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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连城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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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家庭成员及其角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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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14-8-23 20:45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8-23 20:20
法轮功总负责人现在不当律师了,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你们还没死吗?地狱里有你们的位置啊!油锅都摆好了,等你们下呢!阎王在地狱里等你们哪!反对天法,不知道自己多大的罪过呀!长春律师又回来了!不过现在是保安!物业公司保安!我就是告诉你我的真实姓名,你也毫无办法!人民政府都整不了我!我看我以前威胁你们,把你们吓屁了,都报警了。警察知道我!你说谁牛!

也请诸位网友记住这位“长春律师”,这是个始终坚定且坚信自己是真修的粒子!而且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甚至都修出了他自诩的“神通”功能了。

但就是把自己的脑子修得不灵光了。。。。。。!
152#
匿名  发表于 2014-8-25 12:01
游客 发表于 2014-8-23 20:20
法轮功总负责人现在不当律师了,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你们还没死吗?地狱里有你们的位置啊!油锅都摆好了,等你们下呢!阎王在地狱里等你们哪!反对天法,不知道自己多大的罪过呀!长春律师又回来了!不过现在是保安!物业公司保安!我就是告诉你我的真实姓名,你也毫无办法!人民政府都整不了我!我看我以前威胁你们,把你们吓屁了,都报警了。警察知道我!你说谁牛!

法轮功总负责人曾经马甲是长春律师,现在长春律师又回来了。
真实的姓名是李洪志,现在李洪志穷凶极恶开始叫板天鉴论坛,你看我李大神多牛啊,你没能耐我如何。
153#
发表于 2014-8-25 13:43 | 只看该作者
唐老鸭 发表于 2014-8-23 20:41
请教教我们大家,对您的所作所为,咱们该怎么报警?

很想知道,您把那个真正的李老师和法轮功总负责人,安排到长春哪家公司做保安去了?不在长春的脑科医院吗?

“法轮功总负责人现在不当律师了,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
“长春律师又回来了!不过现在是保安!物业公司保安!”

从以上两句话来看,“法轮功总负责人”与“长春律师”之间应该有个“=”号。
154#
匿名  发表于 2014-8-25 17:19
陈景远 发表于 2014-8-25 13:43
“法轮功总负责人现在不当律师了,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
“长春律师又回来了!不过现在是保安!物业公司保安!”

从以上两句话来看,“法轮功总负责人”与“长春律师”之间应该有个“=”号。

“长春律师”与那个“法轮功总负责人”和那个仍在“长春的真正的李老师”,该不会都是一个人吧?
155#
发表于 2014-8-25 23:50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8-25 17:19
“长春律师”与那个“法轮功总负责人”和那个仍在“长春的真正的李老师”,该不会都是一个人吧?

这个仍“在长春的真正的李老师”应该是“法轮功总负责人”臆想出来的吧,至今未吭过一声,想必是泥胎。我很想搞清楚的是,“法轮功总负责人”与“在长春的真正的李老师”到底谁大?谁领导谁?
156#
匿名  发表于 2014-8-26 10:22
陈景远 发表于 2014-8-25 23:50
这个仍“在长春的真正的李老师”应该是“法轮功总负责人”臆想出来的吧,至今未吭过一声,想必是泥胎。我很想搞清楚的是,“法轮功总负责人”与“在长春的真正的李老师”到底谁大?谁领导谁?

估计他是用天目看到了那个在长春的李洪志了。
157#
发表于 2014-8-26 11:14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8-26 10:22
估计他是用天目看到了那个在长春的李洪志了。

  他若能用天目看到那个在长春的李洪志,他这个神保安也用不着晚上出去巡逻了,坐在保安室用天目看即可。
158#
发表于 2014-8-26 13:59 | 只看该作者
陈景远 发表于 2014-8-26 11:14
  他若能用天目看到那个在长春的李洪志,他这个神保安也用不着晚上出去巡逻了,坐在保安室用天目看即可。

可以建议“长春律师”,今后就在家里用“天目”巡视,负责全地球的保安吧!
159#
匿名  发表于 2014-11-9 17:34
法轮功总负责人:别在这里胡说八道,主佛的女儿当然不一般啊!
160#
发表于 2014-11-10 09:50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11-9 17:34
法轮功总负责人:别在这里胡说八道,主佛的女儿当然不一般啊!

他要是不胡说八道了,还能自封为法轮功总负责人?!
161#
匿名  发表于 2014-11-10 22:25
第三张照片是假李洪志,第四张照片是真正的李老师。你们狗眼能看出什么来!说真的,一只狗看人真的什么都看不出来。狗眼看人低!反邪教刽子手是一群利用的工具,召之即来,不用则一脚踢开。
162#
发表于 2014-11-11 08:25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11-10 22:25
第三张照片是假李洪志,第四张照片是真正的李老师。你们狗眼能看出什么来!说真的,一只狗看人真的什么都看不出来。狗眼看人低!反邪教刽子手是一群利用的工具,召之即来,不用则一脚踢开。

如此看来,咱们论坛还要自加一项义务了:跟修炼法轮大法的精神病患者打交道!

不知大家晕否!
163#
匿名  发表于 2014-11-11 23:31
法轮功总负责人:我还见过你的主宗,他们在地狱中活受罪,被下油锅、剥皮、抽筋等等,因为在人间干了坏事,死后在地狱中受苦。你也一样!这不叫人身攻击,而是真实的事实!等你到地狱中就明白我说的一切了!但是为时已晚!所以在人间干点正事、积点阴德吧!
164#
发表于 2014-11-12 00: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14-11-12 00:43 编辑
游客 发表于 2014-11-11 23:31
法轮功总负责人:我还见过你的主宗,他们在地狱中活受罪,被下油锅、剥皮、抽筋等等,因为在人间干了坏事,死后在地狱中受苦。你也一样!这不叫人身攻击,而是真实的事实!等你到地狱中就明白我说的一切了!但是为时已晚!所以在人间干点正事、积点阴德吧!


我看到你早就进人间地狱——脑科医院了!怎么,在里面享受累了又出来透气了?你收了长春那个真李洪志为徒,大法粉丝们没有赌咒你和你的祖上?
165#
发表于 2014-11-12 00:49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11-11 23:31
法轮功总负责人:我还见过你的主宗,他们在地狱中活受罪,被下油锅、剥皮、抽筋等等,因为在人间干了坏事,死后在地狱中受苦。你也一样!这不叫人身攻击,而是真实的事实!等你到地狱中就明白我说的一切了!但是为时已晚!所以在人间干点正事、积点阴德吧!

长春律师、长春保安、长春的现任“法轮功总负责人”,你能告诉大家你家祖坟上现在冒出的是青烟、白烟、还是黑烟呢?不会冒的是狼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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