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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vs“真象”》(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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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45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在海外真实境遇散记




  “法轮功”在海外四处碰壁,其境况可谓江河日下,这在我们其它文章中已经介绍得很多了。本文虽然是专题文章,但以前提到过的内容显然这里不宜再谈,因而就权宜称其为随笔或散记吧。


  一、隐瞒教义骗洋人


  在海外,“法轮功”为了适应新的环境,刻意隐瞒了其基本教义,尽量装扮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利用美国人对中国文化的好奇和热爱,去欺骗、毒害他们。有一次,纽约刑事司法学院访问学者王生安与他太太到纽约一个公园去散步,看到几个“法轮功”练习者在练功,而他们印发的英文宣传资料则说,“‘法轮功’是中国古代传下来的健身之道”,又说,“李洪志大师是‘法轮功’的创始人”。难道李洪志是古人?很明显是瞪着眼睛说瞎话。
  “法轮功”宣传说,只是做做“法轮功”广播操,只是信仰“真善忍”,甚至在《转法轮》的英译本中,将李洪志在信徒肚子里安装的“法轮”音译成“FALUN”,而不是意译为“Law wheel”,可见这个“法轮”是多么见不得人。洋人们一般不懂中文,于是就以为像练习太极拳一样做做“法轮功”广播操,喊喊“真善忍”就是“法轮功”了,若真要给洋人们肚子里安个“轮子”并且不停地转动,还不早就把他们吓得逃之夭夭了!
  “法轮功”可不敢让洋人全面了解自己,他们根本不敢告诉别人,耶稣是最低层次的佛,而李洪志才是最高的;“法轮功”不是要祛病健身,而是要修得“白日飞升”;耶稣已经不能度人了,他自身难保,不练“法轮功”休想上天国;混血儿是杂种,不练“法轮功”休想上天国;女性要对男性绝对地服从;计算机是外星人用来控制地球人的,等等。因此,有网友调侃说,建议李洪志应该参考一下在中国传法时,针对中国人信佛而改自己生日为释迦牟尼佛诞辰的经验,再次把自己的生日改为耶稣的诞辰12月25日——圣诞节,以利于在西方传法。
  其实洋人也在不断地改变着对“法轮功”的认识,比如,2001年12月23日,美国加州《圣荷塞信使报》在头版刊登了记者莎拉撰写的长篇报导《一场发生在美国土壤的中国战役》,披露了“法轮功”在美国是如何不择手段地进行不实宣传的,如何掩盖其种族主义的倾向和如何愚弄、利用美国政治家的,等等。唉,中国有一句老话说,纸里包不住火。显然,欺骗是不能长久的。


  二、世界人民更警惕


  在其它文章中,我们已经以大量篇幅,介绍了“法轮功”在美国、加拿大、法国、瑞士和新加坡等世界各地闹出的种种事端,这些闹事事件教育了世界人民。其实,即使由于人们对“法轮功”暂时的不了解,使“法轮功”能够得逞一时,但是却能使各国对“法轮功”的一举一动更加警惕。
  2002年3月初,“法轮功”邪教组织纠集了数百名来自不同国家的信徒,在印度尼西亚的首府雅加达进行了非法游行。事件发生后,印尼外长哈桑发表声明说,印尼政府不允许“法轮功”分子在印尼举行任何带有政治性质的活动,更不允许举行带有政治色彩的游行,特别是不允许外国人搞这样的活动而损害印尼和中国的关系。哈桑还说,这次事件后,印尼警方对“法轮功”分子的活动更加警惕,雅加达警方不准“法轮功”分子在雅加达市中心的民族纪念碑广场闹事是正确之举。另外,印尼出版的中文报纸《国际日报》也刊登读者来信,谴责“法轮功”分子在当地兴风作浪。
  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法轮功”的活动还没有搞起来呢,就被迫偃旗息鼓,因为早就被有关部门盯上了。在泰国,由于政府发现了3名外国人在曼谷散发宣传“法轮功”的传单,了解到他们的目的是图谋到泰国召开大会,利用泰国作为反华基地,因而,2001年3月29日,泰国外交部奉泰国总理他信之命,行文通知泰国中华总商会,禁止“法轮功”人员在泰国组织召开所谓的“法轮功”大会。
  2003年10月3日,泰国内政部长穆罕默德说,大约有2至3名“法轮功”主要分子已进入泰国,准备于10月21日到22日在曼谷举行的、有21国领导人参加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从事反对中国政府的活动。他还说,泰国政府将要求他们离开泰国,泰国不允许这些人把泰国作为基地攻击其他国家政府,任何被泰国列入黑名单的国际组织都不允许进入泰国,泰国将努力当好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主办国。
  对于被泰国政府当做恐怖组织对待一事,“法轮功”组织自始至终也没有对泰国政府提出过抗议,西方媒体和政客不仅没有什么非议,CNN还以《亚太经合组织不欢迎“法轮功”》为题进行了报道。
  http://edition.cnn.com/2003/WORL ... 10/05/thai.apec.ap/
  大概是被人家撵来撵去,不受欢迎的地方太多,“法轮功”想个个闹腾都忙不过来了,以至于不仅对企图向中国政府示威抗议都不敢承认,而且泰国“法轮功”组织发言人珊姆郭斯,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还低声下气地说:“我们没有计划举行示威抗议,泰国政府在这方面对我们有误解”“只有一些人在曼谷发传单而已”“‘法轮功’并不是一个政治团体,而是一个教人行善的宗教组织。我希望政府不要把我们与恐怖分子相提并论。”
  好嘛!她居然对“美国之音”声称“法轮功”是宗教组织,而且既是“宗教”也是“有组织”的,李洪志居然也“忍”了,看来“谤法”的“败类”层出不穷啊。其实最可笑的是,世界上几个最大的恐怖组织都是宗教组织,而不是什么政治团体。在泰国政府把“法轮功”当做是恐怖组织的时候,解释说自己是宗教组织,不是政治团体,等于什么都没说,还犯了李洪志的忌讳。


  三、华人圈内遭嫌弃


  “法轮功”在海外也主要是针对华人进行宣传的,只是随着“法轮功”一系列恶行被昭示天下,各国主流社会和当地华侨华人已经逐渐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几年来不仅没骗来几个人,还使自己越来越遭到自己同胞们的排斥,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下面仅以美国为例简要地举几个例子。
  2001年2月18日,中华团体工商联合会和美中工商协会等美西121个侨团,发表联合声明指出,“法轮功”邪教组织在洛杉矶举行所谓“心得交流会”,打着“洪法”旗号,猖狂进行反华活动,我们表示无比愤慨和强烈谴责。
  2001年4月21日,纽约华人社团联合总会在纽约唐人街举行集会和游行,反对“法轮功”分子破坏华人社区的安定生活。华人社团联合总会常务副主席郑德禄说,“法轮功”分子在美国华人社区兴风作乱、造谣生事,使一些善良的人们受骗上当,严重影响了华人社区的安定生活。他说,一些人因练习“法轮功”而导致精神错乱,酿成家庭悲剧;另一些人因练“法轮功”而荒废正业,导致自己的企业垮台;更有甚者,“法轮功”分子与美国国内的反华势力勾结在一起,猖狂从事反华活动,干扰了中美关系的健康发展。
  2001年7月19日,纽约华人社团联合总会及所属侨团,在纽约华埠宣布成立“美国华裔公民反邪教协会”,警告包括“法轮功”在内的“各种邪教组织”正在“危害华人”。会议决定加大揭批“法轮功”的力度,并商讨了防止更多的华裔家庭及个人受害的具体措施。
  2001年7月20日,纽约侨学界人士在曼哈顿亚洲文化中心举行座谈会,进一步揭露“法轮功”造谣惑众、欺世盗名的丑恶嘴脸。江西协进会会长罗泰来在会上展示署名“大纽约地区‘法轮功’修炼者”的一封信。他说,这封信既未署真实姓名,也没有寄信地址,说明邪教“法轮功”十分虚弱。侨界有识之士应立即行动起来,与极少数的害群之马进行斗争。
  2001年7月21日出版的《华盛顿新闻》在“反邪教论坛”第二期上发表文章说,在“法轮功”的报纸、电视和网站等媒体,人们看到的是各类人身攻击、与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抗的“文革”式词句。最近,“法轮功”又纠集一些人在白宫、中国大使馆前进行所谓“洪法”,样子十分难看。
  2001年7月21日,在位于华盛顿市中心的国家大草坪,美国国家武术总会组织了一场精彩的武术表演,以弘扬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以抵制“法轮功”在该市进行的所谓“练功示威”等活动。
  2001年10月15日,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市参事会上,参事会以绝对优势否决了支持“法轮功”提案,这是此类提案在旧金山参事会第二次触礁。在此次参事会的公众发言时间里,43个当地华人华侨社团派出代表,争相上台以自己的所见所闻,向参事们揭露“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比如,一名10年前移民来美的华人说,他父母去年练“法轮功”后,误信李洪志有治病的法力,因此虽生病也不肯吃药就医;一名华裔工程师说,“法轮功”自私自利,将自身利益凌驾于社区之上,攻击一切,其做法同恐怖分子可以相提并论。
  2002年2月7日,纽约华人社区法拉盛农历新年大游行筹委会,正式拒绝“法轮功”分子参加将于9日举行的盛大游行庆祝活动。这一结果是在前一天就是否允许“法轮功”分子参加游行一事进行表决时得出的,不记名投票的结果是,12票反对,3票赞成,1票弃权。
  2004年春节,“法轮功”“新唐人电视台”举办的全球华人晚会办成了全球“法轮功”晚会,跟前边那个哥伦比亚电影节“脱颖而出”的影片《伪火》一样遭人冷落;纽约市传统的春节游行,华人社团还是毫不客气地把“法轮功”踢了出去。
  最好笑的是,2004年7月2日,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以110票反对,3票弃权(包括黄克锵一票),通过了不邀请“法轮功”参加7月4日美国国庆(独立日)游行的结果。而黄克锵说将控告纽约人权委员会和“法轮功”,因为这两个组织在未开票之前就控诉他拒绝“法轮功”参加游行,有违人权云云,这对他个人造成了伤害。
  在开票之前,黄克锵出示了他接到纽约人权委员会给他的控告状,这份6月30日的函件指黄克锵拒绝“法轮功”参加游行活动,有违人权法。黄克锵说,票未开,对方已指控,这又是哪一门子的合法?哪一门子的道理?他觉得这对他个人造成了伤害,一定要讨回公道,因此将提出反控。
  黄克锵亮票说,为证明他依法办事,他不怕亮票,他投的是弃权票。结果公布后,华联总会秘书长林以和说,连日来投票的会员踊跃,该会也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进行开票。他不明白,为何人权委员会竟开人权倒车,未曾开票就先提出控告。再说,游行是私人主办,有决策权。就好像我们摆喜宴,阁下未接到请柬就不可以闯席,否则于理不合。华联总会这次以投票决定,是合情、合理和合法的。


  四、独行寂寞少有邻


  随着时间的推移,“法轮功”组织的大型集会活动,不仅报道的少有了,连外人观看的都几乎没有了,更别说参加了,看看2003年11月22日“法轮功”在德国搞的那场“柏林大会”就行了。本来19日发出的传单中说,22日下午两点半,在柏林纪念教堂广场,有几十个国家的上百个组织和几百名“大法”弟子来柏林参加,将从亚历山大广场一直游行到动物园,没想到结果却是搞得凄凄惨惨。
  首先,11月22日,星期六,是柏林高校大游行的日子,游行的目的是为了抗议政府缩减教育经费并在大学收取学费。“大法”几十人的游行队伍在伯兰登堡门附近与2万名学生撞了个正着,其尴尬场面可想而知:队伍散乱、偃旗息鼓外加垂头丧气。
  其次,“大法”遭遇了热闹的圣诞市场。动物园纪念教堂旁边的广场是“柏林大会”的集会地点。那个平日显得空荡荡的破教堂广场上早已挤满了临时商亭,卖汉堡的,卖玩具礼品的,商品琳琅满目,人流熙熙攘攘,热热闹闹,原来圣诞市场提前一个月就已经开始了。这人挨人、人挤人,哪里还有地方给“大法”弟子们开会呢?没办法,只能委屈一下在广场外边,泰东饭店的旁边,电影院的门口举行了。
  再次,“大法”遭遇了反对的声音。有中国留学生站在会场旁边发放揭露“法轮功”的传单,内容是“最新发明的宗教信仰”“李洪志大师是新的救世主,比释迦牟尼和耶稣还伟大”之类的,那些都是“法轮功”在海外隐瞒起来、低调处理的、不希望洋人们知道的,比如,有个执勤的警察不经意间拿过一张一看,似乎吓了一跳:“啊?有人比耶稣还伟大?”还是“法轮功”的一位信徒反应够快,赶紧凑上前,向瞪大了眼睛的警察辩解说,不不不,李大师从来没有说过他比耶稣伟大……
  最后,“法轮功”遭遇冷落。虽然“法轮功”善于集中优势兵力,经常是从世界各地召集几十个或几百个信徒到一个地方,制造局部的绝对优势,造成舆论一边倒的假相,可是参加这次“国际大会”的也不是宣传的几百弟子,包括外人也就50人的样子,仅此而已。而且除了几位民运人士参加了之外,哪有什么几十个国家上百个组织的踪影呢?“民运”的一位女士是这样说的,说是几十个国家的上百个组织啊,不过今天别的人都没来,我也是柏林的,不是外地来的,唉,我也反感“法轮功”,不过他们人多啊,没办法。看来,别人根本不是什么支持“法轮功”,而是自己不行了才靠上了“法轮功”这棵能折腾的“大树”,貌合神离地利用一下罢了。
  其实,“民运”在海外的口碑虽然也很差,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与“法轮功”沾边的,“民运”的一些支派甚至不齿于“法轮功”的种种做法的,请看某“民运”人士的声明
  http://www.cdjp.org/01q/archives/00000012.shtml
  《我们为什么不能跟“法轮功”联手?》是怎么说的吧:“我们不能接受‘法轮功’凌驾于其他宗教信仰团体之上的信仰和宣传方面的特权的诉求”“我们也不能接受‘法轮功’积极利用制造受迫害事件(而不是尽力避免遭受迫害的发生)来引起人们的注意,目的却是为了扩大人们对该种信仰的注意的宣传方式,我们同时也反对‘法轮功’组织把人们的正义感和同情心与接受这个信仰组织的信仰内容故意混为一谈的做法。这两种做法都明显地属于采用欺骗混淆的手段来达到传播‘法轮功’信仰内容的目的。我们认为,任何正当的、信徒有自信心的信仰组织,都会正面宣传和正面传播自己的信仰内容,而不会采用欺骗混淆的手段来达到传播信仰和招揽信徒的目的。”“一个正当的信仰组织的一切经济支持的来源应该没有秘密可言,决不能依靠与中国有领土争端的外国政府的神秘资助”“某些外国政治势力害怕中国民主化之后会比今天的中共更有效地保护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
  2004年2月10日,“民运”人士夏雨(笔名:石磊)还署以真名发表了《“法轮功”“真善忍”就是故意误导加威胁吗?》的评论文章,文章中郑重声明,“我认为‘法轮功’是邪教!”,以此来抗议“法轮功”对我国政府官员胡控滥诉后的误导宣传和对他人的威胁。


  五、孤独集会无人问


  “法轮功”在海外拼命地努力,得到的回应却是冷漠与鄙视。“明慧网”常常感叹:讲“真象”容易,但要讲清“真象”太难了。我们可以用一个明显的例子说明问题,看看“法轮功”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会得到了什么样的反响。
  2003年7月25日,“明慧网”发表了题为《“法轮功”国会山大集会,多位议员到场支持》的文章,全文为:“7月19至22日,来自全球五千多位‘法轮功’学员聚集在华盛顿DC举行系列活动。22日在美国国会山下大集会,呼吁社会各界支持正义,当天有多位参众议员到场支持,三十多个非政府组织请‘法轮功’学员在现场打出他们的名称作为支持,表达了对‘法轮功’学员展现出来的勇气的赞赏和对迫害的强烈谴责。前一天晚上,‘法轮功’学员们还举行了烛光夜悼活动。”
  多位议员?一和多的关系谁不知道?不是一就是多。几年来“法轮功”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会,有两位议员到场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何况到场怎么就成“支持”了呢?为什么没有美国议员支持的发言报道呢?遗憾的是,议员们最多嘴上痛快一下,慷慨地免费派送一些高帽子而已,动不动就一竖大拇指,Very good!听的人心里高兴,说的人转回头该干啥干啥去,就是不学“大法”,人家关心的是选票啊。可是很多“法轮功”信徒特吃这一套,以为对方多么看中自己。其实洋人才没有那么好骗呢,看看那些法会的照片就知道了,台下坐的几乎是清一水的“龙的传人”,“大法哄传”多少年了,洋弟子还是稀罕得很呐。至于政客需要找借口攻击中国,只好由他们去了,没有这个借口也会找出其他借口的——西藏、新疆、台湾、人权民主、地下教会、计划生育、劳改制度……他们在什么问题上不挑刺啊。
  三十多个非政府组织?为什么他们只是给出名义上的支持而不到场?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法轮功”的宣传,明知那些都是谎言却还支持,这些人岂不是更坏?这些非政府组织是不是都是“民运”数不清的分支小派呢?是不是还有“台独”“藏独”和各类反华、亲台之类的小社团呀?难道不记得了,在比美国小得多的一个马来西亚,给政府呈文反对为“法轮功”注册的团体,仅佛教就有450个团体之多呢?三十多个根本不值一提嘛。
  另外,为什么没有政府组织出面撑腰呢?美国人都快被“大法”烦死了,不然聚集5000人闹了4天,为什么没有主流的电台和报纸报道这事呢?同样是每年游行的团体,“法轮功”的待遇比同性恋差远了,人家只要有个几百人就上电视,上大报。主流媒体和主流社会的冷眼明摆在那里,他们都懒得多看“法轮功”一眼,真是太丢人了。非主流媒体也没几家理睬的,仅有的两家地方小报,也无非是轻描淡写地提了一下“法轮功”某天在哪里干了些什么,这也变成了后来“法轮功”嘴里的所谓“支持”。难道哪天媒体报道了一条疯狗在某地咬伤了三十个人,也变成了媒体支持疯狗咬人了?再剩下的就是2003年8月1日,“明慧网”在自己的文章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8/1/54994.html
  《谈大法活动的严肃性》中,也承认“真相都没有讲清”,除了“法轮功”自己的媒体采访吹嘘自己外,没有什么主流媒体报道:
  “除了明慧的重点图片报道之外,好像至今没有看到DC的报道发表,而访问VIP讲清真相的活动,至今从报道上几乎看不出来。”“忙得反而真相都没有讲清”,“应该及时把活动本身需要讲清的真相信息,通过媒体告诉更多的世人。”
  可见,“法轮功”在海外的市场是越来越小了,新闻媒体几乎已经不提他们了。其实,国内也在淡化“法轮功”的问题,因为政府也知道,人民群众是有辨别能力的,不用搞强化灌输,大家也会明白。一开始很多人就抱怨说,正是因为国内声势搞得太大才把“法轮功”的地位提高了,此前谁知道他们是什么玩意儿?
  “法轮功”在国内淡化以后,国外搞起来就没有意思了,也就没人捧场了,没有对手和观众的独角戏能唱多久?最后跟民运组织的下场一样——寂寞死了。最可笑的是“法轮功”说这是他们要被平反的一个迹象,国内的朋友们听到了要笑死的。在“法轮功”声势最大的时候,都没把它当做什么大不了的事,现在都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还给他们平反?!


  六、失去根基难长久


  2004年5月23日,李洪志在芝加哥进行了一次所谓的“讲法”,而通观晦涩难明的“讲法”全文,没有了李洪志以往故弄玄虚和对“高屋建翎”效果的追求,通篇都躲躲闪闪、遮遮掩掩,语焉不详之中透出一种沉重的气氛。李洪志说的都是“法轮功”“门户”之内的事,显然是“法轮功”内部出现了问题。
  5月13日是今年的“世界法轮大法日”,从更早的时候起,各地“法轮功”信徒向李洪志“祝寿”的活动就紧锣密鼓地开始了。“明慧网”为了给“大法日”造势,开足了马力。一时间,世界上的“法轮功”信徒们,似乎都是同心歌颂,都是“其喜洋洋者也”,这个活动一直持续到20日左右。李洪志这个“讲法”是在5月23日芝加哥的法会上,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地点上,其内容都是与当时“明慧网”刻意营造的气氛十分不协调的,是不合时宜的。显然是因为李洪志讲法中所说的,“连中国大陆和中国大陆以外的学员都包括在内”的“整体出现的问题”,对于李洪志和“法轮功”过于“重大”了。用那句老话说呢,李洪志已经不得不“攘外必先安内”了。
  “明慧网”和李洪志一贯是报喜不报忧,从他们网站上的文章,以及李洪志前几次的“讲法”来看,都是“形势一片大好”,不是“小好”,而是“大好”,等到问题实在掩盖不住了,不得不说的时候,就成了李洪志这次“讲法”晦暗不明的样子了。
  作为对李洪志这次“讲法”的响应,“明慧网”6月7日发表了一篇重头文章《警醒,走正我们的路》(下称“警”文),正是这篇响应暴露了李洪志和“法轮功”所面临的真正的“危机”,就是李洪志对“法轮功”已经失去控制。
  “警”文矛头直指“法轮功”在国内的“中层干部”,即那些能通过上网与李洪志和“明慧网”保持联系的“懂技术”的“资料点”的负责人们。如果他们出了问题,海外“法轮功”与国内的联系基本就算是中断了。如果失去了国内的根基,对李洪志和“法轮功”而言意味着什么?沉重啊。
  其实,“中层干部”失控的问题,早就有迹象了,只是,由于“明慧网”的报喜不报忧的一贯作风,淡化了这种迹象。比如,大约一两个月以来,“明慧网”突然在“弟子切磋”栏目中,连续刊登了诸如“给X地同修的几点建议”“与X地的同修谈讲真相”“对X地一些问题的一些认识”之类的文章,范围涉及之广,北起黑龙江,南至广州、云南,东起山东、上海,西至新疆。可见,问题的出现,不是局部的,而是涵盖整个大陆的。而这些文章中的主要问题,都是“警”文所罗列的。例如,东北某地一次就有多名“法轮功”信徒违法并失手,“明慧网”得到消息时,已经是事情发生后20天了,连被擒的同修姓名都收集不上来,就更不用说那些“当地恶人的职位、电话”等“真象”资料了。
  问题出现了,但对李洪志和“法轮功”最苦的一点不是出了问题,而是出了问题却找不到解决的办法。“法轮功”成功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壮大,保持了国内、国外的双向信息流通,是当代科技影响社会生态的一个范例。但是,过于依赖互联网,也是“法轮功”的一个“死穴”,特别是当掌握互联网下载资料这种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的技术的人,在国内“法轮功”群体中相对稀少的情况下,“法轮功”就只有等死了。
  李洪志已经失去了对国内“法轮功”信徒的有效控制。目前,也看不出李洪志和“法轮功”有什么有效的应对措施,能看出来的只是“明慧网”的手足无措,和李洪志的无可奈何。
  最近,“明慧网”一方面在教导信徒们放弃对计算机的“怕心”,另一方面,在“拼命”普及计算机知识。只是这里要稍微提醒一下学习计算机的“法轮功”信徒,小心在学计算机的时候,因为自己不是“真修”的而被“邪恶的外星人”给编了号了,因为难保谁是“真修”的。难道没有看到很多同修因为不知道自己不是“真修”的,却还自以为自己是“真修”的呢,因此有病也坚持不吃药、不看医生,最后不也死亡了吗?一旦因为自己不是“真修”的而被编了号,哪不可怕吗?


  七、一盘散沙无奈何


  “法轮功”在海外的状况是越来越糟糕了,表现最突出的就是令不行、禁不止,就拿2004年7月24日的华盛顿DC法会为例吧,会场乱糟糟得竟如一盘散沙。尽管“明慧网”的一贯作风是报喜不报忧,但是既然问题已经严重到不能不说、不得不说的地步了,虽然是勉为其难,还是必须得避重就轻地说一说了。透过7月27日“明慧网”发表的“关于DC法会活动的反思”系列专题文章,“法轮功”的乱相就可见一斑了。可以想见,“法轮功”的严重失序,比文章所透露的只能更差,明显与他们一直宣传的当年“425”时秩序井然的情景大相径庭。下面,还是让我们具体地来看一看“明慧网”上发表的那些“反思”反映了哪些问题吧。


  1、会场与各种相关活动的秩序混乱不堪
  在《参加华盛顿DC法会有感》(以下简称《感》)一文中说,“令我失望的是这次法会的会场秩序却是我所经历的历次法会中最差的,会场的音响效果也是最差的”“办个人的‘私事’,饮食,找‘老朋友’聊天,项目小组开会,等等。”“会场后面空地上也在开着数不清的私人小会,会场嘈杂纷乱。孩子们也开始走出孩子专用的会场。后来大会会场内居然警报‘误’响,而且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法会不得不中断,多数弟子自觉开始发正念清除干扰,有些学员却开始撤离会场。”“是我们自己把本应是最庄严、最殊胜的法会变得乱糟糟。我自己在那种环境下也没有一直正念对待,实在听不清楚发言就读起了新资料。”
  在《关于DC法会期间分会场秩序问题的反思》一文中说:“有的家长在主会场参加法会,孩子被丢在分会场或休息室无人看管,大声喧哗,四处乱跑”;而在《DC法会期间为何鸣笛?》(以下简称《笛》)一文中说:“会场不少区域因为回音听不清发言,翻译接收效果也不理想,法会会场后方始终人潮涌动,会场左边小吃摊一字排开,食物的香气在会场左部分就能闻到”;在《台湾小弟子华盛顿之行的另外空间所见》(以下简称《所见》)一文中说:“台上同修在发言,会场边居然有人在小吃摊买东西吃,食物的香气四溢。有小朋友无人看管,在会场外大声喧哗乱跑。”;在《从DC法会中出现的问题看修炼上的不足》(以下简称《不足》)一文中说:“少数佛学会成员(包括DC的)和项目的协调人对遵守会场秩序观念淡薄,在法会会场后面开小会,影响了会场秩序。”
  法会上的孩子们四处乱跑、小吃摊飘香和熟人见面聊天等等“不良”现象,跟中国传统的庙会也差不多少嘛。虽然会场秩序混乱是令不行、禁不止的表面现象,但是却反映出两个根本问题,一是“法轮功”的大势已去,二是弟子们的“诚心”已经大大不如从前了,这也导致了弟子们对于其前途的信心在退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现象只能越来越严重。邪教的结局,终归只能是这样了。只是可怜了这些弟子们了,白白糟踏了自己来之不易的人身!


  2、欺骗媒体而导致了出现“负面”报道的“事故”
  在《感》文中说,“实际参加的人数与学员告诉媒体的相差悬殊。可能其中有些具体操作的问题,初衷也是好的,但做事要看实际结果,任何‘事故’都不是偶然发生的。”“是否太忽略了修炼的因素,而让人的做事心和好大喜功之心左右了自己的言行?”
  《感》文所说的“初衷也是好的”,显然是指通过说谎的手段来达到吸引眼球的轰动效应。然而,由于出现了“实际参加的人数与学员告诉媒体的相差悬殊”的实际结果,因此出现“负面”报道的“事故”也就是必然的了。假如“实际结果”是“好的”呢?难道初衷是“好的”,撒谎也就没有关系了吗?


  3、人人只顾自己,个个心性太差
  在《感》文中说,“集会和游行之后,大批的真象资料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以至于在随后的大雨中遭受很大损失”;在《笛》文中说:“我被叫来负责法会一部分器材,可是因为自己执着于参加22号的集会,而不愿晚动身一天修复这部分器材,心想反正还有其它器材。结果法会上因此而这方面效果不好”;在《不足》文中说:“这次DC法会出现的秩序混乱是有目共睹的,而且下午响起了火警警报,干扰法会正常进行达半小时之久。这些事情的发生是不正常的,是不是和DC地区的整个修炼状态有关呢?”“DC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着做正法活动和修炼提高心性脱节的问题。”
  请问,能指望这样素质和心性的人为他人负责吗?所谓的救度众生、挽救生命就更是胡扯了。


  4、号虚发,令不行,进退无度
  在《感》文中说,“会场侧上方的餐厅始终坐满了吃东西和讲话的学员。对这些情况,主持人数次提醒于事无补”;在《所见》文中说:“烛光悼念时,大家可能游行太累了,主持的同修一再请大家配合移动位置,但是大部分人都不动或慢吞吞,整体没协调好,开始下起雨来,发正念时有人没发,有的昏昏欲睡”“法会前进场时,台上同修一再重复要大家守秩序,不要交谈,但似乎未能引起同修注意,法会会场后方始终有人走动和交谈”;在《不足》文中说:“在法会学员发言期间,两边的屏幕不停的打出寻人和其它启事,一方面把法会搞得不严肃,另一方面干扰学员专心听交流发言,有学员指出这样不妥,但是具体做的学员并不听”“师父明确指出,不能在法会上出售不是大法的书籍。但是事隔才几个月,照样在会场里出售不是大法书籍的资料”。
  既不能自觉,也不能听从统一的号令,人人各行其是,这就是所谓的“大法”吗?


  5、“正念”是不灵的
  在《所见》一文中说:“下午会场‘误’鸣火警,且一而再,再而三的鸣笛,干扰了法会半小时,虽然学员们一再发正念清除干扰,但为什么排不掉呢?”
  全场所有的“神”齐发“正念”都不好使,只能承认所谓的“正念”是不灵的。


  6、承认“大法”不能救度众生
  在《笛》文中说:“只有在1999年7月加州法会,邪恶最猖獗的时候,才有特务捣乱法会鸣警笛的事。在‘旧势力已经不存在了’,邪恶在大面积被清除的今天,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其实师尊讲过了:‘是因为我们的场不纯、不正,不能起到救度众生、挽救生命的作用,不能震慑邪恶,那不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吗?!’(《在2003年美中讲法》)”;在《所见》文中说:“因为我们的场已经不正了,不能震慑邪恶了,就是有部分的学员不尊重神圣庄严的法会”。
  法是越“洪”越衰,最后也不得不自己承认了“不能起到救度众生、挽救生命的作用”、“已经不正了,不能震慑邪恶了”的现实了。


  7、美国社会普遍抵制、反感“法轮功”
  在《笛》文中说:“那是不是换一个好些的会场就好些呢?听组织法会的学员讲,他们也曾联系过一些高档的会场,但对方一听是‘法轮功’的会议,都一口拒绝,因为我们过去会议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就是一大群小孩到处跑来跑去,大家坐在地毯上吃东西等等。”“其实这在美国举办过多次法会的城市已是普遍的问题了,我们如果不从根本上提高心性和举止的文明程度并重新讲清真象,今后在这些城市已很难找到愿意租给我们的好会场了。”
  可以想见,“小孩到处跑来跑去,大家坐在地毯上吃东西”,这些只是淡化美国民众普遍反感“法轮功”的借口罢了,至少说明“法轮功”这个整体举止的文明程度,连普通民众的素质都不如,不然人家怎么会宁愿把场地借给常人使用呢?
  想一想,怎么可能各个城市每个场地的所有管理者都了解“法轮功”开会时的不良表现呢?怎么任何人一听是“法轮功”的会议就拒绝了呢?难道美国的近三亿人口都是受了中国政府宣传的影响?其实,还是“法轮功”在民众中的口碑实在太差了,谁也不想与之扯上任何一点关系,惧而远之!
  当然,唯一值得表扬的是,“明慧网”至少这次没有像从前那样,说是迫于中国大使馆的压力,所以大家都不敢把场地借给“法轮功”使用了。
  另外,在《不足》文中说:“在今年7月4日我们定好参加的美国独立日DC的游行被取消了”,“但是多少DC学员从中吸取了教训呢?”
  这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7月2日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以110票反对,3票弃权得出来的结果。为什么全世界的人民都反对“法轮功”?只能怪他们自己做得太差了,连常人都还不如,再吸取教训也没用,因为这是由“法轮功”的内在本质决定的,如果真的彻底改变了,那也就不是“法轮功”了。而“法轮功”衰落到今天这般田地,李洪志也是无可奈何,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苦撑一天算一天了。


  八、“法轮功”内分歧多


  “法轮功”内部是越来越乱了,每一次法会时,只要弟子们有机会说话,就相互抱怨起来没完,从这一点上看,他们的肮脏事儿也不比常人堆儿里少。就以2004年4月12日,李洪志在亚太地区的“讲法”为例,看看弟子们提出的都是些什么问题,限于篇幅,李洪志的回答就免了吧。


  1、近来同修之间的意见分歧误会很大。我想请问师父,到底是因为修炼越到后期同修之间层次拉开越大,还是旧势力的干扰?
  2、作为佛学会的负责人就可以在学员之上吗?学员不能提意见,作为主要负责人在拉帮结伙。
  3、有的负责人听不了不同意见,像常人的官一样了。
  4、日本有的学员之间不信任,给很多证实法工作带来难度,弟子很难过,真希望能快点整体提高上来。
  5、佛学会的学员是否不应该压制学员做所有的事?
  6、我感到澳洲有些学员不跟法走、跟人走,大帮哄,干扰正法、救度世人。还有些学员喜欢把事情垄断起来,做不出眉目还不公告大家,不和大家商量,不透明。别人以为他们做得轰轰烈烈,其实他们没做出内容,也不对大家说耽误了宝贵的时间,而做出实际的事的学员受他们的排挤。
  7、我是韩国来的弟子,有些同修认为,办媒体的有些同修在领工资(注:别人赞助的钱),是否合适?
  8、韩国的各地辅导员和站长调换过频,任免没有什么原则。很多积极正法修炼的、走在前面的弟子被撤、被换,有的人已经第二次被任免。新任免的有的得法才几个月而已,整天忙于人事。请问师父,佛学会任免有没有一个大致标准?会长一人任意做主是否合适?
  9、曾经跟随过香港那个败类(注:指彭珊珊),是不是可以参加现在的媒体项目?
  10、夫妻俩都是大法弟子,冲突、矛盾无法解决,能离婚吗?(众笑)这与修炼有关系吗?
  ……


  不用再多选了吧,号称“真善忍”的夫与号称“真善忍”的妻都不能互相“真善忍”,还有什么“真善忍”可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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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47 | 只看该作者
  
漫话“法轮功”的一贯作风






  “法轮功”种种不良表现,实在难以俱说,前边也列举了太多太多,这里并不想对已经论述过的问题再多费笔墨,只是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自然就是漫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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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47 | 只看该作者
  一、自我安慰滥起诉


  “法轮功”喜欢打官司告状那是出了名的,动不动就拿起诉来威胁别人,只不过大多败诉或有头无尾。“法轮功”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不仅被美国法院撤销了,比利时法院也一样否决了,在别的国家,连案子都还没找到门递上去。实际上,根据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任何外国司法机构不能对另一主权国家实施管辖。关于此次美国总统布什和英国首相布莱尔,因伊拉克战争被伊斯兰组织在比利时起诉一事,参考一下美国媒体是怎么报道的吧。比利时法庭不识时务,接了“法轮功”和伊斯兰组织的破烂案子,最后还不是被搞得焦头烂额、几头不是人?!对“法轮功”来说,假如胜诉了也改变不了自己是邪教的命运,况且现在美国和比利时法庭也认清了“法轮功”提供的都是些破烂证据,拒绝再给邪教当差了。“法轮功”这阵子告状风又要跟“正念”风一样,轰轰烈烈开场,讲起诉讼来好像已经胜利了一样,最后尴尴尬尬收尾,失败时就没有下文了,“明慧网”上都没脸提。其实,很多案子根本都没有成立,没开庭就被驳回去了,说“法轮功”败诉都是抬举他们,看看他们还会找些什么理由来自我安慰吧。


  除了企图利用美国司法程序诬告中国领导人以外,“法轮功”还对我国各级政府机构和官员、科学家和有关人士,以及媒体、组织等进行了广泛的滥诉活动。案子提了一大堆,有几个有结果的?只要有人应诉的案子,对方律师就会对证据进行查证和辩论,“法轮功”那些虚幻和伪造的证据是根本过不了关的,所以这类案子,“法轮功”全部败诉。偶尔有一例所谓的“胜诉”,还往往搞的是没有管辖权的缺席判决,这种“审判”,根本不需要对所谓的“证据”做任何查证和辩论。之所以缺席,主要是别人也不理他们,更懒得上庭辩护,也因为享有外交豁免权等可以不理会法院的裁决,“大法”只能干瞪眼,自我高兴,空言胜利,连诉讼费都亏了,只能花钱买自慰,可以说把阿Q精神上了一个新层次。就好像有的律师讲的,如果“法轮功”赢了,会给将来留下一个恶例,被他人利用。


  “法轮功”一贯喜欢自娱自乐,官司无论是打得赢还是打不赢,都能从中找到快乐。赢了,是李洪志安排的,师父多能干啊!输了,也是李洪志安排的,给邪恶一个改过的机会,师父多慈悲啊。因此建议“法轮功”把所有被李洪志称为“杂种”的混血儿都送上法庭,官司输了也没什么不好,反而能掀起了自娱自乐的新高潮。


  话说回来了,诬告别人不成,如果被人家反告可就惨了,就像华人社团联合总会的黄克锵就表示,将控告“法轮功”对他个人造成了伤害,因为在是否邀请“法轮功”参加2004年美国国庆游行一事进行投票之前,“法轮功”就控诉他拒绝“法轮功”参加游行。


  2004年7月8日,《华侨时报》做了题为《梁冠军反告“法轮功”成员,索赔5000万美元》的报道。“法轮功”成员曾指控梁冠军在2003年6月,于纽约东百老汇怡东酒楼前殴打“法轮功”成员李军。经过检察院及律师的多方取证,证明“法轮功”对梁冠军的刑事指控不成立,因此决定对梁冠军不予起诉。但是该案对梁冠军在精神、财力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均产生了严重的干扰和伤害,他的基本人权遭到侵犯。在案件结束后,他原本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不准备反告“法轮功”成员对他的不实指控。然而,2004年7月3日,“法轮功”成员又通过法院向梁冠军发出传票,再就2003年6月的事件对他提出民事起诉,并索赔200万元。


  对此,梁冠军说,“面对‘法轮功’分子的恶意挑衅、滥告无辜,妄图以神圣的美国法律来当做他们害人、整人的私有工具,动辄便将人告上法庭的不肖行径,本人决定用神圣的美国法律来捍卫本人作为一名美国公民应有的、正当的权益,”


  梁冠军向在场的记者公开声明:呈请律师反告“法轮功”成员李军及其他6名证人对他的不实指控,并索赔5000万元以补偿他在精神、健康、财力、名誉、生意、情感乃至日常生活等方面所受的严重伤害。梁冠军还说他同时保留起诉其他“法轮功”成员侵犯他基本人权的权利。


  古语云,自作自受,看来“法轮功”搬起来的那些石头终于要砸在自己的脚面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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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48 | 只看该作者
  
二、垃圾信息搞骚扰


  “法轮功”善于把他们的宣传材料或消息,通过种种方式甚至是不道德或非法的手段,散布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去。这样的消息被称为垃圾信息。这既反映了“法轮功”的道德水准,也反映了“法轮功”的一种心态,以为凡是信息量大或反复出现的东西,在心理上就是占优势的,就有人会认同和相信。可是,信息量大不等于就是真实的。


  首先,在互联网的各个论坛上,“法轮功”信徒千篇一律地大量转贴“明慧网”的文章,或者一个人注册几个网名自己跟自己的帖,自言自语,网友称这种行为是灌水。其实,任何负责任有声誉的媒体,都不会允许有不良记录的教派团体随意转载他们的宗教和政治宣传品。可是,“法轮功”却振振有词地说,论坛并没有明确规定限制灌水行为,所以灌水是合理的。


  看来“法轮功”信徒把基本的道德都忘记了,十字街头有交通灯,大家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这个规则,不用在每个地方都贴出来给大家看。在普遍遵守交通规则的地方,不但规则不需要贴出来提醒大家,连值班警察都不要,即所谓无为而治。但这并不意味着惩罚闯红灯的规则不存在。难道有人会在路口闯红灯的时候,不顾周围人的劝阻继续大闯特闯,只因为路口没有“不许闯红灯”的牌子,就认为是合理的?这时警察就会告诉他:“无为而治是针对道德水平高的人,抱歉阁下的道德水平太低,连不能闯红灯这个基本要求都不遵守,无为而治这块布太小,遮不住阁下的羞。”同理,不顾网络的道德标准在论坛上恶意灌水,这种人要受到惩罚的道理也是一样简单。对“法轮功”如此低下的道德水平,大家逐渐有了心理准备和耐心,很多版主还把这条理应默认的规则特地写出来以防“法轮功”信徒纠缠不休。


  实际上,“法轮功”也知道在论坛上灌水是不道德的,也不愿意别人往他们的论坛上灌水,所以在自己家的论坛上公布了禁止灌水的坛规,但是,发现别人的论坛坛规里没有明确写限制灌水,于是就大灌特灌。另外,被“法轮功”称为“邪恶”的、常人的论坛反而堂堂正正的,不删帖不封笔名。按说邪恶应该害怕别人知道真相,处处捂着不敢见人才对。可是,事实恰恰相反,反倒是“法轮功”论坛捂着盖着的多,几位弟子动不动就拉人到QQ上单独聊,好像有什么秘密似的。“真善忍”用得着这么害羞?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明慧网”的文章是不可能让人害怕的,不过是让人恶心罢了,有人想灌水还是让他们灌吧,对不正常的人,正常人得有点同情心。你想想,他们通过灌水能达到什么目的?了解“法轮功”的不喜欢看他们胡扯,开始没有相信的人看了他们这些宣传攻势只会越来越反感,让他们在这里当个反面教材,再好不过了。别人有好帖子上来,自然就把他们的烂帖子淹掉了。


  在论坛上,当网友有理有据地指出“法轮功”的问题时,自称“一亿多弟子”却没有几个人敢面对面据实回答,只能理亏地出不了声,然后从什么地方转来一些无出处又无当事人在,内容又非回应讨论的垃圾文章,不着边际地胡扯一通。那种行为就如同有人指责小偷在市场偷东西,不断有人以种种证据指出他的各种坏行为,他却不敢面对,只是反复自言自语地说,我哥说我很好,我姐说我很好,我爸说我很好,我妈说我最乖了……因为转贴哑巴文章可以不用负责任,而面对面发言时就容易出丑啊!因为“法轮功”皆妄语连篇,又言行不负责任,所以,几乎全球所有的论坛都是一样,一有“法轮功”出现就是一片喊打声。当然,“法轮功”也有一个莫名其妙的逻辑,不管他们的行为多么无聊,你不能反对,一反对就等于反应大,反应大就等于被震动,被震动就等于“大法”有威力,你说可笑不可笑?


  也有这样的“法轮功”信徒,他在公共论坛上不使用默认的标准字号,却坚持用特大号的字体,不仅占用空间特别大,每个字都触目惊心的大,眼睛看着这些东西非常吃力,而且所有的帖子展开在一个屏幕上,想要看下面的帖子不知道要翻多少页。这不也是垃圾信息的一种吗?可是,在众多网友都一致提出反对时,他不仅坚持不改,还找歪理反驳说:我不相信这个字体会影响到人的情绪,一个人的情绪如果这么容易受到影响,是什么原因呢?云云。


  看来,“法轮功”信徒连别人的话都听不懂了?现在又让别人来找原因,为什么就是不肯看看自己做了什么引起这么多人的不满?每一个有意见的人都必须先向内找?“情绪受影响”的原因是明摆着的,别人看文章的时候习惯了字体风格,读到他这里突然来一堆大字,至少也会吓一跳,有些网友就没有耐心看下去了,受影响是正常的,不受影响才是很奇怪的反应,不是吗?


  另外,他还坚持说,他在看别人的帖子时非常费力也没有抱怨什么。言下之意不就是别人不舒服也无权抱怨吗?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别人方便,天下有他这么与人方便的方式吗?默认字号作为标准不外乎是它对绝大多数人合适,别人告诉他讨厌他那种方便,他也会强辩,坚持说这就是方便!既然目前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能不能先将就着按照这个世界的标准来为人处事?


  其次,“法轮功”还乱发垃圾邮件或QQ,不断骚扰民众。所谓垃圾邮件,就是未经他人同意就大批量发送不受欢迎的邮件。“法轮功”一再强调要别人尊重他们的自由选择和意愿,可是他们尊重了别人的自由选择和意愿了吗?抛开几次攻击卫星不说,骚扰普通网友的邮箱和QQ又怎么解释呢?“法轮功”在发邮件时也不给人民一个发表言论的机会,骚扰邮件绝大多数根本无法回复。如果不感兴趣的话还不能回信说明,“法轮功”根本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时候碰到“技术高超”的弟子,就会变成是从自己邮箱发来的信,给谁回信去?国外的一位网友反映,她每天都从新浪邮箱里收到“法轮功”的垃圾邮件,后来由于垃圾邮件过多,国外网络开始屏蔽新浪邮箱,拒绝连接她的新浪邮箱,信收不下来,以至于家里人用新浪账号发信给她也总是收不到,无奈之下就把那个信箱报废了。“法轮功”对此不该负一些责任吗?要么这种行为怎么被叫做骚扰呢,因为比商业广告等垃圾邮件还不如!


  网友们在网上漫游时,QQ总会接到一些陌生人要求“通过验证”的消息,当人们正以孔老夫子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待之的时候,却常常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网址,打开一看,原来是“法轮功”说我们国家及其领导人怎么怎么不好的。如果追问对方,既然“法轮功”天天说中国那么“黑暗”,那中国怎么还发展那么迅速。如果说我们政府“无能”,那么为何全世界的其他国家发展得那么慢,那他们是不是比我们更无能?另外,中国政府做的好事要比错事多很多,就好像这个世界上好人永远比坏人多、相信科学的人永远比迷信的人多、不练“法轮功”的人永远比练“法轮功”的人多、爱国的人永远比反动的人多一样,是不是?对方无言,下线!更有甚者,有人还能接到陌生妹妹发来的信息说,要给他几个漂亮妹妹的照片看,经不住诱惑上去一看,原来是一群老妇女在练“法轮功”的照片!


  现在,发送垃圾邮件已经不仅是不道德的了,而且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了反垃圾邮件法,以严厉打击垃圾邮件发送者。美国也有好几个州已经或者正在立法,华盛顿州通过了严厉的反垃圾邮法律,欧盟的立法也已经在2003年10月生效。软件巨头微软已经开始向美国和英国的那些乱发电子邮件者展开法律行动,截至2003年6月,已经向15个人提起诉讼,其中13个诉讼是在美国华盛顿州提出的,另外2起在英国。看来“法轮功”讲“真象”又有了个新的障碍,需要首先加大力度向微软讲清“真象”才对啊。


  此外,“法轮功”还经常通过固定电话系统对民众进行骚扰;也有很多人的私人通信地址竟然也被他们搞到了,用来发送所谓的“真象”光盘和信件;贴在墙上和柱子上的野广告就更是常见了。


  说那些垃圾信息是在骚扰,“法轮功”总是矢口否认,说是在讲“真象”,这简直就是强盗逻辑,就像偷盗者硬要说自己是为了给别人破财消灾一样。一个人是否被骚扰,难道要由实施骚扰者来下结论?哪一个骚扰者肯承认自己是在骚扰?骚扰是被骚扰者的感受,骚扰者凭什么替被骚扰者的感受下结论?这不是强盗逻辑是什么?


  在海外,“法轮功”当街发传单的时候,多数华人是比较抵制的。然而,中国人大部分不愿当面给人难堪,所以,大街上遇到“法轮功”发给的传单,往往也是很礼貌地接过来,绝不会当面扔到垃圾桶里的。在网络上,人人喊打才是更真实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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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49 | 只看该作者
  三、钳制言论无自由


  “法轮功”在别人的论坛上为所欲为,可是在自家开办的论坛上,却采取了种种恶劣的手段来钳制他人言论,对他人言论稍有不满,就会删除帖子、封杀IP地址!这和强权主义有何不同?


  既然作为一个论坛,就不要害怕反面意见。可是号称“真善忍”的“法轮功”连这点肚量都没有,对于网友们的帖子,凡是对他们有利的就保存着,或者自欺欺人地把需要的话剪下来;对他们不利的,或者回答不上来的就删了或者封了,美其名曰资源有限。最可笑的是,被删掉的帖子有时也会被他们重新贴出来,只是被删删改改砍掉了很多东西。被质询到无话可说的“法轮功”弟子,摇身一变就成了振振有词者!也有网友抗议他们说,“你们太不像话了,竟然改我的帖子,把意思都改反了!”唉,这种事情,也就在“法轮功”的论坛上才会出现吧。绝了!“法轮功”论坛有时也撰文对删帖表示遗憾,可跟在那篇假惺惺的“遗憾”后面的文章,还是一篇一篇地被删除了。


  “法轮功”论坛的寿命往往很短,原因就是网友没有发言的自由,“明思论坛”是开张当天就完蛋的典型,即使再换一个门面也逃不出倒闭的下场,换汤不换药能好到哪里去?“法轮功”哗众取宠、招摇撞骗,这已经是网络空间的一致共识了。“法轮功”说的“得让人有说话的权利”,都是说给别人听的,轮到别人批评到自己头上来得时候,那就变成了“得剥夺人说话的权利”了!


  “法轮功”的“燕玲论坛”,被网友们戏称为“掩铃论坛”,取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之意。该论坛里有很多网友的短帖子声明说,是得到了“法轮功”的垃圾邮件才知道该网站的。这种推销方法,与往人家门缝里塞商业宣传、在楼道里和大街上的电线杆上贴野广告没有什么区别,不然谁会去访问那么一个无聊的网站呢?如此招来的人往往是扔下一两句话转身就走,三五个弟子赶快上去引用“大法”资料去收拾残局。于是乎,没有什么热烈讨论的局面出现,单方面教训而已。而且很多帖子都不知去向了,剩下一些弟子似乎在自言自语反驳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是在说给谁听的。弟子们只要别人听他们说,绝对不肯听别人说什么,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念经”,顾左右而言它,答非所问。明明理亏,就是死不认错,这样能讨论什么呢?!


  “法轮功”论坛对于国外的网友是不欢迎的,他们针对的是国内的人,看到国外的就驱赶——国外的中国人太了解他们在海外的真相了。本人瑞士的朋友菊告诉我说,有一次,她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更不改生日地在“掩铃论坛”登录了,还发了一个揭露他们的帖子。他们就急红了眼,不仅把她的帖子删了,还搞集体骂街,骂她是泼妇,这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吗?最后版主还给出一句送客的解释:“我们这个网站是对国内被封锁的人民讲迫害真相的,资源、人力都有限,你在国外,可以到别处探讨。”


  “掩铃论坛”的版主太多太多了,都有删帖的权限,他们删起帖来就好像疯了似的,有些帖子发了不到二分钟就被干掉了,这里每天都在重复上演着为了删帖而争吵的闹剧。有个网友抱怨说,他在不同时间分别用三个笔名上贴,却都是在几分钟内被封了,就这样还都回答说是资源不够,假如资源再多点,估计网友们在那里就只能活几秒钟了!看看网友们都说些什么吧:
  “这还是不是个论坛,我觉得像个报纸啊,只允许对自己有利的消息发布。”


  “我对自己的视力还有记忆力是有把握的”“这就让我更加觉得烦了,你们删了就是删了,好好承认就是了,还要掩饰说是转移到别的板块了,别以为我那么好骗。”


  “我在这发的前3个帖子被删,又有谁能给我个理由?有勇气的就回答我,不要老躲在背后删帖。”


  “我发了一个中国政府对李洪志的质疑,就是因为无从辨别,所以才让你们来解释一下,这也要删除吗?”


  “发个短信就表明删帖子的合理性了?我先通知你,我要杀你,你就得把脑袋伸到我刀子下面?或者我可以随便动刀?强盗逻辑嘛!”


  “这样的帖子你们为什么不移走?够激烈的!还不是因为提出这样幼稚的问题的,就是你们自己了!只不过给自己树一个可以轻松击中的靶子而已!”


  “我的帖子都被你们移走了,连我的‘不信法轮功’的名字都给踢出去了。难道只允许宗教信仰自由,就不允许反对意见?这就是你们理解的宪法中的信仰自由?”


  “你们是不是把我的帖子关在一个秘密监狱里?别人连探监的可能都没有。你们其它的论坛还是‘免战旗’高挂,真是追求‘和平’的人。”


  “我倒是被垃圾邮件‘请’去‘看精彩图片谈热门话题’的,可是话题刚起了个头转眼就被人踢出来了。删了我的帖子,保留了自己一方的帖子,看上去就像一群精神病患者自言自语、喋喋不休对着空气叫骂。也算是一景!”


  “当初注册完后,立即想发一个测试帖,结果被告知:只有受邀请的人才可以发帖。”


  ……


  一谈到删帖,“法轮功”练习者总是搬出老套说法:


  1、这里是私人论坛,不喜欢可以走。可是,在骗人家进来的时候可没有说客随主便之类的话,花言巧语能骗几个是几个。
  2、互相推诿,说这里很多人都有删帖的权限,不知道是谁删了,因此道歉也省略了。
  3、把别人的任何质疑和反对都当成是“不了解”和“恶意”,给人家扣一顶“捣乱”的帽子。


  这几种方法把人都得罪光了,这么“洪法”倒也卓有成效——讨厌“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了。


  “掩铃论坛”再这样发展下去恐怕成了“版主论坛”了,他们的网站都是这么完蛋的。先把人骗来,然后灌输,还不许人家反驳。要么注册的人那么多,可是帖子却那么少呢?!他们还庆祝自己的“洪法”成果呢,说是会员超过一万人,潜水的一定更多,于是说是世人渐醒。是啊是啊,“醒着”的几个人都留在那里当招牌,没“醒”的都不知道哪里去了,他们也不知道是想骗别人还是想骗自己?


  而且最有趣的就是他们从一开始就大搞不平等,凡是“法轮功”弟子,积分都可以从1000点算起,普通常人就只好从0点开始爬,每贴一个帖子增加一个点,如何能够赛过他们?点点滴滴,有眼睛的人没有不讨厌他们的。


  “掩铃论坛”一直也没有骗到几个人,有一个叫方义周的被他们拿来作典型的感人故事来宣传,结果却被所有的人怀疑是“法轮功”的托儿在演戏,因为他的弯子转得实在太快了。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吗?好不容易出了一个“洪法”成果还被人怀疑。就算真的拉拢了几个人,但大多数人却是受到了反面教育而更加讨厌“法轮功”了。


  “掩铃论坛”是“法轮功”论坛不假,但是从来不敢对外公开用“法轮功”的名义做广告。在MSN或者QQ上,他们打着和燕玲姐妹的朋友聊天、比智慧、精彩录像和图片之类的暧昧招牌招揽人浏览注册。燕玲姐妹甚至连色相都用上了,打着美女的旗号吸引人,还给人家发自己的照片看,来扩大访问量,很多人就是倾慕美女,想去看看,才被招去的。现在的“掩铃论坛”是越来越可怜了,居然搞了一个搞笑栏目,用《一丝不挂》之类的色情笑话来吸引眼球,比起先前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论坛有成人化趋势,部分内容少儿不宜。


  一个被“法轮功”说服了的人回去传给10个人说“法轮功”好,可能还拉不到一个相信的。一个被“法轮功”激怒的人回去跟10个人说“法轮功”无赖,这10个人只会更加讨厌“法轮功”。这个“掩铃论坛”如此跋扈和无赖,最终结果只会和其他“法轮功”论坛一样臭名昭著、下场凄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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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50 | 只看该作者
  四、嫁祸他人传恶法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法轮功”经常盗用他人的名义,散发非法宣传品,结果自然可以嫁祸他人。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


  由于我们在揭批“法轮功”的过程中,所留的都是真实的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等信息,所以,经常会接到各种垃圾信息:骚扰电话就不用说了,各种内容的都有,有的是反驳、开导或劝说,有的是谩骂、威胁或恫吓;垃圾信件也经常收到,只是所留下的或者是他们盗用的各种官方或私人地址,或者就是“内详”,实际上却是内不详;垃圾电子邮件经常收到,也经常会收到“自己发给自己”的垃圾邮件,显然,自己的邮箱是被盗用了,只是不知道是否被用来向海内外散发“法轮功”的垃圾信息。


  几年前就有报道说,“法轮功”盗用了原北京大学校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佳洱的名义和电子邮件地址,在互联网上散布“法轮功”的非法宣传品。这在那时是当新闻说的,现在却成了几乎人人都经历过的事儿,再说是个别案例就说不过去了。下面,再为“法轮功”的盗窃行为提供一个铁证——《强烈谴责盗用账号为“法轮功”散布谣言的无耻行径》。
  http://business.lalasho.com/smal ... t_b.ecgi?info_id=38


  这是拉拉手电子商务网站发表的澄清声明,同时谴责“法轮功”盗用拉拉手的账号service@lalasho.com散布谣言,严重影响了拉拉手电子商务网站的声誉。对于盗用拉拉手账号的非法邮件发送者,拉拉手表示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2004年1月上旬,很多国外的朋友(未名网友)反映,用OneSuite提供的电话卡向中国大陆打电话时,被“法轮功”强行盗用并插播为“法轮功”的录音宣传。这种绑架电话卡网络的做法,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要知道,此前“法轮功”对攻击卫星和插播有线电视造成付费用户直接经济损失的行径,不但不表示歉意,反而作为典范加以宣传,可见“法轮功”道德的败坏和对法律的极端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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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50 | 只看该作者
  五、胡编滥造谤佛教


  在根本不了解其他宗教的情况下,李洪志编造了各种歪理邪说,对这些宗教进行了肆意的诽谤。这位根本不讲戒律的、有妻有女的在家俗人,甚至披上袈裟,假扮佛陀来败坏佛法。做个比喻,就好像某个普通平头百姓,私自穿上整套总警监的制服,然后拍个大照宣传示人,以便让大家相信他是最高级的警察,全国警察都听他调遣,但其实他从未做过任何警员、警司、警督或警监的职务,只是伪装一下,其人道德如何?


  既然有李洪志做了表率,“法轮功”弟子们也就都上行下效,同样大肆编造邪说。我们可以透过“明慧网”编造的一个故事,来看一看他们是怎么诽谤佛教的。这个故事题为《法轮大法为我指明正道》。
  www.minghui.org/gb/00dec/1221/exp-Budhist-1.html


  这是一个所谓的“虔诚佛教徒”如何改修“大法”的故事。本来,类似的故事在“明慧网”上是很多的,但是,这个故事特别地富于攻击性,引发了一场国内外佛教界的联合调查。


  该故事的主人公兼作者,据称是位(1998年时)69岁的老年人,有名有姓,河南省开封市的高永福,自称祖上七代信佛,“是一名虔诚的佛教徒”,“一心专研佛教中的经、律、论及佛教与道教、儒教等各种专论”,“家中佛教的书籍达万部之多”,“每部我至少看了3~5遍,有的佛经能够背诵”,而且“是省佛教协会的理事”。这位老人自从看到《转法轮》之后,“才明白了自己修来修去修了一辈子, 实际上还未真正进入修炼之门”,于是开始练习“法轮功”,并且把所有的佛书都彻底地销毁了。他还说,省佛协的人知道以后,为了拉拢他,“送来三千元钱让我过年,并请我到省里去一趟”,都被他一口拒绝了。


  首先表示怀疑的是我们的一位在美国的朋友——物理学博士成军。他分析,这位老人,是否能从出生起每天至少阅读一部半佛书我们姑且不论,佛协有无富裕到可以随手拿三千元来拉拢一个“法轮功”的信徒,更没有人相信。这样的故事在网络上到处传播,对佛教是一种恶毒的诽谤,十分有澄清的必要。成军博士于是公开委托我们的另一位在河北省佛教慈善功德会的仁然先生,去当地调查一下这个事情,也有网友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路费。正好,大家的好朋友,少林寺弟子释永文先生,是开封佛协的理事,他联络了河南省和开封市佛协佛学社的领导,提供给仁然先生一个说明,免得他跑了一趟冤枉路。调查结果很简单,“经向河南省佛学社及慈善功德会负责人李居士调查了解,李居士证明高永福不是居士,开封居士界查无此人,更不是省佛协理事,所谓省佛协去找他等事更属编造。特此告知。”


  有人做了调查,这更好。但就是不做调查,这样的经历也实在是可疑。我们假设这个人从出生那一刻,0岁就识字,每天都能保证读一本佛经,三年时间才只能读一千部,读一万部要三十年。文中说是“每部我至少看了3~5遍”,即使少算吧,假设都读三遍,也要九十年的时间,而这位老人家才只活了不到70岁。更何况,还“有的佛经能够背诵”,并且“一心专研”“道教、儒教等各种专论”,怎么可能呢?另外,1930左右出生,正是中国最乱的时候。八年抗日,三年内战。解放后还有十年文革。不仅这么多灾难都能挺过来,还坚持每天读一部经,并且能把一万部佛经完好的保存下来,这显然就更不可能了。


  其实,各部佛经所讲道理都是一致的,虽然有人阅读全部《大藏经》,但是更多人是在广学博闻的情况下专修一部或几部经,比如历史上有出家人诵了三千遍《法华经》或十万遍《金刚经》,至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所有佛经都读,而且每部经都读3~5遍的情况。另外,因为“法轮功”弟子们受了李洪志所说的“大藏经上万卷”的影响,以至于一直不知道《大藏经》中究竟有多少佛经?就拿现在最著名的一个《大藏经》版本来讲,收入2920部经论,一共85卷,怎么都与所谓的“上万”相差甚远。这位老人七代学佛,应该是家学渊远了,怎么连这么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呢?显然,上面的故事是按照“法轮功”对佛教的误解定做的,目的就是欺骗群众,诋毁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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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51 | 只看该作者
  六、掩盖形迹行欺骗


  从中国大陆取缔“法轮功”之后,“法轮功”在国外已经闹腾了5年多了。在海外,“法轮功”的街头哭诉已经不再新鲜,而他们胡控乱诉等丑恶行径已经足以让外国人和海外华人警醒和厌弃。人们对于“法轮功”已经由好奇变成冷淡,由同情变成嫌弃。而“法轮功”又不甘于沉默,因为他们深知,“法轮功”在沉默中只有死亡。这不,不时有“法轮功”掩盖形迹、夹起尾巴以欺世盗名,却不幸被戳穿,搞得一脸灰的丑剧上演,现略举一二,以正视听。


  这第一出,就是“法轮功”利用著名电影演员陈冲欺骗世人而被曝光。


  美国《侨报》2004年1月19日刊登旅美华裔著名电影演员陈冲致该报的签名信。内容如下:

  2003年8月我在北京为“健之素”产品做代言人而召开了记者招待会。此招待会是由李尔葳女士为“健之素”组织的。会后有一位叫金琼的女士找到李尔葳,说她在一家跟中央电视台挂钩的美国中文电视台工作,并要求采访我。李便把我的电子通讯地址给了她。金琼给我发信时谈到她是李尔葳的朋友,谈到家庭孩子,并提出要采访我。我因实在抽不出空再次谢绝了。最后她来电话说是否可用5分钟时间,给她电视台的观众们问一个新年好。我觉得再推太不讲人情,就录了一句拜年的话。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她让我说的“新唐人电视台的观众们新年好”跟“法轮功”有关系。
  录完音的第二天金琼又来电话跟我要了一张我的家庭照,没有经我同意登上了一份叫《大纪元》的报纸。我至今才知道这是一份跟“法轮功”有密切关系的报纸。
  当接到国内来的消息,说我参加了“法轮功”的春节活动时,我一头雾水。想了半天才回忆起曾经给金琼录过的拜年台词,和给她的照片,马上跟她联系,终于证实我是被她欺骗和利用了。我对“法轮功”没有任何兴趣,更谈不上有深刻的了解。对于“法轮功”组织的做事方法从来就不认同。这次由于不知道“新唐人电视台”和《大纪元》跟“法轮功”的关系而受骗和被利用后,更引起我对“法轮功”的反感。
  金琼、“新唐人电视台”和“大纪元”的欺骗手段,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在法律上是要承担一切责任的。
  我在此澄清我不赞成或同情“法轮功”,并将对有关的人与组织采取法律措施。
  陈冲写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三日(签名)



  唉,弄巧成拙,没办法,道歉吧。大纪元新闻网2004年1月19日就此刊登声明:“大纪元2003年12月25日所刊登的陈冲照片及文字属于误刊。特此撤回。媒体报道的对象并不表示其与媒体有任何关系。我们对因此可能给陈冲女士引起的不便,深表歉意。”大纪元1月23日又发表简讯:“大纪元作为新唐人晚会的主要协办单位,系列转载新唐人新年晚会的相关新闻和图片。大纪元在没得到陈冲女士明确授权情况下,刊登了陈冲给新唐人新年晚会的祝贺图片,属于疏忽。为此,大纪元新闻网1月19日撤下上述已经发表的陈冲照片,并特发声明表达歉意。”


  类似的掩耳盗铃还有一例。“新唐人”的“法轮功”分子把布什总统的新春祝贺放在网页上炫耀,说是“布什总统发来贺信”,好像是人家主动给他们的一样。内容如下:

  我向那些庆祝农历新年的人致以我的问候。
  农历新年对亚裔人士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他们和家人聚在一起,对做出贡献的祖先致以敬意,并重新建立友谊。这也是庆祝春天及繁荣的日子到临的时候。劳拉及我诚挚的祝福您有一个充满健康快乐的新年。

  怪了,布什总统的贺信里对“新唐人”和“法轮功”连提都没提,能是主动发的吗?其实,这是布什总统对华人的礼节性的祝福。说白了,整个就是一个批发,谁来要就给谁一份。这不,经常揭露“法轮功”的《侨报》也得了几乎相同的一份:“我向庆祝猴年春节的人们致以良好祝愿。对于华裔人士来说,猴年春节是合家团圆,热烈欢庆,并缅怀先人贡献,增进彼此友谊的特殊时刻,同时,这也是喜迎新春和繁荣来年的日子。劳拉和我一同向你们致以最良好祝愿,祝新年快乐,健康如意。”


  而即便是这么一个“批发”的祝福,“法轮功”也是打着“全球华人”的旗号讨来的。与陈冲这件事情一样的,他们采访的时候连自己的“法轮功”身份都不敢表白。如果是打着“法轮功”的招牌,谁会搭理他们?于是他们就骗,骗到手之后再贴上“法轮功”的标签,好像人家是支持“法轮功”一样。


  这些事情恰恰表明,“法轮功”也知道别人相当讨厌自己,不敢表明自己的身分和立场,只好靠组织貌似与“法轮功”无关的所谓的“华人团体”去欺骗他人。李洪志曾亲自出来撇清“法轮功”与“新唐人”的关系正好也说明这一点,可见“法轮功”名声之臭。


  试想,如果是“法轮功”举办一台晚会,哪个正常人会去看?但是打着“全球华人”的旗号,就能蒙骗几个人。据“未名空间”被赠票骗去观看晚会的人说,前半部分表演正常节目,后半部分表演有关“法轮功”的节目,他就像吃了苍蝇一般离席而退了。


  自古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而“法轮功”如今已经沦落到自家身分都不敢承认的份儿了,还以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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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51 | 只看该作者
  七、粗言恶口无道德


  再说说自诩“骂不还口”的李洪志和他的弟子们的另一件缺德事——像念咒语一样喋喋不休地咒骂所有反对“法轮功”的那些人,而且所用词句都是极端肮脏的污言秽语。取缔前使用的主要是痞子一词,什么科痞、文痞、气功痞之类的,但凡妨碍或可能影响到“法轮功”的,无一例外都是“痞子”,也就是恶棍、流氓加无赖的意思,够狠毒的了。然而,这与李洪志发展后的骂街用语相比,无论是诅咒的恶毒程度,还是词汇的丰富水平,那都只能是小巫见大巫,诸如什么蛤蟆、烂鬼、僵尸等等,完全可以编辑出一部《“法轮功”“咒语”大全》了。


  李洪志错别字一大堆,出口成章没练成,却练就了“出口成脏”的硬功夫。看看在2004年2月28日洛杉矶的一次经典的“咒语”示范大会上,李洪志从其怨毒的心胸一口气吐出了多少“毒咒”吧:千年腐尸、一股邪气、蛤蟆胎、被旧势力选中、小心眼妒嫉、整人、搞小圈子、胸无大志、拍马、小人、人渣、十恶俱全、邪的、蠢的……难道“法轮功”的“真善忍”就是用如此方法来体现的?既然自家师徒都在撒泼恶口,又何必假惺惺装模作样地自我标榜呢?连基本的道德准则都不肯遵守,却不断给自己脸上贴金,这不是虚伪是什么?


  连小朋友都知道那是在骂人呢,可明明是恶口骂人的词汇,“法轮功”非要狡辩说那不是在骂人,硬要腆着脸说实际上自己所有的行动都是针对的“另外空间的邪恶势力”,那怎么不上另外空间的法院去起诉邪恶势力呢,那地方李洪志又当原告又当法官,岂不快哉?如果是“另外空间的邪恶势力”,弟子们为什么要跟在地球上的某些人屁股后面叫骂?既然都是“另外空间的”,那么为什么“近距离发怔念”的“近距离”,指的却是离地球上的某个具体人近?唉,为了维护自己的伪善和自我吹嘘的“骂不还口”,竟然无耻到骂了人还不承认!难道李洪志师徒把垃圾当文化?


  假如“法轮功”真的不认为“人渣”之类的词是骂人话,那是因为道德底线太低的缘故,低到为一个满口粗言秽语的人当众骂街的行为进行荒谬的辩解。实际上网络上的“法轮功”弟子们自己也知道那些都是恶口脏话,轮到自己头上时就会恼羞成怒、暴跳如雷,这种大搞双重标准的流氓嘴脸真让人大开眼界。


  李洪志还真调教出一批“咒语”高手,看看2004年5月24日“明慧网”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是怎么使用中国文字的吧,“我要炸平你们白马垄”“你的儿子我们认识,我们也叫你断子绝孙”“就小心我把你们公安局炸平了,我在部队就是干这个的”……不知道“法轮功”是否只是痛快痛快嘴,说说就算了?


  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近几年被李洪志师徒不断发展、完善,几乎近于“圆满”了。


  1、李洪志使用最熟练,也最符合原版阿Q精神胜利法的一条就是,躲在美国恶毒咒骂在中国的“恶人”们是烂鬼、人渣等等,跟那个捂着脸骂“儿子打老子”的阿Q有什么区别啊?!


  2、李洪志明明是被通缉不敢回中国,但是却对外人嘴硬说,“政府很紧张,他们不愿意让我回去”——师徒们都从精神上感到了胜利——原来通缉令的发布者是不愿意通缉犯被抓住的!


  3、“法轮功”明明已经四面楚歌、臭遍全球,却欺上瞒下地宣传说世人渐醒、“哄传”全球。


  4、弟子们跟李洪志学得心胸益发狭窄了,谁反对“法轮功”就不分青红皂白破口大骂,最后把对方说成是“特务”之类的,就对人家指出的谬误与谎言心安理得了。


  弟子们似乎都不明白,在事实面前人人平等,人身攻击于事无补,就算是别人的名声被搞臭了,李洪志的阑尾依然是不存在的,他那“江河一束”仍然是流传颇广的笑话,“一亿多弟子”还是谎言,“法轮功”在华人圈子里如过街老鼠也还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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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52 | 只看该作者
  八、装神弄鬼显荒唐


  从李洪志那儿开始就擅长弄得神叨叨的,比如在别人身上拍拍打打,或者让人家跟着他跺跺脚之类的,这些早年在学习班上就没少搞。后来可了不得了,弟子们也大都一学就会,出了“神通”的如“景占义元神入钢水”之类的都算稀松平常,出了“神迹”的如“割了子宫的老太太来月经”之类的也不在少数,这不,“明慧网”还登出了一则新疆一对大法弟子夫妇未同居就生了个儿子的故事。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22/815.html


  这对夫妇还能立刻悟到这个孩子是来得法的,够神奇的吧。建议能给孩子做一下DNA测试并公证存档,记入吉尼斯最好,也省得多少年后有人说三道四,至少也可以知道,孩子如果不是那丈夫的,DNA鉴定结果会是什么样的,也许是“神”的DNA呢,至少也应该与那妻子完全一样才对——自然克隆新现象,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够轰动整个科学界的了。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是我们人类所不希望见到的通常结果,没有丈夫什么事儿妻子就怀孕了,你说常人会怎么想嘛,总不会认为是一直跟着这弟子的李洪志“法身”干的吧,既然还没有最后的鉴定结果,我们也不敢妄加猜测,免得损人清誉,或者亵渎了“神灵”也未可知呢。


  但是,即使抛开上边这件事儿不说,“法轮功”的道德实在也不敢高看的,至少不能一看到“奸淫”之类败坏道德的事儿,就矢口否认是弟子所为,做这等事儿的弟子还不在少数而是“许多”呢。比如,早在取缔“法轮功”之前就有人在法会上问:“许多在北美的弟子未婚同居,甚至已经有了小孩儿,是否应该补办一下结婚证书?”(《美国东部讲法》1999.3.27于纽约)后来,弟子们的这种事儿发展得更糟糕更恶劣了,比如,2003年4月20日有人问:“最近在我们周围有男女关系的事……”李洪志回答说:“有的人哪,做的事连‘大法学员’的资格都不配!连‘人’字都不配了,你还说你是‘大法弟子’?!”(《纽约讲法》)


  再说说“明慧网”在2004年5月18日发表的那篇《正念清除大学校园内诽谤大法的图片》文章吧,乍一看题目,还真以为“正念是有威力的”呢,可是再仔细一看,原来“法轮功”的发“正念”,就是用偷鸡摸狗的方式装神弄鬼。文中唯一的能体现“正念”的“神迹”就是,“用铁棍撬到一边”的锁头,被这位弟子“用手搬回原样”,并且“完好无损”以至于校方人员“目瞪口呆”了!


  来欣赏一下“大法”弟子文章中的部分“精彩”原文吧:“东北某高校宣传部门在学校的板报宣传栏里,张贴了一百多幅诽谤大法的图片和附加文字的宣传品。板报前面是玻璃砖,两侧用锁头锁着。”“学校职工中有一名大法弟子,白天通过查看没有发现板报周围有监视装置后,于当晚11点钟在师父的慈悲加持和保护下,顺利将锁头用铁棍撬到一边,将五块板报抽出,把所有图片清除掉,并拿到别处销毁。而后又将板报装回原处,把锁头用手搬回原样。前后仅用了二十分钟时间。第二天,学校职工和学生看到报栏里诽谤大法的所有宣传图片都不翼而飞了,板报却完好无损,都惊得目瞪口呆!”


  这个“故事”提醒世界上的常人们,可别得罪“法轮功”修炼者们,哪天惹怒他们,来个集体发“正念”,轻则很可能谁家车的气门芯儿就“不翼而飞”了,严重的很可能连国家的卫星都会失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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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52 | 只看该作者
  九、牌坊底下藏龌龊


  “法轮功”师徒一贯坚持在自己的劣迹被揭露时打出“好人”的幌子,难道立一个“好人”的牌坊之后,就可以在下面无所不为了吗?明明是非法集会聚众闹事,难道捡个烟头就能抵消了,不可笑吗?两码子事儿!捡个烟头就能理直气壮称好人,这好人也太容易当了,岂不是杀人犯也可以满大街捡烟头去赎罪当好人了?!


  更有甚者,还有些弟子是主动出击吹牛的,逼着别人回答:“你接触的‘法轮功’里有坏人吗?”这个问题还是让“明慧网”红着脸来回答吧。李洪志是不是口口声声骂过香港另立山头的彭珊珊是“法轮功”里的“败类”?被挖出来的各种“败类”或王耀庆之类的“叛徒”,在“明慧网”上可是每天都有的。那些“败类”如果是败类,还不是坏人吗?这种坏人混到“法轮功”的高层组织里,下面的人就可想而知了。说这个弟子吹牛没错吧?李洪志的巴掌快要落到他脸上了,抽他这个妄语的。


  “法轮功”里各种坏人都不缺,从法会上的提问也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比如,2003年4月20日有人问:“有的人放不下大法也放不下人。表面也在修,做一点正法的事,可实质上在挑拨是非、制造事端,更甚者自杀、同性恋,这种人结果会怎样?是否入魔道?维护这种人的人又会怎么样?”(《纽约讲法》)


  “法轮功”的师父道德水准不高,弄得带出一批道德低下的弟子,做的明明是龌龊缺德事儿,却往往不仅认识不到,到处丢人却自以为露脸,还当好事儿到处吹嘘,甚至“明慧网”编辑也帮着宣传,唯恐天下人不能都知道似的。2003年4月30日,在“明慧网”上发表的《参加纽约法会的途中经历》就是此类中的一个普通案例。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30/49412.html


  文章说:“到了(纽约的)机场,机场服务员对我说我的行李(60公斤)严重超重(允许重量为25公斤)。我的行李中有许多重要的大法资料。我边发正念边对自己说,什么都阻挡不了我。我拿出一个足有15公斤重的包,将我的行李分成两个。尽管超重,机场服务员仅仅在我的行李上挂了一个‘重物’的标签,不仅托运了我的行李,还找了一个人帮我提着包直到登机区。”


  一个人的行李占了三人行李的重量,被人抓住了还不肯付钱。出门在外,人人都知道行李超重是要付钱给航空公司的,做人不能只顾自己,要尊重人家的劳动。这个弟子自己也知道行李严重超标,却趁着航空业客人少不景气的时候投机取巧,把行李拆分之后侥幸逃脱过关。投机取巧占便宜,居然还有脸写出来给别人当榜样!


  还有弟子解释说,“他超重是因为大法的宣传资料多,并非他个人物品多,他并非只顾自己,相反,他是在做公益事业,为的是别人。”


  说句不客气的话,也就“法轮功”能把人教到这么无耻的份儿上!请问,航空公司有义务赞助“法轮功”的所谓“公益事业”吗?凭什么变着法儿蒙人家,让人家在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赞助”啊?何况“法轮功”的所谓“公益事业”已经是全世界公认的公害事业了。歪理一堆,邪人一群,地球人的脸都让他们给丢尽了!


  都像“法轮功”练习者那样占便宜还卖乖,世界早乱了。人人都有理由带东西不给钱,航空公司干脆干福利得了,航空公司的职员干脆也别吃饭了。一公斤行李摊下来的航空汽油钱是多少他们知道吗?一路上多少人要搬运照应他的行李?他凭什么不付钱?他不付钱不得让人家自己掏口袋为他服务?他不付钱却享受人家的劳动,这跟盗窃和抢劫有什么区别?


  而且,他这么干还不是无意的,是故意的。航空公司能总盯着每一个旅客吗?还不是大多靠自觉啊!尤其是现在,美国航班受客源影响特别不景气,自然是对旅客这种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人家真的不管行李重量,干嘛给他称重?干嘛告诉他严重超重?人家都告诉他严重超重了,换了常人早就主动付钱,要真是有心做公益事业,这钱掏得应该更痛快。他倒好,只想着怎么蒙混钻空子,还美其名曰发“正念”。除了看到他把钱口袋捏得很紧之外看不出其他任何东西。


  难道他交了钱就不可以做公益事业了吗?谁都知道不可以为了赞助失学儿童而去诈骗,谁规定公益事业就可以侵害他人的利益?谁规定公益事业就可以投机取巧?他真要是为了公益事业,又不想付钱,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私人物品都扔了?好意思说人家给他搬行李是“愿打愿挨”,这就是“先他后我”?


  还有人解释说,“这件事实际上是航空公司的职员做的,因为这架航班的职员若不同意,这位弟子也无办法,所以这个事件的主体并非弟子,而是职员。”


  这就更证明“法轮功”不仅是“自私自利”的,而且还是把一切自己不良行为的责任都推卸到他人身上的。航空公司的职员计不计较,卖不卖个人情给他是一回事,他自己贪不贪心、私不私心占人便宜又是另一回事!难道说如果他上飞机不买票,而检票员又没有追究的话,他就不必承担道德上的谴责?这与那些不想排队的人去插队一样,如果插队成功了,人家也没说什么,插队就是真理了?把“贪”之恶念美化成为“正念”,还不断鼓励宣扬恶念恶行实在是“大法”的特色之一。


  看来,如果某个弟子当了官,又刚好因公需要坐飞机,是可以完全不用买机票的,发“正念”后直接上机就好了,因为是在做“公益事业”嘛!或者买“普通仓”机票,上机时边发“正念”边对自己说,什么都阻挡不了我,刻意坐到“头等仓”就行了,也因为是在做“公益事业”嘛!至于明知自己是因“私欲”,因“贪”念,而刻意犯规损害航空公司利益的此等行为,说成是“这件事实际上是航空公司的职员做的”就行了!


  什么提升道德,空喊口号而已!这件事情就可以折射出“法轮功”的道德水平极端低下。他们是典型的自我中心、利己主义者,什么事情都是从“法轮功”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考虑。


  这个例子与“明慧网”的另一篇文章所说的,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弟子说自己在公共汽车上为了保护身上带的宣传资料,竟然阻止公汽开到警察局去查小偷。这不是自私是什么?不是利己主义是什么?太自我为中心了,四处惹人厌烦,到处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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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54 | 只看该作者
  十、移花接木乱视听


  移花接木是“法轮功”的“初级功法”,早就被李洪志师徒练得炉火纯青,这不,趁人不注意就使个手段——骗你没商量!在本书的另一篇文章《刘春玲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打死的吗?》中,我们还专门论述了“明慧网”篡改《华盛顿邮报》报道一事,这里不再赘述。让我们再来“欣赏”几个案例。


  1、李洪志改生日案


  “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这是事实。”(《我的一点声明》1999年7月22日)
  1999年8月2日,《时代杂志》通过电话对李洪志进行了采访,发表了题为《我仅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报道。该报道中有这么一段问答,“问:政府指控你将生日篡改为释迦牟尼的诞辰。答:在文革期间政府把我的生日弄错了。我只不过是改回来了。在文革期间有很多身份证搞错了的事情。”
  不管是“改回来”还是有意篡改,李洪志承认自己的确是改动过的。而且,李洪志将生日改到释迦牟尼的生日是事实。那么,中国政府方面出示的资料和证据是真实的。然而,李洪志在改生日问题提出之后,先是极力抵赖说自己从来没有改过生日,然后在西方媒体面前承认自己改过,但是又把责任推到“文革”头上。
  问题是,在中国政府出示的同一批资料中,李洪志自己填写的《职工晋级定级报告表》和“文革”前填写的《入团志愿书》的表格里也是“错”的——1952年7月7日,这怎么解释?他自己在1986年办理的和1991年补办的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什么也是“错”的,这又怎么解释?李洪志把生日改到释迦牟尼生日算不算暗示、冒充释迦牟尼转世?难道这也算到“文革”和户口登记处的头上?反邪教协会等机构的网站上收藏的当年调查资料片里面清清楚楚讲了,放在那里好几年。李洪志编造谎言,在不知情的西方记者面前说是“文革”中搞错了,然而,天网恢恢,这张“文革”前李洪志自己填写的《入团志愿书》上“错”的生日,给了“主佛”一记响亮的耳光。如果真是“文革”搞错了他的生日,他早就叫嚷说这份《入团志愿书》是伪造的了,可是5年多了,也没见他有什么动静,骗子在事实面前又一次哑口无言了。
  关于李洪志改生日一案,我们在《“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中已有过论述,而且,大家也可参看方舟子的《判决李洪志假证案——评李洪志7月22日〈我的一点声明〉》一文。本文只是略举一下李洪志移花接木的本事。
  “师父”如此,弟子们更是各显其能,为了达到“洪法”的目的,将此招数运用得淋漓尽致。不但改自己的生日,还篡改他人的文章、报道,删掉别人发言的内容,把明明反对“法轮功”的人,算作支持“法轮功”签名等等,“随意所用”嘛,这可是师传绝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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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3:59 | 只看该作者
2、篡改美联社的报道

3、“法轮功”篡改韩国联合新闻社报道

4、同一故事的不同版本——发现“海底城市”

5、如此签名


http://www.tianjian.org/beizhi4/d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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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4:04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气数将尽的最后回光


  
——是“越走越佳”还是“越走越鸟”?




  曾几何时,“明慧网”上忽然出现了诸如“《转法轮》文字修改说明”、“《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的修订说明”、“师父最新经文修订说明”等等种类繁多的“重要修订说明”,而且令人惊诧的是,2004年3月26日,李洪志竟然发表了一篇题为《修改》的新“经文”,用来专门指导整套“经书”中错别字的修改,使“法轮功”这场史无前例的修改错别字的运动达到了一个新高潮。


  一、“法轮功”上下改字忙


  由于李洪志的语文水平问题,造成所谓的“经文”中文字和语句错误实在太多,以至于被网友们当做中小学生的改错题库而被广为传扬。为此,2000年的时候,李洪志还特意写了一篇《随意所用》,胆胆突突地给自己遮羞——那些不是语病,而是“喜欢”那么写。让李洪志意想不到的是,那些只不过是用来为自己遮羞的东西,弟子们竟然还当真了,不仅编造种种理由誓死捍卫,还认真贯彻执行——也跟着写起错别字来。这一下,李洪志的胆气可壮了起来,于是,从2003年开始,“明慧网”出现了大量“修改说明”,语气坚定,从前底气不足的“喜欢”已经变为指鹿为马的“决定”了。
  只要浏览一下“明慧网”,谁都会赞叹这场修改错别字的工程之浩大,各种修订、修改说明是一篇紧接一篇,不仅名目繁多,而且几乎每一篇中所提出来的修改内容都是密密麻麻的,比如,“全文范围内的对‘的、地、进’字的改动”、“全文范围内‘融’的改动”……仅仅看一眼就会让人透不过气来,更何况还不只是这几个字,李洪志还喜欢把“弘法”说成是“洪水猛兽”的“洪法”,把事实真相的“真相”改作“真象”,把“程度”改为“成度”,把“绝”改成“决”,把“目的”改为“目地”等等,不一而足。
  由此看来,弟子们今后要把“目的地”都改为“目地地”、“有的放矢”都改为“有地放矢”、“一语中的”都改为“一语中地”的了,妙哇!从“文化内涵”上讲, “一语中的”的“中的”,意思是射中靶子或“鹄的”,那是“射得准”的意思;而“中地”呢?难道是一箭射出后击中“地面”?这不恰恰是李洪志在“否定中国古文化内涵”吗?
  不仅如此,只是一个“融”字就有好几种改法:“容”、“熔”或“溶”。到底什么时候“融”改成“容”、“熔”还是“溶”,相关的“修订说明”中还有非常复杂、具体的“指示”,甚至精确到某本书的某页某行的“融”字,具体改为“容”、“熔”或者“溶”中的哪一个字。
  除了这满篇的错别字之外,李洪志还“经常不用规范的语法”“也不喜欢把语句规范成很简单的‘标点’。写起文章来经常是一逗到底”(《随意所用》)。这就是弟子们的另一个任务——替“老师”修改标点符号。
  还有一类任务就是,把李洪志说错了的话改过来。比如,在“《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的修订说明”中,要求把“加拿大”改为“法国”。原来是李洪志在法会上错把“法国”说成了“加拿大”,会后经人提醒,这才有了李洪志当众改“经文”的惊人一幕!然而,李洪志不是经常说,“法”是一个字也不能改的吗?合着这上千人面前说过的话,说作废也就作废了!
  别忙,弟子们除了改错任务之外,还有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工作——替李洪志圆谎。
  李洪志在《修改》中指示将“前进”的“进”改为繁体的“進”,理由是,“进”“是向井里走的意思,所以还是改回繁体的‘進’为好,越走越佳嘛!”只是《修改》刚一露面,马上就有网友提出了质疑:究竟是“越走越佳”还是“越走越鸟”?
  看来李洪志确实是老了,眼神也不济了,据说人过四十五岁之后都会这样的,何况他已经五十三岁了,还是给他戴个老花镜看清楚一些吧。“进”的繁体是“進”,“辶”(走之)上面是“隹”(zhuī),而不是“佳”。汉语字典中的解释是:進,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隹”,象小鸟形,下面是“止”(趾)。鸟脚只能前进不能后退,故用以表示前进。本义:前进,与“退”相对。隹,是汉字的一个部首,带有“隹”这个部首的字表示与禽类有关,比如,鹰、隼、雕、雁、雀、雉等等。在《说文》中是这样解释的,隹,“鸟之短尾之总名也。”本义:短尾鸟的总名。
  李洪志老眼昏花看错了却还自以为得意,因此闹出了一个大笑话。看来,正确的“经文”应该是:再就是“前进”的“进”,这是向井里走的意思,所以还是改回繁体的“進”为好,越走越像短尾巴的鸟,长不了嘛!
  本来是李洪志指点江山的壮举,被这“越走越鸟”一弄,又现出了初中水平的骗子嘴脸,害得弟子们又得仓促上阵,为自家师父圆谎、辩解。在弟子们提出的各种解释中,有一例是最为经典的,即有弟子把出现还没几年的汉字输入法都拿来当证据,以此来证明自家师父对中国古老文化的解说是如何的“精深”。这是典型的“随意所用”,掩耳盗铃现代顶级版!
  请问,这仓颉输入法的创造者是不是比李洪志还英明伟大?输入法自然是怎么方便人使用就怎么来设计,根本不会考虑什么字的本源。考虑到方便与简洁,在该输入法中“隹”作为一个部首用“佳”代替,是情有可原的,这能跟一个字的基本构造等同起来吗?该弟子居然还给了个链接,让人看后捧腹不已:该输入法里的“目”字被拆成“月山”,“姨”字被拆成了“女大弓”。启蒙认字的时候,他爹妈是这么教的?哪个老师教他这么拆字的?他家“女大弓”不拿大嘴巴子抽他才怪呢。
  其实,“进”本身只是一个中性动词罢了,哪有“既然进,那就要向好的地方,佳的地方走”这个含义呀?比如,进茅房,进监狱,都只是表示一个动作,根本不存在这个动作的目标是好还是坏的含义,这都是由李洪志主观附加上去的。
  本来,那个“隹”字很偏,作为普通人,不认识并不是什么羞耻的事。可是,偏偏李洪志这位传“大法”的“主佛”不认识,就让人怀疑他这个“主佛”的真实性了。特别是那些弟子们,为李洪志千般抵赖、万般狡辩,仿佛他们是李洪志肚子里的蛔虫,李洪志想什么,他们比李洪志还清楚,这就实在与他们自诩的“真善忍”相去万里了。
  曾经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弟子们本来是誓死捍卫,到后来才发现会错了意。比如,在《不政治》一文中,李洪志创造了“江河一束”这个开天辟地头一遭出现的新词,我们这些常人当然认死理,都一致认定了那是用错了成语。但弟子们却来个誓死不认账,还运用了丰富的想象力,作出种种复杂的解释,说“江河一束”这个词大有“玄机”。结果呢?“明慧网”把“江河一束”改回了“沧海一粟”,开始改的是英文版,用的是A DROP IN THE OCEAN (沧海一粟),后来干脆连中文版也改了。原来弟子们全冲着错误的方向修了一把,可怜的文盲师父带了一帮可悲的愚痴弟子,好好一个“真”字被玷污得不成个样子,错字满篇还好意思说是在弘扬中国古老文化!
  那么,李洪志会用《修改》的“语法”规则去教育自己的孩子吗?他会遵照《随意所用》来给自己的孩子改作文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李洪志这么做的目的(对不起,应该是李洪志说的“目地”)是什么呢?


  二、“修改”的目的


  本来,自诩博通古今、学贯中西、无所不知的李洪志,能公开承认自己的“经文”里有错别字,这本身就够震撼人心的了。且不说“的、地、得、融、进”几个字改得对与错,单说连每一个弟子的修炼进程都给予详尽“安排”的“师父”,怎么会对自己的“经文”“安排”得如此马虎呢?能知史前、后世的李洪志,怎么在自己的“经书”出版十年之后才“醒过腔来”?一贯反对“一个字一个字地去抠”着学习《转法轮》的李洪志,一贯主张“修心性”而不要“抠字眼”的李洪志,为什么突然对他那些错别字上心起来了呢?甘冒自毁名节的风险来制造这种轰动效应的目的是什么呢?


  1、显示自己,掩盖错误


  显然,李洪志以为“辶”上面那个部首的含义,决定了“进”字的内涵。当然,如果繁体的“進”字当中真是“佳”,李洪志这个小聪明就耍得够棒的了,借着《修改》,一方面,可以帮助弟子们更认真的学法,当然这也是很多弟子对《修改》的认识;另一方面,还可以在弟子们对原版的“经书”既刮烦了也刮坏了的时候,再去买一整套新版的来给自己增加些收入,又显得自己学问高深,多美呀。
  可偏偏那决定内涵的部首不是“佳”而是“隹”,李洪志不但没有将现代“进”字变异了的内涵改回去,反而因为他认错了“隹”字,将“进”的内涵给歪曲了,反倒成了“越走越鸟”了,这个鸟还只是一只短尾巴的草鸡。本来是想在弥补错误的同时来显示自己,反落了个欲盖弥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2、运动不断,维系人心


  看看12年来李洪志率弟子们走过的辉煌历程,就能得出其一反“随意所用”而认真改错字的另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传法”、“带功报告”、“前沿科学奖”、“讲真象”、“走出来”、“忍无可忍”、“放下生死”、“追查国际”、“大法日”……玩什么都有玩疲的时候,李洪志这种靠造势才能活下去的“师父”,最怕的就是弟子们的疲塌。
  李洪志深知,决不能让弟子们闲下来!弟子们闲下来就难以调动或者会横生事端,香港那个彭珊珊不就要将李洪志“取而代之”吗?如果弟子们对“法”感觉到没有新意时,那麻烦可就大了。
  这么多年下来,李洪志还深切地感受到,组织的生命在于运动!只有在不停地运动中,弟子们才会找不到北,而让弟子找不到北才是最重要的。
  花样翻新一回又一回,但限于李洪志的水平,几番下来,花样也不新了。怎么办?只好“向内找”。向内,也找不出什么新东西了,于是“剜肉补疮”,还是改字玩吧。在多数弟子对学法越来越感觉枯燥无味、再也悟不出什么新意、街头演戏也激不起信徒的斗志时,改错别字不失为一根救命稻草。
  先是不顾《转法轮》每一个字后面众多“法身”的安全,要求弟子们买小刀来刮掉错字,可能是这项工作进展不顺,于是又推行“六个一”工程,即一瓶胶水、一把小剪刀、一根牙签、一根小棉棒、一把小钳子、一块小布的贴字掩“错”法。至于用常人的这些材料修改过的“经书”,还有没有“度人”的功能,那是不重要的,而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改字运动,让弟子们都动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无论是小刀改错,还是“六个一”工程,都要占用弟子们大量的时间,都需要弟子们细读几遍“经书”才能完成,至于这种活动是否会影响弟子们的生计和家庭,“师父”不想管,反正那些都是在要去掉的“执著”之列。
  让弟子们都紧紧地粘在经书上,是“大法”事业延其残喘的损招。可话又说回来了,李洪志用的哪一招不是损招呢?让一个骗子又能想出什么高招呢?不过,一个“大法”只有靠损招才能度日,它的寿命也不会长久的。


  3、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李洪志轻轻松松提出一个《修改》不要紧,弟子们的任务可就艰巨了。“师父”的指示是“原来的大法书”要改过来,而且“最好是大法弟子来改”。改的方法李洪志也指示得很具体:“用小刀刮掉后,用手写或铅字印上都可以”。另外,不知道弟子们修改的时候把那繁体的“進”字怎么写,是写做错别字“越走越佳”,还是默认的“越走越鸟”?
  其实,稍微分析一下就会发现,修改错别字这项工程看似简单,实际上却很难实行。
  首先,这项修改工程实际上工作量是非常大的。那些听话的弟子,恐怕是不会去用涂改液的,因为李洪志明确指示了是“用小刀刮掉”。这“用小刀刮掉”可是个“技术+力气”的活儿。
  说是技术活,是因为刮重了呢,书就会被刮破了,刮破“经书”那是什么罪过呀?!“经书”的每一个字后面可都是李洪志的“法身”啊!所以要轻轻地刮(对不起,应该是李洪志教导的“轻轻的刮”),刚好把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地刮掉而书不破,这个活儿的技术难度够大的了吧。
  说是力气活,是因为李洪志的“经书”,弟子们人手一套,单单要把所有的副词“地”都改成“的”,其工作量之大就难以想象了,何况还不止一个“地”字。这样一个字一个字地刮,刮的可不是一个字两个字,而是要刮完那成千上万的错字,并且这还只是完成了“刮”这第一步,后面还要进行剪字、粘字等一系列慢工细活呢。
  不过,大家可以想一想,假设真有某个弟子千辛万苦完成了这个工程之后,这整套的“经书”就“好看”了。庄严无比的“经书”变得千疮百孔,到处是醒目的、后添的、字体不一、歪七扭八的字,一定大有可观。可是,弟子们能容忍“经书”这么不“严肃”吗?
  总之,弟子们的实际处境,可以总结如下:
  (1)李洪志有最高指示,“法”是不能不改的,否则会失去“法”的内涵;
  (2)如果对“经书”进行修改,则必须用刀刮,这也是李洪志明确指示的;
  (3)修改整套“经书”的工程量十分巨大,要求也非常之高,以至于根本就难以完成;
  (4)弟子们文化程度差别太大,难以保证所有的弟子都能把所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全都改对;
  (5)即便所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都改对了,修改后的整套“经书”也失去了庄严;
  (6)要做的话,“最好是大法弟子来改”,这很可能耽误“正法”的进程,时间宝贵啊!
  鉴于以上的种种弊端,弟子们最佳的,或者说是唯一的选择就是:再买一整套新版的“经书”。好处是明显的:
  (1)整套新版“经书”的内涵完整;
  (2)整套新版“经书”的表相庄严;
  (3)节省时间,保证“正法”进程;
  (4)最重要的一点是,“师父”从来都是“免费”传法,没有从弟子们身上赚一文钱,弟子们想报答“师父”的深恩却没有门路,再买一整套新版“经书”,不正好是向靠开公司卖自家产品来养家糊口的“师父”最直接、最方便的回报吗?
  可见,根本就是要让弟子们再去买一套新版“经书”挣些钱花!这种骗子,缺钱花了居然会想出这么低劣的招术!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说可以自己用小刀改,真是笑煞人也。李洪志混得其实也挺不容易的,他的“经书”在海外的销量实在是太有限了,这么多年了也没涨几分人气,还是那么些人。想出这么低级的法子促销,把自己以前说的“一个字都不能改”的话,一次又一次地推翻,也真是难为他了。
  以上结论以及事情的发展和结局,请大家拭目以待吧。谁若不信,能否也来说一说,为什么李洪志不发功把自己造成的错误都改过来呢?对他这个童年就能在玻璃里自由出入,中年时又勇斗明朝蛇精的大“佛”来说,那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况且,一方面,李洪志自己也曾经严肃地指出,“我讲出的就是法”“经文一个字都不能改”的,而那些“经书”又都是他亲自校对过才发表出来的,难道要让弟子们来承担修改的任务吗?他是应该对修改一事负全责的;另一方面,明明是李洪志又特意制造了数不清的错误要求弟子们来修改,如果不是另有用意,难道是他闲着没事干,故意来拿自己的弟子们开涮吗?


  三、从李洪志标新立异,看“法轮功”的气数将尽


  语言的存在价值就在于交际和沟通,为了方便人们正确表达各自的思想、保证人们之间的相互正确理解,就必须使用人类约定俗成的语言,遵守统一、明确和规范化的语言标准,约定俗成是语言社会性和交际性的集中体现。对我国来讲也是如此,民族与人口的众多,必须要有规范化的汉语。而我国与各国人民进行国际交往,同样要求有标准化的汉语。


  因此,即便现在真的有佛陀亲自来传法,他也必须得说标准的“人话”。可是,自称“主佛”的李洪志在“传法”十年后,却硬是把好端端的一门汉语给改得个面目全非,单独搞出了一套“法轮功”的专用语言来,这种做法只能使“法轮功”与世界沟通的桥梁最终断裂,与世界人民完全隔绝,最后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法轮功”将完全孤立于社会之外。由此可见,李洪志不是佛,而是妖,是毁弃中华文明、惑乱人类社会的妖!如果谁都像李洪志这样自搞一套,破坏人们约定俗成的标准语言,人类也就不能交流了,这就是“法轮功”反人类和反社会邪教本质的真实表现。


  目前,整个世界日益融合,而李洪志却为了自己那不可告人的目的,标新立异、自我孤立。然而,螳臂挡车不自量,逆历史潮流而动的结果,必然会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李洪志这种狭隘的灌输和洗脑,只能使“法轮功”邪教组织越来越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路不是“越走越佳”,而是越走越窄,必然会在历史的进步中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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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24 14:05 | 只看该作者
  
弄假一时 凄凉万古


  
——李洪志欺世杂谈


  

  在我们的前三部书中,关于李洪志的种种问题,已经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述,本书的重点并不在此,因此,本文只是补遗性质的杂谈,各个问题之间也没有紧密联系,或简或繁,说清为止。


  一、子虚乌有的副元神


  为了贬低他人抬高自己,李洪志编造了一系列虚幻的名目——元神、主元神以及副元神,元神又被他说成意识,这些在前几部书中论述得已经较为全面了,下面是从另两个角度提出的质疑。


  1、“阴阳双衰”的修炼方法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我们发现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正好符合现在道家所说这种阴阳反背、阴盛阳衰的天象”。但是,“法轮功”的修炼方法,并不是根据元神的性别,而是根据肉体的性别来修的,比如,李洪志在《大圆满法》中说:“结印时,男的左手在上,女的右手在上。为什么这样呢?因为男的是纯阳之体,女的是纯阴之体。男的要抑制你的阳,发挥你的阴;女的要抑制你的阴,发挥你的阳,达到阴阳平衡”。
  如此说来,如果是男元神女肉体的弟子,就要按照女体修,而为了达到李洪志所说的“阴阳平衡”,就要发挥她的阳、抑制她的阴,那么修来修去,其真正的自我,也就是男元神就会越来越阳——阴衰;同理,女元神男肉体的弟子,按照男体修就要发挥他的阴、抑制他的阳,修来修去女元神就会越来越阴——阳衰。这样的结果就是阴阳双衰,谁也修不成了!


  2、关副元神什么事呢?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副元神主要起到控制人的主元神尽量不做坏事”,但主元神很执着的时候副元神也无能为力,副元神连自己主宰的身体都无法控制,还要控制人的主元神,岂不是会让主元神笑死!即使再多派几个副元神也只能隔岸观火干着急,根本不关它啥事嘛。
  其实,就是副元神抓住了控制主元神的时机,却又要被李洪志说成是副元神的干扰和破坏。比如,在《转法轮》中说,“一练自己老习惯于放松自己的主意识,什么也不知道了,身体交给别人了,颠三倒四地被副意识或者外来信息主宰着身体,做出一些特殊的举动来。告诉他跳楼他就跳楼,告诉他跳水他就跳水”“你的主意识总不能控制你自己,那么你的身体可能就会被副意识或者外来信息、附体之类的所控制,就可能做出一些危险的举动来,而且对修炼界的破坏力极大。”那么,一个本身就可能做出一些危险举动来的副元神,怎样可能控制人的主元神不做坏事呢?
  总之,无论副元神能不能控制身体,它都不能控制主元神,更谈不上控制主元神不做坏事,那又关副元神什么事呢?


  二、用什么看到天目那只大眼睛的?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往往有的人天目刚一开的时候,会吓一跳。为什么吓一跳呢?因为一般炼功都选在晚上子时,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炼着炼着,突然间看见眼前一只大眼睛”“它也往里边瞅你。在这时你的天目也开了,它正在看你,突然你看见它时会吓一跳。其实这就是你的眼睛,你今后再看东西就通过这只眼睛去看了,你没有这只眼睛根本就看不了,开了也看不了。”
  问题是,没有大眼睛天目既然看不了,又怎么能“突然间看见眼前一只大眼睛”呢?用什么看到的呢?


  三、细胞是个体的缩影吗?


  李洪志对待科学的态度矛盾到令人生疑,一方面咬牙切齿骂人类的科学是邪教,另一方面却千方百计用科学名词为自己的理论涂脂抹粉,甚至不惜编造一些所谓的科学结论。请再看一段李洪志“精彩”的表演。
  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你的每个细胞都是你本人的形象,一直到更微观更微观。我不只是在法上谈这个问题,现在人类也认识到了。科学家们做小动物细胞切片的时候,然后经过传送到电脑上,在荧光屏上显示出来的时候,发现那个细胞是那个小动物的形象,而且一模一样,可是表面看它就是一个细胞。”
  又是老套的“现在人类也认识到了”!我不由得好奇,李洪志是从哪个科学家口里听说,或者从哪个科学报道里看到这样的研究结果的?怎么全世界科学家都不曾听说过哪位科学家有过类似的发现呢?这不是信口开河嘛!
  首先,早在350年前列文虎克发明显微镜的时代,细胞切片的观察就可以做到了,根本不用等到科学家使用电脑时才作出什么新发现。
  其次,同一动物个体中包含各种不同形态的细胞。初中学生都应该知道,光是肌肉细胞就有三种:梭形的平滑肌细胞、有分枝的心肌细胞和圆柱形的骨骼肌细胞。人体的各个细胞种类之间形态差异非常巨大,不知道李洪志眼里的“与个体形象一致”的细胞是哪一种?
  再次,不同动物之间比较,各种细胞是高度一致的,猪的骨骼肌细胞和羊的骨骼肌细胞是完全一样的,等等。如果是李洪志,保证他分不清自己的成纤维细胞和狗的成纤维细胞有什么区别。按照他的理论,也就是细胞都是个体的形象,大家说会得出什么结论吧?!真不知道当时在下面坐着的、研究生物学的高学历弟子是怎么想的?
  李洪志真是张嘴就是谎啊!比如,2004年2月28日,李洪志在洛杉矶又习惯性胡诌,一张嘴就刹不住车了,“全世界有七十多亿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有多少人?”(《2004年美国西部讲法》),而根据美国人口统计局的最新统计,全球人口现在是六十二亿,可一转眼楞是被李洪志添了至少八个亿!最可笑的是,他同时还玩贼喊捉贼的游戏:“现在的中国人张嘴就是撒谎,撒谎像说家常话一样正常,做任何坏事都不会脸红”!好像他不是中国人一样。


  四、神的一切都是人安排的?


  李洪志经常讲“一切都是神安排的”“人从来都没有自己说了算过”(《瑞士》),可是他同时还说,“本来法身在这段时间给你们安排了有序地修炼,你们却把它打乱了”(《瑞士》),难道这不是说人能够打乱神的安排吗?这算不算人能够自己说了算呢?
  现在他又反过来讲了,“人的态度就影响着上界甚至更高层次”(《2004年芝加哥》),这岂不是说“神的一切都是人安排的”?!


  五、元宵节上显凄凉


  2003年2月15日上午,李洪志在洛杉矶做了一次所谓的《2003年元宵节讲法》,尽管他曾经反复说过从来不讲他自己,这次他还是主动打了自己一顿大嘴巴子,照样是用大量的篇幅来抬高自己。在会上,他多次提到弟子如果不尊敬他或心不正时,就会被旧势力首先消灭,满篇都是些“旧势力的一切生命对我佩服得是五体投地的”“你们一旦对我不敬的时候,旧势力就会下狠手”“旧势力它们会在这一难中毁掉你们”“旧势力把你们销毁”“有的人就是怕这怕那,人心就是多,被迫害得就厉害”之类的话,这算是用威胁和恐吓来挽留弟子吧。唉,如此辉煌过的骗子,这么快就感到了他冬天的凄凉和冷落,连弟子都越来越不尊敬他了。
  可是,这怎么解释旧势力却不迫害那些已经被转化了的弟子呢?又怎么解释被旧势力迫害且已经“圆满”了的弟子呢?至少好弟子是不会被迫害得“圆满”的,在此次会上他还吹了东风呢,“有的人做得堂堂正正,什么都不怕,他就没被迫害到;送到劳教所,另外空间的邪恶受不了,也得放出来”“如果你们真的正念很强,能放下生死,金刚不动,那些邪恶就不敢动你们”。然而,好弟子被迫害得“圆满”这个西风也是李洪志吹出的,“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大法坚不可摧》)“特别是那些为大法失去人体的,都是在证实法中体现出来的伟大”(《加拿大》),又是东风,又是西风,哪个风才是对的呢?
  根据李洪志的逻辑,“堂堂正正,什么都不怕,他就没被迫害到;送到劳教所,另外空间的邪恶受不了,也得放出来”,如果李洪志能堂堂正正不怕的话,他随便回国内也不会被迫害到!要是李洪志能堂堂正正不怕的话,哪怕被送到劳教所或监狱,另外空间的邪恶受不了,也得放他出来!问题是李洪志做得不“堂堂正正”,怕这怕那,怕得要命,所以才躲在美国啊!真正有怕心的是他李某人,比国内的弟子可差得太多了。  
  李洪志说旧势力也是很佩服他的,“从来不是直接针对我干什么坏事”,只是迫害那些不好的弟子,他大概是把通缉令和骗子、邪教主、反华势力走狗等等的头衔给忘了,这不是明摆着有意放出口风要跟旧势力和解吗?那也用不着把受迫害的责任都推到弟子们身上去呀!如果弟子被毁掉了,责任在自己对师父不敬,又是旧势力动的手,和李洪志一点干系也没有。李洪志这不是滑头吗?
  其实,旧势力有没有对李洪志本人干坏事,他同一天的讲法就自相矛盾。首先是吹南风:“旧势力的一切生命对我佩服得是五体投地的”“从来不是直接针对我干什么坏事,因为它们是尊敬我的”;而答疑时为了吹嘘自己做出过巨大牺牲,又改成吹北风:“我为了减少大法弟子的压力和迫害,我把大法弟子与这些东西分隔开,叫那些邪恶对着我来,同时也在快速大面积地同时销毁它们,所以当时对我的表面肉身伤害很大”,这又有南风,又有北风的,应该随哪个风呢?
  李洪志最后还说,“我今天上午就讲这么多。如果我不走的话呢,我想下午再给你们解答点问题。”好像李洪志自己不能决定自己干什么,得和旧势力还有智囊团商量商量似的!
  从这次法会的照片上可以明显看到,讲台两边有西装革履的彪形大汉守卫,不知道是保护李洪志呢,还是在维持台下的秩序,李洪志难道也需要保护?围攻中南海时秩序良好的“好人”弟子们也要专人来维持秩序?


  六、谬以千里的逻辑


  李洪志在《2003年元宵节讲法》中讲:“全世界所有的世人都曾经是我的亲人”“最可恶的是旧势力,它们敢利用邪恶随意杀戮我的人”。
  从佛教的角度看,众生确实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过去都曾互为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关键是佛教讲慈悲心、平等心,而不是在掂量谁是“邪恶”,谁是“我的人”,谁是“最可恶的人”,要救谁,要灭谁……
  对同一个道理,心量却有如天地、云泥的差别!


  七、李洪志现在手头也很紧


  抛开“法轮功”组织所需要的大笔活动经费不说,即使李洪志的日常花费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李洪志靠什么生活,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2004年1月20日,李洪志出面接受了自家电视台“新唐人”的采访,当问到过去四年中,有没有政府机构给予“法轮功”财力上的支持时,李洪志回答说,从1999年的720以后一直到今天,没有拿任何一个政府、甚至于社会上那些大企业一分钱。
  先别说这是真话还是假话,至少相当于李洪志承认或默许了:“法轮功”被取缔之前拿过,而被取缔之后没拿过政府的钱,而是拿了某些特殊机构、中小企业(大企业就是微软、美孚石油和波音公司等等)或个人的钱,这样一来,即便被人家拿出铁证来,放在他面前说他收了钱,他也可以镇定自若地把谎给圆了。
  首先,被取缔之前是应该拿过别人钱的,看看李洪志当时是怎么说的吧:“确实他的生意非常好,企业搞得很大,他要想赞助。如果他是从国外来的确实很有力量,他给我们赞助”“可以让他与研究会联系,我们统筹安排,统一搞修炼基地建设。”(《义解》)退一万步来说,至少说明李洪志是想要别人钱的。
  其次,被取缔之后“法轮功”不仅收过个人的赞助,比如“赞助的钱发工资那是绝对不允许的。别人在为大法贡献,咱们在索取?作为大法弟子应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亚太地区讲法》),也是想要大公司老板钱的,李洪志在《亚特兰大讲法》中抱怨说:“有许多大公司的老板,我告诉大家,他前世发了愿要赚钱给大法用的。他们现在迷失了,他们不但没给大法用,还用到邪恶那里去了”。原来不是李洪志骨头硬不要别人的钱,而是别人都不给呀!
  抛开“法轮功”不说,李洪志本人是否接受过别人的馈赠呢?抛开长春和北京的豪宅不论,包括李洪志本人在内,没有任何人会否认,在美国李洪志拥有至少一套几十万美元的豪宅,他现在不就住在纽约的豪宅里吗?就靠他说的一共也就得了两万多元还是人民币的稿费,就能置别墅、购轿车、办护照、买绿卡以及维持日常开销?李洪志是靠稿费生活,谁信?
  据1999年11月1日《华尔街日报》报道,1999年初,李洪志实现了“美国梦”:位于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附近、价值58万美元的一处豪宅落在了他名下。李洪志说,这幢房子是他的一个名叫孙约翰的信徒作为礼物赠送的。而孙约翰夫妇二人关于新泽西州房产所有权的说法也不一样,孙约翰说房子的产权已经在七月中旬转移到了他自己的名下,可他夫人在纽约斯坦顿岛家中对记者说,她从未听说丈夫在新泽西州拥有房产。报道还说,李,孙二人宣称:李洪志的妻子李瑞不懂英语,因而不明不白地在购房文件上签了字,之后李拒绝了这笔丰厚的馈赠。
  1999年11月3日,“明慧网”发表了孙约翰的解释:“为了让师父在人间传法时有一个较好的居住环境,今年5月我自作主张,以师母的名义在新泽西州买下了一幢58万元的房子。决定给师父买房子的时候,我知道他们是不会轻易接受的。那段时间师父正好在外地没有回来。由于师母完全不懂英文,我就以其他理由让师母在购房文件上签了字,所有款项都是由我来支付。”
  什么解释?全文胡扯,假得要命!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在美国,买房子的过程是很复杂的,要有买主卖主双方在场,在律师楼经过律师要向双方解释清楚,要李瑞的ID(身份证)以及绿卡或护照,还要李瑞的社会安全工卡,买房子也不是只签一两张纸的,李瑞和对方双方要一起签面积图,双方要在厚厚一大堆文件上签一大堆字,还有李瑞个人要报税,个人银行账号,等等。一个普通的“法轮功”练习者到家里,叫李瑞带齐那么多文件,到律师楼进行以上一系列复杂的准备活动,而后签一大堆文件,李瑞连想都没想一下?叫她去她就去了?叫她签什么她就签了?律师反复问双方是否有不清楚和不明白的——只有双方都明白了才可以进行下一步——这样进行了无数步,李瑞竟然会不知道那是在购买房子?以为全世界都“白痴”呀?难道是以其他理由让李瑞在购房文件上签了字?什么理由?总不会说是替李瑞办离婚或结婚手续吧。
  可耻的是,李洪志自己露了馅,敢做却是不敢当,竟然找个合伙人一起扯谎,把责任一股脑都推到了老婆身上!另外,难道无所不知的“主佛”,竟然能够允许“法轮功”弟子这样欺骗自己的老婆,如此坏自己的名声?
  在美国开销大,吃老本儿不行,每月支出也满多的,医疗等保险也是大开销,讨厌的美国花粉过敏对来美国超过一年的国人是十个九不饶,妻女也要钱养活呀!现在,李洪志已经自己开了个公司来卖自家的产品,既合美国常人之法,又会成为纳税人,也省得收入不明不白,这些李洪志自己也都承认,在1999年8月8日纽约《时代杂志》采访时他说,“我老婆和我注册了一个自己的小公司。我们打算出版我的书”。
  以前李洪志讲过,每次讲法后,只要书一出,大家的录音带和录像带就应毁掉,若个人不毁,他的功会来毁,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去掉那些说错、不该说和矛盾之类的话。而事实上,弟子们不但不毁,还会复制一些送人,弄得他这个“主佛”是一筹莫展。
  发功消不了磁,干脆自己卖吧,正好还能解决生活日常开销吃紧的问题!除了自制磁带,还有书源和卖书的权力等问题,有幸参与此事的几个弟子悟出了个中玄机,大力工作,仅在纽约法拉盛书局一处,就上演了太多的闹剧,店主邓先生等人都是知情者。
  只是让人不明白的是,李洪志在《义解》中说的,“你要是搞钱,用它来挣钱,那么就完全破坏了这个法,因为法是度人的,不能够利用来经营、经商”,这又怎么解释呢?


  八、李洪志教唆违法行骗


  关于李洪志教唆他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个人利益的事儿,在我们的其他几本书中已有介绍,下面再介绍一例。
  2004年4月12日,在亚太地区法会上,有人问:“常有人为了申请难民来学习‘法轮功’,对这样的事如何处理?”显然,假借“法轮功”来申请所谓难民是欺骗行为,是违法的。即使那些真正的“法轮功”信徒为了移民美国,假借受“迫害”的名义申请难民,后来不是也被西方国家发现其中有诈而停办了吗?现在再提出这项申请,想以难民的身份移民美国已经是毫无意义的了。
  然而,就是如此清楚的一件事儿,李洪志却教唆他人违法行骗:“人不管出自于什么样的想法,想找机会留在美国或者其它的经济发达国家,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法轮功’的名义来办难民”“一个人一旦以‘法轮功’的名义办了难民,他就是把他的未来给了‘法轮功’了”“借借‘大法’的光当然无所谓,那你就借吧”“谁要以‘法轮功’的名义政治避难了”“这样的人是绝对不能够反对‘法轮功’的”……
  一目了然,李洪志这是在教唆、推广办假难民犯法行骗,还说这种方法是最好的!谁见过有道德的佛会教唆鼓励大众犯法行骗吗?这再一次证明了,只要是符合“法轮功”私利的事——“这样的人是绝对不能够反对‘法轮功’的”,采取什么违法手段都是可以的。
  我们也为大家选择了一个以“法轮功”名义造假的著名案例:发生在英国的“谎言工厂”华人造假申请难民案。2003年11月,英国的高级刑事法庭对参与曾轰动一时的“谎言工厂”案进行了判决,三名主要罪犯分别被判处5年、5年和2年监禁,他们的主要罪行是为2000多名来自中国的人以编造的理由申请难民身份,而其中有1000多名是通过假冒“法轮功”练习者来申请难民的。
  对“谎言工厂”案的侦察是在2001年开始的,原因是英国内政部发现,从一个署名为摩瑞安达的律师事务所发出的政治避难申请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而且有些拼写错误都是完全相同的,于是内政部就警觉了,并责成警方开始调查。
  警方于2001年3月搜查了这个律师事务所。搜查的结果是,警方查封了2000多份摩瑞安达的当事人的政治避难申请表,其中有1000多份来自中国的人以“法轮功”作为避难申请理由的,表中除了申请者的个人情况、父母亲的情况和参加“法轮功”活动的日期不同外,其它内容完全相同。在后来对申请人的问话中警方了解到,申请表中申请避难的理由虽然各不相同,但是申请人都被告知,最好是以“法轮功”作为申请的理由,而且有人为他们填好了申请表。
  唉,英国人早干嘛去了呀?人家美国两年前就停发“法轮绿卡”了。当时,纽约的“法轮功”立刻作鸟兽散,就剩下寥寥几个真正的信徒还在坚守领馆门口的岗位。纽约的一个朋友说:“没得绿卡拿,疯子才去玩轮子!”


  九、李洪志是路易十四?


  李洪志对历史上的“英雄”人物一直比较眼热,说自己转生过岳飞之类的民族英雄也不少了,在我们前面几本书中介绍的那些案例,李洪志“转生”的都是中国人,下面介绍一个李洪志在外国的“转世”经历。
  1999年6月26日,李洪志在芝加哥的法会上,居然默许了某个弟子送的高帽——转世当过路易十四。看来李洪志不知道路易十四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和专制暴君,否则他该让那个弟子当场形神俱灭,可惜李洪志历史知识太少,居然笑纳了。
  会上有人问:“路易十四在法国历史上无限辉煌,像太阳一样。他的元神是不是从天上来的,我悟出路易十四就是您的……”李洪志顺高就上:“我是转生过许多国家,几乎什么人都转生过”(鼓掌),可惜弟子们高兴得太早了。
  这位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虽然自比为太阳神阿波罗而被称为太阳国王,但是看看下面他干的这些事情符不符合李洪志鼓吹的“心性标准”吧:他5岁登基,在位72年,一生拥有无数情妇,连自己的亲兄弟菲利普的妻子都不放过。他热衷于大兴土木,光一个凡尔赛宫就耗费巨资建了28年。他个人生活奢靡浮华不说,还喜好征战对外扩张,造成法国的国库极度空虚。他对人民的疾苦是不闻不问,在巴黎市民忍饥挨饿时,他竟然还掠夺民众救命的粮食运往军队穷兵黩武,以至于江山传到路易十六手上时爆发了全国性的反抗。“路易十四的专制主义”这个词,恐怕李洪志师徒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他的后代也不怎么争气,其孙子路易十六听大臣汇报说人民没有面包吃的时候,很惊讶地问:“为什么不让他们吃蛋糕?”
  李洪志现在还笑得出来吗?至少到了2003年7月的时候,李洪志还没有搞清楚呢,依然以为路易十四是个英雄,“这个民族当年不是也出过拿破仑、路易十四式的英雄吗?”唉,“法轮功”还居然把这些玩艺儿贴到网站上——显自己师父是个半文盲吗?


  十、看清冒牌的“肉身师父”


  “法轮功”组织内部不断地在走向分裂,除了弟子们之间的各种分歧所导致的相互抱怨和明争暗斗之外,同时还在进行一场彭珊珊和现在的“李洪志”谁是“真师父”的权力争夺战,我们认为这场内讧证明了现在的“李洪志”是一个冒牌的“肉身师父”,难道是李洪志在宇宙之初自己安排了一个“假身”和一个“真身”来考验弟子们?
  彭珊珊是香港“法轮功”的主要组织者之一,曾与香港和美国“法轮功”总部的成员,在活动的组织上出现过意见分歧。2000年5月11日,是释迦佛诞辰,也就是李洪志自称的生日,当时彭珊珊在香港组织了一场只有24人参加的游行,那些人宣布说,他们看到在太空中的彭珊珊的影像,那时候认识到彭珊珊才是“真身师父”。
  彭珊珊也宣称她自己是“真身师父”现身,世界由此进入“正法”阶段,将出现一系列重大变化,而“肉身师父”李洪志的使命已经完成,最近关于他的信息都是假的,因为他已经离开,到美国某处悬崖“在山中静观世间”,而他所在的那个地方,就是2000年1月19日他在互联网照片上所显示的地方。彭珊珊还在九龙一家高级酒店召开记者招待会,会上,那些以彭珊珊为师的弟子对记者说,根据《转法轮》,“肉身师父”李洪志到今年5月11日已经50岁,到了“五十岁去了”的时候,而同一天,“真身师父”彭珊珊诞生,“有佛就有魔”,会有人压制他们,包括“法轮功”内部还没有认识到“真身师父”的那些弟子们。
  几乎同时,现在的“李洪志”也立即通过“明慧网”对上述言论予以驳斥,并且气急败坏地骂彭珊珊为“败类”和“破坏法的鬼”。至此,彭珊珊和现在的“李洪志”之间的斗争完全公开化,并且开始在互联网上争吵不休。2000年7月5日,现在的“李洪志”还为此专门发表了一篇题为《排除干扰》的“经文”,文中除了恐吓以外只有无能为力了。
  但是,我们确实有铁的证据可以证明“肉身师父”李洪志已经不在世间了,那个发表《排除干扰》的人根本是个假“李洪志”。铁证一:李洪志早就说过自己法身无数、无所不知,可是现在这位“李洪志”居然“连我打去的电话都能用来破坏”都没有预料到,若能预知,又怎会有此一说呢?连那长途电话费不是也能省了?铁证二:因为他在《排除干扰》一文中说,“在大法与学员受到迫害性的邪恶考验中我一句话也没讲过。就如同你们上大学考试一样,老师还能在考场上再告诉你们考试题怎么做吗?那么在这次检验中我不讲话怎么能用法身的形式直接告诉你们怎么做呢?”显然,在这次检验中讲话和发表《排除干扰》的是冒牌的“李洪志”,因为老师在考场上是不能告诉考试题怎么做的,一句话也不会讲的!
  看来,“真身师父”彭珊珊说得确实没错,“最近关于他的信息都是假的,因为他已经离开”。想一想也是,从“肉身师父”李洪志到山中“静观世间”之后,他从来就没有宣布过,会“出山”来指导弟子们如何回答“考试题”,也根本没有说过已经结束了自己安排的这场“考试”,并且事实也证明这场“考试”还在进行之中,那么,后来一直在外面讲来讲去的那位自然是假“李洪志”了,逻辑非常清楚!更何况,我们也在本书的插图2中给出了真假李洪志的三张对比照片,明确显示出现在还在积极活动的“李洪志”是个冒牌货,再一次强烈请求“明慧网”发表一篇题为《三张对比照片证明师尊已被掉包》的文章,以免假“李洪志”祸乱“大法”!


  十一、李洪志注定的结局


  李洪志作恶多端,其悲惨结局是注定的了,虽然那是不久的将来。但是,历史上一个个自作孽不可活的案例,时时在证明,“恶有恶报”是永远不变的铁律。


  2000年8月5日,巴基斯坦判处了一个自誉为伊斯兰“先哲”的骗子尤素夫死刑。


  2002年7月11日,汉城地方法院以欺诈罪分别判处韩国邪教“天尊会”教主牟幸龙及其妻子朴贵达10年徒刑。法院在判决书中说,牟氏夫妇等人宣扬“世界末日”,欺诈钱财,“不属于宗教自由保护的范围”。


  奥姆真理教是日本臭名昭著的邪教组织,宣扬“地球末日论”。1995年3月20日,该教信徒在东京地铁制造了震惊世界的沙林毒气事件,造成5500多人受伤,有12人死亡,14人终身残疾。在经过8年的漫长等待、经过了250多次公审之后,当年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受害者,终于等到了伸张正义的这一天。


  2004年2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对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进行了一审判决,以杀人罪、拘禁罪、非法制造武器罪等13项罪行的“首谋”罪名,判处麻原彰晃死刑。此前,已经有12名曾经追随麻原的奥姆真理教徒被判处死刑,他们都表示是按照麻原的指示行事的。


  虽然奥姆真理教“教主”都被判处死刑了,但是,还是有好多信徒对他那套说法坚信不疑,现在反而有死灰复燃之势,其道场内仍悬挂着麻原的“神像”,麻原的录音和图书仍然是他们的主要教义,被释放或刑满出狱的400名教徒中,有100多人重新回到该教团,并且还在通过互联网等发展新的会员。可见,邪教对人们精神的毒害和控制是何其相似呀!


  被中国政府于2000年6月通缉的“中功”创始人张宏堡,被指控涉嫌犯下强奸、杀人和伪造政府文件等多项重罪。然而,“万贯家财深不可测”(《国际先驱导报》语)的张宏堡却于2001年6月获得了美国的所谓“政治庇护”,不过,两年后,他却同样被美国拘捕并等待判决。他被控犯下暴力殴打和绑架保姆、性侵犯等多项重罪。一位美国专家说,只要其中一项罪名成立,他就可能被遣返回中国,面临死刑。


  不难发现,李洪志和张宏堡的年龄、经历何其相似,发家史何其相似!不过是一个暂时还没有遭到惩罚,一个狼狈地暂时逃脱之后又落入了法网。美国现在可以逮捕张宏堡,也有逮捕李洪志的那一天,美联邦调查局最近也曾表示过,愿意帮助中方将潜逃到美国的嫌犯遣送回国,看来李洪志离危险是越来越近了。
41#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2:47 | 只看该作者
《真相vs“真象”》也可以从附件中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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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vs“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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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6-27 13:33
我对作者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啊!昨天我以此篇文章文章的部分内容与FLG练习者进行了小小的辩论,使其一时哑口无言!

怎么不见那个“国华”出来说话啊?是不是还在憋词儿哪?
43#
匿名 发表于 2006-6-29 00:19
啊?都一天过去了,国华还没过来说话啊!?
44#
匿名 发表于 2006-7-12 10:30
讲得太好了,句句击中法轮功轮子的要害。顶起来。
45#
匿名 发表于 2006-9-15 16:28
是好是坏让事实说话 我认为能够使人身心得到健康那就是最好的证明
46#
匿名 发表于 2006-9-15 16:31
是谁在造谣 栽赃陷害谁 日后自有定论 大家都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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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9-15 16:52
大家不妨想想 法轮功真像天安门事件说的那样的话 还有谁敢炼啊 而且你们身边也有不少人在炼 有谁亲眼目睹了? 这不正好达到了某人的目的嘛 全世界人都相信了 就是它们想要的结果 所有修炼人都只是想祛病健身 达到目的后 是好的东西大家当然放不下 你说共产党多好多好 你保证大家不吃药也别生病 而且吃药也看不好 还别说吃不起药的话 炼法轮功的人因为炼好病了当然就不用吃药的 有个别人他不把自已当做修炼人 他的病自然好不了 你说医院不也有把人治不好的 又做何解释 就像上学一样学校也有好学生还有差生 也不泛有来捣乱的 不能一概而论 公平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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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9-15 19:47
[quote]原帖由 Guest 于 2006-9-15 16:52 发表
所有修炼人都只是想祛病健身 达到目的后 是好的东西大家当然放不下 你说共产党多好多好 你保证大家不吃药也别生病 而且吃药也看不好 还别说吃不起药的话 炼法轮功的人因为炼好病了当然就不用吃药的 有个别人他不把自已当做修炼人 他的病自然好不了

真的吗?医学博士封莉莉为何死在美国?法轮功骨干李国栋又为何死在美国?那可是李主佛在的地方,有病不是照样要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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