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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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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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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8-9-7 1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3# 的帖子

您发的这个也是假的,人家国华早就验证过了!估计就是台湾的修炼人专门委托国华伪造的。所以,国华也一定不会认为它是真的。
77#
发表于 2008-9-7 20:41 | 只看该作者
  根据国华老兄所说的“书信的格式,不会今天这样,明天那样”这个鉴别标准,也就是书信与经文等结尾都应该是李洪志签名加时间的固定格式,我还发现了一篇绝对有可能是造假的文章《问候》,严重怀疑是别有用心的人已经架空了李洪志,并利用李洪志的名义制造欺骗、破坏社会。
  首先,《问候》一文严重不符合李洪志常用的书信格式,此其一疑也。
  再有,《问候》一文落款中的时间竟然使用了公历、农历和干支纪年三种,特别是最后的“丁亥年腊月三十”一句,明显是没有文化的人编造的,竟然农历和干支纪年混用!
  公历2008年2月4日立春,因此2008年2月4日开始就不再是“丁亥年”,根据干支纪年法要记为“戊子年”了。2008年2月4日开始,也不能记为“丁亥年腊月”,根据干支纪年法要记为“戊子年甲寅月”了。甲寅月就是正月而非(十二月)腊月了!
  《在线万年历》:
  http://site.baidu.com/list/wannianli.htm

问候.bmp (816.38 KB, 下载次数: 155)

李洪志错漏百出的信件落款?

李洪志错漏百出的信件落款?
78#
 楼主| 发表于 2008-9-7 22:12 | 只看该作者

結論

謝謝大家踴躍的發言!
這幾天回帖慢有2個原因:一個是我想看悲智和大家還有沒有要補充說明的。另一個是我這幾天也很忙,要做生意還有弘法的事情。

以下就綜合大家的討論做一個總結:
1.確實發生了"海南大車禍"。經悲智查證死者皆是法輪功學員。

2.五樓的網友提供了"萬寧市交警大隊"的車禍責任鑑定報告,『是旅行車司機李勇駕駛違規,才釀成『七.四」特大車禍,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3.無論是大陸、台灣、或是其他國家,為了確保人民的行車安全,都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任何人都不得違反這些法令,否則警察可依法取締或吊銷駕駛人執照。然而、『七.四」特大車禍駕駛人李勇,不僅不遵守法律,另同行者七人對其違規也未加以勸阻,還仗著車上有李老師法像、法輪和《轉法輪》等,枉顧法令與他人性命安全違規駕駛,終導致車禍發生。不但自己遭遇不幸還造成社會與大法的損失,實在令人心痛!

4.法輪功要求學員要重德修煉,以提高自己的心性為本。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比模範人物還好的人。對於李勇等人雖然是為了弘法目的,但是其公然違法駕駛的行為,也違反法輪功的精神,李老師當然是不能違法護短,否則豈不讓人恥笑是非不分,還如何教人修煉與正法呢?

只有你們這些是非不分的"癡迷反邪份子",才會拿這種事情來羞辱李老師,但是真正羞辱的是你們自己與你們維護的邪黨!

**至於蔣小君那封偽信,敝人就不再重複說明了。

**復72樓朋友的問題。《再轉輪》是李老師以"個人名義"發表的退團聲明,又不是發給弟子的經文。你也先看清楚再說話吧,唉!//029頭腦不清楚...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8-9-7 22:43 编辑 ]
79#
发表于 2008-9-7 23: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国华 于 2008-9-7 22:12 发表
  谢谢大家踊跃的发言!
  这几天回帖慢有2个原因:一个是我想看悲智和大家还有没有要补充说明的。另一个是我这几天也很忙,要做生意还有弘法的事情。

  以下就综合大家的讨论做一个总结:
  1.确实发生了"海南大车祸"。经悲智查证死者皆是法轮功学员。

  2.五楼的网友提供了"万宁市交警大队"的车祸责任鉴定报告,“是旅行车司机李勇驾驶违规,才酿成“七.四’特大车祸,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3.无论是大陆、台湾、或是其他国家,为了确保人民的行车安全,都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任何人都不得违反这些法令,否则警察可依法取缔或吊销驾驶人执照。然而、“七.四’特大车祸驾驶人李勇,不仅不遵守法律,另同行者七人对其违规也未加以劝阻,还仗着车上有李老师法像、法轮和《转法轮》等,枉顾法令与他人性命安全违规驾驶,终导致车祸发生。不但自己遭遇不幸还造成社会与大法的损失,实在令人心痛!

  4.法轮功要求学员要重德修炼,以提高自己的心性为本。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比模范人物还好的人。对于李勇等人虽然是为了弘法目的,但是其公然违法驾驶的行为,已经违反法轮功的精神,李老师当然是不能违法护短,否则岂不让人耻笑是非不分,还如何教人修炼与正法呢?

  只有你们这些是非不分的"痴迷反邪份子",才会拿这种事情来加以羞辱李老师,但是真正羞辱的是你们自己与你们维护的邪党!

  **至于蒋小君那封伪信,敝人就不再重复说明了。

  **复72楼朋友的问题。
  《再转轮》是李老师以"个人名义"发表的退团声明,又不是发给弟子的经文。你也先看清楚再说话吧,唉!头脑不清楚....//029


  对于国华老兄能够实事求是地在#1中承认确实发生了“海南大车祸”且死者皆是“法轮功”学员这一事实表示赞赏。
  但是,车祸原因并非如国华老兄所说的那样。从常人的角度来讲,“适逢大雨”路滑,在“车速较快”(但未提超速)的情况下(为了避险?)而“紧急减速”才是发生车祸的根本原因,并非是李勇故意违反交通法规,事故纯属意外!
  另外,国华老兄当时没有在车上,如何知道另同行者七人对其违规也未加以劝阻的?其实,李勇在车祸前只要没有超速则并没有违规,而“紧急减速”这一突发情况又如何来得及加以劝阻?更谈不上李勇刻意违规了:还“仗着”车上有李老师法像、法轮和《转法轮》等,枉顾法令与他人性命安全违规驾驶!
  还有,国华老兄所说的“违法者”李勇等人,既然公然违法驾驶严重违反“法轮功”的精神,已经是心性不如常人的“违法者”,那么他们死后显然不可能是“圆满”吧?!
  你给我们提供的那些书信与经文等已经说明了李洪志常用的“落款格式”,《再转轮》的落款格式与李洪志是写给谁的有什么关系,你也太能强词夺理了吧?我还说你给我们提供的那些书信与经文等都是给“集体”而不是给某一个学员的呢!还有,你怎么不解释一下上面提到的《问候》的落款格式存在的问题呢?难道《问候》也不是发给弟子的?没理了、说不清也不要无理无据地攻击他人头脑不清吧,到底是谁头脑不清呢?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老兄你解释一下,既然1998年7月4日“海南大车祸”且死者皆是“法轮功”学员是个事实,且车祸发生后全海南省各个辅导站、练功点、学法小组都传达了你老兄所说的李洪志给蒋晓君的那封造假的传真件,请问,到底是谁在1998年7月5日造假的这封传真件?如果不是李洪志自己造假,难道你老兄认为是中共在1998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造假栽赃李洪志的?为何李洪志不及时出来辟谣呢?难道你认为“无所不知”的李洪志不知道有“高人”在全国范围内造假他的传真“手迹”并到处传播?
  我再给您找一个发给弟子的《问候》,根据老兄你所说的“书信的格式,不会今天这样,明天那样”这个鉴别标准,也就是书信与经文等结尾都应该是李洪志签名加公元纪年的固定格式,我又发现了一篇绝对有可能是造假的文章《问候》,特别是最后的“甲申年八月十五日”一句,明显是没有文化的人编造的,竟然还是农历和干支纪年混用!这更加重了我的怀疑,确实可能是别有用心的人已经架空了李洪志,并利用李洪志的名义制造欺骗、破坏社会。

问候2.bmp (625.31 KB, 下载次数: 150)

没有文化的人编造的,竟然还是农历和干支纪年混用!

没有文化的人编造的,竟然还是农历和干支纪年混用!
80#
发表于 2008-9-7 2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8# 的帖子

国华,你家李先生非常慈悲啊!慈悲到要用七条弟子的生命来教育大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此慈悲的先生,我看连普通的交通安全员都不如啊!

在下看来,弟子要违规,李先生真有法身的话,就根本不可能让他得以违规!还有那同车的同修呢,法身不点化他们要制止违规吗?

你该问问李先生,那个给蒋小君的信,是不是他自己伪造的?还有,明慧网又伪造了多少他的东西?他为什么不管?看着弟子干邪事他不管,那他不就是邪师吗?!
81#
发表于 2008-9-8 00:36 | 只看该作者
唉!这事情发展下去,有两个可能的结果:1、对牛弹琴,大家白费唾沫;或者2、国华一方面笃信法轮功,另一方面有一点点思维能力尚存,然后精神分裂
82#
发表于 2008-9-8 0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1# 的帖子

应该说,国华对李先生的东西是半信半疑了。他需要的,他信;他不需要的,他就不信,或者就否认,或者就当没看见、没那回事。
83#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09:46 | 只看该作者

復79樓

引述:(為了避險?)而「緊急減速」才是發生車禍的根本原因,

*大家又不是沒有坐過車的經驗,如果雨天駕駛保持安全速度開車,根本就不會有「緊急減速」的事情發生。既使減速也不至於使方向盤操控失靈衝向逆向車道吧?

引述:另外,國華老兄當時沒有在車上,如何知道另同行者七人對其違規也未加以勸阻的?

*如果車上的人都對駕駛提出車速不要過快的勸阻,你想駕駛會不顧大家的生命安全開快車嗎?怎還會有『緊急減速」造成大禍的事情發生呢?

引述:「違法者」李勇等人,既然公然違法駕駛嚴重違反「法輪功」的精神,已經是心性不如常人的「違法者」,那麼他們死後顯然不可能是「圓滿」吧?!

*你那麼聰明又能言善道,《轉法輪》也看過,難道連這點小問題還要問我嗎?學生考試違規.,學校能給他滿分畢業嗎?

引述:《再轉輪》的落款格式與李洪志是寫給誰的有什麼關係,你也太能強詞奪理了吧?

*難道你沒學過書信的方式嗎?還是你上課不認真?唉,再去請教您的國文老師吧!

引述:還有,你怎麼不解釋一下上面提到的《問候》的落款格式存在的問題呢?

*年節是中國人的傳統文化,是依中式的曆法推算的。李老師在年節時給學員們祝福加註中式日期,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呢?難道你不懂中國文化嗎?還是你喜歡雞蛋裡挑骨頭,挑不著骨頭還批評蛋沒骨頭?呵

引述:到底是誰在1998年7月5日造假的這封傳真件?

*如果是李老師公開發的經文,那全中國的大法弟子都會收到,不會只有海南的學員才能拿到。至於是誰冒名發的,我不知道。但是謠言止於智者,許多學員沒有因此事件就放棄修煉。
假經文雖然使李老師名譽受損。但是也可藉此檢驗大法弟子 對法的堅信程度和悟性,有需要為此闢謠嗎?

敝人一向不喜歡回答雞蛋裡挑骨頭的問題。閣下若是還有類似問題,請恕敝人不做回應,謝謝!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8-9-8 09:50 编辑 ]
84#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10: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鴨 於 2008-9-7 23:03 發表
國華,你家李先生非常慈悲啊!慈悲到要用七條弟子的生命來教育大家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如此慈悲的先生,我看連普通的交通安全員都不如啊!

在下看來,弟子要違規,李先生真有法身的話,就根本不可能讓他得以違規!還有那同車的同修呢,法身不點化他們要制止違規嗎?

你該問問李先生,那個給蔣小君的信,是不是他自己偽造的?還有,明慧網又偽造了多少他的東西?他為什麼不管?看著弟子干邪事他不管,那他不就是邪師嗎?!

版主眞是英明啊,看問題與眾不同!
李勇等人是在邪黨的教育之下長大的,連最基本的行車安全都沒學好。如今出了車禍還要把罪過推給李老師,你真是邪黨的代表人物啊,『死不認錯,栽贓嫁禍!』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修煉最難的地方之ㄧ,就是要改變自己不好的行為習慣。有些學員明知自己的行為有錯,就是改不過來或是不改,你能如何?總不能叫李老師的法身替他們開車吧?
85#
发表于 2008-9-8 10:4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86#
发表于 2008-9-8 10: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8 10:08 发表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修煉最難的地方之ㄧ,就是要改變自己不好的行為習慣。有些學員明知自己的行為有錯,就是改不過來或是不改,你能如何?總不能叫李老師的法身替他們開車吧?

法轮功学员在李洪志"法身说"的欺骗下迷信的可以.以至于出现很多惨案.跳楼的,跳车的,刨腹取法轮的...残不忍睹.
87#
发表于 2008-9-8 11: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8 10:08 发表

版主眞是英明啊,看問題與眾不同!
李勇等人是在邪黨的教育之下長大的,連最基本的行車安全都沒學好。如今出了車禍還要把罪過推給李老師,你真是邪黨的代表人物啊,『死不認錯,栽贓嫁禍!』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修煉最難的地方之ㄧ,就是要改變自己不好的行為習慣。有些學員明知自己的行為有錯,就是改不過來或是不改,你能如何?總不能叫李老師的法身替他們開車吧?


韩国的金仙姬是怎么死的?全判烈又是怎么死的?这也是栽赃嫁祸法轮功?李“法身”不替他们开车但要保护他们的安全,“为了你们的安全看护着你们”这可是你的老师说的,李洪志又是怎么看护的??!!
88#
发表于 2008-9-8 18:10 | 只看该作者

向国华先生求证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7 22:12 发表
以下就綜合大家的討論做一個總結:
1.確實發生了"海南大車禍"。經悲智查證死者皆是法輪功學員。

2.五樓的網友提供了"萬寧市交警大隊"的車禍責任鑑定報告,『是旅行車司機李勇駕駛違規,才釀成『七.四」特大車禍,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3.無論是大陸、台灣、或是其他國家,為了確保人民的行車安全,都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任何人都不得違反這些法令,否則警察可依法取締或吊銷駕駛人執照。然而、『七.四」特大車禍駕駛人李勇,不僅不遵守法律,另同行者七人對其違規也未加以勸阻,還仗著車上有李老師法像、法輪和《轉法輪》等,枉顧法令與他人性命安全違規駕駛,終導致車禍發生。不但自己遭遇不幸還造成社會與大法的損失,實在令人心痛!

4.法輪功要求學員要重德修煉,以提高自己的心性為本。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比模範人物還好的人。對於李勇等人雖然是為了弘法目的,但是其公然違法駕駛的行為,也違反法輪功的精神,李老師當然是不能違法護短,否則豈不讓人恥笑是非不分,還如何教人修煉與正法呢?


李洪志在广州”讲法“时有弟子问:如果遇到某些生命危险咋办?
李洪志说:“你要是真正修炼的人,在安排你今后的修炼道路时不给你安排这些东西。......不给你安排它,你就遇不到。它与你修炼有什么关系?与你修炼没有关系的,我们尽量都不安排。......但是有一点,不能修炼的常人,或者他不努力的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也不严格按照法要求自己的人,这样的人还不是修炼人,那么常人遇到啥他还会遇到啥”。
国华:既然你承认1998年7月4日发生的海南省特大车祸中死者皆是法轮功学员,那么就以上李洪志的讲话有几个问题需向你求证:
1.死者都是"真正修炼的人"吗?他们应该不属于以上我用蓝色标出的李洪志所说的那几种人吧?
2.他们驱车去"弘法"与修炼有关系吗?
3.这起车祸是李洪志安排的考验吗?(李洪志在新西兰"讲法"时说过:到你最后在大法中圆满的时候会有考试.)
4.他们圆满了吗?
89#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22: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清靜無痕 於 2008-9-8 10:40 發表


國華:按照你的邏輯「在邪黨的教育下長大的」=大陸四九年以後出生的所有人。這也包括李洪志在內吧?
當時他們是去弘法,車上裝著《轉法輪》等資料,這是在做一件」弘揚「法輪功的大事,你卻說「是在邪黨教育之下」。真是不可理喻。

李老師自幼就開始修煉"真善忍",那是超越邪黨無神論與共產主義的死板教育。

弘法是學員在修煉之後,有了親身體會,才想去做的事,這和邪黨的教育無關。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沒做好,那是政府的責任。這麼簡單的事情,你都分不清,我看你不愧是"超級反邪癡迷份子"!
90#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22: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空谷回音 於 2008-9-8 10:51 發表

法輪功學員在李洪志"法身說"的欺騙下迷信的可以.以至於出現很多慘案.跳樓的,跳車的,刨腹取法輪的...殘不忍睹.

法輪功學員因相信李老師的話,獲的身心健康、家庭幸福的人全世界都有,明慧網有很多這方面的投稿,歡迎你去觀看。如果因邪黨對網路的控制而看不到,敝人願意轉貼一些過來給你見識,如何?
91#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22: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於 2008-9-8 11:21 發表


韓國的金仙姬是怎麼死的?全判烈又是怎麼死的?這也是栽贓嫁禍法輪功?李「法身」不替他們開車但要保護他們的安全,「為了你們的安全看護著你們」這可是你的老師說的,李洪志又是怎麼看護的??!!

這又是另外一個話題,歡迎你開欄討論。
92#
发表于 2008-9-8 23:0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台湾政府真好。好得没人因为违章而出车祸,好得子民们闲着没事出来指手画脚。要继续说么,说什么政府说什么党,从同盟会到陈水扁,说得你满地找不到牙!

不管什么政府还是什么党,跟法轮功是两回事。法轮功放在哪个国家它也是邪教。退一万步说,就算共产党是邪党中国政府是黑社会,也不能证明法轮功是什么好东西。搞清楚逻辑先。

你要求证的是海南车祸是真是假。扯那么多闲篇干什么?!
93#
匿名  发表于 2008-9-8 23:02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8 22:46 发表

這又是另外一個話題,歡迎你開欄討論。


你这种流氓态度,会再有人跟你讨论才怪。
94#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23: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陳景遠 於 2008-9-8 18:10 發表


李洪志在廣州」講法「時有弟子問:如果遇到某些生命危險咋辦?
李洪志說:「你要是真正修煉的人,在安排你今後的修煉道路時不給你安排這些東西。......不給你安排它,你就遇不到。它與你修煉有什麼關係?與你修煉沒有關係的,我們盡量都不安排。......但是有一點,不能修煉的常人,或者他不努力的人,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人,也不嚴格按照法要求自己的人,這樣的人還不是修煉人,那麼常人遇到啥他還會遇到啥」。
國華:既然你承認1998年7月4日發生的海南省特大車禍中死者皆是法輪功學員,那麼就以上李洪志的講話有幾個問題需向你求證:
1.死者都是"真正修煉的人"嗎?他們應該不屬於以上我用藍色標出的李洪志所說的那幾種人吧?
2.他們驅車去"弘法"與修煉有關係嗎?
3.這起車禍是李洪志安排的考驗嗎?(李洪志在新西蘭"講法"時說過:到你最後在大法中圓滿的時候會有考試.)
4.他們圓滿了嗎?

謝謝您的問題。
敝人只是一個普通學員,回答不了你這些問題。你可以在李老師的講法中去悟一悟,或許能得到最完整的答案。
但是有一點,不遵守交通規則開車肇事,這是駕駛人的品行問題,這和過去學校與家庭的教育有關,與法輪功無關。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8-9-8 23:14 编辑 ]
95#
发表于 2008-9-8 23:15 | 只看该作者
所谓的悟一悟,改成捂一捂更贴切一些,捂耳朵捂眼睛,非法勿视非法勿听,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心中不停地默念法轮大法好,太阳都能从西边出来,何况一个小小的车祸的真实性。
96#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23: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涅磐 於 2008-9-8 23:02 發表
呵呵,台灣政府真好。好得沒人因為違章而出車禍,好得子民們閒著沒事出來指手畫腳。要繼續說麼,說什麼政府說什麼黨,從同盟會到陳水扁,說得你滿地找不到牙!

不管什麼政府還是什麼黨,跟法輪功是兩回事。法輪功放在哪個國家它也是邪教。退一萬步說,就算共產黨是邪黨中國政府是黑社會,也不能證明法輪功是什麼好東西。搞清楚邏輯先。

你要求證的是海南車禍是真是假。扯那麼多閒篇幹什麼?!

呵呵,我有說台灣的政府好嗎?難道交通安全宣導教育不是政府的責任嗎?

全世界任何一個進步的國家都不敢說法輪功是邪教,只有愚腐的中共才敢惡意譭謗。
法輪功的美好,是無須黑社會的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來承認。邪黨再繼續譭謗法輪功,也只會使更多的人對它鄙視。根本就不影響法輪功在全世界的洪傳!

其實煉功就是煉功。你想煉就煉,想走就走,一點點教的形式都沒有,你連這點也不懂。還胡說什麼呢?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8-9-8 23:55 编辑 ]
97#
发表于 2008-9-9 01:03 | 只看该作者
交通安全教育,政府有责任,宏观的责任。但你不能拿出哪一起交通事故来说是政府教育不力的责任。

进步的国家,你指的是哪个?举个例子?美国在进步么?

进步的国家不说是邪教它就不是邪教了?是不是邪教是本质决定的,不是评价来的。

再重复一遍: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是好是坏,跟法轮功是好是坏没关系。中国政府抓小偷,小偷就是好人了?小偷也满世界都是,满世界都是的就是好东西了?

再再重复一遍:我对法轮功的评价和仇恨,完全源于法轮功带给我亲人和家庭的彻骨之痛。法轮功爱是什么是什么,我不需要懂。你懂么?你懂就不会有什么疑问,求证什么呢?李洪志懂么?他懂他就不会有那么多自相矛盾的说法。号称浑然天成至臻完美的大法在哪里,你告诉我?是转法轮么?是明慧网么?是大纪元么?是一次次的讲法一篇篇的经文么?不停地东辍西补,也不过还是一条褴褛漏风的开裆裤!不懂事的孩子穿上去顶多算可怜,几十岁的人穿上去招摇过市,只能算是可耻!

但我起码懂得热爱亲人。从看第一遍转法轮,我就认为法轮功不是什么好东西。至今立场从来没有变过,唯一改变的,就是随着父母的健康不断恶化,我对法轮功与日俱增的仇恨。最悔恨的,就是没有从一开始就把这只毒虫从我家里坚决清除出去,没想到它会演变得如此邪恶。同样最恨中国政府的一点,也是没有在萌芽状态消灭法轮功,而任其滋长残害生灵。

国华,这些不是写给你看的,过过嘴瘾而已。想说的太多,但跟你说是没用的。只劝你一句:听你老师的话,快走吧,别在这里受累了,再这样下去,你真会被大法清除出去的,人家不让你们来这里,到时候弄的两头不是人,怪可怜的。乖哈~
98#
发表于 2008-9-9 10: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8 23:09 发表

謝謝您的問題。
敝人只是一個普通學員,回答不了你這些問題。你可以在李老師的講法中去悟一悟,或許能得到最完整的答案。
但是有一點,不遵守交通規則開車肇事,這是駕駛人的品行問題,這和過去學校與家庭的教育有關,與法輪功無關。

国华:我发现你越来越像你师父了!他在《转法轮法解》中有这么两句话:“怎么什么都来问我呀”?“你问的事情太高,不能明示”。
你说:“不遵守交通规则开车肇事,这是驾驶人的品行问题”。既然如此,李洪志为何定包括李勇在内的八个人圆满?
你说:这起车祸“与法轮功无关”。只要对法轮功有利的事,你们会想方设法往法轮功身上揽,只要对法轮功不利的事,你们就千方百计往外推!李洪志说:“我们碰到什么与修炼无关的难,作为一个真正修炼的人都能躲开,保证是这样的。发生再大的难都能躲开,但前提是真正修炼的人”。他还说:“只要你是个修炼的人他(李洪志的法身)就管你,直到你圆满”。你可以从这两句话中去悟一悟,或许能回答我向你求证的问题。
99#
发表于 2008-9-9 11:34 | 只看该作者

送给国华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身,凶。'
100#
发表于 2008-9-9 11: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8 22:46 发表

這又是另外一個話題,歡迎你開欄討論。


哈哈,为什么只能你说“法身”,别人提到“法身”就要另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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