已经传几十代了呢?   

  42、如果人的细胞一生真的只能分裂50次,每两年分裂一次,那么从受精卵开绐只分裂50次,能长成成年人那么大吗?   

  43、人体细胞两年分裂一次,一生分裂50次,如此计算人应该活100岁,可是,为什么有些人活不到100岁呢?   

  44、科学怎么看待另外空间是否存在高级生命的问题,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或者有待于探讨?   

  45、李洪志说太阳系和原子的构造与原理是一样的,那到底一样还是不一样啊?   

  46、“法轮功”的宇宙观博大精深,而人类连由27亿个银河系构成的小宇宙都看不到边,有什么资格来评价“法轮功”呢?   

  47、“法轮功”讲,第一层宇宙由27 亿个银河系构成,三千个第一层宇宙构成了第二层宇宙,三千个第二层宇宙构成了第三层宇宙,这样下去构成无数层宇宙,即使科学已经观测到了1250 亿个银河系,那不是太小了吗?   

  48、练过“法轮功”的人,是不是和别人不一样,转化了也很难修正法?   

  49、政府取缔“法轮功”时指出,这是一场有神论与无神论的斗争,为什么还允许其他宗教存在而不一起取缔?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如果信仰宗教,是不是和共产主义理想相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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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11 | 只看该作者
   

 
前 言






  我们从1998年开始撰写揭批“法轮功”的系列文章,先后完成了《“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和《邪说俱全的“法轮功”》两部专著,分别从科学、哲学、道德、法律、宗教与心理学等诸多方面,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剖析。迄今为止,这两本书已经被全国二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教所、监狱和教育转化班等有关部门作为重点教材予以采用,取得了很好的转化效果,既有很多冥顽不化的痴迷者因此而猛醒,也有很多已经决裂的原“法轮功”练习者或进一步澄清了模糊认识,或彻底清除了思想中的余毒,从而做到永不反弹,巩固了转化成果。

  自1999年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来,已有三年多的时间了。随着斗争形势的深入发展,一方面,“法轮功”邪教组织不甘心注定失败的命运,不断地变换手法,制造种种谣言与事端,使教育转化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另一方面,“法轮功”练习者已经逐渐分化成不同的群体,除了极少数人受所谓“新经文”与各种谣言蛊惑而仍然顽固坚持邪教立场、深陷邪说而难以自拔之外,绝大多数已经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划清了界线。决裂者中,由于认识程度不同,因而心态各异。其中,有的对“法轮功”邪教本质刚刚有了初步认识,对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还有感情,存在着犹豫、畏惧和观望等心理;有的决裂后思想中依然有很多没有破除的迷惑和尚未解开的心结,斩不断,理还乱;还有很多彻底决裂的人,虽然摆脱了邪教的牵缠,但是,现实与理想的巨大落差又使他们苦恼不已,心中空落,无所适从,希望重新定位人生并寻找真正的生命意义与价值等等。目前,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已经从让大多数人尽快觉醒、尽早认清邪教的本质与危害,从而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决裂的攻坚阶段,转入到帮助“法轮功”类人员破除思想中更深层、更细微的疑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重塑美好人生的新阶段。因此,过去那些揭批“法轮功”的资料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的要求,急需能够全面把握现阶段“法轮功”练习者的种种心态,适应更细致、更深刻和更有针对性思想工作的全新教材。

  几年来,我们深入到各地劳教所、监狱、转化班等教育转化工作的第一线,与“法轮功”练习者进行了多次或集中或单独的答疑与座谈,掌握了大量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与此同时,我们除了收到大量来自国内外的书信、电话和电子邮件之外,也有从事教育转化的工作人员、“法轮功”练习者及其亲友以各种心态,从方方面面向我们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想法、质疑或求助等等。由于不同的人角度不同,状态与心情各异,反映出来的问题自然也就不一样。为此,我们进行了筛选和归纳整理,尽量不重复前两本书中已经系统论述过的内容,然后对整理出来的典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回答,这本问答录的缘起大致如此。

  另外,需要简单说明的是,关于我们自身情况的种种质疑或探讨,本书均不予回应,因为不管是谁,也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这些提问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到底说的是什么不是更能真实地反映我们的情况吗?更何况,古人早有教导,“不因人废言”,佛教中也讲“依法不依人”,我们自身的情况如何其实并不重要。

  本书在撰写过程中,得到了各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使得书稿能够尽快完成,但是,由于时间仓促,难免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因而这本问答录只是过渡性产物——暂定本,随着形势的发展,必然还会有新的问题被陆续收录进来。因此,我们热诚希望得到读者朋友们的关心和帮助,真诚企盼得到来自各方面的宝贵意见、建议和质疑,同时也愿意与所有那些依然固守“法轮功”立场的朋友们平等地交流和对话。

  “人间正道是沧桑”,我们将这心与心的交流——与“法轮功”练习者问答录——献给所有在追寻真理的道路上遇到挫折与魔难的朋友们,我们虽然坚决地反对“法轮功”,但是却完全站在“法轮功”练习者的立场上,真心将所有的练习者都当做朋友,为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而不遗余力地揭露骗子们的丑恶嘴脸与不实宣传。我愿举身化明月,伴君千里渡冰河。衷心地祈望“法轮功”练习者都能够在逆境与坎坷中坚强地走过来,踏上人间正道!

                         作  者

                      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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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12 | 只看该作者
    

  1、在天安门自焚事件中,为什么王进东两腿中间的雪碧瓶竟然完好无损呢?

  



  这个问题来自于“法轮功”邪教组织颠倒黑白的所谓“真相”宣传,其目的无外乎是想说,所有的自焚者都不是“法轮功”练习者,全部是由政府收买的,并以此来证明自焚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

  但是,要证明自焚事件是由政府制造的,必须证明所有参与自焚的都不是“法轮功”练习者,因为哪怕其中只要有一个自焚者是真正的“法轮功”练习者,“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一切宣传都将变得苍白无力,自焚事件就是由“法轮功”邪教宣传所导致的。

  可是,“法轮功”邪教组织无视这一基本逻辑,明知一一证明所有参与自焚的都不是“法轮功”练习者根本不可能,却采取了逻辑游戏的手法,不顾犯下明显致命的逻辑错误:仅重点证明其中一个自焚者为假冒者来以偏概全,否定全部自焚者。

  那么这个所谓的“假冒者”是谁呢?就是被严重烧伤差点为“法轮功”献身的王进东,而作为证据的所谓“疑点”有几条,其一就是关于“王进东两腿中间的雪碧瓶是完好的”这个本不是问题的问题。

  学过初中课程的都应该知道,一团火在燃烧时,火焰中心的温度是最低的。为什么?因为火焰中心燃烧最不充分,所以温度最低。蜡烛的火焰也是一样,火焰的边缘是明亮的,燃烧最充分,温度最高;而越靠近火焰中心的颜色就越灰暗,燃烧越不充分,所以温度也就越低。想在蜡烛的火焰上点燃什么东西时,应该到火焰的尖上或者边缘上去点,那里温度最高,容易点燃。若是放到火焰中心去点,就不那么容易点燃了。另外,虽然都是火焰,但温度却可能大相径庭,差异非常巨大,不一定都能达到物体的燃点。比如,拿一块洒满酒精的手绢,点燃以后的火焰温度就很低,不足以使手绢燃烧,即使酒精烧完了,剩下的手绢仍然是完好无损的。这些都是初中的常识。

  那么在打坐自焚时,雪碧瓶是夹在王进东两腿中间的,基本上处于火焰的中心,温度相对较低,况且雪碧瓶大部分还是处在其外衣掩盖之下。根据报道,警察“不到一分钟,迅速扑灭了火焰”,那么在这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由于火焰中心温度较低,雪碧瓶显然不可能积累足够的热量,使其达到着火点,从自焚时的画面来看也证明了这一点:王进东的衣服尚且基本完好无损,那么,在其更容易燃烧却依然完好无损的外衣部分掩盖下的雪碧瓶是完好无损的,这又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呢?

  当然,还有质疑“警察怎么会背着灭火器巡逻”的。在录像中,显示警察是乘警用“伊维柯”赶到的,而警用“伊维柯”里有许多随车携带的常备灭火器及灭火毯,这没有任何不寻常的,根本就不是所宣传的“警察怎么会背着灭火器巡逻”。实际上,民用的小客、公交、卡车、货车等车辆也都配备有灭火设备,这可是随处可见的,并非只有警车才有。说有警察巡逻倒是真的,可以想见,如果在天安门广场如此重要的地方,大年三十倘若没有警察巡逻那才真的奇怪了。

  “法轮功”练习者当中明明有懂这些基本常识的,为什么没有人出来说明真相?为什么明知什么是真相却极力去宣传一些本来是假相的所谓“真相”?为什么要追随并任凭“法轮功”邪教组织胡言乱语、妖言惑众?“真”在哪里?又有谁在修“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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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13 | 只看该作者
   

  2、就算雪碧瓶的问题可以解释,可是关于王进东还有很多可疑之处呢,比如,据说政府提供的王进东以前的照片,脸型比较瘦,是长耳朵,自焚的王进东不仅穿着臃肿,而且比较胖,是圆耳朵,甚至从他喊的口号到练功动作都不是“法轮功”的,这其中不是有问题吗?


  

  显然,所谓的“据说”是据“法轮功”邪教组织所说,不要总是听那些捕风捉影、颠倒黑白的“据说”,至少要做到兼听,兼听则明嘛。还是让事实与谣言见见面吧。

  首先,“法轮功”邪教组织提出,王进东“衣着臃肿”,认为可能是穿上了防火服什么的,可以使人毫发无损。

  我们可以想一想,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发生在公历2001年的1月23日,是农历的大年三十,正值大寒前后,隆冬季节,身上还要妥善隐藏自焚时所用的诸多物品不被发现,“衣着臃肿”不是太正常了吗?谁要是在那种情况下衣着单薄才真的可疑了。为什么“法轮功”邪教组织总是把本来很正常的事情看成不正常呢?是谁不正常呢?如此疑神疑鬼岂不是早晚要得精神病?!

  其次,“法轮功”邪教组织说,政府提供的王进东以前的照片,脸型比较瘦,是长耳朵,而自焚时的王进东却比较胖,是圆耳朵,因此认为不是一个人。

  这不是很可笑的吗?以前的照片是正面照,耳朵自然看着扁长;而自焚时的是侧面照,耳朵自然看着有些圆,完全是不同视角产生的视觉效果,这有什么不正常?再有,很多人过去的照片和其本人现在比,往往都判若两人。更何况,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的人往往都比以前要发福些,自焚时的王进东比以前胖些不也很正常吗?事实证明也是如此。

  王进东的23岁女儿王娟曾经也是“法轮功”痴迷者,她处于痴迷状态时曾面对中央电视台的摄像机,对自己的父亲能到天安门广场自焚不仅表情麻木,而且没有丝毫悲伤、痛苦的表现,甚至为自己亲人这种愚昧、癫狂的选择感到“骄傲”和“自豪”。

  而王娟对于他父亲现在比较胖一些是这样说的,电视里播出的那张照片是父亲30岁年轻时照的,而自焚时他已经51岁了,经过了20多年,人明显发胖了,脸蛋自然就变圆了,但一眼还是能看出变化不大,这很正常。同时王娟还拿出了她在监狱里探望王进东时和父母的合影。在照片中,王进东因自焚而在脸上留下的烧伤疤痕还清晰可见。请问,难道自焚时所谓的“假王进东”毫发无损,而真王进东却不仅被严重烧伤、差点为“法轮功”送命,而且还要坐牢服刑15年,有这么弱智造假的吗?

  再次,“法轮功”邪教组织说从王进东喊的口号到练功动作都不是“法轮功”的。

  先说一说王进东喊的口号——“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经之法”。“法轮功”邪教组织认为“法轮大法”不是人人都能得的,并不是“世人必经”的,因此断定王进东不是“法轮功”练习者。

  这么说的人实在太武断了,显然没有王进东对“大法”体悟得“深刻”,因为李洪志不是讲过嘛,“我们今天这个法却能度所有的众生回到他原来的位置,因为这是宇宙大法。”(《北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那些干将们竟然悟不到为什么李洪志要安排十年的正法时期!“是为了所有的众生得度啊”(《北美》),而且“未来人还要得法,世上几十亿人等着这场邪恶被法正人间时除尽后得法,所学所用的都是这本《转法轮》。”(《建议》)世上几十亿人等着得的“大法”难道还不是“世人必经”的?这恰恰证明了王进东是中毒极深的、顽固的“法轮功”痴迷者。

  再说一说王进东的动作。“法轮功”邪教组织怀疑自焚的王进东是“公安的内线”,原因是他没有单盘或双盘而是以“中国军人标准的盘腿姿势”散盘打坐,因而不是“大法弟子”。

  这就更可笑了。“法轮功”练习者都能够单盘或双盘吗?所谓的“老弟子”不也有盘不上腿的吗?在“法轮功”展示的各种练功宣传照片上不同样有很多人是双腿高翘的散盘吗?盘不上单盘或双盘的“法轮功”练习者,如果不散盘还能怎么盘呢?怎么散盘就成了“中国军人标准的盘腿姿势”了呢?更何况,能单盘或双盘的“法轮功”练习者不也常常散盘吗?

  退一步来说,即使平时能够盘上双盘的人,穿着棉衣棉裤和棉鞋“衣着臃肿”的,还能有几个人再盘上双盘的呢?在被烧得面目全非重伤之后,还能以单盘或双盘坐而不乱,那才非一般人所为,才真能够说明是“法轮功”练习者事先有所准备的。

  从录像来看,王进东的结印动作是“法轮功”的男式结印,右手在下,左手在上,两手拇指接触,这可是无法否认的非常基本的“法轮功”练功动作。在被烧得重伤之后,还能保持动作基本准确,已经很不容易了,怎么还能依次来否认他是“法轮功”练习者呢?可见,如果仅仅以王进东自焚时是散盘,就说动作不是“法轮功”的,来证明王进东不是“大法弟子”,实在有失客观公正了吧。

  另外,还有人质疑,“王进东右边拿着灭火毯的警察象是为了拍照而摆好的姿势,没有紧急扑火的运动感,显得很悠闲”。从录像来看,当时王进东身上的火已经被扑灭,那个警察还需要“紧急扑火的运动感”吗?这时如果继续用灭火毯覆盖包裹王进东,一定会有人提出是因为“假王进东”不敢露面,或者公安想闷死王进东以便杀人灭口之类的质疑,总之,自心有鬼的人必然会疑神疑鬼。

  我们退一万步来说,要证明自焚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必须证明所有参与自焚的都不是“法轮功”练习者才行,哪怕只有一个自焚者是真正的“法轮功”练习者,“法轮功”邪教组织所编造的一切谎言就都不攻自破了,自焚事件的责任就要由“法轮功”邪教组织来承担。敢问一句,为什么“法轮功”邪教组织自始至终只字没敢提一下被烧成严重残疾的郝惠君和中央音乐学院19岁女大学生陈果母女二人?

  陈果身上烧伤总面积达80%,三度烧伤面积达50%,已经丧失了汗腺,并时常伴有搔痒。对于自己当初的举动,陈果说,“我那时候就是太痴迷‘法轮功’、太疯狂了,痴迷到那种境界,一把火把自己给点了。”

  这里倒要请问一下,如果自焚者都是假冒的,为什么这么多人都那么傻,会被同时收买来自焚呢?谁愿拿自己生命当儿戏呢?对此,“明慧网”只有如下一段解释:

  “【葛一夫/博士/高级系统分析师】这前面不是说了吗,王进东是公安的托儿,他是个内线,可是你真要让他找几个人来自焚可太难了,不过你看他伤得厉害吗?一点事都没有,如果准备好灭火器,身上再穿上什么灭火的,防护的东西,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对于生活有困难的人,或有难处的人,给她一大笔钱,有些人就愿意冒这个险。”

  这就是所谓的“博士”、“高级系统分析师”!

  “王进东是公安的托儿”本来就已经是极其不可靠的了,竟然还以此作为“铁证”,不顾王进东严重烧伤这一事实,信口胡说他“一点事都没有”,更是不顾刘春玲、刘思影母女自焚丧生和郝惠君、陈果母女烧成严重残疾这一铁的事实,言之凿凿地暗指所有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进而推出所希望的结论。还有比这种解释方法更野蛮、更不逻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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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14 | 只看该作者
    



  3、虽然没有质疑郝惠君、陈果母女二人的言辞,但也不是仅仅只有质疑王进东的,还有对刘葆荣以及刘春玲、刘思影母女的质疑呢?
  



   还是那个逻辑问题,只要有一个自焚者是真正的“法轮功”练习者,“法轮功”邪教组织就无话可说的。再说了,对这3个人的质疑就更是不讲逻辑、不讲证据的了。

  首先,刘葆荣不是“法轮功”练习者吗?

  “法轮功”邪教组织否认刘葆荣是“法轮功”练习者的理由和根据是,“法轮功”里从来没有说过德燃烧冒白烟,也从来没有把德和燃烧联系起来过。其实,这恰恰说明刘葆荣是“法轮功”练习者。

  刘葆荣认为,因为业是黑色物质,所以业燃烧冒黑烟。而修到一定层次,身体都是白色的德,德是白色物质,德燃烧就应该冒白烟。自焚时应该是白烟,怎么会是黑乎乎的烟呢?这是刘葆荣自己悟到的。这说明刘葆荣对《转法轮》的内容非常熟,知道德是白色物质,业力是黑色物质,修炼过程就是去掉业力这种黑色物质,而增加德这种白色物质。刘葆荣说“修到一定层次,都是白色的德”,说明他们早就认为自己全身都是德这种白色物质了,突然看见“黑乎乎的烟”,自然要大惊,也只有绝对痴迷的“法轮功”练习者才会有这种想法,以及看见“黑乎乎的烟”时的“惊讶”。对于“法轮功”一无所知的人来说,哪会有白色物质和黑色物质的概念?也不会有把白色的德和燃烧联系起来的能力,更不会有见到“黑乎乎的烟”而大惊的表现。

  李洪志一再宣扬有了疑问要自己去悟,在悟中修,所以,不同水平的“法轮功”练习者围绕“大法”在“不同层次”悟出的理本来就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的。任何一个“法轮功”练习者悟到的东西,不可能都得到他人的认同,本来已经是太平常的事了,“不同层次有不同的法”嘛,怎么能以一己之见否定他人呢?即使“法轮功”练习者哪一个问题偶尔没悟对,属于邪悟一类的不也是常有的嘛,还不至于因此否认他们是“法轮功”练习者吧。既然能够悟出自焚是“圆满”的方式,那么悟出自焚时白色物质燃烧冒白烟,也称不上太离谱,正说明他们是真正的悟性很“高”,也是中毒很深的痴迷者!即使刘葆荣这个“工人老大妈”悟得真的不对,谁又能回答一下“自焚时白色物质冒什么烟”这一问题呢?有问题就应该悟一悟,悟性不高的人既然什么也悟不到就没有资格指责悟性“高”的人,否则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了!

  谁说“法轮功”练习者说的话“应该在大法的书里面都有”呢?“法轮大法就是好”在李洪志的哪本著作里面找得到?难道悟到“白色物质燃烧冒白烟”还比李洪志望文生义地悟到“火星上很热”和“三花聚顶就是三朵花聚在头顶”更可笑吗?(注:实际上,李洪志所提到的三花聚顶,在道家应该叫做三华聚顶,比如,在《太清经》中讲,“三华聚顶,血凝气聚,万神朝真”,指的是精、气、神三种人体精华,经过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三部修炼过程,三种精华最后都逆化为“虚”,会聚于头部的上丹田。)

  此外,“明慧网”还不顾新华社的报道,把刘葆荣“张开嘴猛喝几口,并将液体洒遍全身”的报道故意歪曲成“喝了半瓶汽油”,并根据“据资料的记载,口服汽油每公斤体重7.5克,就能导致死亡”来推出“按她的体重来算的话,她喝了半瓶,足以致她于死地”的结论。

  然而,按她的体重60到70公斤来计算的话,应该喝一斤汽油才能致她于死地。即使假设她真的喝了“半瓶汽油”,那顶多也只有半斤,怎么也得不出“她喝了半瓶,足以致她于死地”这一结论,这是恶毒的夸张!更何况,新华社的报道明明是“张开嘴猛喝几口”,为什么偏偏说成是“半瓶汽油”呢?居心何在呢?

  其次,对刘春玲、刘思影母女的质疑就更是毫无逻辑的臆测和猜想

  “明慧网”说,根据录像分析,自焚中的刘春玲可能不是被烧死而是被政府派的杀手趁乱打死的。先不说这段录像是否被编辑过,单是运用简单的逻辑思维就可以发现问题之所在:既然“当时美国CNN记者在现场目击到此自焚事件,她当时离自焚者很近”(“明慧网”语),为什么美国CNN记者(实际上,在自焚者附近有分别来自CNN、美联社及法新社的记者7名)没有目击到刘春玲被打死的场面呢?如果真是政府事先导演好的,还能允许“当时美国CNN记者在现场目击到此自焚事件”?若真要刘春玲死,只要稍微晚些施救就可以不露声色地达到目的,为什么要在一个举世注目的地方,公然去痛下杀手呢?若非要刘春玲死,也可以到医院之后悄然施以手段轻而易举就可达到目的,为什么非要在美国CNN记者在现场的时候,在大庭广众之下,当街施暴,血腥谋杀呢?这种不顾国际影响的造假岂不是太笨了吗?如果是政府事先导演好的,刘春玲事先一定不知道自己将毙命,否则她怎么能同意呢?为什么政府非要打死其中一个,而留下另外众多活口?剩下的众多活口以及参与“造假”的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就不会因为看到“演戏”竟然假戏真做出了人命而震惊并出来“讲清真相”?“明慧网”编造的谎言也太无聊了吧。

  其实,单从目的论的角度就可以分析出,只有李洪志才最喜闻乐见“政府在天安门广场打死人”这一结局,那样他在他所投靠的主子那里的身价就飚升了。谁是谣言的最大受益者,谁就一定是谣言的制造者!

  有人质疑说,做了气管切开手术的刘思影怎么还能说话唱歌?其实,说到气管切开后还能不能说话的问题,李洪志没读过大学不知道还情有可原,可是,那些拿了很多个学位的博士、硕士弟子们怎么也不出来言语一声,讲清一下真相:气管切开不是声带切开,插管后是为了吸痰和输氧,病人仍用口鼻呼吸,插管关闭时是可以说话的,只是声音稍轻一点。不是有这样的例子吗,有人被歹徒割破气管后,自己用手捂住割破的伤口使之封闭不漏气,还可以大声呼喊救命的。

  别人的话我们可以不信,可是童言无忌,刘春玲的女儿刘思影的话最能表明被“法轮功”所灌输的思想,“天国世界特别美好,天上的路都是金子铺的”。躺在病床上,这个最听妈妈话的孩子,说出了“妈妈骗了我”这句让人揪心的话。可是,竟然有人根据猜想编造谣言说,后来“怕泄漏机密”,刘思影也被杀人灭口了。到了经历生死浩劫并失去至爱母亲的这种地步,还在认为承受了生命难以承受之重的孩子是在演戏,岂不是太没有同情心、太没有人性了吗?如果“怕泄漏机密”,为什么不把所有那些参与事件过程的公安干警以及积水潭医院从院长到医生、护士等人员全部灭口?

  明明是因病或烧伤致死,却说成是被害死!“法轮功”邪教组织总是拿死人来编“真相”,因为抬出死人既可以博得活人的同情,还可以达到栽赃陷害、污蔑政府的目的,而死人“说”出的真相又死无对证,真是一石三鸟。然而,由活人捕风捉影并借死人“说”出真相来,只会适得其反。

  最后,“法轮功”邪教宣传还使用强盗逻辑,列举出一些“科学”数据为“法轮功”辩护:因练功死亡的人数与“法轮功”练习者总人数的比率小于中国正常的死亡律,因此“法轮功”不是什么邪教。何等野蛮的逻辑!我们也可以通过这一逻辑推理:在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中的死亡人数(一定少于因病致死的人)与美国总人数之比小于正常死亡率,因此得出恐怖分子其实不恐怖的结论。岂不荒唐?!哪怕确实是由于练功而导致死亡的只有一个人,而非其它原因死亡,“法轮功”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理,哪怕确实是由于练“法轮功”而导致自焚的只有一个人,“法轮功”同样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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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15 | 只看该作者
    

  4、为什么刘思影严重烧伤的手未被包扎而全身却包得鼓鼓囊囊的呢?烧伤部位不是不能用绷带包扎吗?

  

  关于刘思影,在“明慧网”上还有“烧伤部位不能用绷带包扎”和为什么“严重烧伤的手未被包扎”两种自相矛盾的质疑:

  “烧伤部位不能用绷带包扎,不能用布捂着,这是老百姓都懂得的起码常识。而《焦点访谈》画面中那几个‘自焚’的人在医院全身都缠满了绷带”“治疗烧伤全身包裹?!”

  “医院里有一个镜头,是女孩被烧伤左手的近距离特写,持续了好几秒钟,一只烧得变了样的‘手’,呈黑灰色。大家想一想,被烧伤的人被送到医院,先进行治疗,然后才开始采访,而积水潭医院的医生却没有给这只严重烧伤的手包扎,让它裸露在空气中,却把手腕扎了个严严实实,而且手腕到小臂包得鼓鼓囊囊的。”

  暂且抛开两种质疑的自相矛盾不说,那种说“烧伤部位不能用绷带包扎”是“老百姓都懂得的起码常识”的人,肯定既不是医学专家,也从来没有被烧伤到需要求医的地步过。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只凭一己的感情和一知半解的经验来轻率地作出结论,我们这里需要的是专业知识而不是常识,还是来看一看“中华烧伤医学网”(http://sswk.tmmu.com.cn/index.html)上关于烧伤的专业知识吧。

  烧伤由轻到重分为Ⅰ度,浅Ⅱ度,深Ⅱ度及Ⅲ度。

  Ⅰ度烧伤最轻,损伤仅达表皮角质层,无需特殊处理,可用干净凉水冲洗受伤部位或冷水浸泡,一般不用包扎。

  Ⅱ度烧伤较重,伤及皮表和真皮。其中,浅Ⅱ度烧伤,采用包扎疗法,水疱皮未破者用75%酒精纱布包扎。水疱皮已破,清创后创面可用凡士林纱布,各类中药制剂或磺胺嘧啶银(SD—Ag)霜剂等糊剂涂布包扎;深Ⅱ度烧伤,若创面感染,应及时去除痂皮,创面取半暴露或包扎。自焚事件中伤员所用的就是SD—Ag,就世界烧伤创面控制感染而言,此药是目前国内外烧烫伤创面外用药中应用最为广泛、疗效最好的烧烫伤创面专用药物,缺点是成本高。

  Ⅲ度烧伤最重,伤达皮肤全层,或皮下,肌肉和骨骼,受伤处皮肤呈焦炭,坏死,应取暴露疗法。

  另外,暴露疗法适用于头、面部严重烧伤,或污染重的或已感染的烧伤创面,炎夏季节尤为适用;包扎疗法,是在清创后用中药纱布或凡士林纱布覆盖创面,加盖多层消毒纱布与棉垫,以绷带加压包扎,全层敷料应有3-5厘米厚,必要时上石膏托固定四肢于功能位。包扎时压力应均匀,患肢远侧端虽无烧伤亦应包扎在内,防止肿胀。指(趾)尖应露出,以便观察血循环改变。包扎疗法用于四肢或躯干部的烧伤、转运的伤员以及寒冷季节。

  从上述烧伤专业知识的简单介绍可见,“明慧网”对刘思影所质疑的内容恰恰是符合医学知识的。刘思影烧伤最严重的部位(Ⅲ度烧伤)应该是在头、面和手这些暴露部位,就如新华社报导所说,“刘思影全身烧伤面积达40%”“颜面、双手基本毁损”。而根据烧伤面积的专业计算方法,头、面和双手最多占13%,而“刘思影全身烧伤面积达40%”,剩下27%的烧伤(Ⅱ度烧伤)应该分布在四肢或躯干等被衣服所覆盖的部位。

  因此,“烧伤部位不能用绷带包扎”的质疑显然不能成立,因为Ⅱ度烧伤是应该采取包扎疗法的。如果有上网条件的人,可以打开香港成报的网页(http://app.singpao.com/20020124/local/50004.html)《自焚青年裸跑50米求救》一文,此文附有“救护员在现场为自焚青年包扎”的图片,应该不会有人说这也是在造假吧;“治疗烧伤全身包裹?!”的质疑也没道理,因为全身大面积Ⅱ度烧伤时,为了防止肿胀,应采取患肢远侧端虽无烧伤亦应包扎在内的包扎形式;Ⅲ度严重烧伤应该采用暴露疗法,因此,“严重烧伤的手未被包扎”恰恰是正确的处理方式,这又何须质疑呢?同样,“手腕到小臂包得鼓鼓囊囊”的质疑,除了说明质疑者医学知识贫乏之外也毫无意义,因为Ⅱ度烧伤的四肢(特别是在自焚事件发生时的寒冷季节就更)应该采取包扎疗法,而“(包扎的)全层敷料应有3-5厘米厚,必要时上石膏托固定”,那能不“包得鼓鼓囊囊”吗?如果真的不“包得鼓鼓囊囊”的,恰恰是应该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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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16 | 只看该作者
  

  5、“法轮功”禁止自杀,怎么能说那些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呢?

  

  “法轮功”真的禁止自杀吗?

  1、李洪志多次提出要人“放下生死”

  在2000年8月12日发表的《去掉最后的执著》一文中,李洪志提出要人“放下最后执著”“放下生死”,甚至特意提出放下对“人体的执著”和“人的生命的执著”:“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

  与此类似,自焚后的王进东做如是说:在《去掉最后的执著》上面,也有这么一段话。他讲的已经很明了,那就是说敢于走出来的弟子,能放下生死。其中括号里面写的包括人体。所以说作为大法弟子,从内心里头就是说“为大法去献身,能做一切”。

  再看一看刘葆荣怎么说。当记者问刘葆荣,是什么驱使你到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刘葆荣回答说,是李洪志“经文”中“放下生死”、“忍无可忍”、“走向圆满”的影响。

  可见,王进东与刘葆荣等自焚者正符合李洪志所说的,是“发自你自己放下生死那个心走出来”(《华盛顿》)“在生死存亡面前敢于走出来,在最大限度失去一切中走出来”(2000年12月18日《北美》,自焚事件前一个月)的人,是纯纯粹粹的中毒极深的“法轮功”痴迷者。

  2、“自焚”者一定是“放下生死”的

  竟然有人提出,“放下生死”并不代表要“让人去死”呀!然而,李洪志说,“法有不同的层次,修炼者对法的认识也是自己修到此一层的认识,每个修炼者对法的理解的不同是每个人所在的层次不同。”(《无漏》)

  因此,“不同的层次”对“放下生死”也会有不同的“体悟”,说“‘放下生死’并不代表要‘让人去死’”的人,往往属于“为了掩盖执著,主动地邪悟”,是低层次的人“放不下”生死在给自己找借口,或者至少也是犯了一个致命的逻辑错误。虽然“放下生死”并不代表要“让人去死”,但“自焚”的一定是“放下生死”的,那些没去“自焚”的其中一定有“放不下”而怕死的,“相比之下,修得怎么样一目了然。”(《要旨》)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连生死都不怕,命都可以不要了,那么什么事情还能执著呢?”(《纽约》)“这样的人他能够这样做,修炼境界其实也就在那儿了”(《瑞士》)可见,“自焚”者一定是“放下生死”的。而且,“法轮功”练习者都知道李洪志讲过的一个简单的理:一把火只能烧去分子这层的肉体,却不能烧坏原子等微观层面的生命,而微观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

  因此,在那些自焚者的头脑中,自焚就等于放下对“人体的执著”,自焚就等于“圆满”。他们根本就不认为自焚是自杀,而把自焚当成像佛教的涅槃、基督教的上天堂、西藏喇嘛教的虹化一样,都相当于是“圆满升天”,而没有自杀的概念。自焚是他们从李洪志的经文中“悟出”的“圆满”方式,是“法轮功”中特有的,因此才能对自焚“视死如归”、甘之如饴,这是读佛经、道经或《圣经》都是不可能有的“境界”,也从来没有道士或基督徒会在圆满升天时自焚。把自焚“圆满”的“高境界”说成自杀是对“大法”的“诬蔑”!还是看一看自焚者的宣言吧。

  2001年2月16日,距天安门自焚事件之后不足一个月,于北京万寿路又有一名“法轮功”痴迷者自焚身亡。自焚者是来自常德市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谭一辉,他在遗书中写道:“我实在难以容忍了,我要勇敢地站出来作一名护法战士!”“放下生死,升天圆满不是人能够断章取义,简单机械的理解,一个不修炼的常人在他临死的时候是绝对放不下生死的。”

  因此,自焚者是纯纯粹粹的中毒极深的“法轮功”痴迷者。

  3、李洪志是默许自杀和鼓励献身的

  首先,李洪志是默许自杀的。

  “法轮功”为什么要在中国大使馆、领事馆门前搞绝食活动?为什么李洪志从来没有反对过绝食活动?为什么“明慧网”一直在宣传“某某绝食多少天了”并以此鼓动“法轮功”练习者声援或参与绝食?绝食是没有讲绝多长时间就停止的,往往是不达目的不罢休,都是怀着必死的决心以死来抗争的,可能绝到半死不活、奄奄一息,也可能绝死,不管绝食死没死,其性质跟自焚又有什么两样?

  其次,李洪志是鼓励献身的。

  “法轮功”练习者是李洪志的筹码,是他最大的资本与财富,当然不可能要他们都去赴死,不然李洪志自己也就完了。但是,为了增加政治资本,他又决不会吝惜死掉几个的,在闹事过程中闹出几条人命来才好呢。比如:

  “要知道人一但(应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我的一点感想》)

  “什么常人之心都得去呀!有的弟子讲‘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的’,相比之下,修得怎么样一目了然。”(《要旨》)

  “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大法坚不可摧》)

  “特别是那些为大法失去人体的,都是在证实法中体现出来的伟大。”(《加拿大》)

  “至于说我们有的学员遭受痛苦很大,甚至于失去生命,这些事情我以后会跟你们讲。当真象一显,噢,原来是这样。刚才我讲了,一切都有安排。”(2000年12月18日《北美》)

  可见,李洪志不仅承认那些“为其舍命”“脱去这张人皮”“失去人体”“失去生命”的是其“弟子”,而且许诺他们一定会“圆满”,所以才有这么多“法轮功”痴迷者每日念诵李洪志的“生无所求,死不惜留”,随时准备欣然相率赴死的。

  跳楼、剖腹、上吊甚至自焚等多种多样的“圆满”闹剧一直在纷纷不断地上演,而其中任何一种又往往不是只发生一起的孤立事件。事实上,在天安门自焚事件之前、之后都分别发生了多起自焚丑剧,只是这些事件在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与规模上,都不及天安门自焚事件那样令人瞩目罢了。可见,悟到自焚能够“圆满”是普遍的,这更加说明自焚事件与政府无关,否则,编导一起还不够吗,何须编导多起呢?

  4、自焚是李洪志无数年以前就已经“安排”好的了

  李洪志经常说他安排了一切的一切,“我为了传这个法,在历史的相当久远的年代就已经安排了”(《北美》)“这么一件大事在历史上能没有各方面的安排吗?其实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无数年以前就已经安排好的了”(《要旨》)“今天所发生的这些事情,是历史上早就安排好的,每一个环节都没有走偏。”(《大湖区》)

  可见,既然“安排了一切”“每一个环节都没有走偏”,那么走火入魔的“法轮功”痴迷者的自杀与杀人也都是李洪志安排的。只不过不明白:安排包围中南海是为了向全世界弘法;安排被取缔是为了考验人心;那么安排这次集体自杀又是为了什么呢?显然,这一切的一切说明李洪志连他自己都安排不了,又怎么能安排一切的一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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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17 | 只看该作者
    


  6、抛开自焚者不说,像傅怡彬和关淑云等那些杀人者总该不是“法轮功”的人了吧?因为“法轮功”是明确禁止杀生的,更是不能杀人的。

  

  首先,假设“法轮功”是禁止杀生的,可是,李洪志却是鼓励“除魔”“铲除邪恶”“放下怕杀生的执著”甚至“度人”的。更何况,“法轮功”真的禁止杀生吗?

  1、可以杀生:李洪志并不禁止杀生

  李洪志说:“家里有了苍蝇、蚊子,我们把它轰出去,安上纱窗不让它进来。但有时轰不出去,那么打死就打死了。”(《转法轮》)关于杀生的问题李洪志还说过,“你已经能舍此执著了,那么为什么不把怕执著本身也舍掉呢?”

  为了说明要放下“怕杀生的执著”,李洪志在《转法轮》里还编造了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佛教故事”:释迦牟尼为了自己洗澡,让其弟子去打扫爬满虫子的浴缸。

  在《瑞士》中,李洪志讲得更清楚了:“既然能够做到放下情,放下名、利,那么何不把怕杀生的本身也放下呢?!这不是去掉了最后的执著了吗?”“(修炼)不能杀生。可是大法在更高境界中他是圆融的,法又体现出了在佛那个境界中的道理。我讲了,你们伤害的部分生命将圆满在你们未来的世界里作为众生”。

  在《大法是圆融的》一文中,李洪志已经把杀生与“救度”划上了等号:“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处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的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个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

  可见,在“法轮功”里修到一定的“高层次”,不仅可以杀生,而且杀生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更何况,那种杀生也不能叫做杀生,已经完全没有杀生的概念了,这时,杀生或伤害生命实质上等同于“救度”或“度生”。

  “法轮功”处处暗藏杀机,为什么要标榜自己禁止杀生呢?

  2、可以杀人:李洪志鼓励窒息并铲除“邪恶的常人”

  在走投无路、看到了失败下场的情况下,李洪志已经变得丧心病狂、图穷匕现,终于撕掉了“忍”的假面具,发出了“忍无可忍”的垂死叫喊。

  李洪志说:“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但是从目前邪恶的表现来看,它们已经人性全无、正念无存,就不能再容忍其邪恶对法的迫害。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

  而后,李洪志在加拿大讲,“那么如果邪恶到了无可救药的程度,怎么样去对待它,这不是个人修炼问题,这是捍卫宇宙的法,必要时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不同能力清除。”“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清除邪恶,可以这样做,这在历史的修炼中是没有的。”

  可见,为了“正法”或“捍卫宇宙的法”,对那些“人性全无”的“邪恶”是可以采取“不同层次”的“不同能力”或“各种方式”予以铲除和消灭的。“不同层次”显然包括人的层次;“不同能力”当然包括人的肉体的能力;“各种方式”必然也包括刀砍斧剁、火烧水淹等方式。在“法轮功”看来,杀人哪里是杀人,根本没有杀人的概念,那是在“铲除邪恶”!北京“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弑父杀妻案,黑龙江伊春“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掐死9岁亲生女儿案等等,无一不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实际上,李洪志还要求“法轮功”练习者每天都要定时在思想中练习铲除邪恶,称“发正念”,当然还要反复念“咒语”:“法正乾坤,邪恶全灭。”

  “法轮功”也不把人当人看了,“因为它人的东西什么都没有了,这张皮完全被那邪恶生命支撑着。发正念就是在消除它们”“由于大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发正念,大量地清理掉了这些邪恶的因素”(《北美》)“就这样想它们死,它们就会被清除”。(《加拿大》)

  可见,达到一定的“高层次”,杀生只是“度生”,杀人仅是“除恶”,这就是“法轮功”的歪理!怎么能说“法轮功”是禁止杀生和更不能杀人的呢?

  当然,也有的人根据李洪志“人的身体如果没有他的元神……就是一块肉”和“一个人的真正生命是元神”(《转法轮》)的说法,悟到了在“除恶”时“杀肉身”不算杀生,不管悟得对不对,反正都是学了“法轮功”才悟到的。

  比如,让我们来简单看一看2002年3月1日发生在咸阳市的“法轮功”痴迷者杀人案中记者与案犯的问答。

  记者问:“修炼者不能杀生,你为什么要杀人?”

  案犯答:对生命理解不同。常人看到杀肉身是杀人,我们认为把元神杀了才算杀生。

  这正说明这些杀人者都是中毒极深的“法轮功”痴迷者。“法轮功”要对自焚事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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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17 | 只看该作者
    


  7、若自焚者真的都是“法轮功”练习者,为什么李洪志根本就不承认他们是“弟子”呢?

  

  从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直到现在,“法轮功”邪教组织始终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练习者,并且制造谎言、颠倒黑白,以图栽赃嫁祸政府。然而,那些自焚者确确实实、毫无疑问都是受“法轮功”影响很深的痴迷者,最终也都成了邪教的殉葬品。那么,为什么李洪志根本就不承认他们是“弟子”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如果承认他们与“法轮功”有关,岂不是公开承认“法轮功”就是邪教了,因此,只能、也必须死皮赖脸,闭着眼睛,就是不认账。

  另一方面,先让我们来看一看李洪志与“法轮功”练习者双方各自的“心腹事”分别是什么,就知道为什么李洪志不承认他们是“弟子”了。

  首先,李洪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跟政府对着干。

  以“圆满”为诱饵,李洪志不断地向其“弟子”们下达“发自你自己放下生死那个心走出来”甚至放下对“人的生命的执著”的命令,要的是他们跟政府对着干,向政府发起猛烈的、大规模的进攻,为他去除“邪恶”,如果能使政府屈于压力向“主佛”低头当然最好,即使不能,若能逼迫政府采取过激的行动,当场开枪撂倒几个,造出个血案、命案之类的,也是求之不得,那样他就可以身价百倍,自然也就增加了可以被反华势力利用的价值!

  李洪志的政治资本是“法轮功”练习者,他当然不希望他们去做无谓的牺牲,即使“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目标也同样是指向政府的,最好是能够在不被发现或不被抓住的情况下给政府制造尽可能大的麻烦或损失,既保存了实力,又可以达到“除恶”与“正法”的目的。

  对此,李洪志说:“走出来用各种方式证实法是伟大的行为,但决不等于非要被邪恶所抓走”“被抓不是目的,证实大法才是真正伟大的、是为了证实大法才走出来,既然走出来也要能够达到证实法,才是真正走出来的目的。”(《理性》)

  可见,李洪志唯一的目的就是如何“窒息邪恶”,跟政府对抗。而叫练习者“放下生死”的真意显然并不是要“弟子”们都去自焚。可是,“弟子”们的目的与李洪志的是不一致的,目的差异就造成了对李洪志一系列“经文”理解的不同,甚至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法轮功”练习者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圆满”。

  绝大部分的“法轮功”练习者,特别是取缔之后依然坚持死不悔改的,起初可不都是为了要与政府对抗,或“除恶”、“正法”等目的才来学习“法轮功”的,他们基本上都是被李洪志一道道威逼加利诱的“经文”所驱使的,因而是不自觉的、无奈的,因为他们心中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圆满”:到金子铺地的天国世界当法王,要什么有什么!

  多年来,“法轮功”练习者付出了太多太多,从时间、金钱到家庭、事业,乃至于从肉体到精神,“放弃常人中的一切执著”的目的还是只有一个,那就是“圆满”。他们整天想的就是何时“圆满”和如何“圆满”。

  对向往“圆满”的“法轮功”练习者来说,若接受转化、重塑灵魂,从“圆满”成“神”的幻想中回归人类,重新做人,确实太难太难,“特别是一些在痛苦中忍受不了的学员最容易产生想离开人间、快些圆满的念头”(《去掉最后的执著》),因此,每当李洪志发布新的指示时,他们都在极力揣摩、觅取有关“圆满”的讯息,他们的目的依然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圆满”。

  然而,“圆满”一直仅仅是李洪志抛出的骗人诱饵,他根本就不关心“圆满”,他心知肚明,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圆满”!他的目的是跟政府对着干,要的根本也不是“法轮功”练习者的“圆满”。可是,“弟子”们唯一关心的却是一心向往的、无比美好的“圆满”。李洪志与“弟子”们矛盾的焦点就在于“圆满”!

  既然“弟子”们只关心“圆满”,那么,“圆满”自然也就成了李洪志控制他们实现个人野心的最好手段,煽动、教唆他们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宝”,欺骗他们赴汤蹈火、以死相殉的诱饵。

  为了驱使“弟子”们向中国政府发难、为他卖命,李洪志不断地发布“能走出来……才能圆满”“放下生死”等命令,并威胁“至今不能走出来的人就会在这场魔难过后被淘汰掉”。可是,还是绝大部分“弟子们等待着圆满”,仅仅发生了辽宁抚顺“法轮功”痴迷者窦振洋、王洪军企图颠覆列车案、河北秦皇岛“法轮功”痴迷者李海丰携带炸药欲在天安门广场制造爆炸案等零星少数几次“进攻”,这实在不能令李洪志满意。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李洪志最终不得不以“走向圆满”相诱惑:“弟子们等待着圆满,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以“忍无可忍”相催动:“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并希望这次“弟子”们能够采取大规模的极端行为和恐怖手段制造事端或逼迫政府就范。不过,由于“弟子”们时时刻刻想的只有“圆满”,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李洪志“忍无可忍”要度他们“走向圆满”的时刻了,于无尽的喜悦中,哪还能领会到李洪志的真正意图是要大家都“走出来”闹事?!

  实际上,“圆满”既是李洪志可以利用的一个诱饵、也是“弟子”们最关心的问题,又是双方永远逃不掉的梦魇、解不开的心结。李洪志曾经许诺预先安排了辉煌的“圆满”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欧洲》)可是,这种说法在发生“海南省特大车祸”并导致7名“法轮功”骨干惨死之后,李洪志就再没脸提起过。为自己圆谎的说法倒是有:“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99.9%他们都不要身体的”(《长春》)“有的法门是不要身体的,你给他身体,他整个世界的东西都给打乱了”“这白日飞升多好啊,叫人看看我飞起来了。你是常人之心想神的事情,这是绝对不行的。”(《瑞士》)

  所有“法轮功”练习者同时“白日飞升”已是绝对地不可能的了,可是“圆满”在即,到底怎么“圆满”?方式是什么?“就是说圆满的时候,自有圆满的办法”(《瑞士》),这种模糊的说法恰恰给“法轮功”练习者留下了巨大、自由的“体悟”空间。

  除了一部分人还在傻等着集体“白日飞升”之外,在因即将“圆满”而欣喜若狂的练习者之中,终于有人按捺不住“这样想,我们快点圆满吧、快点结束吧”(《北美》),并且有人根据“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纽约》)和放下对“人体的执著”等说法,不仅悟到了应该“走出来”“圆满”,还悟出了在“正法”中“圆满”的方式——自焚!惨绝人寰的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虽然自焚事件是李洪志以“圆满”为诱饵进行欺骗而导致的必然结果,但是此次事件既充分暴露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又完全违背了李洪志的本意——对抗政府,所以他立即发表声明,否认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自然也就不奇怪了。

  基于这次教训,李洪志又多次发布“经文”要求“法轮功”练习者“放下对圆满的执著”“自己能不能圆满,也不要想”(《华盛顿》)“什么时候给我们平反啊?什么时候结束啊?大家想想,这思想是大法弟子应该想的吗?”(《北美》)而且还提出安排了“前后二十年,分为正法时期和法正人间时期”。“圆满”因自焚事件而变得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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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18 | 只看该作者
    


  8、为什么致死、自焚、杀人等各种怪事都出现在中国呢?

  



  说“都出在中国”那可太绝对了!只不过发生在中国的这些恶性事件,大多都被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清查并详细披露了。相反,在国外也没有哪个国家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处理“法轮功”问题,而“法轮功”练习者又都报喜不报忧,出了丑事就尽量隐瞒或否认,认为暴露出来就是给“大法”抹黑,破坏“大法”,因此,即使发生了什么事件人们也很难知道。但是,不知道可不等于没有,就像在取缔“法轮功”之前,别说局外的一般群众,就是练功多年的“法轮功”练习者当中,又有几个人知道“法轮功”竟然害死了那么多人呢?

  不过,话说回来了,恶性事件大多发生在中国这倒是真的,原因众多。

  1、“法轮功”的发源地在中国,传播时间长

  “法轮功”在中国传播已经10年有余,传播时间长,且李洪志系统“传法”两年、办班50多期均在中国大陆,自然中毒很深;与国外相比,国内多数练习者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差,容易盲听、盲信、盲从,中毒就会更深,发生问题的概率就要大得多;另外,传播范围广,深入农村,人数众多,发生问题的数量必然也就大。

  与此相反,在国外,“法轮功”传播时间短,且李洪志没有系统地“传法”办班,那里自然中毒较浅;与国内相比,国外“法轮功”练习者科学文化素质往往较高,“有很多弟子有很高的学历,国外弟子高学历的人占绝大多数”(《华盛顿》),他们往往半信半疑,中毒就更浅,发生问题的概率也要小得多;在国外,传播范围也不广,基本上局限在大城市,很难深入到农村,且由于文化上的差异,西人更难了解通脉、长功、三界和五行等等的真正意义,练习者必然较少,基本上局限在华人中流传;另外,人数不多,与大陆号称有“一亿多”相形见绌,连零头都不够,实在少得可怜,以至于李洪志都不好意思提起。比如,在“法轮功”活动频繁的美国,几百人的游行,规模就算是大的了,因此,发生问题的数量必然少之又少。

  2、只有中国政府才最关心“法轮功”问题

  由于“法轮功”起源于中国,基本上属于中国问题,即使外国人也是把它看成是中国问题,就像中国人看“奥姆真理教”属于日本问题、“大卫教”属于美国问题一样。既然是属于中国的问题,自然是中国政府对其更关心、更负责,甚至采取了必要的手段予以解决,这与日本政府解决“奥姆真理教”的问题没有差别,与美国政府解决“大卫教”的问题也没有差别。因为,即使在发生问题以外的国家,同一问题往往并不突出,规模不大,不成气候,也就不成为问题,就像我国不可能对“奥姆真理教”与“大卫教”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处理一样,也不会有哪个国家会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处理“法轮功”问题,因为在那里暂时还不成为问题,既不突出,也不严重。

  打击邪教,取缔祸国殃民的“法轮功”,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正是由于只有中国政府对“法轮功”采取了果断措施,“法轮功”才以种种极端行为进行对抗和垂死挣扎,因此,恶性事件必然会主要发生在中国。

  3、“法轮功”对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或国际机构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

  “法轮功”对中国政府的态度是“除恶”“正法”,完全是敌对的;对国外政府或国际机构的态度却截然相反,因为那里是李洪志投靠的地方、藏身之处,只有乞求、取悦和拿出“成绩”来献媚的份。而由于文化差异,西人很难看清“真善忍”假面具后面的丑恶,有的盲目加以同情,有的还有目的地加以利用,而李洪志显然又乐得被利用,其实是互相利用,因为那样他就有了可以依靠的“主子”,对于“主子”的态度又能怎样呢?怎么能在“主子”的地盘上制造事端呢?即使真的闹事,也要到中国去,到天安门去,国外“法轮功”练习者不也经常到天安门喊一喊吗?“有的学员走到国内去了,走上了天安门,了不起,师父告诉你了不起。”(《大湖区》)因此,迟早有一天国外的“法轮功”练习者还会到中国来做一些规模更大、程度更激烈的举动,这是“法轮功”邪教本质所决定的必然。

  其实,早在取缔“法轮功”的那一刻,自诩“能够解决不同层次、不同天体宇宙中的不同生命的事”(《瑞士》)“不投靠任何国内国外的政治势力”(《要旨》)的李洪志就开始公开卖身了:“我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我的一点声明》1999年7月22日)

  4、“法轮功”在国外学得乖巧多了

  在取缔“法轮功”之前,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在中国进行了大量非法活动:非法秘密结社、偷税漏税、非法聚敛钱财、非法集会等等,可谓自掘坟墓、自取灭亡。

  在国外,“法轮功”吸取教训,收敛了许多:自诩没有组织,却注册了大量的组织机构;自诩不受人间法律约束,却再也不敢未经批准就集会,而且规规矩矩地在指定的范围内和路线上活动。请问,在美国集会的时候,先提不提出申请?任何没有经过批准的游行都是违法的,若不信,未经批准集体到白宫请愿试试,一样会取缔你!到天安门闹事可以扩大影响,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而到白宫去静坐,那影响可就大发劲了,只能把自己的饭碗给砸了。对于这一点,哪个“法轮功”练习者不清楚?!

  国外的报纸也有好多文章批判“法轮功”的,“法轮功”同样说这个报纸歪曲、那个报纸诽谤的,却不见有人敢去包围人家。可在中国,孰若稍有非议,却每每打上门去,讨个说法。李洪志竟然为了一篇小文章而兴师动众万人包围中南海,对外声称是讨个说法,对内却说是他安排的一次“考试”!

  可以依法解决一切嘛。其实,一切都是“法轮功”首先发难的。比如,1996 年光明日报事件、1998 年北京电视台事件的时候,既没有限制,也没有取缔“法轮功”,为什么也要去包围人家呢?为什么要违法做事呢?

  在碰得头破血流之后,“法轮功”在国外学得乖巧多了,自然不敢为所欲为,因此,在那里发生的事情相对来讲就会少得多了。

  5、对“法轮功”来说,国内、国外环境不同,因此心态也就明显不同

  在国内,“法轮功”邪教组织被取缔,失去了国外那种宽松、自由的环境,残存势力在苟延残喘的同时,急于结束“考验”以求“圆满”。这些人的精神极度紧张、疲惫,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在穷途末路之际,很容易出现极端行为。

  李洪志对此也很清楚:

  “特别是一些在痛苦中忍受不了的学员最容易产生想离开人间、快些圆满的念头”(《去掉最后的执著》)

  “很多人在痛苦当中都会这样想,我们快点圆满吧、快点结束吧。”(《大湖区》)

  “大家都觉得度日如年,甚至于每一时都象过一年一样长,压力很大。”(《美国》)

  “有很多学员在想:什么时候结束啊?这迫害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北美》)

  还说:“一个人想,两个人想,三个人想,那也不是回事。如果整体大法弟子更多的人大家都在这么想,那是不是一个强大的心、强大的障碍呀?”(《北美》)

  可见,环境与心态的不同,导致在国内的“法轮功”练习者更容易出现极端举动。

  6、国内与国外的“法轮功”练习者的“任务”是不同的

  国内“法轮功”练习者的主要任务除了“讲清真相”,也就是把李洪志编造的谎言到处传播之外,重点就是“走出来”主动地“除恶”,甚至献身、舍命等等。而李洪志给国外“法轮功”练习者“安排”了不同的任务:

  “如果没有国外学员的揭露真象和对国内学员的声援,大家想一想,那个邪恶是不是会更加肆无忌惮地干坏事?”(《大湖区》)

  “我们无论是国内和国外的学员是一个整体,当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总得有人干这个,总得有人干那个。”(《大湖区》)

  “国外弟子高学历的人占绝大多数。为什么这样呢?就是因为让你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充分发挥你在常人中所学之长,利用大法过去给世人造就的常人中的技能来证实法。实践中,大家做得非常好。我从明慧网上的文章、从新生网与其它媒体中大法弟子的文章来看啊,你们有些文章写得都是杰作,有理有据、思想清晰,论理性强,真的起到了震邪的作用,而且水平很高。”(《华盛顿》)

  可见,在“法轮功”中,环境的不同,造成任务与作用的不同:既要有冲锋陷阵的,也要有擂鼓助威的。而冲锋陷阵与擂鼓助威相比,其问题发生的概率也就大大地不同了。

  综合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一切所谓怪事的发生,都是由“法轮功”内在的邪恶本质造成的,是必然发生的。说怪事“都出在中国”,只不过是“法轮功”邪教组织想以此为由,推脱其“戕害生命”的责任与干系,嫁祸中国政府。然而,骗得了一时,却骗不了一世,靠欺骗如何能行之久远呢?

  这里也提醒那些在国外频频活动的“法轮功”练习者,为了自己的“圆满”与“提高”,今天抗议这个,明天警告那个,到处游行、散传单、扰乱中文网络、追着别人示威,哪里人多去哪里,见谁跟谁说,瞅着也不是什么好兆头。如果哪一天“法轮功”失去利用价值了,且又有因为“不吃药”等邪说害死几个人的事曝了光,或者因为“正法”的需要,必须破除和清理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思想(在国家清理“法轮功”之前,李洪志早就开始清理别人了),包括美国“邪恶”的科学精神与基督教文化,而惹恼了“主子”,那离在国外也被取缔就不远了,别弄得连个落脚点都没有,岂不成了过街老鼠?若依然执迷不悟,继续追随邪教,为虎作伥,必定逃脱不掉悲惨的结局。“自作孽不可活”啊!

  这里也正告那些扶持、利用“法轮功”的反华势力,养虎遗患,必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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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19 | 只看该作者
  9、用人类“低层次”的科学和宗教怎么能够衡量得了“最高的科学”和“宇宙大法”呢?

  

  这是“法轮功”练习者被李洪志洗脑之后的典型逻辑,是由李洪志的两个歪理而得出的必然结果。

  李洪志的一个歪理就是“只讲信”,也就是对“大法”不允许讨论,不能精读,不能找前后有针对性的部分对照着学,不能研究,不能怀疑,等等,甚至编造说基督教、佛教等宗教也是“只讲信”,这实际上是对基督教和佛教的破坏。基督教虽然讲信,但是,却不是不能讨论、不能研究而“只讲信”的;佛教也不是“只讲信”,还讲“疑”的,“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佛教所讲的信,是在认真分辨、参究之后明明白白的确信,是正信、智信,而非不加衡量就盲目相信的迷信。佛家为什么讲“参禅”?参,就是参究、推求,也就是带着“疑”用心去研究。不疑何用参?这怎么能说佛教是“只讲信”呢?哪个宗教“只讲信”,不能讨论,不能研究,不允许分辨,那一定是邪教!

  李洪志的另一个歪理就是,“法轮功”是高层次的理,所以对“法轮功”谁也分辨不了,谁也衡量不了,用你现在的思想衡量不了,用人类的科学衡量不了,用佛教的法也衡量不了,谁也说不清,谁说清了就是“解释法”“破坏法”了。为什么“法轮功”是高层次的理?李洪志说的!根本就没衡量就都相信了,李洪志说啥就都信啥了,“法轮功”练习者都是这样的。

  如果谁也衡量不了“法轮功”,或者说什么也衡量不了“法轮功”,那么如何让人相信呢?根据什么说明“法轮功”是正确的呢?总不能用李洪志的话来证明“法轮功”是高层次的吧,那和用骗子的话证明骗子是伟大和正确的有什么差别?!什么也衡量不了的东西就去相信?那不恰恰是迷信与盲信吗?

  假设“法轮功”是高层次的,那就应该在高层次呆着别乱动,千万不要落到被人类能衡量的这个领域里来,也就是千万不要插一腿到科学里来,也不要插一腿到宗教里来,要是到了人类这些领域里来,那么这个领域里的常人就有了发言权了。

  下面,让我们看看能不能用人类“低层次”的科学和宗教来衡量“最高的科学”和“宇宙大法”。

  1、无论层次高低(也就是与层次无关!),都必须说“1+1=2”

  高层次与低层次的理是上下贯通的,在低层次上是一致的。无论你是博士还是教授,对于数学题“1+1=?”的答案应该与幼儿园的小朋友毫无差别:“1+1=2”,这与你是不是博士或者教授根本无关。如果对1+1等于多少的回答都是错误的,怎么能说是高层次呢?

  李洪志就是这样的:竟然不知道“万有引力”是怎么回事!他说,“科学家认为”万有引力是地球旋转产生的(正好相反,科学家认为旋转产生的是离心力);还认为万有引力超出地球一定范围就不存在了(其实到宇宙的边缘都存在);并且说万有引力是“神”在地球周围一定范围内通过创造某种特殊物质而产生的,是为人而特意创造的,若超出地球一定范围,也就是超出这层物质,就会产生科学上所说的“失重”。这恰恰又说明李洪志也不明白“失重”的含义及其与万有引力的关系。其实,各种物体由于地心引力而有重量,当同时受其他惯性力如离心力的作用时,若此力恰好抵消地心引力,就产生失重现象。可见,科学上所说的“失重”,只是描述地心引力与某一惯性力刚好平衡的这种状态,并非真的失去了重量或引力。而且,失重并非只有超出地球的一定范围才会产生,在日常生活中,比如在电梯里或在飞机机动飞行时等许多情况下也都会产生失重现象。

  再举一个与宗教有关的例子。

  李洪志说:“你修净土,那就是净土;你修密宗,那就是密宗;你修禅宗,那就是禅宗。你如果脚踩两只船,又修这个,又修那个,什么也得不到。”(《转法轮》)

  佛教的各宗各派,其归趣与宗旨都是完全一致的,无论是净土宗还是密宗,根本上是完全没有差别的,怎么不能同修呢?

  实际上,修密宗者,无论是哪一种修法,绝大多人都要兼修西方净土,因为其他佛土大多要靠自力往生,这必须修证到一定的果位,方可随愿自在往生。如果修行之人希望往生到其他佛土,而靠自力又难以往生,也可以先往生到西方净土,然后阿弥陀佛就会按照修行者的意愿,以佛力转送于愿生之佛土。在《大阿弥陀佛经》中,阿弥陀佛曾发愿说:“我作佛时,我刹中人,欲生他方者,如其所愿。”因此,密宗的修行人大多都要供奉、念诵阿弥陀佛,甚至有的密宗修法,直接就是以阿弥陀佛为本尊,往生目标就是极乐世界,也就是经典所说净密双修。因此,怎么能说修密宗就不能修净土了呢?

  连“低层次”的科学与宗教都不懂,还怎么可能是高层次呢?

  2、无论层次高低(也就是与层次无关!),都不能说“人类说:1+1=0”

  人类从来没有说过“1+1=0”,谁要是说“人类说:1+1=0”,那就不仅仅是不懂幼儿数学的问题了,很可能是打着人类的旗号歪曲和破坏人类,甚至图谋不可告人的邪恶勾当,其人格操守也值得怀疑了。

  李洪志就是这样的,他关于火星有这样一段论述:“就象(应为‘像’字)人类说这个空间火星是很热的,可是突破那个空间,那边反而是凉的。”(《转法轮·卷二》)如果他说是他自己用天眼看到的,那么人类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然而,他却说那是“人类说”的,可是,人类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那么说的。也许他一看到“火”字,就望文生义地以为火星上一定是很热的。然而,事实恰恰相反,由于火星在地球轨道以外,距离太阳比较远,所接收到的太阳辐射能只有地球的43%,所以,它的地表平均温度比地球低30多度,何以言“热”呢?加之常有风速高达每秒180多米的大尘暴,因而,火星与地球相比,真可谓是“风凉世界”了。其实,火星之所以叫火星,是因为火星是一颗红色的行星。为什么是红色的呢?因为火星上到处都是氧化铁,也就是红色的铁锈。可见,李洪志不懂科学,却打着“人类说”的旗号望文生义地信口乱说,其目的何在呢?

  我们也可以举两个与佛教有关的例子。

  李洪志吹嘘说:“大家知道,释迦牟尼佛讲过,说阿弥陀佛有两佰万法身吧。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悉尼讲法》)

  释迦牟尼佛哪里说过这样的话呢?说“大家知道”,然而大家知道的和李洪志知道的可不一样。在《观无量寿经》中,释迦牟尼佛对阿弥陀佛是这样描述的:“彼佛圆光,如百亿三千大千世界,于圆光中,有百万亿那由他恒河沙化佛,一一化佛,亦有众多无数化菩萨,以为侍者。”恒河沙与那由他都是无量之数,何况百万亿那由他恒河沙,这显然不是“两佰万”可以比拟的。

  李洪志经常打着佛教的旗号,来制造贩卖邪说,而实际上,经常是佛教中根本就没有这些说法,或恰恰有相反之说。譬如,李洪志编造所谓的“形神全灭”时说:“而无恶不作的人面临的就是整个的细胞全部解体,佛教中叫做形神全灭。”(《转法轮》)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法轮功”练习者对“形神全灭”提出了疑问:为什么在佛教中好像从来都没听说过“形神全灭”的说法呢?李洪志又提出与上面截然相反的说法:“释迦牟尼没有讲到这一步,因为他只讲到了地狱,讲到十八层地狱的事情。”(《欧洲讲法》)释迦牟尼佛既然没有讲过“形神全灭”之说,为什么要打着佛教的旗号,说“佛教中叫做形神全灭”呢?

  从旁观者的角度,也就是完全不用站在人类的基点上,根本也无须去论证人类的某种说法是正确的,因为无论人类的“1+1=2”这一说法是否正确(即使假设不正确),那种“人类说:1+1=0”的说法却一定是歪曲人类认识的,必定是错误的,这与人类的说法正确与否毫无关系。打着别人旗号歪曲别人的人,已经打破了做人的道德底线,人家没说过的话却非说人家说了,那还怎么可能是高层次呢?无论别人对与错、高与低,至少不能歪曲别人吧。

  3、无论层次高低(也就是与层次无关!),都是不能自相矛盾的

  退一步来说,不管是什么层次的,都是不能自相矛盾的。我们举例来看一看李洪志是如何自相矛盾的,这可是与人类科学和宗教的层次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

  1994年9月,李洪志在长春说:“我们不能只是集体炼功,我们能不能找个特定的时间集体来学一学法。逐章逐节的,大家念一念、讨论讨论”“学完了之后大家还要讨论,逐段地讨论。”(《大法义解》)

  然而,随着李洪志编造的谎言越来越多,前后说法间自相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对于同一个问题甚至经常会有截然相反的说法,因而使人们莫衷一是、疑问重重。为了阻止人们在思想上互相沟通,李洪志开始强调“只讲信”,只能通读,不允许精读、讨论、研究,以及找前后有针对性的部分对照着学,以此掩盖其前后的逻辑混乱、颠倒及各种说法的错谬失实。

  1998年9月,李洪志全然不顾自己提出的“逐段地讨论”的要求,悍然制止一切讨论行为:“还去议论法,这法如何如何,这段如何如何,那段如何如何。人配不配议论法呢?最起码你还有人的思想,那样做是不对的……你占用修炼、读法的时间去谈论体会,我想就不好。”(《瑞士讲法》)

  从此,“法轮功”练习者就只能用李洪志的邪说一遍又一遍地洗脑,慢慢地失去了分辨能力,失去了自我,以至于唯李洪志的邪命是从。

  李洪志为了说明他的“大法”极其难得、极其珍贵,说现在的人能见到他的形象也是很幸运的,将来的人是见不到的。他说:“再将来的人也不能知道我是谁,也不给他留下形象的”,“未来的人不会知道我的形象。”(《美国讲法》)

  李洪志为了使其信徒相信自己是佛,通过电脑技术伪造了一些高坐莲台之上,甚至身穿袈裟的照片,卖给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于家中香火供奉。对于穿袈裟的照片,李洪志解释说:“大家看见的那个穿袈裟照片,那是将来给专修弟子留下来的。”(《美国讲法》)这种说法与上面的说法正好相反,难道“将来的专修弟子”就不是“未来的人”?真是自相矛盾!两种说法出自同一本书,人们竟何以视而不见呢?

  另外,袈裟本来是出家及受戒者的专有服装,而李洪志既无戒行,甚至根本就不讲戒,是一个有妻有女的在家之人,却偏偏要披上袈裟,照出照片,让信徒们香火供奉、顶礼膜拜,这不是骗子嘴脸的典型写照吗?

  4、无论层次高低(也就是与层次无关!),都是不能不顾事实的

  再退一步来说,不管是什么层次的,都是不能不顾事实的。我们举例来看一看李洪志是如何不顾事实的,这也是与人类科学和宗教的层次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

  为了破坏科学,李洪志说“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发展到今天已经到顶了。到顶了就成了限制人类科学发展的东西。”(《转法轮·卷二》)

  难道李洪志没有听说过“知识大爆炸”和“信息大爆炸”的说法?!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发展到今天,不是发展已经到顶了,而是在加速发展,发展得越来越快了,可谓日新月异。人类不仅经历了石器时代,青铜、铁器时代,机械时代,电气时代,电子时代以及核子信息时代,而且还在不断加速发展着,人类的科学技术,也不断地向宏观、更宏观和微观、更微观突破着,不断地开辟着新的领域,新的认识和新的理论层出不穷,怎么能说到顶了呢?即使是仇视人类的科学成就,也不能连事实都不顾了吧。

  难道这些还不够吗?怎么能说用人类“低层次”的科学和宗教就衡量不了“最高的科学”和“宇宙大法”呢?除非别让人类碰上,否则,你就逃不了。

  如果看到的“法轮功”的东西表面上都是错误的、丑恶的,如何让我们相信,在这些错误与丑恶的现象背后会存在一种正确、美好的本质呢?怎么能用感情或一些似是而非的逻辑遮蔽自己的眼睛,对错误与丑恶视而不见,却去期待一种与所有已知事实相反的结论。不能再这样自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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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20 | 只看该作者
    


  10、“法轮功”讲“不二法门”,用科学和各种宗教的东西来评价“法轮功”,那不是对“法轮功”的破坏吗?

  

  “法轮功”之所以被一切所反对的一个原因,就是它首先反对了一切,甚至连“不二法门”的含义都被歪曲了,其目的无外乎是为了笼络、恐吓徒众。

  李洪志编造说,不同的佛所证悟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因此要“不二法门”,即只能修一法门,只能读一门的书,其他什么都不能学、不能看,甚至世间科学、哲学、传统文化等方面的书也不能读,否则功就会乱套了,并且说“在佛教中叫不二法门”(《悉尼讲法》),还说佛教中讲,天台宗不能读华严宗的经。佛教中根本就没有这些说法,这是李洪志打着佛教的幌子,却干着歪曲佛教真实言说的勾当。佛教中讲“广学无量法门”,况且一切佛经都是释迦牟尼讲的法,怎么就不能读呢?李洪志的目的无非是破坏一切,封闭人们的思想,从而使人们都拜服在他的脚下。从“法轮功”对一切诸如科学、宗教等“邪教”的“不二”态度就可以看清这样一个问题,“法轮功”被取缔是历史的必然。

  其实,佛教中所说的“不二法门”,是指一切对立的万事万物在终极上有一个统一的共同本质,也就是说,在终极本质上,甚至一切对立的事物也都是没有差别的,是“不二”的。因此,又有“万法归一”之说,即一切事物与现象在终极本质上是统一的。儒家所讲的“天人合一”,同样是指天(自然界)与人在终极本质上是统一“不二”的。

  佛教认为,宇宙的终极本质,在圣不增,在凡不减,虽然众生与佛是对立而存在的,但是二者在终极本质上却是没有差别的,只是迷与悟的不同,称为“生佛不二”;对于身心关系问题,就像冰、霜、雨、雪等在本质上都是同一的,只是水的不同状态一样,物质(色)与精神(心)也都有共同的本质,都是宇宙终极本质的不同显现,二者在本质上是没有差别的,因此,称为“色心不二”。而透悟证入一切事物与现象在终极本质上是统一“不二”的,称为入“不二法门”。

  另外,佛教认为,根本就不存在“不同的佛所证悟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说法。在佛经中,释迦牟尼反复说过,他所证悟的东西是恒河沙数一切诸佛所共证悟,所共宣说。在《维摩诘经》中,释迦牟尼说:“诸佛色身、威相、种性、戒、定、智慧、解脱、解脱知见、力、无所畏、不共之法,大慈、大悲、威仪所行、及其寿命、说法教化、成就众生、净佛国土,具诸佛法,悉皆同等。”

  为了达到自高身份、蒙骗信众的目的,李洪志说自己是最高的、无上的佛,是“主佛”,是比如来高无数倍的大觉者,对此他说了很多诸如,如来是“宇宙中最低的佛”(《转法轮·卷二》)“超过如来层次的佛多的数不胜数”(《转法轮》)等等一类的话,从而创造出佛有大小的说法。

  其实,按照佛教的说法,一切的佛既然已经完全觉悟了宇宙的终极本质,因而诸佛平等,无有高下,佛与佛之间没有差别,怎么会有层次与大小的分别呢?凡夫执著于现象,而只有现象才会有大小、高低的差别,才有所谓的“山外有山,楼外有楼”或“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说法,而终极本质则“离一切相”,万法归于一,一切平等“不二”,哪有大小、高低的差别呢?释迦牟尼早就明确说过,只要有人说佛有层次之分、大小之别的,那就一定是邪说。这样看来,李洪志的“主佛”梦该醒醒了。

  “不二”,就是没有差别,也就是无论事物的现象多么千差万别,而它们却有共同不二的本质,这才是“不二”一词的真正含义。李洪志竭力歪曲“不二法门”的含义,把它说成是不能广学一切,只能学一门,其目的无外乎是为了混淆、阻塞视听,以便控制信徒思想,进而使人们失去辨别正邪的能力,其邪恶用心昭然若揭。

  佛家有一句话,世间法不碍出世间法。而“法轮功”恰恰违背了这一点,只能学“法轮功”不能学其他的,而且回过头来一看全都是错的。“法轮功”这么“高”,而对于“低层次”的那些东西不是全都包含而是全都违背!可以想一想,“法轮功”做了一件什么事情啊,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做过的事情,破坏了一切,所谓基础的东西,包括科学、宗教、传统文化、人伦道德和法律等等,所有这些全都被否定,被破坏了。

  佛教提倡的是博学多闻——法门无量誓愿学。《八大人觉经》中说:“菩萨常念,广学多闻,增长智慧。”菩萨道的行者,为了普度众生,必须要有广博的学问和智慧,必须多亲近善知识(良师益友),广学无量法门,遍学、博通一切法。

  佛教把智慧比作光明,人若没有智慧就像行于暗路,是愚痴的,在迷途之上。佛教讲“五明”,就是五种智慧,除了内明(佛学),即佛法的智慧之外,还有四种世间的“光明”:医方明(医学)、工巧明(一切科学技术)、声明(语言学)和因明(逻辑学)。

  佛教讲医方明,比如在藏地,藏医藏药非常有名。因为藏区很少有医院,一个人得病了,要到几百里之外才可能有一个小小的诊疗所,所以,从古代到今天近2000多年来,藏地的佛寺就扮演了医院的角色,许多高僧都是很有名的藏医。当然,道教也是一样,《道藏》里有许多中医典籍,如《黄帝内经》、孙思邈的《千金要方》等等,都是道教经常学习的内容。为什么叫《千金要方》呢?道家讲,“人命至贵,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常说悬壶济世,就是道士那个拐杖上悬挂一个葫芦,葫芦里有药,以医药来济世度人。

  工巧明就是科学技术,这种智慧也需要掌握的。另外,一个人要是不懂语言与逻辑的话,说话都是混乱颠倒的,那是起码智慧都没有的一种标志。李洪志讲话逻辑都是混乱的,自己和自己都是矛盾的,这样的人更谈不上有什么法了。

  观音菩萨旁边不是有个善财童子吗?释迦牟尼佛成道后没有下座就讲了《华严经》,经中有善财童子五十三参的典故,到处参访,广学博闻。也不是只参访修道人或者菩萨,包括外道、天人、仙人、诸神以及世间的长者、医师、船师、国王、博士等各类人,也都去参访的。道家也是一样要到处参访的,“寻真访道,谓之云游”。

  为什么云游?云游是为了到处参访善知识,增长智慧,这可不像李洪志所讲的,云游是吃苦去了,“只拿一个碗去要饭、行脚、云游。吃尽世间的苦,你才能够圆满。”(《纽约》)其实,修道不是为了吃苦,是为了破除迷惑、增长智慧。智慧是眼,没有智慧的人是盲的、瞎的,分不清是非正邪的,要走错路掉泥坑的,所以,增长智慧才是最关键的。

  菩萨道的行者,为了普度众生,必须广学五明,甚至有时为了摧碎邪说,慑服众生,护持正法,对于世间各种外道典籍以至邪见魔说也都是可以学习了解的,在《优婆塞戒经》中佛说,“(菩萨)常乐修磨利智慧刀,虽习外典,为破邪见,出胜邪见,善知方便,调伏众生。”对于时下各种邪教也是一样,别说“法轮功”了,就说台湾的“观音法门”吧,如果他们说的是什么都不了解,帮助谁去呀?在《优婆塞戒经》中佛说,“若教千人,于佛法中生清净信,若坏一人殷重邪见”,也就是说,摧坏清除一个人的深重邪见,与教化千人对修习佛法产生信心是一样的。

  在《优婆塞戒经》中佛还说,“(菩萨)读诵世论不生疲厌”“学诸世业亦不厌之”“悉学一切世间之事”“能以世事用教众生”等等。如果不了解世间的智慧,如何普度众生呢?什么都说不清楚,自己都是糊涂的,能给人家讲什么呢?李洪志给人讲,“人类说火星上很热”。可是,人类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太丢人了吧。连最起码的科学常识都不懂,他去普度谁去呀,那是在往地狱里普度了,还不可怕吗?李洪志是在败坏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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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现在真的是李洪志所说的“末法末劫的最后时期”吗?
  

  佛教中有“末法”一词,却根本没有“末劫”的概念,而且现在也不是末法的最后时期,李洪志所宣扬的那些与“末法”有关的种种说法都是根本就不存在的邪说。

  一、末法的起止与劫的概念

  现在确实是佛教所讲的末法时期,但是,却绝对不是像李洪志在长春办班时所说的,现在是末法末劫的最后时期。

  首先,时间不对,佛教所讲的末法时期才刚刚开始。

  据《大悲经》记载,释迦佛住世八十年,在佛陀入灭之后,正法时期是一千年,像法(相似于正法)时期也是一千年,然后是一万年的末法时期。我们离释迦牟尼佛入灭才只有两千五百年的时间,刚刚进入一万年末法的开始,怎么能说是末法的最后时期呢?

  末法时期结束之后,还要经历5亿多年漫长的没有佛法的岁月,弥勒菩萨才会下世示现成佛,传法度生,而在此之前所有自称是佛陀出世的必定是魔。因此,佛教中将佛陀出世比喻为电光一闪,昙花一现,然后又进入漫漫人天长夜,所以,能够值遇佛陀在世或者听闻到佛法都是极其难得的。

  其次,没有末劫的说法。

  为了宣扬末世说,李洪志讲:“我在末劫最后时期再一次把他弘传出来,所以他是极其珍贵的。”(《转法轮》)其实,这是蛊惑人心的妖言。

  劫并不是劫难或灾难的意思,劫就像年或月一样,是一个时间概念,只不过非常长,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岁月,是以亿进行计算的,多少亿年,叫做一个劫。根据佛经记载,我们这个世界,过去的上一劫称为庄严劫,一共有一千尊佛出现于世间,示现成佛。我们现在这一劫叫做贤劫,也要有一千尊佛出世。释迦佛是贤劫出世的第四尊佛,而贤劫的第五尊佛是弥勒佛,还要经历5亿多年才会出现于世,到贤劫的第一千尊也就是最后一尊佛楼至佛出世,就更要经过漫长的难以计算的岁月。可见,现在这一劫才刚刚开始,绝对不是“劫末”。

  佛教中讲,在空间上,有无量无边的佛世界,无穷无尽,无有边际。在时间上,时间是无始无终的,一劫结束则另一劫开始,如此同样无有穷尽。

  对人来讲,每一劫就是多少亿年的这样一个漫长岁月,但是,在佛经里,劫却又是一个非常非常基本的时间单位,还有很多比劫这个时间单位长得多的时间概念,比如,阿僧祇劫、三千尘点劫、微尘劫等等。

  阿僧祇是佛教中的数量单位,如果一万万是亿,那么一阿僧祇是一千万亿亿亿亿亿,阿僧祇劫,就是一千万亿亿亿亿亿劫。阿僧祇劫还不算是大的时间概念,因为这还是可以用人类的数字来进行计算的。

  再大的时间概念还有三千尘点劫。那么,多长时间是一个三千尘点劫呢?释迦牟尼佛在《法华经》中是这样讲的,把三千大千世界(相当于是10亿个太阳系)磨成极其微小的微尘,然后每过一千个三千大千世界点下一点微尘,一直到所有的微尘都用尽为止,然后把所经过的这些无论点到还是没点到的三千大千世界再都磨成非常微小的微尘,所有这些微尘之数个劫,就是一个三千尘点劫。这还不算大,比三千尘点劫再大的还有微尘劫。

  关于微尘劫,释迦牟尼佛在《法华经》中是这样讲的,把五百千万亿那由他(“那由他”相当于亿)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磨成极其微小的微尘,然后每过五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祇个三千大千世界点下一点微尘,一直到所有的微尘都用尽为止,然后把所经过的这些无论点到还是没点到的三千大千世界再都磨成非常微小的微尘,所有这些微尘之数个劫,就是一个微尘劫。而释迦牟尼佛说,他早在过去微尘劫之前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祇劫之前就已经成佛了。那么,有多少个这样的微尘劫呢?无量无边,无可胜数!

  可见,根本没有哪一劫会是时间上的最后一劫,因而又哪来的“末劫”可言呢?既然“末劫”的说法都是没有的,也就更不存在“末劫最后时期”的说法了,这些无疑都是李洪志肆意杜撰的。

  二、末法不是指佛法不能度人了

  李洪志曾经说:“为什么说释迦牟尼佛说他的法在末法时期度不了人哪?”(《转法轮·卷二》)请问,释迦牟尼佛什么时候说过,他的法在末法时期度不了人呢?那是李洪志自己说的,是他打着释迦佛的旗号在祸乱佛教的法,够恶毒的了!

  其实,释迦牟尼佛从来就没有说过他的教法在末法时期不能度人了。佛教中所说的末法,绝对不是像李洪志所说的佛法本身败坏不能度人了,而是指由于众生业障深重、信心浅薄,致使有一些不遵佛陀教法的人,不修禅定,不造塔庙,只好争斗,喜欢听外道魔说等等,从而导致的教法衰微,以至于世间也不把佛法作为主流文化了。佛教认为,末法时期的众生,无论在根机、分辨正邪的能力还是修行环境等方面都相对较差,何况还有如恒河里的沙子一样多的邪师出世来宣扬邪法,祸乱众生正信之心,想在此时修成得道确实比过去障碍要大。但是,这绝对不是说没有修成得道的可能,相反,对于真正修行的大乘行者来说,不仅并无末法可言,而且还会得到迅速的提高。

  比如,在《金刚经》中佛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人名),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所谓“后五百岁”,就是一万年末法的最后五百年,那可是还要再过八千多年呢。根据这段经文可见,即使是到末法的最后五百年的时候,如果有人对释迦牟尼佛的教法哪怕能够生起一念净信,就能得到无量福德,怎么可能有“末法时期度不了人”的说法呢?

  另外,释迦牟尼佛还经常讲,在五浊恶世、末法时期,能够按照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修行的人,会得到更大的利益。比如,在《优婆塞戒经》中佛说,“弥勒出时,百年受斋,不如我世一日一夜,何以故?我时众生,具五浊故。”在《无量寿经》经中佛也说:“汝等(中略)斋戒清净,一日一夜,胜在无量寿国(阿弥陀佛又名无量寿佛,所以,极乐世界又名无量寿国)为善百岁。所以者何?彼佛国土,皆积德众善,无毫发之恶”“于此修善,十日十夜,胜于他方诸佛国中,为善千岁。所以者何?他方佛国,福德自然,无造恶之地。”

  从上述经文可见,能够在末法、恶世之中发心修行是多么的难能可贵,释迦牟尼佛的佛法不仅不是败坏不行了,相反,在我们这个充满诱惑与烦恼的环境里,若能按照佛陀的教导,奉持斋戒,以清净心,修行一日一夜,胜过在弥勒出世之时或者极乐以及他方诸佛国土修善一百年。

  三、末法不是没人管了

  李洪志打着释迦牟尼佛的旗号说:“释迦牟尼讲,到末法时期,寺院中的僧人都很难自度,何况居士,更没有人管了。”(《转法轮》)此外,他还有“末法时期是没有人管了,因为末法时期本来就没有管了”(《转法轮·卷二》)等许多类似的说法。

  佛教中讲普度众生,宁舍身命也绝对不舍弃任何一个众生,比如,在《华严经》中佛说:“我愿保护一切众生,终不弃舍”佛是真语者、实语者,怎么能说“没有人管了”呢?   在《地藏经》中,佛说:“汝(地藏菩萨)观吾累劫勤苦,度脱如是等难化刚强罪苦众生,其有未调伏者,随业报应,若堕恶趣,受大苦时,汝当忆念吾在忉利天宫,殷勤付嘱,令娑婆世界,至弥勒出世已来众生,悉使解脱,永离诸苦,遇佛授记!”在入涅槃之前,佛陀把末法中的众生托付给地藏菩萨,足见他对众生的慈悲之心。这是“没有人管了”吗?

  在《楞严经》中佛说,末法时期的时候,来传邪法的魔就像恒河里的沙子一样多,邪法横行。因此,佛陀常常付嘱那些大菩萨及阿罗汉“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并且要“五浊恶世身先入”,入于末法之中,破除种种魔说,广度一切众生。比如,在《楞严经》中佛说,“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僧尼),白衣居士……”可见,末法之中,很多僧人和居士都是大菩萨或阿罗汉的示现,目的是护持佛法,摧碎邪说,普化群生。这又怎么能说都“没有人管了”呢?

  四、末法与灾劫无关

  李洪志打着“末法”的招牌大肆宣扬“末世”说,“我早就给大家讲过这事儿了:末法时期高层次的,他都在劫难之中。该保护的都保护起来了,没有保护起来的都随着爆炸销毁了,现在谁都没有了。”(《大法义解》)“到了末法时期,宇宙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连宗教信仰的地方也不行了”(《转法轮》)

  佛教所说的末法指的是释迦牟尼佛的教法在人间进入衰微状态,不仅与“高层次”无关,而且与其他诸佛在其他世界所传佛法是否进入末法也毫无关系,更值得一提的是,末法与是否有灾难或者劫难没有关系,并不像李洪志所鼓吹的那样,末法等于末世,末法等于劫难。

  不管怎么说,末法时期还是有佛法存在的。如果按照李洪志的理解,到末法结束之后,也就是佛法在人间完全消失的时候,或者是在根本就没有佛法的地方,岂不是应该道德严重败坏,灾难无比深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比如,根据佛经记载,在末法结束并经历5亿多年没有佛法的岁月之后,在弥勒菩萨下世成佛之前,那时的人间,人寿八万四千岁,没有中夭,女人五百岁时才出嫁,人民智慧威德,面貌端正,国土也极其富饶,不仅没有灾劫厄难,而且没有疾病与战争,土地平整不生棘刺,只生软草,香稻自生,在《弥勒下生经》中对这些都有详细的描述,“国土咸富盛,无罚无灾厄”“无有诸疾苦,离恼常安乐”“四海咸清肃,无有战兵戈”等。

  佛教中虽然有“八难”的说法,但是指的也不是一般的灾难与苦难,实际上指的是八种没有闲暇或机缘修学佛法的情况,又称八无暇。

  在《长阿含经》中详细列举了障碍修行的这八种难处,即:(一)在地狱难;(二)在饿鬼难;(三)在畜生难。此三者或受苦无间,或受鞭打杀害,或互相吞啖,或为人畜养,或居山海等处,不能见佛闻法,因此难于修行;(四)在三界中最高处的长寿天难。此天天寿为八万大劫,是三界中最长寿的,但是却妨碍见佛闻法;(五)在边地难。边地,或指文化落后的地区,其中众生不能听闻佛法,或指色界、无色界诸天与四大部洲中的北俱卢洲的人只顾享乐,不求佛法;(六)盲聋喑哑难。即盲者、聋者、哑者,即使生于文化发达的地区,因业障深重,身根不全,也难于闻法;(七)世智辩聪难。即虽然有世俗的智慧聪利,却因执著邪见,沉迷于外道典籍,致使不求正教,不信出世正法;(八)生在佛前佛后(二佛中间)难。因为业重缘薄,生在佛前佛后,没有佛来出世传法,因此也难以见佛闻法。

  根据佛经记载,人间分为四大部洲,其中,地球位于南赡部洲,生于此洲的人勇猛强记,能造业行,能修佛法,有佛出世,因此是四大部洲中唯一有佛法流布的地方,其他三洲的人都没有机会听闻佛法。据《大楼炭经》记载,四大部洲之中的北俱卢洲,其洲之人寿量千岁,没有中夭,极具福德,生活安乐富饶;此洲有种种佳妙之山林、河水、浴池、游园、树果等,器物多为金银、琉璃、水晶所成;昼夜常明,土地丰饶,洁净粳米,不耕自生;事物皆为共有,因此没有盗贼、恶人、斗诤等事,不须教导就都自行十善,因此没有恶业的造作;四洲之中,唯独此洲没有地狱;寿满千年命终之后,即生天界,是四洲之中果报最殊胜的一洲,因此,又名胜处。然而,此洲之人虽然极福乐,却只顾贪着享乐而不受教化,不能发心出离,是佛法不能流布之洲,其中之人充满种种邪见,因此成为上面所列不能见佛闻法的八难之一——在边地难。

  可见,没有佛法或者佛法进入末法之中不等于就是末世、乱世,也不会因此而有所谓的“大劫之忧”。“法轮功”中宣传的社会上所出现的战争、水灾、蝗灾等灾害也不能说是末法的表现,是否有战争与是否有佛法流传没有关系,有佛法流传也可能有战争出现,没有佛法流传也可能没有战争发生,北俱卢洲就是一例。

  如果非要说灾难与人类道德败坏有关系的话,那反倒是因为邪教横行的缘故。末法时期,魔来讲法就像恒河里面的沙子一样多,人都去听邪法、信邪教了,道德能不败坏吗?有“法轮功”这样的邪教祸乱世间,哪还有不出现水灾、蝗灾等灾难的道理呢?所以,希望“法轮功”练习者为了世间的和平与安宁,拒绝邪教,远离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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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佛经是佛不在世五百年之后才整理出来的,此后各代弟子又都在以自己悟到的认识来删改佛经,今天的经书还能是当初释迦牟尼佛的原话吗?现代人还能理解得了古文撰写的佛经吗?

  

  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李洪志教出来的,也都是错误的认识。其实,与佛经有关的问题在本书的前两本姊妹篇《“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与《邪说俱全的“法轮功”》中已经讲了不少了,比如,佛经根本就不是佛不在世五百年之后才整理出来的。李洪志说:“经书是释迦牟尼佛不在世五百年以后才系统整理出来的。大家知道五百年(应有‘前’字),中国正处于元朝,成吉思汗当时讲了什么现在谁知道?”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首先,五百年前根本就不是元朝,而是明朝中叶,元朝是在七百多年前,这是历史常识性错误。就算这与佛经整理问题无关,我们可以抛开暂且不论,可是,佛经的结集也不是释迦牟尼不在世“五百年后”进行的,而是在释迦牟尼去世三个月之后,由释迦牟尼的弟子大迦叶、阿难等五百罗汉在阿阇世王供养与保护之下举行的,这是基本的佛教史常识。纵观古今,但凡歪曲篡改历史者,其目的不是为了愚民,就是为了伪造合法性,甚或二者兼有。

  佛法的事情是超常的,超越人天的圣者也必然会有不平凡的事业,佛经结集这样殊胜的事业就更不能以凡智做等闲想,这也一定是“法轮功”练习者所愿意相信的。首先,能够参加佛经结集的这五百罗汉是佛弟子中最优秀的,都是不低于大阿罗汉的境界的,即使证得三果罗汉的圣人都没有资格参加。原因是,一方面,古人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圣人是无过的,大阿罗汉已经完全破除了“见思惑”,既于佛理通达无碍,又不会再犯过错或造业;另一方面,按照佛教的说法,大阿罗汉具足一切神通,包括宿命通,他们的宿命通可以清清楚楚地了知八万大劫之内的事,事就在那摆着,完全不必凭什么记忆或者想象。要知道,一劫就是十几亿年,与八万大劫相比,几十年的时间弹指一挥间还算不上呢。

  其次,于《菩萨处胎经》中记载,在五百大阿罗汉参加佛经结集的同时,还有“十方佛世界诸阿罗汉”“八亿四千阿罗汉众”前来“听受法言”。特别是人们读到的称为“菩萨藏”的大乘三藏经典,并不是在人间完成结集的,而是由文殊与弥勒等大菩萨邀请了阿难,在此小世界最外面的铁围山中一同进行的,这怎么能说谁也不知道佛说了什么呢。

  负责主持五百罗汉结集佛经的是大迦叶与阿难,二人都在释迦牟尼佛十大弟子之列。大迦叶从佛出家修行八天后就证入阿罗汉境地,是释迦牟尼佛传付法藏衣钵的第一祖,也就是禅宗初祖,他曾经受佛陀分予半座的荣誉,后来成为佛陀入灭后教团的统率者。佛在《楞严经》中说大迦叶“久灭意根,圆明了知,不因心念”,也就是说,他虽然意根已灭,却能了知一切诸法。现在,大迦叶受佛咐嘱正在云南鸡足山入定,以持身愿——“令我身不坏,弥勒成佛,我骨身还出,以此因缘度众生”等待弥勒出世,以便传付释迦佛袈裟,而后才会进入涅槃。

  阿难为佛陀的侍者,跟随佛陀二十多年,在佛陀十大弟子中为多闻第一,是继大迦叶之后的传付法藏衣钵的第二祖,即禅宗二祖。在《增一阿含经》中佛说,“我声闻中,第一比丘,知时明物,所至无疑,所忆不忘,多闻广远,堪忍奉上,所谓阿难比丘是。”在《法华经》中佛说,“而阿难护持我法。亦护将来诸佛法藏。教化成就诸菩萨众。其本愿如是。”而阿难在法华会上也“即时忆念过去无量千万亿诸佛法藏。通达无碍如今所闻。”另外,阿难在入灭前来到恒河,阿阇世王与吠舍厘王亲自带领军队分别从南北两岸前来追请,为了不偏袒任何一方并避免战争的发生,阿难就从船中上升虚空,以禅定力火化自己,然后将遗骸舍利分成两份分别堕于南北两岸,两军为此恸哭,然后取舍利各还本国供养。

  关于如何整理佛经,佛陀在世时就有教导,其中之一就是,为了使后世对佛经能够生起信心,要在所有的佛经前面加上“如是我闻”。“如是”是指经中所讲述的内容,“我闻”就是我(阿难)是这样听说的。当然,最后确定为佛说之法并记录下来作为经文,是要经过五百位阿罗汉慎重讨论以至于完全没有异议了才能通过的,并不像李洪志所说的那样佛说什么谁也不知道。

  比李洪志所说的“佛不在世五百年以后”还要早三百年,也就是佛陀入灭后二百年,中印度孔雀王朝的阿育王出世,他是保护佛教并传播佛陀教法最有力的统治者之一。一方面,阿育王派人把大量佛经雕刻在印度各地的摩崖或石柱上,形成了大摩崖法、小摩法和石柱法。与此类似,我国也有大量的石刻经文保存至今,比如,除了全国大量南北朝时期的山体摩崖或石坪刻经之外,最著名的石经应该属于佛陀入灭整整两千五百年(公元1956年)在北京房山出土的、举世震动的《房山石经》,它是由静琬大师在隋朝大业年间创刻的,是中国唯一的石刻大藏经,出土部分的石刻经板共有14278块,佛经3572卷,其工程之浩大,刊刻之雄伟,堪与闻名寰宇的敦煌石窟相媲美,实属举世罕见,被誉为国之重宝、北京的敦煌、世界上最大的石刻佛经图书馆,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保护石经,于1999年8月隆重出版了大8开铜版纸的《房山石经》(全34册),然后,于1999年9月9日9时9分9秒,将部分石经经板又重新回归地下封存,以使这些古代珍贵文物能够代代相传。请问,谁能像李洪志所说的那样在这些石经上面加入自己悟到的认识来删改佛经?

  另一方面,阿育王还派遣使者与高僧带着“三藏经典”赴各国去广传正法,传播地区除东南亚的斯里兰卡、泰国、巴基斯坦、老挝、缅甸、柬埔寨、尼泊尔、锡金、不丹、拉达克和我国西藏与西双版纳地区之外,还远播叙利亚、埃及、马其顿、塞利尼等地,使佛教一跃成为世界性的宗教。请问,阿育王所传播的“三藏经典”怎么能会像李洪志所说的是“佛不在世五百年以后”才整理出来的呢?

  抛开宗教的权威、神秘与超常不论,即使把结集与翻译佛陀微妙言说的圣举看做是世俗之事,那也不是随随便便做的。由于历次的佛经结集与翻译既不是一般人能够参与的,又基本上都是在国家或帝王的组织与保护下进行的,而且佛经结集或翻译一旦完成,就会由政府出面定版刊行而不会再变了,因此也不存在李洪志所说的“后代弟子都在以自己悟到的认识来删改佛经”的情况。

  我国两千年前翻译的第一部佛经《四十二章经》,就是由东汉汉明帝派遣使者到印度求法回来后,专门在洛阳建了一座白马寺作为译经场所,并颁旨敕令从中印度请来的迦叶摩腾及竺法兰两位大德共同译出的。我们现在看到的《四十二章经》就是当时的译本,两千年来一个字都没有改变过。其他所有的佛经也是一样,比如,至今仍广泛为人们读诵的经典《心经》、《大般若经》、《大宝积经》和《药师经》等,是唐朝“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的,而《妙法莲华经》等经典,是比唐朝还早二百多年的后秦时代的“三藏法师鸠摩罗什奉诏译”的,等等,至今都没有增减过一个字。

  我国古代佛教的译经事业,多由历代朝廷保护并设置译经院来完成,此类译经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的官业,称为奉诏译,而现存的佛经中,没有题写“奉诏译”几个字的极少。特别是译出的佛典如果要编入《大藏经》,也就是史称的“入藏”,更是一定要有天子的认可才行的,即所谓的“三藏圣教颁自皇家,非奉诏敕莫能增入”。《大藏经》上万卷,都是钦定版,谁又能增删或改动一个字呢?!

  另外,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翻译佛经的,至少是精通三藏经典与梵汉语言并专门从事译经的三藏法师才有资格,史称译经三藏,而我国历史上所有的译经师加起来一共也没有多少,又有几个人有机会能以自己悟到的认识来删改佛经呢?在我国的译经师中,译经最多、影响最大的有“四大译经师”,即鸠摩罗什、玄奘、真谛、不空。

  鸠摩罗什先后被苻坚、姚兴拜为国师,一生译经三百余卷,我们现在能够读到的经典之中,很多都是他翻译的。他不仅仅是释迦佛的译经师,而且是过去七佛的译经师,也就是说过去七佛的佛经,也都是由他来参与翻译的。因此,他所翻译的佛经意义准确而没有过失。他圆寂前曾经立下誓言,“若我所译经典,合乎佛意,愿我死后,荼毗(火化)时,舌根不坏。”也就是说,如果他所翻译的经典符合佛陀本意,无有错失,口中舌头必定不坏。后来火化时果然如他所说,舌头红如莲花,成为一颗巨大的舍利子。

  玄奘法师,也就是人们所常说的西天取经的唐僧,他曾经游学于当时佛法兴盛、高僧辈出的印度十多年,最后名重一时。在回国前,戒日王在曲女城为玄奘举行了一次无遮大会,所谓无遮,就是任何人都是可以参加的。与会的有全印度所有十八国的国王,各国高僧共三千多人,当时佛教最高学府——那烂陀寺的僧众千余人,婆罗门及尼干等外道共二千余人。这次大会是以玄奘所著的《会宗论》和《制恶见论》为标宗,任何人都可以问难破解,如果有人能够指出其中一句是错误的,玄奘就砍头相谢。但是,一直到十八天大会结束,没有一个人能提出异议,玄奘因此得到大小乘佛弟子的一致推崇,得到了“大乘天”和“解脱天”的美誉。回国后,唐太宗在大慈恩寺西北建造了一座译经院作为佛经译场,于此玄奘共译出佛经1335卷,超过我国译经总数的四分之一。

  翻译佛经,历代都是以极其严肃的态度来进行的,所以它的制度和仪式也都非常隆重和庄严。比如,佛经翻译过程中不需回避任何名讳,“佛经用字宜从正文,庙讳御名不须回避”;译经的标准也有很严格的规定,现在翻译界公认的所谓信、达、雅,在译经时代早就已经应用了;由于很少有人能够独自进行工程浩大的译经事业,都是在译经三藏之下,另有众多辅助者进行协助,因此,皇家设立的译经院组织完备,专门设置了种种官制,有译主、证义、证文、书字梵学僧、笔受、缀文、参译、刊定、润文等译场九职,以保证译经的准确无误。这样完备的译经制度,使汉译佛典在人文史上放射出灿烂的光辉,并造就了永传千古的汉译大藏经。

  除了语言优美之外,佛经翻译的准确程度也创造了翻译史上的奇迹,同一部佛经,在梵、藏、巴利甚至英、日等不同的语言之间转译之后,再回翻过来,意义依然准确,这不像现代的翻译事业,不仅规则与制度简陋贫弱,而且第一遍译文就可能面目全非了,真是如有天渊之隔。

  由于佛法是以佛陀所说的义理而非音声文字为代表的,所以,一定不会有人认为,只有古印度语的佛经才是释迦牟尼佛的原话。

  李洪志所说的“大藏经写了上万卷,释迦牟尼在世时讲了40多年的法,都是讲一个德;中国古代修道的书都是谈的一个德;老子写那五千言《道德经》也讲的是一个德”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说法。按照佛教的说法,无论佛法如何博大精深,也无论《大藏经》中的佛经多么浩若烟海,实际上讲的是一个“缘”字,一切诸法都是随缘而生,随缘而灭的,缘就是道,缘就是法。老子的《道德经》讲的也不是一个德字,而是道、德两个字,道为德本,是天地根。上面所有这些问题都说明,李洪志真的是什么都不了解却敢乱说。

  现代人理解古文撰写的佛经,可以说根本就不成为问题,只有从来没有认真读过佛经的人才会有“理解不了”这样的想法。全世界4亿多的佛弟子,包括那些基本上没有太多文化的老人,佛经都读得很好,这不是很说明问题吗?即使真的不明白,还可以问那些明白的人吧,况且,为了帮助人们理解佛经含义,几乎每一部佛经都有历代高僧大德作出的或详尽或浅显以至于白话的解释,这些解释都是往圣先贤修证有得并宗依佛说所进行的注释阐扬,并不像李洪志所说的会败坏佛经。况且,佛经原文还在那儿,怎么会败坏呢?按照这种逻辑,科普读物岂不是都成了败坏科学的毒草了?

  实际上,甚至很多文化不高的老年人读过几个月的古文佛经之后也就习惯了,文字本身的障碍并不大,障碍主要来自于对深奥玄妙佛理的了解,因为即使是用白话来讲解佛法也并不是人人都能够轻易明白的。另外,古文至少还是中国话吧,总是要比外语理解起来容易得太多了,可是,在中国就有数以亿计的人,为了达到世间的种种目的,宁愿花费十数年以至于数十年的宝贵光阴来学习外语,而对于导人向善,提高人格并可以使人得到永恒解脱的佛经,竟然因为是古文而望而却步,这与玄奘法师冒着生命危险,经历千辛万苦,取来梵文经本并不辞辛劳地译成汉文以泽被后世的伟大精神相比,难道不令人汗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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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22 | 只看该作者
   

  13、“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有什么错?假设“法轮功”不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练呢?

  

  如果“法轮功”真的是在“教人向善”“做好人”,那当然没有什么不对的,但是,真实的情况却完全不是如此,这在我们的《邪说俱全的“法轮功”》一书的《“法轮功”反道德本质面面观——李洪志真的是在“教人向善”吗?》和《惊骇莫名:恐怖的好人观》等文章中已经有非常详细的剖析,恕不赘述。

  另外,学的人多又能说明什么呢?人多并不是衡量真理的标准呀!不能说学的人多了就是正法了,不是还常说说“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吗?是不是真理是不能用学的人是多还是少来衡量的,学的人多也不一定是真理,学的人少也不一定是真理。是不是真理,是由这一事物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不是由学的人多少等现象决定的。

  人多又能说明什么呢?解放初期文盲多,文革时期造反的多,时下打着所谓救世、教人向善旗号的所谓“无上”的邪教多,对各种害人夺命的邪教虔诚痴迷无悔的人也多。其实,即使真的从人数多少来说,练“法轮功”的人再多,也没有不练“法轮功”的人多;根据《大英百科全书》记载,在全世界,佛教有4亿多信仰者,基督教有近20亿教徒,因此,信仰其他各种正教而认为“法轮功”是邪教的就有几十亿,练“法轮功”的人再多,也绝对没有这些信仰正教的多。又怎么能说练“法轮功”的是人多呢?

  更何况,一时间传得快、相信的人多可未必是好事。前些年的张香玉、张小平等“大师”,哪个不是风光一时?当时的那些痴迷者不也都是“清醒理智地”认为这些“大师”是神、是佛吗?现在又如何呢?对于李洪志也是一样,我们可以借用他自己的话:你不要看他名声多大,有名的名不一定是明白的明。常人知道什么呢?一帮哄,就相信了。你别看他现在这样做,他不但害人,他也害他自己,过一两年你看他什么样,修炼是不允许这样破坏的。

  另外,政府取缔“法轮功”后,经过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罪恶活动的深入揭批,广大群众已认清了其真正面目。除了少数人执迷不悟之外,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经过教育转化已经幡然醒悟,与“法轮功”决裂,真正信“法轮功”的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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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22 | 只看该作者
   

  14、假设“法轮功”是反科学的,那么为什么有些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也在练呢?



  有高学历的知识分子练“法轮功”那又能说明什么呢?还有更多高学历的知识分子反对“法轮功”呢!高学历的知识分子并不是衡量真理的标准呀!不能说学的人中有高学历的知识分子就是正法了,不仅佛教、基督教等正教的信仰者中有很多高学历的知识分子,而且追随“奥姆真理教”、“太阳圣殿教”、“天堂之门”、“大卫教”等等邪教的那些痴迷者中也不乏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或者科学家,世界上几乎任何一个邪教中都有博士、硕士和科学家在学,甚至纳粹头子以及当今的恐怖分子,其中很多不也有博士学位吗?这除了更能迷惑一般群众以外,又能说明什么、证明什么呢?为什么“法轮功”总是打着人类博士、硕士的牌子呢?还是那句话,是不是真理不能用是否有高学历的知识分子学来衡量,有没有都不一定是真理。是不是真理,是由这一事物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不是由外在现象决定的。

  更何况,高学历可不等于就知识广,博士也不等于是博学!人生精力有限,通常的情况下,越是专业的人士,在某个专业、某个点上研究的越深入,知识面往往就会越狭窄。还有些高学历的知识分子,因为是应试教育的产物,虽然受过多年的科学训练,却不具备起码的科学实证精神,缺乏基本的科学素质,人云亦云。而一旦他们学习了“法轮功”,在被洗脑之后,就完全丧失了独立思考、判断的能力,竟然混淆了神话和现实,这样的人不管是不是什么博士,实际上的判断能力都是不敢恭维的。

  我们可以举例说明。比如,李洪志说:“为什么铁的分子排列得那么整齐?金的分子排列为什么是那样呢?铜为什么是那样呢?铝又是为什么那样呢?而且是均匀的,整齐的排列?”(《欧洲讲法》)

  请李洪志和那些拿了许多学位的博士“弟子”们再看一看中学课本,根本就没有什么铁分子,也没有什么金分子,它们都只是金属原子,也就是说,它们只是铁原子和金原子。另外,谁说金属原子是均匀的,整齐的排列?金属原子间,根本就没有任何所谓的这样或那样的排列,铁、金、铜、铝等金属都是一样的,恰恰都是混乱无序的离子状态!

  有这么多高学历的知识分子真诚地相信这些鬼话,为李洪志抬轿,为什么竟然都茫然无知,没有一个人能够或敢于指出这些胡言乱语的常识性错误?那些“法轮功”里的博士们会有怎样的专业水平,由斯可见一斑了。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原因使反科学的邪教能够迷惑一些知识分子呢?

  现代社会存在诸多问题,拜金主义、缺乏诚信、正常宗教的衰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物质化、个人的痛苦等等,使人们对社会及人类的未来产生了怀疑,而邪教正是利用了这些怀疑,将自己装扮成真理的唯一掌握者,并提出“解决一切的办法”。而知识分子大都有强烈的“个人能力”发展、提高个人精神层次等方面的需求,邪教也往往投其所好,满足他们这些方面的需要,比如,能够产生超自然的能力、排斥酗酒、抽烟等某些不良习惯、给人以“生存的意义”和“温暖”等,从而来诱骗、迷惑知识分子加入其阵营。而知识分子一般都觉得自己是具有较强分析和判断能力的人,自认为对“精神控制”有着一定的“免疫力”,因而更容易掉以轻心,甚至误入邪教的泥潭。

  “法轮功”练习者中有很多人抱着“个人能力”的发展、提高个人精神层次等方面的需求而来,李洪志也乐得投其所好,先把人类的科学、道德、法律和宗教等方面进行了全盘否定,什么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等等,甚至说不学“法轮功”的人是要被淘汰的“下士”,而来学“法轮功”的人是来自很高层次的“上士”。这些话恰恰容易打动那些心理失衡、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于是,这些头脑里装满了科学知识的人对李洪志的种种荒唐言辞也就不再深究了,甚至不惜出卖“良知”,变卖“科学精神”,牵强附会地为李洪志那些歪理邪说去找所谓的科学依据,为邪教张目,科学精神也就因此而变成了顽固愚昧!

  其实,即使是那些真正“高学历的知识分子”的“法轮功”练习者,也往往正是释迦牟尼佛早就指出的那种“世智辩聪”、具有世俗智慧与聪利的人。世智辩聪,是在《长阿含经》中列举的没有闲暇或机缘修学佛法的八种难处之一。世智辩聪的人虽然具有世俗的智慧,却常常因执著邪见,沉迷于外道典籍,而成为障碍见佛闻法的原因所在,致使其不求正教,不信出世正法,反而痴迷深信邪见魔说而难以自拔。

  由上述种种理由可见,有一些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也在练“法轮功”,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也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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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23 | 只看该作者
   

  15、现在“法轮功”在“受难”,当年基督教、佛教等正法修炼也遭受过魔难,这不是一样的吗?

  

  这又是“法轮功”混乱逻辑的一个典型例证。这样说的人无外乎是想说,基督教、佛教等正法修炼也受过魔难,而现在“法轮功”正在遭受魔难,因而“法轮功”也是正法。然而,正法修炼遭受过魔难,也不等于遭受过魔难的就一定是正法修炼呀!颠倒过来那可是不成立的,否则,岂不是可以说,岳飞等英雄人物遭受过魔难,因此,遭受了魔难的就一定是英雄人物?那些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犯罪分子判处“斩立决”时又怎么算呢?

  “受难”并不是衡量正法还是邪法的标准呀!“一贯道”还“受难”了哪,“奥姆真理教”也“受难”了,无论是正法还是邪法都可能“受难”,不是“受难”了就一定是正法了。是不是正法不能用是否“受难”来衡量,“受难”不一定是正法,不“受难”也不一定是正法,是不是正法跟“受难”与否毫无关系。我们不能用一时的成败得失来论是非,也不能用是否被取缔来衡量正邪,是不是正法,是由“法轮功”内在本质决定的,不是由是否“受难”等现象决定的。

  但是,即使在受难的现象上,耶稣与李洪志也有本质的区别。按照基督教的说法,耶稣是去赴难的。耶稣是圣子,耶和华是圣父。在耶稣出世之前的《旧约》里面,即耶和华和世人的约定,讲得很清楚,他要派他唯一的圣子耶稣到世间,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被钉死,甚至钉死的具体情节,内衣怎么被分掉等等,在《旧约》里都有。耶稣受难之前不是有一个最后的晚餐吗?那幅名画“最后的晚餐”画的就是当时的情形。

  在“最后的晚餐”中,耶稣就讲,你们当中有人出卖我,然后他的门徒就纷纷表现出惊讶、疑惑等各种不同表情。耶稣接着说,与我手在同一个盘子里的那个人出卖我,当然就是犹大了。然后,他的门徒就劝他不要去,都知道耶稣要受难,要被钉死的。耶稣说已经安排好了,我就是要去,要用我的血来洗刷世人的罪业,代替世人赎罪,当然,这是基督教的讲法。也就是说耶稣是去赴难的。那么李洪志呢?那不是在逃难吗?

  为了给“法轮功”邪教组织与社会对抗、向人民政府叫板提供理论根据,李洪志还编造了所谓“天上的佛对天上的魔”所进行的“圣战”的说法。其实,即使是佛教对于政治、战争与和平,同样也有清楚的论述,佛教倡导的是和平,不赞成任何斗争形式的所谓“护法”“正法”与“除恶”,更没有任何可以称为“圣战”或“正义之战”之类的东西。无论李洪志编造“慈悲”“用善的一面”或其他什么虚伪名目,其目的都是为了掩盖憎恨、恶毒、狡诈,也都会成为他为私为我的最好理由与借口。

  李洪志自称“法轮功”是佛家上乘大法,那么让我们来看一看,正统的佛法中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吧。释迦牟尼在《长阿含·梵动经》中告诫弟子们说:“若有方便毁谤如来及法、众僧者,汝等不得怀忿结心害意于彼。所以者何?若诽谤我、法及比丘僧,汝等怀忿结心起害意者,则自陷溺,是故汝等不得怀忿结心害意于彼。比丘,若称誉及佛、法、众僧者,汝等于中亦不足以为欢喜庆幸。所以者何?若汝等生欢喜心,即为陷溺。”另外,在《优婆塞戒经》中佛说,“有五处所,所不应游:屠儿、淫女、酒肆、国王、旃陀罗舍”,也就是说,有五个地方是修行之人所不应该前往的,其中就包括国王所在之地,因为那里是国之禁地,非闲游之所,更非民众进谏或造事之处。经中还说,“于诸国王、长者、大臣,恒生恭敬、怖畏之心”“见恚能忍。恶口、恶语及无义语,终不为之”,也就是说,修行之人对于国王、大臣等应该时常保持恭敬之心,即使是受到伤害也应该能够忍让,绝对不能恶言恶语地谩骂或诽谤。相比之下,李洪志师徒做得如何呢?

  说绝对不参与政治,那只是李洪志想作政客的一种伪装罢了。他说“有的那个宗教的政客为了什么独立、领土,甚至于为了什么地位在搞政治”(《北美讲法》)“(修炼人)是不能够干涉国家政治、法令的,不干涉常人中事情的。那个搞什么游行呀……,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是干这个的吗?这不是常人中的执著心吗?把常人的事看得太重了吗?就说这些事情,它不是修炼人要去的执著心吗?”(《大法义解》)然而,李洪志不也在为“法轮功”取得社会地位,为取得“国家正式注册”而努力吗?不也希望社会的承认吗?这些是不是政治?常人是在搞政治,那么,干涉了常人社会的政治,就不是在搞政治吗?希望谁都别管“法轮功”的事,希望独立于社会,自己另搞一个组织团体,这难道不是政治吗?“法轮功”天天喊着要争取“人权”,可是,“法轮功”的“法理”中有“人权”这样的政治概念吗?练“法轮功”是为了做人吗?说“法轮功”走上政治道路是被逼出来的,这不是强词夺理吗?难道“法轮功”是被逼成邪教的?正法能被逼成邪法吗?请李洪志不要忘记自己所说的“佛、神他要的是天国世界,为什么要争人的世界呢?”(《北美讲法》)还是言行一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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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24 | 只看该作者
   

  16、有一天在读《转法轮》时,我感觉周围很祥和,这是怎么回事?

  

  李洪志都说你的感觉啥也不是:“有人凭感觉炼功,你的感觉算什么?什么也不是。”(《转法轮》)其实,感觉真的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比如,有一种病,病人一见血就高兴,就想杀人,杀人之后痛快至极,觉得太舒服了,太好了,甚至他杀不着别人,就杀自己家人,这就像小偷不偷东西手痒痒、偷到东西就兴奋一样。感觉什么也不是,感觉好也罢,不好也罢,都不是衡量正和邪的标准。

  而且当你怀有一种虔诚的心:“《转法轮》真好啊!我读着真舒服啊!”这本身就是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心理学实验中也常显示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心理暗示作用。比如,在一次催眠实验中,医生拿一杯水对被试验者说:这是一杯放了很多糖的水,非常甜。被试验者喝了这杯水之后,抽血检查其血糖浓度。出乎意料的是,血糖浓度竟然比实验前增加了许多,就好像真的喝下了一杯甜度很大的水一样。心理暗示竟然可以带来如此不可思议的物质变化!人的身心是互相影响的。这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因为你认为一定是这样的,你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因此,当你认为且希望读《转法轮》会很舒服、很祥和,也许就能感觉到很舒服、很祥和。

  但是,并不是练“法轮功”的人都会觉得很舒服、很祥和。比如,很多人都说,他们在练“法轮功”的那段时间经常做噩梦,或者在黑暗中,或者在泥泞中,或者看到各种恐怖的景象;还有一些人在看李洪志的“法相”时怎么也升不起慈悲、祥和的感觉,反而有一种莫名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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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24 | 只看该作者
   

  17、有人感觉练习“法轮功”受益了,他愿意学就让他学去呗?



  怎么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而置社会与他人的利益于不顾呢?更何况,不仅人的感觉本身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而且不能只以自己是否受益了来衡量对与错,否则,岂不就是强盗逻辑?为什么说是强盗逻辑呢?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加以形象说明。比如,强盗抢了银行,他会觉得抢银行有好处,使他受益了,如果因此就得出抢银行是正确的结论,那是不是强盗逻辑呢?你还没考虑到对社会的危害呢。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逻辑行事,只考虑自己,是不行的。社会必须有公共的行为准则和评价标准。

  什么是善?只有对自我与他人都有益而无害的才是善。对他人有害的,即使对自我有益,那也是恶,也就是损人利己。而“法轮功”却是对自我与他人都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既损人又不利己,是纯纯粹粹的恶!

  也有人说,那我在家练习“法轮功”,不出来,对社会和他人不会有什么影响,这总该可以了吧?不可以!人类社会体现出来的就是抑恶扬善,对于纯粹是恶的东西,即使暂时没有威胁或伤害到他人,社会也有责任予以强制铲除。比如说,我自己吸毒,不影响别人,总该没问题吧?不行,强制给你戒毒!又比如说,别人想吸毒,我帮他,与其他人无关,这不是错吧?是错,判你徒刑!同理,我自己信邪教而不影响别人,这总该可以吧?不可以,教育转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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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25 | 只看该作者
   

  18、政府取缔“法轮功”不是在搞第二个“文化大革命”吗?

  

  是说政府在搞第二个“文化大革命”吗?对于散布歪理邪说,破坏科学、破坏社会、破坏法律的这样一个邪教组织予以取缔,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会这么做的,那就是搞“文化大革命”了吗?这是什么逻辑?按这种说法,美国是不是也经常搞“文化大革命”呀?美国政府打击邪教竟然动用飞机、坦克,咱们国家有没有拿飞机、坦克去对付“法轮功”呀?美国标榜是世界上最自由、最民主的国家,可在那里谁如果违背法律杀人了,一样要处以死刑的,也要被放到毒气室里的,那就是不慈悲、不民主、不自由、搞“文化大革命”了?对邪恶的姑息纵容就是对全国人民的不慈悲和不负责任!

  如果真要说谁在搞第二个“文化大革命”的话,那却非“法轮功”莫属。不信,请看:

  1、“法轮功”与“文革”类似,导致了巨大灾难   “法轮功”与“文革”类似,传出的十年,是“十年浩劫”,规模大、范围广,席卷全国、影响波及世界,致使无数的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它是一场充满了痛苦和恐怖,令人永远心悸的噩梦;

  “法轮功”与“文革”类似,明明是一场亘古未有的大浩劫、大灾难,是民族的大耻辱,“法轮功”邪教组织却也是每天喊着“好”、“好”、“好”、“就是好”;

  “法轮功”与“文革”类似,对于大多数原“法轮功”练习者来说,“法轮功”同样已经成为不堪回首的往事,是一个破碎了的梦,寄托了自己理想、热情与追求的梦。他们发自内心承认,他们是受骗了,他们“怀着一颗赤诚之心追求真理”却被玩弄了;

  “法轮功”与“文革”类似,无论这些参与者的动机多么“高尚纯洁”,其运动本身却勿庸置疑应予否定。

  2、“法轮功”与“文革”类似,大搞个人崇拜

  “法轮功”与“文革”类似,是一个制造绝对崇拜的运动,表现出狂热的崇拜行为,不仅无限忠于、誓死捍卫,甚至于香火供奉、顶礼膜拜,那可要比跳“忠字舞”、“敬祝万寿无疆”狂热得多,有过之而无不及;

  “法轮功”与“文革”背“语录”类似,不分男女老少背所谓的“经文”,盲目地把李洪志的话当做最高权威,也都是“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信仰要信仰到迷信的程度”,从而使很多人不敢反对,不敢说不,甚至连想都不敢想;

  “法轮功”与“文革”类似,崇拜者“伟大的热情”被所崇拜对象的偏激和崇拜者自身的愚妄与迷信引向了草率、疯癫、虔诚而又愚昧的宗教式的运动之中,成了新一轮造神运动中的教徒甚至殉葬品。

  3、“法轮功”与“文革”类似,扫荡一切“旧事物”

  “法轮功”与“文革”“扫荡一切旧事物”类似,要制造一个绝对崇拜,就要打倒一切与此相忤的人物和事物,“正一切不正的”“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清除的是邪恶的生命与邪恶的旧势力”“世上的一切邪恶都将在法正人间中被打入地狱”;

  “法轮功”与“文革”“扫荡一切‘牛鬼蛇神’”类似,要铲除一切“地狱的小鬼”、“破坏法的鬼”、“破坏大法的魔”等等“邪恶的生命”;

  “法轮功”与“文革”类似,是“革文化的命”,清理包括人类的科学、道德、法律、宗教等在内的一切所谓的“旧思想”、“旧文化”,和人类文明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

  “法轮功”与“文革”“造就社会主义新人”类似,要造就所谓的“新宇宙”、“新人类”。

  4、“法轮功”与“文革”类似,是一场政治斗争

  “法轮功”与“文革”“阶级斗争为纲”类似,以“不政治”为借口,强调“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

  “法轮功”与“文革”类似,是对秩序的践踏和对法制的蔑视;

  “法轮功”与“文革”“造反有理”类似,高举“政府无用”的大旗,积极从事反政府的各种活动,美其名曰是“讲清真相”“窒息邪恶”,表现出极端的无政府主义;

  “法轮功”与“文革”“‘敢’字当头”类似,不要“怕”,要去掉“怕”字,不要怕出乱子。   “法轮功”与“文革”“两条路线的斗争”类似,是所谓的“最高科学”与人类“邪恶”科学的斗争,是所谓“宇宙大法”与人类一切“邪恶”思想的斗争。

  “法轮功”与“文革”“在斗争中成长和觉悟”类似,强调在“全盘否定一切邪恶旧势力”的同时,“从中圆满的是大法弟子与树立大法的威德”;

  “法轮功”与“文革”的结果也必将类似。注定会遭到全盘否定而以失败告终。

  于斯可见,“法轮功”与“文革”之种种现象何其相似乃尔,这又是谁在搞第二个“文化大革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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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26 | 只看该作者
   

  19、相信“法轮大法”的“法理”是正确的,能不能因此就说我们是反政府的?


  你是不是想问,相信“法轮功”是不是就是反政府?所谓的相信“法轮大法”的“法理”,实际上你相信的是李洪志反政府的那个“法理”。之所以说“法轮功”是反政府的,正是由其内在的反动本质所决定的,也就是由它那些反政府的所谓“法理”决定的。因此,你也许暂时还没有反政府的行为,但是,至少在思想上,你必定是藐视并反对一切政府的。

  如果相信李洪志的“法理”是正确的,你就是相信李洪志所说的,现在任何一个政府都解决不了人类自身的问题,“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旧金山》)还不仅如此,你还相信李洪志为了败坏政府形象,损害政府尊严所说的,“你们政府的法令不是宇宙的真理。因为政府的法令是人定出来的,人在定法律的时候都是想要治人发出这颗心制定的,或者为了维护和得到权力和选票而违心制定的,所以它是无善念的”(《欧洲讲法》),一切政府都是“黑帮乱党,政匪一家”(《洪吟·世界十恶》)。你是不是相信这一点?你相信不相信李洪志说的这个“法理”?你如果相信这一点,那你在骨子里都是反政府的,而且是反一切政府的,还不仅仅是反我们中国的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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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26 | 只看该作者
   

  20、有些人认为,李洪志是想通过“法轮功”的邪说使人知道有正法修炼之事,因此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我知道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
  

  按照佛家的说法,这是混乱因果的邪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任何事情的发生都各自有其前因,练习“法轮功”的人有导致其入于魔说、邪教的前因,而使人进入正法修炼的前因是人的宿世善根。“法轮功”是败坏佛法的邪说,只能导人入于迷途与遭受恶报,在这一点上,“法轮功”与台湾的“观音法门”、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一样,目的都是破坏人们进入正法修炼的。

  怎么能说邪说能使人了解并走入了正法修炼呢?邪说只能阻碍人们了解并走入正法修炼,只有宿世善根才是人们脱离邪教之后又走入正法修炼的原因所在。如果没有邪法横行,有善根的人同样会了解并且会更直接地走入正法修炼而不走弯路。

  认为李洪志是想通过传邪法来使人最终走入正法的想法,是与认为杀人狂是想通过杀人之举来教育人们不可杀人的想法相一致的,都是不明真相的旁观者以愚痴之心和颠倒的逻辑赋予的。当局者,也就是李洪志或杀人狂会这样想吗?穷凶极恶的杀人狂在行凶时,唯一考虑的只是如何置人于死地,他可完全没有想要做什么反面教材来以此导人向善之意。李洪志也是如此,在编造邪说时,想的只是如何骗取人心,毁人慧命,完全没有希望“法轮功”练习者哪天能够走出邪教、进入正法修炼的想法的。

  那种认为李洪志是想通过“法轮功”的邪说使人了解正法修炼的想法,是还没有彻底认清李洪志魔乱人间的邪恶面目的“法轮功”练习者才会有的,是在对“法轮功”和李洪志还充满痴情与幻想的情况下,一厢情愿地在把“法轮功”尽量往好处想,尽力地给李洪志涂脂抹粉罢了。说李洪志是想通过邪说使人了解正法,言外之意岂不还是说李洪志“安排”了一切?!因此,持此种观点的“法轮功”练习者,即使不是邪悟者,也一定是假转化或转化不彻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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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4:40 | 只看该作者
   

    21、怎么解释老年妇女练“法轮功”来例假(月经)的问题呢?



  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例证据表明,确实有老年妇女因练“法轮功”而来例假的,因为即便在正常人群中,也有极少数老年妇女会推迟更年期的,老来得子的现象也是有的。因此,练“法轮功”的老年妇女,即使根本不练功,也可能会有来例假的现象出现。更何况,老年妇女停经一年之后如果又出现阴道出血,一般都是由各种疾病所导致的流血而非月经来潮,这是一个老年妇女应该引起警惕的信号,最好是及时诊断治疗,切不可掉以轻心。

  另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含有激素成分的食品和保健品的大量增加,也导致了一部分绝经妇女的阴道出血,也就是“补出来的出血”。当然,有的妇女也会把尿道口的出血,痔疮出血和与阴道相邻部位的出血误认为是阴道出血。对于练“法轮功”的老年妇女来讲,上述所有这些出血的情况都有可能被高兴地认为是又来例假了。所以,在没有严格科学的调查统计、交叉分析等研究结果为“铁证”的情况下,不分青红皂白地硬说练“法轮功”会使老年妇女来例假的言论,显然是不科学、不理性的。

  对于是否确实有老年妇女因练“法轮功”而来例假的问题,我们也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在“法轮功”练习者老年妇女比较集中的人群中,经调查,声称在调查前后一段时期内依然有来例假的一例也没有,而声称曾经有过所谓来例假现象的基本上在4%左右,所描述的情况又都只是有一到两次少量出血,根本称不上是规律的月经,更谈不上像李洪志所说的,老年妇女来例假“是一个普遍现象。”(《转法轮》)当然,由于被调查对象可能存在所谓“护法”的心态,实际的比例可能还会更低一些。迄今为止,依然还没有找到任何一例“铁证”来证明练“法轮功”确实会使老年妇女来例假。

  由于李洪志经常吹嘘说练“法轮功”可以使老年妇女来例假,还讲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因此,在李洪志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所有答疑中,经常能够遇到的就是有人提出“为什么我还没来例假?”的质疑,但是,却从来没有类似于“我过了更年期又来例假了”之类能证明李洪志所说为真的言辞。

  针对此问题,我们还对“法轮功”在互联网上的宣传进行了考察,却找到这样一例见证“法轮功”是“超常”的宣传,那就是“法轮功”官方网站“明慧网”上署名“大陆大法弟子”的《返老还童出奇迹──见证“佛法”的超常》一文,如果现在打开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9/26317.html这一网址,依然可以找到此文。

  “大陆大法弟子”在上述《返老还童》一文中说,“我今年70岁了,我在40岁的时候因患子宫肌瘤,做了子宫切除手术”“我是97年早春时节得法修炼的,在同年秋天我的例假居然恢复了,这不单单是身体返老还童的表现,当时我真是欢喜!”

  实在令我等常人搞不懂了,切除了子宫的70岁老太居然还会来例假?看来,只有练“法轮功”才可以使一个没有子宫的人来例假吧。口口声声讲“真”的“法轮功”,所谓的“奇迹”竟然还是编造出来骗人的噱头!

  当然,修炼是超常的,我们也别总是讲“常人”的观点,下面我们也来考察一下修炼界是怎么看待月经这一问题的。

  基督教认为月经是污秽不洁之事,在《圣经》中讲:“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利15:19)“女人在污秽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洁净。”(利15:20)

  佛教与道教认为,淫欲是导致男女“精”与“经”的根本原因,如果完全断除淫心与情欲之后,虽然年轻力壮,身体健康、正常,但是,女性从此不会再月月有来潮,男性也不会再有梦遗不净,就如道家所说,“心定龙归海,情忘虎隐山”,其中,心和情分别指的是淫心与情欲,而龙和虎指的是赤龙(血)与白虎(精)。他们还认为,欲望是“漏”,淫欲使先天元精元血转化为后天情欲交感污秽之浊精浊血,而遗精或月经,道家称之为“身漏”或“体漏”,漏掉并损耗的是人体先天精华,漏出之后就成为污秽之物,而且漏损多了就会骨髓枯干。

  佛经上记载,男子与女人死后,遗骨差别很大:男子骨质粗重白洁,女人的骨头既轻且黑。除了女人一生要有约360次月经体漏之外,养育子女也会耗损大量血气,这也是为什么佛、道、儒等宗教都倡导报亲恩、尽孝道的原因之一。同样,道教经典《女修正途》中讲,女子月经来潮之后,“元气逐破,真血逐泄。若到婚嫁之后,或生男女,元气渐损,真血渐亏。虽月月有信水复生,即月月有信水复伤”,而所谓信水,即月经,又称月信。因此,随着岁月的流逝,女子必然“真血日少,真气日亏”,也就会年越老,体越衰。当然,普遍来讲是如此,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先天素质都不一样,因此,也不是绝对的。比如,纣王与妲己用活人“敲骨验髓”时,既有年轻人“骨轻髓空”的情况,也有老年人“骨重髓满”的情况。

  既然修炼界普遍认为月经乃淫欲所导致的不洁之事,那么他们又如何对待呢?其中,佛家重点是通过修不净观等方法来从根本上断除淫欲,淫欲断除之后月经即断。而像道家那样特别注重修命的修炼方法,由于修命用的是先天元精元血,并非后天污秽的浊精浊血,而男女14岁左右就开始来精来潮,随着年龄的增大,元精元血的亏损自然也就会越大,因此,在开始真正修命之前,对于已非童体的人,首先就要修“百日筑基”以“堵漏”“补亏”,也就是补益精血以打牢修命的基础,并逆修返还到未漏精血以前的童体状态:男不漏精,女断月经(实际上可以自主控制精血的有无),又称“擒白虎”或“斩赤龙”(即“凡有月信者,先斩赤龙”),这也就是道家吕祖所讲的“顺则凡,逆则仙”,即身体有漏与否是仙凡的分水岭。

  可见,修佛修道都认为妇女的月经是以淫欲为因、不净有漏的,是必须予以断除的,实在不知道为什么李洪志偏偏要背“道”而驰,不仅年轻妇女不断月经,甚至要使老年妇女也来例假以漏损血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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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李洪志的《境界》一文不是有些道理吗?



   有些什么道理呢?只有混乱罢了。若不相信,我们可以对李洪志的《境界》一文详细剖析一下。《境界》全文如下,“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觉者执著心无存,静观世人,为幻所迷。”特立此存照。

  文中涉及恶者、善者与觉者,因而,我们首先应该大致分清三者的界限,或者说找出三者的分水岭在哪里,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说清三者的境界。

  显然,恶者与善者都不是觉者,否则,就不用分别单独列出了。超出轮回的最低觉者是初果罗汉,既然恶者与善者都不是觉者,那么就都还在六道之中。

  什么是善?只要于现在、未来对自我与他人有益无害的就是善。佛教认为,持五戒或修十善的就是善者,将来必定可以得到三善道的果报,否则就是恶者,将来必定会得到三恶道的果报,也就是说,是否持五戒或修十善是善者与恶者的分水岭。通常来讲,人天众生普遍要比恶道众生善良,但也不是绝对的,是恶者还是善者,根本上不是看其现在生命形态的高低,而是根据现在是否持五戒或修十善,即现在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因此,人与狗相比,有些人未必就是善的。人有善人与恶人,狗也有善犬与恶犬。忠诚的善犬多有千里寻主、舍命救人等义举,虽然是狗却也有益,相比较而言,恶人即便是人却必定有害,也就是所谓禽兽不如的人。

  李洪志说:“恶者妒嫉心所致”。此言差矣!三恶道的众生(恶者)之所以受恶报,是由违背正理的邪见、恶见与贪、嗔、痴三种烦恼所致,并非妒嫉心所致。妒嫉心虽然是不好的,却也不是恶的根本,因为即使心怀妒嫉,若持戒修福却可以感生于修罗道中,和天有同样的福报,都属于三善道。

  “为私”也就是为我,不仅仅是恶者的特点。六道中的众生都不是觉者,都没有证得一切矛盾构成的事物都是无神、无灵、无我的,因此骨子里都是有我的,也必然都是“为私”为我的,就像释迦牟尼佛在《金刚经》中所说的,“凡夫之人以为有我”。包括最低觉者初果罗汉在内的所有觉者都证得了一切事物是“无我”的,而所有凡夫都是执著一切事物是“有我”的,“有我”还是“无我”是圣与凡的分水岭。然而,为了自己将来得到好报而行善,也是对别人有益而无害的,同样是善者。可见,“为私”的不一定就是恶者。

  “为气”也不仅仅是恶者的特点。欲界是“酒色财气”或者“财色名食睡”(五欲),因为有欲望就有气,所以只有到色界才会既无欲望又无气恼。如果说“为气”就一定是恶者,那么欲界的天、人岂不也都是恶者了?

  “自谓不公”同样不仅仅是恶者的特点。六道中的众生都不是觉者,都没有证得一切事物在本质上都是平等的,没有差别的,只有觉者才能像《金刚经》中所说的,“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所以,即使是善者,根本上也都是不公、不平之心,因此也就都逃不出高下升沉与轮回之事。

  “善者慈悲心常在”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如果不是行菩萨道的见道圣者,就根本谈不上有慈悲心,更不用说“慈悲心常在”,因为就连罗汉也不是“慈悲心常在”,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别说天、人不是善者,岂不是就连罗汉也都是恶者了?!

  “无怨、无恨”也不是善者的必要条件,因为有怨有恨同样可以是善者。雷锋说,“对待敌人要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惩恶扬善、憎恨邪恶如同憎恨仇人一样(即疾恶如仇)的人能说是恶人吗?

  “以苦为乐”也不仅仅是善者的特点,因为六道众生包括恶者也同样是以苦为乐的。以苦为乐,正是佛家所讲的凡夫四种愚痴颠倒中的一种。凡夫的四颠倒是:一切本无常,以无常为恒常;五欲为生死苦本,以五欲为乐,即以苦为乐;一切无我,以为有我;一切不净,以为清净。

  佛教与道教都讲轮回是苦海,轮回无尽,苦海无边,于轮回中,无论贫富贵贱都有种种逃不掉的苦:

  生苦,人出生时很苦,母亲苦,孩子也苦;

  老苦,盛者必衰,精神衰耗,渐至朽坏,不仅老时很苦,而且任谁都没有办法留住青春与岁月的脚步;

  病苦,都会受到身心种种疾苦的煎熬;

  死苦,生者必死,或因疾病寿尽而死,或遇难而死,不仅死亡本身是痛苦的,而且对死亡的恐惧同样是苦的;

  爱别离苦,聚者必离,会者必散,都要和自己所爱的亲眷或生离或死别,即便暂时没有别离,不久的将来必定要别离;

  怨憎会苦,心中憎恶并希望远离的怨仇,却由于情境所迫,出于无奈,必须与之集聚共处,或一起工作,或一同生活;

  求不得苦,万事如意只是良好的愿望,即使贵为天子也有求而不得的东西,尽力去求却不能得到就会觉得苦;

  坏苦,物极必反,乐极生悲,所得快乐必会失去、坏灭,乐坏之时,必感失意苦恼,失去的快乐越大,痛苦越深。如是种种,不一而足。

  佛教与道教讲轮回是苦,就是希望能够认清世间是苦这一真相,以便回头是岸,尽早出离。苦就是苦,乐就是乐,为什么要愚痴颠倒地讲以苦为乐呢?

  “觉者执著心无存”也是不正确的。佛教讲,根本的执著有两个,一个执著是“我执”,就是执著地认为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神、我、灵,而罗汉是觉者,已经破除了“有我”的恶见,达到了无我的境界,但是并非“执著心无存”,标准是非常清楚的。

  佛教对各个境界讲得非常清楚,包括欲界什么标准,色界什么标准,甚至色界的第几层天什么标准,各种境界的标准非常清楚。不像“法轮功”迷迷糊糊,反正是那么回事,谁也说不清,谁说清了那就是解释法了,都说不清了,李洪志说啥是啥,反正就信吧,别人说的都不要信,连听都不要听,竟然“兼听则暗”!

  罗汉虽然是觉者,可是并非“执著心无存”,罗汉迷在不见一切事物的终极本质,因此他还有另外一个根本执著,叫做法执。如果法执圆满破除了,那就是佛。

  “静观世人”也不是觉者的境界。最低的觉者初果罗汉就已经是“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金刚经》)了,而“静观世人”,还有世人相、众生相,即有我相,并非是觉者境界。因不忍众生苦,佛菩萨都勤于度生事业,根本就不会“静观”的,那岂不是观众生苦而无动于衷、袖手旁观吗?“静观世人”与“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广大慈悲精神是大异其趣的。

  讲众生“为幻所迷”,那么什么是幻相?什么是假相?李洪志讲,肉眼所看到的景象,都是由微观粒子构成的,都在蠕动着,比如我们的“整个身体都在蠕动着、运动着”(《转法轮》),所以说这些都是假相。什么是真相啊?李洪志说练功打坐的时候开天目之后看到的景象,如果不动念静静地看,那景象是真相,“你用天目去看,不动念静静地看是真实的。”(《转法轮》)

  请问,天目看到的景象是不是也是由微观粒子构成的?是不是也在蠕动着?那不也是假相嘛!既然相信肉眼所见为假相,怎么天眼所见就成了“真相”了呢?其实,无论是肉眼还是天眼,所见的一切现象都是没有恒常不变的实体存在的,都是变化不居的假相。“法轮功”把假相当成“真相”,那才是为幻所迷啊!

  其实,在科学上也没有说桌子或人体是永恒不变的实体,也没有说它们是不蠕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讲什么?一切事物都是永恒运动变化的。科学也好,哲学也罢,都没有说存在一个常恒不变的东西,或一个不变的灵魂或元神。假设天上的天堂真的存在的话,也一定是蠕动变化的,同样是幻相。人中真正的智者,反倒不是为幻所迷,“法轮功”中即便是所谓的“智者”也是为幻所迷。由《境界》一文恰恰可以看出李洪志的真正“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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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修炼“法轮功”可以修到什么层次?怎么衡量?



  为了更好地说清修炼“法轮功”可以修到什么层次的问题,我们还是先选取一种比较有效的衡量方法,来作为能够继续讨论下去的基本前提。有一个非常有效的讨论原则,叫做“立敌共许”原则。所谓立敌共许,就是谈话中的立论、引证或证据,必须是包括对方在内的正反双方都承认的共识,以此作为讨论双方可以没有争议地谈下去的基点,否则,鸡同鸭讲也好,对牛弹琴也罢,讨论肯定是进行不下去的。

  其实,古代公堂上判案或现在法庭上的控辩也是采用这一原则的,也就是控辩双方所引用的证据,必须是包括对方在内的整个法庭都承认而没有疑义的,才是公认有效的。根据上述原则,我们所说出来的话也应该尽量保证是“法轮功”练习者能够认同的,同样,“法轮功”练习者所说出来的话也应该尽量保证是我们能够认可的,这样双方才有共同讨论与推理的基础。本书的所有论述也都是建立在人们都承认的证据基础之上的,作为本书姊妹篇的前两本书的写作原则基本上也是如此。

  在这里,我们可以先用一个范例来具体地演示“立敌共许”原则的使用方法,虽然有些麻烦,但是,却有利于直观理解,对后续的讨论也是有好处的。

  首先,“法轮功”里认不认为释迦牟尼佛是佛呀?应该没有一个“法轮功”练习者会说释迦牟尼佛不是佛,因为这是连李洪志都不敢不承认的一个证据。

  其次,既然释迦牟尼佛是佛,那他是不是应该清清楚楚地知道有没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呢?“法轮功”练习者应该都不会说释迦牟尼佛是佛,但是他不知道有没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吧。这一步推论还是建立在“法轮功”练习者也承认基础上的。每一位“法轮功”练习者心里都再清楚不过了:既然释迦牟尼佛是佛,那他就应该知道到底有没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就像一个正常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有男人女人呢?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人有富贵贫贱的差别呢?

  再次,释迦牟尼佛在《楞严经》对种种魔进行了预言,之中有魔“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也就是谁要是说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就必定是魔说。详细的预言可以参见《邪说俱全的“法轮功”》一书中《〈楞严经〉对李洪志之流的惊人预言》一文。其实,还不仅是《楞严经》,实际上很多佛经都在讲这个道理,比如,在《金刚经》中佛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离一切相,是名诸佛”,也就是说佛是离男相女相、大相小相等一切相的,而只要是有相的事物就都是生灭变化、轮回不已的,那又怎么能是佛呢?其实,根据佛经记载,就连色界的天人也都是没有男女的,佛又怎么会有男女呢?这么说的还不是魔说吗?

  最后,“法轮功”练习者人人都知道李洪志讲过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比如,“到了佛的境界时性别就恢复到主元神的性别,男佛就是男佛,女佛就是女佛了”(《大法义解》)“超过如来一倍的时候,那么大的佛就不管常人中的事了。再管,说一句话常人中就变化,不能再管了,他力量太大了。再大,地球搁不上佛的一个脚趾头;再大,地球搁不下佛的一根汗毛。”(《转法轮·卷二》)

  推出的结论是什么呢?很清楚,只有唯一的结果——李洪志是魔。

  简单地说,整个推论过程是这样的:



  因为释迦牟尼佛是佛,

  所以,释迦牟尼佛清清楚楚地知道有没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

  又因为释迦牟尼佛断言,谁要是说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就必定是魔说,

  而李洪志讲过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

  所以,李洪志是魔。



  再简单说一说佛与色界天人没有男女的问题。无论佛家还是道家,都讲有因才有果。在欲界有财、色、名、食、睡五欲,因此,说人是“食、色,性也”。因为有饮食、男女这些欲望为因,所以在欲界才有饮食、男女这些现相。要出离欲界,必须“执身不行淫欲”才行的,比如,佛在《楞严经》中说:“世间一切所修心人,不假禅那,无有智慧。但能执身不行淫欲。若行若坐,想念俱无。爱染不生,无留欲界。”如果破除了食与色等五欲,就可以超出欲界,到色界之后就既不需要饮食,也没有男女之别,而色界天人不从胎生,纯是化生。“法轮功”练习者有谁会认为释迦牟尼佛以及他那些得了罗汉道与菩萨道的弟子们都不了解欲界和色界的情况呢?又有谁会说他们对欲界和色界的描述是错误的呢?1996 年的时候,李洪志的《何为开悟》就出来了,不是说很多人已经神通大展了吗?那些自诩有天目的可以看一看,到色界的时候,还有没有饮食和男女。佛是早已断除饮食与男女等欲望的圣者了,而李洪志竟然说佛还要吃饭,佛还有男女的差别,那不是魔的说法吗?

  其实,从根本上来讲,佛、菩萨与罗汉等圣者连色身,也就是物质身体尚且没有,又何来男女之别呢?有身体,就有生灭变化,就有生死轮回,对此,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要知道,不用出三界,即使在无色界,所有的一切都是没有色质的,无色界的众生,也已经完全脱离了物质身体,即脱离了色身的缠缚,灭色归空,这时五阴中只有四阴,即受、想、行、识的存在,而没有色质的身形长短。所以,李洪志讲,“永得人身是佛祖”(《洪吟》)“都是在罗汉果位显男身相。到菩萨境界都显女身相”(《大法义解》)“到了佛的境界时,他还是带有身体”(《大法义解》)等等,恰恰说明他对圣者的境界完全不了解。

  圣者的境界,最基本来讲就是证得了一切法“无我”,也就是万物皆无灵。只要证得一切法“无我”,就一定是圣者,至少也是初果罗汉;只要没有证得一切法“无我”,就一定是轮回中的凡夫,就这么简单。正是因为李洪志根本就不了解圣者的境界,所以他才会打着释迦牟尼佛的旗号宣扬“释迦牟尼讲过万物皆有灵”(《法解》)的邪说。连李洪志都不了解圣者的境界,“法轮功”练习者还怎么可能超出轮回,解脱凡夫之身呢。

  对于修出三界的问题,李洪志说,“道家还有一种形式叫做白日飞升。白日飞升就是他身体完全修好了,他在世间上修圆满之前也了了愿了,没有什么事情做了,就该走了。这个时候叫天门开,也就是三界的大门打开。”(《瑞士》)显然,白日飞升就是圆满出三界了。然而,李洪志此前对所谓的“白日飞升”却早就另有交代,“‘白日飞升’,就是大白天这人飞起来了。其实我告诉大家,大周天一通这个人就可以起空的,就这么简单”“我说多少万人能够达到这个程度都不玄的,因为大周天它毕竟是刚刚炼功的起步。”(《转法轮》)“刚刚炼功的起步”与超出三界相差太远了吧!另外,为了标榜自己,李洪志也不怕有矛盾的说法,比如,“无论哪一个层次上的神只要进入三界就永远不可能再回去了,这是绝对的”(《美国》),从而背弃了自己原有的说法——道家的白日飞升就是超出三界的一种形式。

  其实,能不能超出三界仅仅与是否证得“无我”的境界有关,“有我”就在三界中轮回而不得出,证得“无我”就可以得神足通,行化自在,游化诸佛国土。比如,神通第一的目犍连为了要试验佛陀的法音究竟能传出多远,就运用神足通,来到数十亿佛土之外的世自在王如来的国土。不可思议的是,目犍连除了听着世自在王如来的说法外,娑婆世界上释迦牟尼佛说法的音声,仍然在他的耳中响着。世自在王如来跟他说,诸佛说法的声音,是遍一切虚空的。众生在妄想的境界才有远近的分别。

  根据佛经记载,三界中的无色界已经完全不是物质形式的存在,所有的一切都是没有色质的。而“法轮功”练习者认为,所有的一切甚至到无限高的宇宙,到最高的天国都是由微观物质构成的,比如,“到了佛的境界时,他还是带有身体,只不过这种身体是高能量物质构成的”(《大法义解》)等等,而以这种一切法都是物质存在的观念,最多也不会超出色界,也就是“法轮功”练习者绝对超不出欲界、色界、无色界这三界中的第二界。   当然,上面已经讲过,如果用是否有男女的差别来衡量,李洪志竟然认为无论多高的境界都有男女的差别,说明他连色界的情况都不了解。从这个角度来讲,“法轮功”练习者一定超不出欲界。

  另外,李洪志在《转法轮·卷二》中说,“中国的大山的底下埋着天人的尸体,他死掉以后有的就埋到山底下了。”实际上,天人什么样啊?就说最低最低那层天,也就是第一层天的那个天人,够低的了吧?只要稍微提高一点层次就能看到的,天目稍微开一点就能看到的,所有的天人,包括最低那层天的天人,生命形式都是化生。

  什么是化生呢?佛经与道经记载,生命有四种形式:胎生,比如我们人是胎生,要怀胎;卵生,就像鸡要下蛋;湿生,就像潮虫,必须有潮湿的条件它才能产生;还有一种叫化生,比如,所有地狱道与天道的众生,都是无所依托,唯凭业力,变化而生。比如,有一个佛教的故事,一个屠夫白天杀生维持生活,晚上修持佛陀的教法。此生结束受报时,他白天入地狱受苦,晚上去天宫享福,在昼夜之间即随着业力果报而化现不同的形体受报,因而,佛家讲,业力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根据佛经记载,所有的天人都没有一个像怀胎孵卵之类的孕育过程。比如,当最低一层天的天人化生出来时,有五、六岁小孩那么大,不超过一天的时间,当天化生出来,三件事一完成,他立即就长得和其他天人一样大小。哪三件事呢?第一件事就是观察自己从哪来,生天的原因是什么;第二件事就是饿了,要吃饭;第三件事就是渴了,要喝水。因为在欲界还需要饮食,但是,饭和水等一切所需也都是凭福报化生出来的,因此,天上既不需要钱,也不需要存钱,并不像李洪志所说的天上还有银行。其实,按照佛经的记载,即使是人类空间也有物质极大丰富,人们各取所需而不需要银行的地方,比如,人间四大部洲中极具福报的北俱卢洲就是一例。

   关于化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天人在死去的时候,不像人死的时候会留下一个尸体,天人一死立刻化掉,化生化灭,没有尸体,即如《大藏经》中所说,“若受化生,无外种故,身才殒逝,无复遗形;如灭灯光,即无所见”。李洪志说中国的大山底下埋着天人的尸体,可是,所有的天人,包括最低最低那一层天的天人都没有尸体,从这一点来看,“法轮功”连欲界最低的那层天的情况说得都不对,那么“法轮功”在什么境界吧?连李洪志都不了解第一层天的境界,“法轮功”练习者还有指望修上天去吗?

  无论怎么说修炼“法轮功”都是修不到天上去的了,“法轮功”练习者骨子里又实在是不想当人,做神不成,做人又不愿意,这可再没有好地方去了。退一步来说,即使“法轮功”练习者真的想做一个好人,可是,按照李洪志所教的那些歪理,想做人都难。他对人类的科学、哲学、宗教、法律、道德等方面的破坏,在本系列丛书中剖析的已经太多了,这里也不想重复。

  “法轮功”与真正修道的差别就在于,“法轮功”是以有所得的心在修,得法轮、开天目、得神通、提高层次、得德、长功等等,总想得点什么,因为在“法轮功”里一切事物与现象都被说成是“真实的体现”,都是有“灵”的,都是“实在”的。而佛家与道家修道恰恰相反,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虚幻不实的,就像“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一样,一切都是无常易逝的,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可以真实得到的,即便暂时得到也必定会失去的,所以老子讲,“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道德经》),佛家也讲,“归无所得”,最后都是达到空、无的无为心态,这时就是得道,也就“无为而无不为”了。道,不增不减,不生不灭,具足一切功德、神通、智慧,是众生本来就有的,从来没有失去过,也就无所谓得,本来无所得嘛,即“归无所得”。可见,“法轮功”的“法理”注定是使人产生想求得的心,说“无所求”也只是口号罢了,“无所求”后面跟着的还是“而自得”,并不是“无所得”,以这种心去修必定离道越来越远。

  贪、嗔、痴是修道的大忌,是堕入恶道的三个最根本原因,被称为三毒。可是,李洪志却极力在增长练习者的贪、嗔、痴。首先,李洪志之所以能够骗了这么多的人,就是充分地利用了人性最大的弱点“贪”,既然李洪志宣扬一切都是真实的存在,“法轮功”练习者必然(至少潜在的)都有想得到点什么的心,难道有根本就不想得“法轮”、开天目、得神通的吗?这已经是贪心了。

  其次,李洪志早已丧心病狂地撕掉了“忍”的假面具,极力鼓动“法轮功”练习者“忍无可忍”、“放下怕杀生的执著”、“窒息并铲除”“邪恶的常人”、“除魔”等等,他说:“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另外,李洪志还训练“法轮功”练习者每天定时在思想中练习铲除“邪恶”,称其为“发正念”。这已经是嗔心了。   最后,李洪志强调“悟”,不能让你把什么事情都搞清楚了,应该在迷中修,“都要我跟你讲,你还修什么?你悟什么呢?”(《法解》)“人修炼,自始至终贯穿着一个悟,在迷中修”“西方宗教讲信,在东方是讲悟,说白了就是你要坚定。”(《欧洲》)有了问题也不能说出来,必须自己天南海北地“悟”!其实,李洪志是在偷换概念,把佛家与道家讲的破除迷惑所得到的觉“悟”歪曲为“信”或“坚定”,实在是似是而非、大错特错的。佛家讲,修行要以智慧为眼,明明白白地修,而佛经清清楚楚地讲出了修行的一切境界与道理,“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可以开发出广大的智慧并获得圆满的觉悟,哪有不能全部讲清楚让人在“迷中修”的道理呢?什么都搞不清,怎么修呢?“法轮功”练习者除了满脑子混乱颠倒的“法理”之外,什么都弄不明白,这已经是愚痴了。

  即使抛开败坏佛法不说,修炼“法轮功”增长的是贪、嗔、痴三毒,又谈得上有什么层次呢?如果不堕落恶道,那又能修到哪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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