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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界无门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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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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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1-2-8 13: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3:26 发表


不必自称神仙,只要自称绝对真理的都会惹出乱子,法轮功的事已经演变得你死我活了。不要再惹出别的乱子来了。


确实如此,那些满脑子邪见的邪教“法轮功”信徒和所有邪教的信徒在自欺欺人上是毫无二致的,虽然口口声声喊着“任何人都不是神仙,这是一个常识”,却随时不忘编造邪说来护持其所痴迷的邪教魁首——主佛、无上师、大师、尊者、活佛、大罗仙等等;虽然口口声声喊着不能有“老子就是真理”的想法,却随时不忘编造邪说来护持其所痴迷的唯一“宇宙真理”、祸乱一切与自己所痴迷的邪说相背的道理乃至释迦摩尼佛的真正佛法!

邪教“法轮功”之所以惹出这么大的乱子,就是“自称绝对真理”并搞言论独裁的结果,谁要是对这个真邪说假真理的“绝对真理”说上半个“不”字,邪教“法轮功”魁首和痴迷信徒就会和你没完没了乃至你死我活!
77#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3: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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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3: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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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1-2-8 13: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3:38 发表


看看这种口气,和法轮功有什么两样?我什么时候说过什么唯一“宇宙真理”,我明白说过 真理就是没有真理,看不见吗?这种胡说八道的招数都用上了。什么是佛法你说的清楚吗?佛经里面说过什么是固定的佛法?佛经都是阿难凭记忆讲述流传了很多处以后才开始整理的,而且前两次整理的佛经都已经找不到了。



确实如此,那些满脑子邪见的邪教“法轮功”信徒和所有邪教的信徒在自打嘴巴、自欺欺人上是毫无二致的,即使自己心知肚明所痴迷的邪教魁首所讲就是唯一“宇宙真理”,也要自欺欺人编造邪说来护持所痴迷的邪说,乃至不惜祸乱自己根本毫无了解的释迦牟尼佛的真正的佛法。
80#
发表于 2011-2-8 13: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3:34 发表
法轮功的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我现在只能劝你们把“法眼如炬”里的“邪说”“邪师”等字样撤掉,用一种探讨的态度让各种的观点平等地交流,或者去别的网站参加交流。不要再逼出一个你死我活来。

听不听由你们。

如果阁下早有此言,我想应当不会发生这么多不必要的争执。但是阁下为什么还要扯到六四、扯到乌有之乡呢?故而我怀疑这又是阁下淡化焦点的一招。
81#
发表于 2011-2-8 13: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3:25 发表
当年曼童子问释迦牟尼的那些钻牛角尖的问题释迦牟尼不也是没有正面回答吗?

您是想说佛陀的“无记”吗?那可不是钻不钻牛角尖的问题,也不是正不正面回答的问题。呵呵。您这即所谓典型的人云亦云,缺乏考据的基本精神,经典中有记述,何以跟着乱说呢?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3:38 发表
什么是佛法你说的清楚吗?佛经里面说过什么是固定的佛法?佛经都是阿难凭记忆讲述流传了很多年以后才开始整理的,而且前两次整理的佛经都已经找不到了。

您用所谓固定的佛法,一定是要接着谈法无定法了吧?呵呵
通过您的言论可以看出,关于佛法,您需要补习的不是一点点。也可以看出您受邪师知见流毒祸害不浅,请不要再无知地诽谤佛法了。

[ 本帖最后由 巴柔 于 2011-2-8 14:06 编辑 ]
82#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3: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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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3: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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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1-2-8 13: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3:25 发表

任何人,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完全满足,但是像五四那样民间的力量逼得官方让了步,就是进步。三一八是学生和官方两败俱伤。后来的情况什么样就不说了。

“自由主义”学说总和起来的资料一个人一辈子都读不完。这资料比一起事件的资料多得多,什么是“自由主义”我都不完全清楚。更别说判断自己是不是“自由主义”者了,没有一种学说是完全可靠的。我最多只能说是倾向于某一种义。我到现在没有读完过任何一本自由主义著作,只在网上看了一些文章,道听途说了一些,胡适47年的《自由主义》一篇文章我看了,主要意思就是自己未必是对的,别人未必是错的,任何人的观点都是这样。不能有“老子就是真理”的想法并因此惹出一些乱子。我只能说比较同意这种观点。

岂止你说的这两个问题,所有的问题,都没有唯一的,永远正确的答案。如果说一定要有的答案,那就是三个字:不知道。

当年曼童子问释迦牟尼的那些钻牛角尖的问题释迦牟尼不也是没有正面回答吗?

第一、阁下依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是不是所有的“政治诉求”都应当得到满足?是不是只要满足某些人的所谓“政治诉求”就是进步?请问阁下讲了这么多,有没有切中要害呢?
第二、自由主义的问题既然阁下不甚了了,我就不问了,不过提醒阁下,自由主义的基本人权主张为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财产的权利。如果阁下倾向于自由主义,那么请看看自由主义的精髓,再比照一下自己关于自己关于“烧房子”、“小代价”、“大成果”的言论,思考思考,自由理性的自己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
第三、如果阁下是因为在下钻牛角尖而不予回答,请讲明这牛角钻在何处?
85#
发表于 2011-2-8 14: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3:55 发表



不可能掌握所有的学说,只要有些常识就可以了。医学财经就是一点不懂也没有关系,只要知道有病找医生有财经问题上会计师事务所就行了,没有一种学说可以解释所有问题,也没必要掌握所有问题。


关键问题在于:您找到一个无行医执照的所谓“医生”,吃错药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啊!
您所掌握的那些所谓“常识”就象是错的药一样,不但不能治病,反而会因而加重病情。
您既然引用某一学说或事件,至少要考证其基本的正确性吧。人云亦云,懒于追求真理,却为自己找个“不可能掌握所有学说”的借口,呵呵……没人要求您万事通啊。但您所谈及的内容,连您自己都不知出处和正确与否,这太离谱了吧。
86#
发表于 2011-2-8 14: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3:51 发表
我文中只是举了五四的例子,说明激烈到烧房子的行为都没有受打击,这才引出了后来的类似运动。我主贴中也只举了五四的例子,没有提到其他的事件。

乌有之乡也是后来觉得网站倾向专横也拉出来对比一下举的一个例子。

第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阁下之前的言论,是认为“烧房子不受打击”是一种进步,而不是论证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您怎么没有一丝提及啊?看来您真是贵人多忘事。
第二、六四事件等等是谁首先提出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应当只有一个
第三、若说乌有专横,那凯迪也是彼此彼此啊。为示一个理性自由的阁下的民主公平,也应该提及凯迪啊。由此可见,阁下轻描淡写的“举例”实则是别有目的。

[ 本帖最后由 雪无声 于 2011-2-8 14:07 编辑 ]
87#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4: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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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1-2-8 14: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3:55 发表



不可能掌握所有的学说,只要有些常识就可以了。医学财经就是一点不懂也没有关系,只要知道有病找医生有财经问题上会计师事务所就行了,没有一种学说可以解释所有问题,也没必要解释所有问题。


确实如此,那些满脑子邪见的邪教“法轮功”信徒和所有邪教的信徒在自欺欺人上是毫无二致的,明明自己无知却自以为无所不知,明明是祸乱佛法的邪教邪说却当做常识,虽然口口声声喊着“没有一种学说可以解释所有问题”,却随时不忘编造邪说来护持其所痴迷的“可以解释所有问题”的唯一“宇宙真理”、祸乱一切与自己所痴迷的邪说相背的道理乃至释迦摩尼佛的真正佛法!
89#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4: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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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1-2-8 14: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4:09 发表
“任何人,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完全满足”。要是这句话还不算正面回答那就没有正面回答。

自由主义的基本人权主张为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财产的权利。
-------------------------------
那些只能是争取最大限度保证这些权利,不可能是完全满足这些权利。

我已经说了,不可能所有问题都能完美解释,就是一个的问题答案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观点,尤其是文史哲方便没有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所有人都满意的,不些问题弄不清楚,也没必要弄清楚。只是想请你别刨根问底了。

第一、再重复一遍,在下的问题是——是不是所有的“政治诉求”都应当得到满足?是不是只要满足某些人的所谓“政治诉求”就是进步?,请问阁下有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我想这个问题不是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某些人根本不想,或者不敢正面回答!
第二、在下并没有要求阁下做出完美解释,也没有强制没人必须有统一的观点,——当然,在下更加不会赞成某些人半桶水咣当便妄言妄语!
第三、既然阁下相求,那么阁下当然不便刨根问底了。为尊重阁下期间,这两个问题,咱暂时抛开好不?
91#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4: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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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1-2-8 14: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4:19 发表


我没有认为“烧房子不受打击”是一种进步,是认为民间的力量逼得官方作了让步是一种进步。官方可以有更激烈的行为,没有做,这就是一种进步,没有完美的事情,只能作一个总的比较,正面的意义大还是负面的意义大,我举后来那些相似的例子是对比一下,这方面历史一直在倒退。

乌有之乡我前几天去过,已经换了几个马甲,很控制自己的言词了,三个帖子一个都没有发出去。那里只有一种倾向,如果说有区别,那也只是表达这种倾向的方式是比较激烈还是比较温和的区别。凯迪我去看过,还没到只有一种倾向的情况。


确实如此,在那些满脑子邪见的邪教“法轮功”信徒来看,历史倒退得最厉害的还应属美国老大哥,为了打击和镇压邪教,带头把飞机坦克都用上了。
93#
发表于 2011-2-8 14: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4:19 发表

你怎么和祥林嫂似的还有完没完了?


确实如此,那些满脑邪见的邪教“法轮功”信徒之所以惹出这么大的乱子,就是“自称绝对真理”并搞言论独裁的结果,谁要是对这个真邪说假真理的“绝对真理”说上半个“不”字,邪教“法轮功”魁首和痴迷信徒就会与你和像祥林嫂似的没完没了!
94#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4: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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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1-2-8 14: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4:19 发表


我没有认为“烧房子不受打击”是一种进步,是认为民间的力量逼得官方作了让步是一种进步。官方可以有更激烈的行为,没有做,这就是一种进步,没有完美的事情,只能作一个总的比较,正面的意义大还是负面的意义大,我举后来那些相似的例子是对比一下,这方面历史一直在倒退。

乌有之乡我前几天去过,已经换了几个马甲,很控制自己的言词了,三个帖子一个都没有发出去。那里只有一种倾向,如果说有区别,那也只是表达这种倾向的方式是比较激烈还是比较温和的区别。凯迪我去看过,还没到只有一种倾向的情况。

请各位随我翻翻旧账。
 照楼主的意思,任何组织只要提出进政协的诉求就会被取缔?请楼主学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看看集会游行示威是否要申请和许可?是不是“不管实际情况如何”法律均允许?是不是“就是有一些激烈的行为也没什么”?

以上是陈景远先生的发言。
我不知道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五四的时候过激到烧房子也没有受什么打击,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真的如你所说,那就是历史的倒退。

以上是自由门无界先生的发言。
请问您的本意真的是“我没有认为“烧房子不受打击”是一种进步,是认为民间的力量逼得官方作了让步是一种进步。官方可以有更激烈的行为,没有做,这就是一种进步,没有完美的事情,只能作一个总的比较,正面的意义大还是负面的意义大,我举后来那些相似的例子是对比一下,这方面历史一直在倒退。”云云?

我并没有在乌有、凯迪注册过账号,然而两个网站一左一右,完全是可以同日而语的。不符合凯迪主流思想的言论获删除或遭马甲围攻,阁下难道可以不闻不问?
96#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4: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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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1-2-8 14: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4:31 发表


现在有执照的医生多的是,可以参考各种不同的医生的意见。关于各种宗教里的方法,尤其是基督教的“祷告”,有没有心理暗示的原因,这个问题我是请教过心理医生的,医生的回答是一句话:不断得暗示是会形成思维定势的。

严重的情况是会把错的当成对的。我举的事电视剧刑侦《水落石出》里的一个案子:一个人被误判了刑以后,觉得非常委屈,为了减轻心理压力,每天不断得说“是我干的,我罪有应得”,三年以后,他就真以为是他干的了,后来真凶出现,办案人员复查的时候,他还是坚持“是我干的”,逐渐引导之下才回想了起来是怎么回事。前阵子有人拉我进基督教,发了宣传册子,说是“祷告”是认识上帝的唯一办法。我就想起电视剧中这个案子来了,专门去请教了心理医生。

我下载的《胡适文集》1930年的《介绍我自己的思想》里有一段话:

一切主义,一切学理,都该研究。但只可认作一些假设的待证的见解,不可认作天经地义的信条;只可认作参考印证的材料,不可奉为金科玉律的宗教;只可用作启发心思的工具,切不可用作蒙蔽聪明,停止思想的绝对真理。如此方才可以渐渐养成人类的创造的思想力,方才可以渐渐使人类有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方才可以渐渐解放人类对于抽象名词的迷信。

没有这种信念,很容易被一些自称绝对真理的学说影响,陷入心理暗示的陷阱。

看清楚题目再答题!阁下的小学老师没有教吗?
98#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4: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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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4: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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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1-2-8 15: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界无门由自 于 2011-2-8 14:51 发表

这么猴急干什么?
关键问题在于:您找到一个无行医执照的所谓“医生”,吃错药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啊!
您所掌握的那些所谓“常识”就象是错的药一样,不但不能治病,反而会因而加重病情。
您既然引用某一学说或事件,至少要考证其基本的正确性吧。人云亦云,懒于追求真理,却为自己找个“不可能掌握所有学说”的借口,呵呵……没人要求您万事通啊。但您所谈及的内容,连您自己都不知出处和正确与否,这太离谱了吧。

这是巴柔先生的言论。
现在有执照的医生多的是,可以参考各种不同的医生的意见。关于各种宗教里的方法,尤其是基督教的“祷告”,有没有心理暗示的原因,这个问题我是请教过心理医生的,医生的回答是一句话:不断得暗示是会形成思维定势的。

严重的情况是会把错的当成对的。我举的事电视剧刑侦《水落石出》里的一个案子:一个人被误判了刑以后,觉得非常委屈,为了减轻心理压力,每天不断得说“是我干的,我罪有应得”,三年以后,他就真以为是他干的了,后来真凶出现,办案人员复查的时候,他还是坚持“是我干的”,逐渐引导之下才回想了起来是怎么回事。前阵子有人拉我进基督教,发了宣传册子,说是“祷告”是认识上帝的唯一办法。我就想起电视剧中这个案子来了,专门去请教了心理医生。

我下载的《胡适文集》1930年的《介绍我自己的思想》里有一段话:

一切主义,一切学理,都该研究。但只可认作一些假设的待证的见解,不可认作天经地义的信条;只可认作参考印证的材料,不可奉为金科玉律的宗教;只可用作启发心思的工具,切不可用作蒙蔽聪明,停止思想的绝对真理。如此方才可以渐渐养成人类的创造的思想力,方才可以渐渐使人类有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方才可以渐渐解放人类对于抽象名词的迷信。

没有这种信念,很容易被一些自称绝对真理的学说影响,陷入心理暗示的陷阱。

这是阁下的回复。
请问阁下是否偏题?那么在下的“猴急”就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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