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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博士实名举报:北京龙泉寺住持性侵多位女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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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8-2 11: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龙泉寺住持涉性侵多位女弟子,短信不堪入目!

  日期:2018-08-02 13:20 阅读:1810  来源:今日悉尼  


大家好,我是蛋蛋姐

可能有些人还记得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

《北京龙泉寺:最强科研组织!扫地僧点化微信之父,清华北大学子排队出家》

这个龙泉寺里

可以说是高手如云

被称为顶级科研寺庙

许多法师都是清华北大的学子



然而就在今天

龙泉寺却被曝出

住持释学诚性侵多位出家女弟子

并对他们实施“精神控制”

而且,有1000万的捐款

被汇入个人账户,且去向不明

事情是这样的

龙泉寺的两位都监

释贤佳和释贤启

他们都曾是清华的博士

向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汇报

举办释学诚的不法行为


学诚还是北京师范大学人文宗教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图源:VCG)



本文内容全部来源于

《龙泉寺重大情况汇报20180715》


--------------------------------------------------------------------------------

这份汇报长达95页

详细阐述了

释学诚给多个女弟子

发性骚扰短信

性侵女弟子

并对弟子实施精神控制的

系列过程及详细证据





报告显示

释学诚以“身心完全依师”为名

给多位女弟子发了性骚扰短信

部分内容如下



“抚摸你手

抚摸你脸

抚摸你乳房”

甚至是性交

释学诚会不断地

给弟子发短信询问这些问题

只要回答不愿意

他就会说不理她们了

然后又会继续循环逼问

直到女弟子同意为止



不仅如此

他还让女弟子想象

和他做爱的过程

并把过程以文字版发给他



有部分在其他地方

修行的女弟子

被委派到北京学习

居然也受到了释学诚的短信性骚扰

她因无法忍受

中途申请终止学习

并请求离开寺院

但不知因为何故

竟担心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

还写下了遗嘱



在这份报告中

释学诚不仅对女弟子进行了

短信性骚扰

而且据举报的两位都监

提供的证据显示

他已经对部分女弟子

进行了实质上的性侵





除此之外

报告中还附上了微信证据







甚至还有女弟子

被释学诚性侵导致疯癫



除了短信性骚扰女弟子

以及性侵女弟子之外

报告中还显示

龙泉寺大量快速建造违章建筑

他们建筑的建造

不是请的专业施工队

而是让数千名僧俗弟子

在未经培训的情况下

在防护措施不完善的工地上工作

且发生多起人身安全事故

2007 年,在云水堂云台和锅炉房工地因无防护网,工程负责人某法 师从三层脚手架上摔到地面,导致大腿骨折,打钢钉治疗。

2015 年三慧堂施工期间,一名发心出家的女义工(后来在极乐寺出 家),在工地上工作时,半截食指不慎被截断,留下残疾。

同年底,一位工人在三慧堂工地因事故致死,寺院赔偿数十万元私下了结。

而且据估计

龙泉寺的数万平米建筑

使用人民币数亿元

基本来源于信众捐赠

然而

信众捐赠的资金

并没有全部用于寺庙建设

有1000万的捐款被汇入个人账户

且去向不明

2015年4月

释学诚当选中佛协会长

7月,释学诚让弟子向信众

紧急募集资金1200万元

说是为了建造龙泉寺三慧堂的佛像





部分收款记录

仅4个月的时间

也就是2015年11月

资金就全部筹措到位

后来,佛像改用灯光投影

不再塑像

后来

在未征得捐赠人同意的条件下

这1200万元

被转给极乐寺建设圆通殿

捐赠人得知后多次提出异议

却没有人回复

2018年3月

龙泉寺分院——

福建泉州永济寺发现

2015年11月到2016年1月

共有1000万的汇款

被分4次汇入财务账户

但又马上被分多次转出到个人账户





永春普济寺1000万元汇到个人账户的部分交易清单

而且

对于这1000万的来去

场所负责人毫不知情

且账本上没有任何记录

一个宗教场所

而且是传说中的

高智商人才科研组织

他的住持竟然

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

短信性骚扰,甚至性侵女弟子

甚至大肆建造违章建筑

私自挪用受众的资金

还至人命于不顾

倘若以上这些全部属实

和邪教又有什么区别

蛋蛋姐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根据报告中的内容

龙泉寺的两位监督

举报住持释学诚的本意是

希望能够挽救邪师释学诚

并完善信教群众的权利保障体系



这件事具体如何

还需要等待

有关部门的最终调查结果

希望恶人都能得到惩罚

无辜的人都能得到保护

转自:http://news.skykiwi.com/world/gj/zh/2018-08-02/4004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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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30 07:06 | 只看该作者
学诚被免全国政协民宗委副主任,辞去全国政协常委、委员
消息来源:新京报 学诚被免全国政协民宗委副主任,辞去全国政协常委、委员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 ... r=spider&for=pc


据新华社消息,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9日在京闭幕。会议表决决定,免去学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接受其请辞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

此前,8月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发布消息:我局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互联网上举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有关问题的反映。我局已收到了举报材料,并已开始调查核实工作。

8月15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接受学诚辞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同意由演觉副会长临时主持中国佛教协会工作。

8月2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通报了关于对举报学诚和北京龙泉寺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8月23日,福建省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根据会长会议提议,会议接受学诚辞去福建省佛教协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同意由普法常务副会长临时主持福建省佛教协会工作并担任法人代表。

8月24日,北京市佛教协会召开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按照《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的有关规定,免去学诚北京市海淀区龙泉寺住持(方丈)职务。

8月24日,陕西省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理事会决定免去学诚陕西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职务。宣布了陕西省佛教协会七届七次会长会议关于免去学诚陕西法门寺佛学院院长和陕西省扶风法门寺住持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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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法雨 于 2018-11-9 15:35 编辑


月悟法师提请中国佛协全面禁止在非藏传佛教传弘区域“道次第”传播

2018-10-27 20:21 佛教


沙门月悟提请中国佛协出面:在非藏传佛教传弘区域全面禁止“道次第”传播前会长之因性丑闻而下台与大力弘扬藏传佛教格鲁巴入门书《菩提道次第广论》有间接的关系,道次第强调依师,几乎不谈依经(佛经包含佛、法、僧),利于导归藏传佛教密乘(金刚乘)四皈依,宗喀巴大师撰写道次第的本意也是导归密乘。四皈依不是佛制,是藏传佛教密乘祖师所制,将上师凌驾于佛、法之上,有违佛制三皈依。佛言与祖语有冲突,也绝对依上师,加上藏传佛教密乘有“双修法”,如前会长那样六根不净的汉僧便会利用四皈依,诱惑女弟子双修甚至性侵。反而藏传佛教僧俗大众到现在不再提倡双修法了,而且也禁止比丘僧双修。藏传的归藏传,汉传的归汉传。藏传、汉传都是大乘佛教、一家亲,但亲兄弟明算账,不宜混搭,以免影响汉传佛教坚持三皈依的优良传统。

前会长、济群法师及其团队在非藏传佛教传弘区域大力推广道次第,学道次第得少为足的汉人又大多贬斥汉传佛教(其根源请参考本人近期新浪博文《关于济群法师<修行路上的地图>的看法》),而且藏传佛教的个别著名的堪布、仁波切公开篡改汉译佛经、贬损汉传佛教,企图一统汉传,影响极其恶劣,博大精深的汉传佛教面临被藏传佛教瓦解的危险。

沙门月悟提请中国佛协出面,参考《浙江佛协关于防范和制止藏传佛教在本省非法传播问题的通知》内容,在非藏传佛教传弘区域全面禁止流通“道次第”及藏传佛教祖师其他论著。沙门月悟此文抛出,时刻准备着得罪一大批热衷传播藏传佛教、出身汉传却又贬损汉传的所谓汉僧及其信徒,请您们尽快与我绝交,我不稀罕,不足畏也。我宁可为护汉传佛教得罪全世界的人,终不能愧对 汉传佛教列祖列宗。

2018年10月27日,汉传佛教天台宗沙门月悟写于中国海南精舍。



文章来源:http://www.sohu.com/a/271685775_18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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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9-6 22: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法雨 于 2018-9-7 09:59 编辑



透 过 现 象 看 本 质


像法之中凶险异常,邪师遍地,似是而非的不净说法泛如波涛,稍有不慎即入魔道而不自知。其实,于当今末法,若有人能依佛陀正法律修行,依然是能很快得阿罗汉道的。末法时期是非常适合修行的,真修者证果也会比正法时期更快,唯一难的就是在末法中邪师横行、邪说遍地,很难听闻到纯正的佛陀正法律,如果谁能够在我们这个充满诱惑、烦恼与充斥邪说的环境里,排除恒河沙数邪师的干扰与影响,有幸听闻到佛陀纯正的正法律并依教奉行,则于此娑婆世界修行一天,等于在正法时期或者他方佛世界修行百年,证果之快将远远超过正法时期,此种人也是极其难能可贵的,可谓第一希有。

在有佛陀正法律住世的任何时代中的任何人,不论老少、智愚、在家出家,如果能严格依止佛陀正法律修行,都能很快证得阿罗汉道。比如,佛陀在世时,大智慧的如舍利弗,最愚笨的如周梨盘陀伽,年龄极老的如120岁的须跋陀罗,年轻的如7岁沙弥均头,在家居士如周那、阿支罗迦叶等,都是很快就证得阿罗汉道的例子。佛陀说:“实不管任何人,于七日间如是修此四念处者,得二果中之一果,即于现法得究竟智(阿罗汉),或有余者,期待不还来(三果、阿那含)。”(《阿含经》)而证道最快的,往往是在得法的当天即证阿罗汉果。比如,在《大般涅槃经》中记载,有一位外道名叫弗迦娑,他于佛入灭前不久遇到佛陀,“如来为说种种妙法。其闻法已。心开意悟。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初果)。”“如来即复为说诸法。其闻法已。得阿那含果(三果)。时弗迦娑复白佛言。我今欲于佛法出家。佛即唤言。善来比丘。须发自落。袈裟着身。即成沙门。得阿罗汉。”

  若依佛陀正法律修行,尚能很快证得阿罗汉道,更何况证得三果乃至初果呢?!比如,“五四三二一日半日。乃至食前食后。一向不乱。离诸热恼。清净身心。专注趣求。我说是人。见法知法。超初(果与)二果。直进第三有余依位阿那含果。”(《阿含经》)

佛法激荡流变已数千载。诸部《阿含经》乃佛陀正法纯一无杂之上流源头,流变像法“大乘”乃至“密乘”实芜杂浊秽之下流,虽目之为法流,却不复法源之清澈矣。溃烂之处,艳若桃李,流变像法亦复如是,虽自诩殊胜、貌似高深,然而,若依佛陀正法之智针慧剑却可一挑而破,满腔脓水则暴露无遗。

  佛陀常常赞叹摧伏邪论、破斥邪说,并反复以声闻圣弟子可善破异论作为佛陀入涅槃的条件之一。
  比如:
  “宜应时时摧伏愚痴外道。建立正论。”(《杂阿含经》)
  “汝罪魔王。我未入涅槃。何以故。我未有声闻弟子聪明智慧。若有他问如法而答。善破异论广建正法。”(《律》)
  “若我圣众声闻弟子。未有智慧通达聪明辩了以正法言。摧伏邪论显扬圣教能流通者……我今无宜入大涅槃。”(《律》)——引自:《楞严伪经——阿含经VS伪大乘经》

摧伏邪说并救拔众生脱离邪教,如救水火,其急与迫,不可稍怠,皆因邪教信徒将堕无间,没有比救拔众生免堕无间更重大、更急迫之事了。

在此末学郑重推荐悲智仁者的力著《楞严伪经——阿含经VS伪大乘经》,对于末法众生破除邪说,分辨正邪,树立正见有极大帮助,不可不读!

http://www.tianjian.cc/forum.html?mod=viewthread&tid=13899


赞:千古奇书,揭秘历史上2000多年真经、伪经之谜。

巅峰对决,原始纯正佛法《阿含经》摧伏异论“伪大乘”《楞严经》。

正本清源,再现释迦牟尼佛金口所言《阿含经》智慧。

无处遁形,附佛外道“伪大乘”,喇嘛邪教原形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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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2: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法雨 于 2018-9-4 15:18 编辑
清风扬 发表于 2018-9-3 10:09
龙泉寺的五位执事法师,禅兴法师、贤佳法师、贤书法师、贤颂法师、贤听法师,接受比丘尼贤丙的检举。听 ...


戊戌之年,一场意识变革势在必行!

学诚事件在佛教界掀起了悍然大波,甚至很多人对于佛法产生了疑惑,也有些人开始深深思索什么才是真正的佛法。 其实真正的原始佛法是可修可证的,有明确的修行次第,完全可以通过实修检验的,是可以自知自觉自作证的 ,并不是玄而又玄,密之又密的,喇嘛教根本就不是佛教! 在此末学恳请大德法师们能以弘扬原始佛陀正法《阿含经》为己任,为末法时代众生找到真正解脱的路!

历史发展也正如佛陀所预言。佛陀入灭五百年后渐入像法时期,流变像法“大乘”,乃至更增流变、最为下流的“秘密大乘”即“密乘”喇嘛教,辗转兴起并风行于世,同时兴起历时近千年的伪造“佛经”运动,不仅大肆杜撰数不清的伪宝即相似像法伪经,而且极尽歪曲、贬低佛陀大乘正法《阿含经》为“小乘”之能事。随着伪宝即相似伪经相继而出并横行于世,真宝即佛陀正法《阿含经》,渐渐被伪宝替代而隐没,以至及今近两千年间,遍读诸部《阿含经》之佛子已寥若晨星,也正应了佛陀所记“相似像法出世间已。正法则灭”之预言。

  然而,佛陀真正最殊胜之大乘佛法唯有诸部《阿含经》及其中所说四谛八正道。
  比如:
  “诸佛之最胜法义,即:苦、苦之集、苦之灭、苦灭之道。”(《长部》)
  “若有无量善法。彼一切法皆四圣谛所摄。来入四圣谛中。谓四圣谛于一切法最为第一。”(《中阿含经》)
  “何等为正法.律乘.天乘.婆罗门乘.大乘。能调伏烦恼军者。谓八正道。正见。乃至正定。”(《杂阿含经》)
 
1.原始佛陀正法有明确的修行次第,可以通过实验检验

复问。舍利弗。有道有向。修习多修习。常修善法增长耶。

  答言。有。谓八正道。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杂阿含经》)

比丘。如来亦复如是。善察今世.后世。观生死之海。魔之径路。自以八正道度生死之难

修习八正道  安隐趣涅槃(《杂阿含经》)

正士所习近  善说贤圣路  了知八正道  不还更受身(《杂阿含经》)


2.佛陀真正最殊胜之大乘佛法唯有诸部《阿含经》及其中所说四谛八正道。
  比如:
  “诸佛之最胜法义,即:苦、苦之集、苦之灭、苦灭之道。”(《长部》)
  “若有无量善法。彼一切法皆四圣谛所摄。来入四圣谛中。谓四圣谛于一切法最为第一。”(《中阿含经》)
  “何等为正法.律乘.天乘.婆罗门乘.大乘。能调伏烦恼军者。谓八正道。正见。乃至正定。”(《杂阿含经》)

3.关于修行的境界,佛在《阿含经》中明确讲到:

佛告之曰。如是。罗云。一切私施犹如彼流。或获福。或不获福。众僧者如彼大海。所以然者。流河决水以入于海。便灭本名。但有大海之名耳。罗云。此亦如是。今此十人皆从众中出。非众不成。云何为十。所谓向须陀洹.得须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向阿罗汉.得阿罗汉.辟支佛.佛。是谓十人皆由众中。非独自立。——《阿含经》

得须陀洹。不堕恶趣。极七往返。乃尽苦际。——《阿含经》

断三结。淫.怒.痴薄。得斯陀含。一来此世便尽苦际。——《阿含经》

三果,音译阿那含,意译为无来、不还、不来等。证得三果的圣者,除了三结断尽之外,还断除了欲界的贪、嗔二结,称为五下分结断。
  比如:
  “阿那含者。五下分结已断已知。谓身见.戒取.疑.贪欲.嗔恚。” ——《阿含经》
  若因种种因缘,三果人当生不能再进证阿罗汉果而命终的话,必于天上般涅槃,不再来此欲界人、天受身。
  比如:
  “得阿那含,于天上般涅槃,不复还生此世。” ——《阿含经》

依十二因缘,若想受灭,则必有生死大苦聚灭。故而,若证得灭尽定,则为已证得有余涅槃的三果(阿那含)或四果(阿罗汉)。——《阿含经》


四圣谛,是唯一解脱乃至诸佛成佛之了义大乘法,阿罗汉、辟支佛乃至诸佛,皆依此三乘共法得悟诸法无我、空寂无主、证第一义。
  比如:
  “大师.弟子义同义.句同句.味同味。同第一义。”(《杂阿含经》)
  “漏尽阿罗汉成就十支。物主。若有十支。我施设彼成就善.第一善.无上士。得第一义。”(《中阿含经》)
  “又三结尽。得须陀洹,一切当知四圣谛……阿罗汉,彼一切悉知四圣谛;辟支佛道证,彼一切知四圣谛故;若得无上等正觉,彼一切知四圣谛故。”(《杂阿含经》)
  “诸比丘!对此四圣谛如实现等觉故,名为如来、应供、正等觉者。”(《相应部》)
  可见,一切诸圣,开悟,悟的唯是四圣谛;见道,见的唯是四圣谛;修道,修的唯是四圣谛;证道,证的唯是四圣谛。

其实,于当今末法,若有人能依佛陀正法律修行,依然是能很快得阿罗汉道的。末法时期是非常适合修行的,真修者证果也会比正法时期更快,唯一难的就是在末法中邪师横行、邪说遍地,很难听闻到纯正的佛陀正法律,如果谁能够在我们这个充满诱惑、烦恼与充斥邪说的环境里,排除恒河沙数邪师的干扰与影响,有幸听闻到佛陀纯正的正法律并依教奉行,则于此娑婆世界修行一天,等于在正法时期或者他方佛世界修行百年,证果之快将远远超过正法时期,此种人也是极其难能可贵的,可谓第一希有。

在此末学深切企盼诸位佛子能够以如来圣教兴衰为念,深入学习研究佛陀圣典《阿含经》,弄清真相、廓清迷云、摧碎邪说、显正法律,庶几不负如来出世之悲心、阐教之大恩,亦为末世众生,找到真正的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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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3 10:09 | 只看该作者
龙泉寺的五位执事法师,禅兴法师、贤佳法师、贤书法师、贤颂法师、贤听法师,接受比丘尼贤丙的检举。听了之后,这几位法师很气愤,力劝比丘尼贤丙到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6月29号,比丘尼贤丙在龙泉寺四位法师的陪同下,到北京市海淀区某派出所报案:释学诚性侵比丘尼。
之后,这几位法师都被龙泉寺赶了出去。贤书法师、贤佳法师还受到了人身威胁。
龙泉寺的主要执事,带头对举报人贤佳法师、贤启法师进行污蔑和诋毁。比如“贤佳人渣、贤启人渣”,“贤佳,狮子身中虫”,“贤启,狮子身中虫”,等等。
上面的比丘尼检举录像笔记,有做为附件,送给中央相关部门。但是在寄给诸山长老的95页举报材料里,这部分就省略了。因为贤佳和贤启法师担心这部分内容如果传出去,对佛教形象打击太大。今天,我特意把这个文档发出来,让大家看看,谁是人渣,谁是狮子身中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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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6 16:29 | 只看该作者
重申一下,在官方的结论出来以前,两个质疑一直不变:
(1)举报事件的真实性。此事还有各种可能性:比如造假,比如手机被控制,比如手机被偷......,这些都需要警方去侦破、澄清。
(2)在网上公开95页淫秽内容,且不论存在传播淫秽的违法嫌疑,其目的显然是要抹黑佛教。手段低劣,用意险恶。
另外也不妨预测一下,假如此事最终证明是诬陷,那你们必然会说是官方袒护,必然还会继续抹黑当事人。
立此存照!


好的,立此存照,既照别人,也照自己!

我的意思也非常明确:如举报属实,佛教界不仅要清理门户,还要持续打扫垃圾;如举报属假,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挽回影响,龙泉寺不仅也要持续打扫垃圾,也还得深究细察,为啥会培养出此类擅长造假的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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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6 11:16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6 11:11
世界上哪里又有清净之地?恐怕只有无人区才存在。
被举报查证本来确实也没什么,可是在还没查证的时候, ...

因为你自己用心太险恶了。看别人都是险恶。
你可曾同情过受害人?那些被逼疯的比丘尼,那些想自杀的比丘尼。
你可曾想过举报人被迫流落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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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 09: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18-8-3 09:16 编辑

明摆是构陷啊,不管结果如何,先泼你一身脏水。
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想得到,做坏事咋可能留文字证据?小学生都不会干嘛。
学诚法师又是免寺院门票,又是禁烧大香,要为僧人争取寺庙的主导权,竟然还暴露了全国真僧人只有20万而假和尚有60万......这得得罪多少人啊,人家得花多少钱雇人灭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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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8-5 12: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法雨 于 2018-8-5 12:24 编辑
清风扬 发表于 2018-8-5 10:45
(四)
【法师丁】说实话,这件事我也感到震惊,难以置信,无论怎样,我认为都不可以发酵,因为伤害的是整 ...

【贤佳】已多方确认无疑

在下认为此事不能完全依靠公检部门来解决,僧团内部首先应该依据戒律做出灭宾驱逐,联合签名让学诚邪师引咎辞职。僧团不是学诚一个人的,应该由僧团联合表决。

僧团内部启动自清自律,如理如法揭发学诚之恶行,不应该由学诚一人为所欲为。学诚看似破了盗、淫、妄三项波罗夷,所以罪大极恶不共住。

《律》明确规定,淫为出家根本戒,若被奸生乐受尚且犯戒,况主动行淫!主动行淫者,无论何种情况,无论是否生起乐受快感,皆犯逐出僧团的波罗夷重罪。更何况,学诚是主动追求并浸淫于欲乐之中,这绝对是破根本戒的行为。

“诸比丘!彼愚人,彼受(乐)或不受(乐)俱波罗夷。”(《律》)

  波罗夷,戒律中的极恶极重之罪,华译断头,喻如断头,不能再生。又译不共住,谓不能入僧数,不许与僧团共住。又译堕落,谓命终当堕阿鼻地狱。犯此罪者,不名比丘,不名沙门,非释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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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4 12: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正思 于 2018-8-4 16:33 编辑
验证 发表于 2018-8-3 11:28
你可能会失望,最后的结果不会是你想要的


https://weibo.com/xuecheng?refer ... hot=1#1533354843102 别的不论,单单从学诚法师此条《严正声明》的微博,将2000多条评论一扫而空,就可得知,他绝对不是被冤枉的。什么叫“做贼心虚”、“欲盖弥彰”?地球人都知道。
沙发
发表于 2018-8-2 14:11 | 只看该作者
身披袈裟禽兽心,败坏佛教真魔子。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8-8-2 18: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法雨 于 2018-8-2 18:48 编辑

北京市龙泉寺住持性侵多名女弟子的事件,应该不是个案!


北京市龙泉寺住持性侵多名女弟子的事件,应该不是个别案例,这在喇嘛邪教里或司空见惯。学诚和喇嘛邪教的行为如出一辙。学诚邪师也大肆宣扬喇嘛教理论,让弟子完全身心依止,不敢违背,所以我对于此消息并不怀疑其可靠性,也很为那些高学历受害者感到痛心和惋惜!有其言必有其行,现摘录学诚邪师的两段问答回复,即可窥见一斑!

3、问:有些人拼命在诽谤密法,引经据典进行指责。有的祖师有时也表达了一些看法。师父怎么看待?

学诚法师 于2006/05/28 07:15:03 回复到:

祖师说法都是在一定的时节因缘之下,多是应机而说,因此我们不能够断章取义,否则会造下谤法之罪。任何一法在流传过程当中,法久生弊,但切不可因人废事。

4、师父:给您顶礼。近几年,有人对某位海外弘扬净土的老法师横加指责,鸡蛋里面挑骨头。我想纵然法师讲法时有特殊的对境和方便语,但老法师弘法的功德不可思议啊。这样的诽谤让人痛心,也动摇很多佛子修学的信心。师父,您能不能慈悲开示一下?

学诚法师 于2006/07/31 18:28:59 回复到:

善恶是看自己的内心,不是“人云亦云”,我们自己要好好学习。




转自: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对善书、密宗、批评诽谤净空法师等问题的开示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410/16/31038120_549481253.shtml

喇嘛邪教与清净的原始佛教教义完全背道而驰,鼓吹“男女双修”是唯一“即身成佛”之法,喇嘛教妄言凡夫依性交可“即身成佛”,喇嘛出家也行淫,喇嘛教的畜生依性交可成“畜身佛”,在喇嘛教中,除了充斥畜生身等双身本尊或佛像之外,还妄言亡者在中阴中可见男女交抱行淫的双身佛,此时亡者亦可以“中阴身”成佛。。。

性侵事件在喇嘛教里层出不穷。

想知道“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是什么样人吗?看一下喇嘛教的诸上师就够了。喇嘛教诸上师借口为修“无上瑜伽”男女行淫法,除了古今常有著名上师嫖娼狎妓之丑事曝光外,因现代交通便利,诸上师更是如鱼得水,往往游走全世界与无数中、西方或美丽或多金的女人滥交,他们不断寻找机会与新的异性邪淫或与多位异性杂交,既致使性病泛滥,又导致性侵与诱奸不断,甚至连幼女也不放过,诚如佛陀所言:“凡欲火染心。无恶不作。不避恶业。”(《律》)

此类喇嘛性侵事件极多,受害女性大多因忌惮被诛咒、名节败坏或家庭破碎等而隐忍,但是仅曝露出来的这冰山一角已令人发指。因喇嘛教打着佛教的幌子,却喝酒、吃肉、杀生、性侵乃至无恶不作,到处玷污佛门清誉,让世人误以为佛教中人皆是如此淫恶,并把喇嘛所造罪恶统统算在佛教头上,陷佛门四众于不义,令真正佛子蒙羞。真佛子者,皆有义务澄清喇嘛教乃附佛外道的事实,维护佛教纯正与清白。——更多请参看《楞严伪经——阿含经VS伪大乘经》

出家人只要是主动行淫,受乐与不受乐皆犯波罗夷重罪,这是全世界佛教界公认最为粗显的出家戒律了。出家众犯波罗夷,喻如断头不能再生,弃之于僧数之外不可共住,且必堕落于无间地狱受无量苦。任何主动行淫者,不名比丘,不名沙门,非释迦子。

比如:

“佛告比丘。汝愚人。云何说如来习淫无罪。我无数方便说淫之秽污。汝今云何作是语。如来说淫无罪。汝好守护口过。无令长夜恒受其罪。”(《增一阿含经》)

转贴此关于学诚邪师性侵事件是希望有关部门明察,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清查,不要让更多的信徒受害!将故意犯戒的邪恶分子清除寺院,还佛教以清明!
地板
发表于 2018-8-2 21:55 | 只看该作者
http://news.ifeng.com/a/20180802/59580527_0.shtml

国家宗教事务局回应学诚法师被举报一事

2018年08月02日 18:16:01

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综合

关于对举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一事的回应

我局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互联网上举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有关问题的反映。我局已收到了举报材料,并已开始调查核实工作。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8年8月2日




早前报道:

8月1日,原北京龙泉寺的两位都监发布长篇“情况汇报”,指称北京龙泉寺主持、中国佛教学会会长释学诚长期精神控制、性侵女弟子,引发舆论哗然。今日晚间,释学诚转发龙泉寺声明,称相关指控为伪造证据、恶意构陷。以下为全文:

严正声明

近日,原龙泉寺释贤启(俗名杜啟新)、释贤佳(俗名刘新佳),收集、伪造素材,歪曲事实并散布不实举报材料,构陷佛教大德,误导大众。

对此,北京龙泉寺作出以下严正声明:

不是举报材料中,基于伪造的证据以及恶意构陷学诚法师的不法目的,已涉嫌构成犯罪。由此,对学诚法师本人和北京龙泉寺造成的名誉损害,龙泉寺将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此事背景复杂、组织运作、用心险恶,北京龙泉寺将提请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此事给予调查,以正视听。

北京龙泉寺

2018年8月1日
6#
楼主| 发表于 2018-8-3 09:27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3 09:05
明摆是构陷啊,不管结果如何,先泼你一身脏水。
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想得到,做坏事咋可能留文字证据?小学 ...

功过不相抵,各有因果的,一切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人在做,天在看,自有公道。
7#
楼主| 发表于 2018-8-3 09: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法雨 于 2018-8-3 09:56 编辑

讲真,龙泉寺声明涉嫌违法了

唯物主义者T先生 算计师 今天



继续说说北京龙泉寺的事。

8月2日18:00,国家宗教事务局官网发布文章《关于对举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一事的回应》称:我局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互联网上举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有关问题的反映。我局已收到了举报材料,并已开始调查核实工作。

稍早些的8月1日晚上,一份落款为“北京市龙泉寺”的严正声明开始在网上流传。8月2日,有媒体报道证实了这份严正声明的真实性。

不谈恩怨对错,本文只谈法律和公文写作。



严正声明全文如下:

原龙泉寺释贤启(俗名杜啟,身份证号:110225197012242417)、释贤佳(俗名刘新佳,身份证号:11010819751207899X),收集、伪造素材,歪曲事实并散布不实举报材料,构陷佛教大德,误导大众。

对此,北京龙泉寺作出以下严正声明:

不实举报材料中,基于伪造的证据以及恶意构陷学诚法师的不法目的,已涉嫌构成犯罪。由此,对学诚法师本人和北京龙泉寺造成的名誉损害,龙泉寺将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此事背景复杂,组织运作,用心险恶,北京龙泉寺将提请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此事给予调查,以正视听。


T先生好像说过,每天的工作就是处理大量的文字。所以你们要相信,就算这200多字的严正声明,T先生也能找出一些毛病来。

不信?那我们就开始吧。

1、T先生留意到,虽然落款是龙泉寺,但严正声明却是由学诚法师用其个人自媒体账户发布的。一般情况下这样做问题不大,但这次事件中学诚法师是被质疑有问题的当事人,本来就应该回避,作为严正声明的发布主体当然是不妥的。其实,就算以龙泉寺的名义发都不好,最好其实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来处理。

2、接下来就是涉嫌违法的问题了。别说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就算是一个罪犯,在法院终审判决生效前,他的隐私权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大家可以留意一下警方破案的报道,都会强调是犯罪嫌疑人,而且不会公布嫌疑人的全名。三个字的姓名,起码有一个字是用“某”或“×”来代替。后面的括号也只是说性别、年龄和籍贯等并非个人独有的信息。即使是籍贯有时都不会说了,因为会留下地狱歧视的把柄。龙泉寺的严正声明,公布了两个举报者的身份证号码,可以说是很粗暴地侵犯了释贤启、释贤佳二人的隐私权。从法律上来说是违法了。当然,更遑论什么慈悲为怀了。

3、在声明中指责“释贤启、释贤佳收集、伪造素材,歪曲事实并散布不实举报材料,构陷佛教大德,误导大众”没问题,但说人家“已涉嫌构成犯罪”就不行了。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龙泉寺并不是司法机关,有没构成犯罪,只能由司法机关来认定。发现有人犯罪,应该报警,而不是发声明。

4、“此事背景复杂,组织运作,用心险恶”,因为没有罗列出证据,可以认为是没有根据的猜测。顺便说一下,这句话表述不清,有语病。再具体一点就是主谓搭配不当。这句话的唯一主语是“此事”,但后面两个的主语显然又不是“此事”。应改为“此事背景复杂,有人组织运作,用心险恶”。“

5、“北京龙泉寺将提请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此事给予调查,以正视听”。请上级部门调查,不是发声明,而是向上级部门递交申请报告。

在宗教方面龙泉寺的水平、地位怎样T先生不清楚,但从这则严正声明看来,其法律、公文写作水平还有一定的进步空间。

不过,那份举报材料的水平倒是非常高。

转自:https://mp.weixin.qq.com/s?src=1 ... PLCoIPt7cMxr78jrojP*iW2Al910puxPu3GbttWb2&new=1
8#
发表于 2018-8-3 10:07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两个举报人自爆的身份,都是清华的“工程博士”,就是在职的学位,应该有不少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了,现在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干下这等欺师灭祖的事,没有相当大的诱惑是不行的
9#
发表于 2018-8-3 10: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18-8-3 10:25 编辑
法雨 发表于 2018-8-3 09:33
讲真,龙泉寺声明涉嫌违法了

唯物主义者T先生 算计师 今天


佛教领袖被人泼了一脸粪水,难道不应该先把脸洗一下?
佛教面临重大危机的时候,佛门都不应该发个声?
另外,两个“举报人”的身份是自己公开的,不存在隐私问题
10#
发表于 2018-8-3 10:23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3 10:07
看到两个举报人自爆的身份,都是清华的“工程博士”,就是在职的学位,应该有不少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了,现 ...

第一,举报人是实名举报,如属于诬陷,他们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他们在证据里也提供了一些手机号码,寻此查证,当不是难事,如不实,他们自然要承担提供或伪造虚假证据之责。

第三,查清此事,不难;但要查清所有问题,得有相当的时间。
11#
发表于 2018-8-3 10:29 | 只看该作者
林青 发表于 2018-8-3 10:23
第一,举报人是实名举报,如属于诬陷,他们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他们在证据里也提供了一些手机号 ...

所以在事实澄清以前(“得有相当的时间”),千万不能人云亦云!不能被所谓的“真相”所蒙蔽!
维护佛教声誉是头等大事,显然,灭佛的大门已经打开......
12#
发表于 2018-8-3 10:32 | 只看该作者
故此,在这个主题帖子之下,正方与反方的声音都要存在。

而先入为主地臆测,则必将导致误导与误判。
13#
发表于 2018-8-3 10:34 | 只看该作者
林青 发表于 2018-8-3 10:23
第一,举报人是实名举报,如属于诬陷,他们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他们在证据里也提供了一些手机号 ...

科技这么发达,所谓的“证据”,都是可以伪造的。
当然,真相终有大白的一天,这取决于公安的技术是不是更高。
但是,在真相大白以前,恶人自然不受惩罚,难道受害者就应该蒙不白之冤?
14#
发表于 2018-8-3 10:42 | 只看该作者
第一,他们如是伪造了证据,不会连移动或电信部门的后台都进行了伪造吧?

第二,作恶者必受虐罚。一时之欢,岂当永远?

第三,古往今来,蒙受不白之冤者有之;事后被“摘帽”者,也有之。但是,查证结果如确是受冤的,为何不能让施加者加倍补偿呢?反之,亦然!
15#
发表于 2018-8-3 10:46 | 只看该作者

灭佛者要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抹黑、泼脏水。
至于事实真相,根本不重要
16#
发表于 2018-8-3 10:47 | 只看该作者
林青 发表于 2018-8-3 10:42
第一,他们如是伪造了证据,不会连移动或电信部门的后台都进行了伪造吧?

第二,作恶者必受虐罚。一时之欢 ...

黑客是可以花钱雇的
17#
发表于 2018-8-3 10: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18-8-3 10:53 编辑
林青 发表于 2018-8-3 10:42
第一,他们如是伪造了证据,不会连移动或电信部门的后台都进行了伪造吧?

第二,作恶者必受虐罚。一时之欢 ...


第一,黑客是可以花钱雇的,当事人也是可以花钱雇的,一切都取决于花多少钱。
第二,惩罚一定会来,难道要让受害者一直等?
第三,施害者就是要利用舆论的力量进行抹黑。释永信你怎么补偿?现在还翻得了身吗?
18#
发表于 2018-8-3 10:54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3 10:46
灭佛者要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抹黑、泼脏水。
至于事实真相,根本不重要 ...

建议您别把举报了佛教界某人,就与灭佛划上等号。他们不是一个话题。

犹如有人举报了周永康、徐才厚,咱们就此可以划定他们就是要灭政治局、灭中央军委吗?
19#
发表于 2018-8-3 10:55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3 10:47
黑客是可以花钱雇的

麻烦阁下给出此言此论的依据!(仅指此次龙泉寺某人被举报之事)
20#
发表于 2018-8-3 10:59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3 10:51
第一,黑客是可以花钱雇的,当事人也是可以花钱雇的,一切都取决于花多少钱。
第二,惩罚一定会来,难道 ...

如不想等待查实,那么阁下想主导啥?想以邪制邪、以暴制暴?!
21#
发表于 2018-8-3 11:01 | 只看该作者
林青 发表于 2018-8-3 10:55
麻烦阁下给出此言此论的依据!(仅指此次龙泉寺某人被举报之事)

不必有依据,仅凭推理。
疑罪从无。
如果举报学诚法师的事情都是真的,那必然会被判刑,在给大和尚定罪前,必须排除任何可能性!灭佛组织雇黑客伪造微信短信内容也是一种可能性。
22#
发表于 2018-8-3 11:05 | 只看该作者
林青 发表于 2018-8-3 10:54
建议您别把举报了佛教界某人,就与灭佛划上等号。他们不是一个话题。

犹如有人举报了周永康、徐才厚,咱 ...

通过这种公开造势的方式“举报”佛教领袖,当然就是在抹黑佛教,当然目的就是灭佛教啊。
如果只是针对学诚法师个人,完全没必要公开,直接报案就行了,案子侦破期间也应该是保密的吧。
23#
发表于 2018-8-3 11:05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3 11:01
不必有依据,仅凭推理。
疑罪从无。
如果举报学诚法师的事情都是真的,那必然会被判刑,在给大和尚定罪前 ...

疑罪从无,自然不能等同于事实从无。
24#
发表于 2018-8-3 11: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18-8-3 11:13 编辑
林青 发表于 2018-8-3 10:59
如不想等待查实,那么阁下想主导啥?想以邪制邪、以暴制暴?!


错,只是希望大家在查证前千万别给人当了枪使
25#
发表于 2018-8-3 11: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18-8-3 11:14 编辑
林青 发表于 2018-8-3 11:05
疑罪从无,自然不能等同于事实从无。


你知道事实?
如果你是警察,是不是现在就要去抓人?
如果你是法官,是不是马上就要判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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