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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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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律师为什么“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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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匿名  发表于 2009-7-25 20:56
人真的很弱小,
为什么几句脑人的话就可使人气上心头,
为什么几个因为所以也就把人的思想搞乱,

“悟”这个字到底是什么含义
177#
发表于 2009-7-25 22: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7-25 20:13 发表


您主要说了,
“法”是假的,
对人没有好处,
搞了政治,

》》
“法”为什么那么多人在维护(包括那么多的老年人和妇女),
“法”实实在在引起人肉体上的和心里上的变化,
对人有了好处才去维护的,
若正和邪之间的对抗(若是这样看待),还是政治吗,
从另一面看,这些人想要政权吗,
“仇恨”,“不吃药”,您再看看法,

有很多人不练了,但在这些人心里有了一个善字,


你好像对法轮功的现状不了解呀!不说老年人妇女还好,说起来真是无耻,那就是你们欺骗的主要对象!专捡软柿子捏,找好骗的行骗,诸多骗子的手段莫过如此!

你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肉体上的变化,我自己锻炼身体也有了,我凭什么铤而走险去信法轮功?
心理上的变化,我心向善,我可以信耶稣,信佛教等,我凭什么要铤而走险去信法轮功?
有的人为什么维护你心里很清楚,为了李洪志那虚幻的承诺!
不管法轮功想不想要政权,它参与了政治就已经不纯粹了!
仇恨,不吃药是你们法轮弟子就是那样做的,你还是让他们去看看法吧!

有很多人不练了,但在这些人心里有了一个善字,你这话说的很愚蠢,好像世界上的好人善人都是法轮功的功劳似的,世界上没有法轮功就没有善了吗?人家没练法轮功的时候就是个恶人吗?兄弟,想为法轮功辩护也要讲究说法,你这胃口也太大了!
178#
发表于 2009-7-25 23: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7-25 20:56 发表
人真的很弱小,
为什么几句脑人的话就可使人气上心头,
为什么几个因为所以也就把人的思想搞乱,
“悟”这个字到底是什么含义

李洪志老是夸弟子们“伟大”、“了不起”,你是不是也觉得自己很伟大、很了不起?
一看就是个没脑子的人说出的话,什么叫“脑人”啊?你是不是想说几句恼人的话啊?
其实你的思想已经乱了。要想不乱,你真得多问几个为什么,认真回答几个因为所以。
“悟”这个字到底是什么含义?你无论怎么悟都悟不懂,只有主动跳出来才能弄明白。
179#
发表于 2009-7-26 08:2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80#
匿名  发表于 2009-7-26 09:46
国人受的是无神论的教育,很多人对神佛的概念是另一种理解,
“法”的出现才渐渐重新认识,
铺天盖地的舆论,人困惑了,
人重新认识一下,
这样的“理论”有哪个学者能写出,
从气功层面讲,哪个功法也没有说过这样的理,
何况对个人确实有了好处,
对社会也没害处,提升了道德观,


一个学者说了,计算机上的某一种程序语言,用N年可以学会,出成果。您认为他一定就能学会吗,
181#
发表于 2009-7-26 13: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7-26 09:46 发表
国人受的是无神论的教育,很多人对神佛的概念是另一种理解,
“法”的出现才渐渐重新认识,
铺天盖地的舆论,人困惑了,
人重新认识一下,
这样的“理论”有哪个学者能写出,
从气功层面讲,哪个功法也没有说过这样的理,
何况对个人确实有了好处,
对社会也没害处,提升了道德观,
一个学者说了,计算机上的某一种程序语言,用N年可以学会,出成果。您认为他一定就能学会吗,


又在吹嘘了!按照李洪志的口吻把法轮功放到至高无上的位置上。李洪志说什么就是什么,就信什么!还谈让别人“悟”,你那就“迷信”。“无神论”并不是低级货,他甚至要比“法轮功”高级很多,这个你“悟”的到吗?

学者不会写这些破烂的,处处是漏洞,20年不停的补不停的修改,也就李洪志的初中水平+胡说八道可以达到!还讲气功,你那不是气功,是邪教!

你还没回答呢,你所谓的好处我不练法轮功照样可以得到,我凭什么要练法轮功呢?

“对社会也没害处,提升了道德观”,对不起,这不是你们法轮功的现状!你再说这个让大家笑掉大牙!

程序语言,你学它它不学你,练功就不一样了,所谓你不练功功练你,练成了吗???
假的当然练不成!

就像你投资古董生意,本来是个赝品,但很多人都说你发财了捞了个宝贝,实际上都走眼了!你得到的是垃圾,真正得到利益的那个是那个骗人的古董商人,而你得到的即时利益仅仅是沾沾自喜和捡了个大便宜的心理安慰!
182#
匿名  发表于 2009-7-26 15:28
[quote]原帖由 [i]爆胎[/i] 于 2009-7-26 13:56 发表 [url=http://www.tianjian.cc/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1505&ptid=8408][img]http://www.tianjian.cc/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又在吹嘘了!按照李洪志的口吻把法轮功放到至高无上的位置上。李洪志说什么就是什么,就信什么!还谈让别人“悟”,你那就“迷信”。“无神论”并不是低级货,他甚至要比“法轮功”高级很多,这个你“悟”的到吗?

学者不会写这些破烂的,处处是漏洞,20年不停的补不停的修改,也就李洪志的初中水平+胡说八道可以达到!还讲气功,你那不是气功,是邪教!

你还没回答呢,你所谓的好处我不练法轮功照样可以得到,我凭什么要练法轮功呢?

“对社会也没害处,提升了道德观”,对不起,这不是你们法轮功的现状!你再说这个让大家笑掉大牙!

程序语言,你学它它不学你,练功就不一样了,所谓你不练功功练你,练成了吗???
假的当然练不成!

就像你投资古董生意,本来是个赝品,但很多人都说你发财了捞了个宝贝,实际上都走眼了!你得到的是垃圾,真正得到利益的那个是那个骗人的古董商人,而你得到的即时利益仅仅是沾沾自喜和捡了个大便宜的心理安慰! [/quote]
《“无神论”并不是低级货,他甚至要比“法轮功”高级很多,这个你“悟”的到吗?》
信和不信是个人问题。
《你还没回答呢,你所谓的好处我不练法轮功照样可以得到,我凭什么要练法轮功呢?》
说好处,您还会有很多理由,是吧,您自己体会好坏。

《程序语言,你学它它不学你,练功就不一样了,所谓你不练功功练你,练成了吗???
假的当然练不成!》
您想到这了。
一件事,只想得到结果,而不实际去做,是永远也成不了的。

那您就找一个真正的气功,气功对人是绝对有好处的,实实在在的打座练一下。
183#
发表于 2009-7-26 16: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7-26 15:28 发表

《“无神论”并不是低级货,他甚至要比“法轮功”高级很多,这个你“悟”的到吗?》
信和不信是个人问题。
《你还没回答呢,你所谓的好处我不练法轮功照样可以得到,我凭什么要练法轮功呢?》
说好处,您还会有很多理由,是吧,您自己体会好坏。

《程序语言,你学它它不学你,练功就不一样了,所谓你不练功功练你,练成了吗???
假的当然练不成!》
您想到这了。
一件事,只想得到结果,而不实际去做,是永远也成不了的。

那您就找一个真正的气功,气功对人是绝对有好处的,实实在在的打座练一下。


一件事,只想得到结果,而不实际去做,是永远也成不了的。这句话正好就此送给你吧,就练法轮功而言,你们只想得到不被淘汰和跟着李洪志白日飞升的结果,而不实际按照修炼的水准去做,甚至连自己的“真善忍”都做不到,是永远也成不了了!

我发现你不是不懂道理,但就是不肯把道理放在自己身上用用!
气功我练过易筋经,八段锦,效果很好我不否认,但你非要让我认定法轮功当气功而言是好东西的话,我不认定,气功不是法轮功的实质,也不能当做气功来说,他的本质是邪教,李洪志的本质是骗子。

谈到法轮功好处的时候,你就说对身体好,也没有说谁谁飞升了,20年间也没谁三花聚顶了,那李洪志这点功力也太可怜了,你们的追求也太可怜了!

多学习点文化,多见见世面,“悟”不仅仅需要信,有时还需要有点“批判”精神!
成天就抱着李洪志的大腿,他说一你不说二,只能说明你很迷信李洪志,你已经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

再声明一次,我亲身体会,法轮功没有好处,对社会也没有好处,我的两位亲人被法轮功害死了,我还有亲人正在被法轮功侵害着,我深深地为他们感到担忧!我是地地道道的法轮功受害者,想让我觉得法轮功有好处,不可能,我亏心!我逝去的亲人也不会瞑目的!

你要有新鲜的就说,要是没有新鲜的那就免谈吧!
184#
匿名  发表于 2009-7-26 16:43
又是练功不吃药,。。。。。。不吃药害人啊
185#
发表于 2009-7-26 2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3# 的帖子

流氓律师喊了一嗓子就跑了,留下一个总是愿意从“气功层面看问题”的在这东拉西扯。我看还是响应“名字好难取”在122#提出的倡议,就此打住!
186#
发表于 2009-7-26 23: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5# 的帖子

杨大律师似乎只在本楼发了一、二帖,其余的好像都是另外一位“高人”所发。
187#
发表于 2009-7-27 09:09 | 只看该作者
应该禁止未登陆发贴,以游客的形式发贴,有些人就信口胡说,无所顾忌了,甚至都不知道是谁发的.
188#
发表于 2009-7-27 12: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9-7-26 23:15 发表
杨大律师似乎只在本楼发了一、二帖,其余的好像都是另外一位“高人”所发。

那位“高人”在另外两个楼里也是这样东扯一句西扯一句,且回帖速度还挺快。
189#
匿名  发表于 2009-7-27 22:25
如果大家能客观一些看问题,不否认法轮功初期的治病效果、上亿人修炼,再循循善诱:法轮功后期走入政治、成为邪教,不能再追随,效果可能好的多
190#
发表于 2009-7-27 23: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7-27 22:25 发表
如果大家能客观一些看问题,不否认法轮功初期的治病效果、上亿人修炼,再循循善诱:法轮功后期走入政治、成为邪教,不能再追随,效果可能好的多


那问题还可以这样看,法轮功认清当初围攻报社静坐中南海是错误行为,也就不至于被取缔了,甚至自己就走回来了,不用循循善诱也能想的明白!

将心比心,一开始法轮功是被承认的,后来因为什么而不被承认被取缔,这个应该很明了,法轮功也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才对!
191#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7 19:27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9-6-2 20:25 发表


在我们这个论坛,有家中就有大法弟子的,他们发有不少的帖子,你可以看看、听听他们的说法。

花非花你接触过法轮功吗?
192#
发表于 2009-10-27 20: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27 19:27 发表

花非花你接触过法轮功吗?


俺有一段时间没来发帖了,谢谢你的提问。

大法弟子俺接触过,法轮功的“书”也看过。
193#
匿名  发表于 2010-9-10 20:50
幼稚!

事实不是象说相声,一唱一和的你说什么别人就听什么。

所谓的组织就不要危言耸听了。
194#
匿名  发表于 2010-9-12 06:28
对不起,不过我想知道具体中国那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义为“邪教”的,请指出?明确提及法轮功名字的?
匿名
195#
匿名  发表于 2010-9-12 08:35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9-12 06:28 发表
对不起,不过我想知道具体中国那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义为“邪教”的,请指出?明确提及法轮功名字的?

美国的哪部法律明确规定一贯道、奥姆真理教是邪教了?中国的哪部法律也明确规定一贯道、奥姆真理教是邪教了?对大陆法律的常识都不明白,还来谈法律,丢不丢人?还是回家买菜去吧。
196#
发表于 2010-9-12 09:46 | 只看该作者
请直接回答问题把,不要绕弯子好不?究竟哪部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的?
很多啊,连篇累牍,您不会不知道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缉令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缉令公缉【1999】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李洪志组织和利用“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宣扬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并未经依法申请和许可,组织、策划集会、示威,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活动,涉嫌犯扰乱公共秩序罪,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予以通缉。   
  
  李洪志,男,原名李来,汉族,初中文化,1952年7月7日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原家庭住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街12号。现移居美国。居民身份证号码220104520707361,中国护照号码140522510,回美证号码C001106787,身高约1.78米,八字眉、单眼皮,体态稍胖,讲普通话,带东北口音。

  请各地公安机关和各边防检查站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

  1999年7月29日
 

http://kaiwind.com/kfjc/fg/200711/t71227.htm

[ 本帖最后由 空谷回音 于 2010-9-12 09:49 编辑 ]
197#
匿名  发表于 2010-9-12 10:28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9-12 09:28 发表
请直接回答问题把,不要绕弯子好不?究竟哪部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的?

你还需要装吗?大陆什么法律规定法轮功不是邪教的?大陆又有什么法律规定“李洪志盗窃了不构成盗窃罪”呢?这是法有明文还是非明文问题?
198#
匿名  发表于 2010-9-12 11:00

回复 201#202# 的帖子

首先,这个帖子并非是我发的;
其次,谈法律问题也有专门的论坛,欢迎你前去;
再次,假如您诽谤他人了,看来法律也不能治你罪了,因为它没有明文规定“你(张三)诽谤他人构成诽谤罪”。
199#
匿名  发表于 2011-6-29 23:12

回复 20# 的帖子

该人因嫖娼被吊销律师执照而出名,现在又挨坐牢了,更出名啦。。。。。
200#
发表于 2011-7-13 10:09 | 只看该作者
巴尔扎克说过 我不同意你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律师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不受侵犯,但是切不可为了扬名打广告而哗众取宠,把为法轮功翻案当成自己成名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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