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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老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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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转化——最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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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7-3-1 09:41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7-2-28 08:13
其实也没必要对“以法破法”的方式恨之入骨。客观地看,早期通过此方式转变的,也有不少人没有再进劳教所 ...


我以为,“以法破法”作为转化的选项方式之一,并无大错。而其真正的核心关键是(估计多数人并未清醒地认识到,尤其是不少工作人员):对“破法”结局走向的选择把握!而这个结局走向选择把握的主动权,恰恰就在工作人员或帮教人员的手里!

客观地看,究“法理”而言,对“以法破法”最终结局走向选择的把握,不外乎以下三种:

其一,肯定矛,否定盾(或者是否定矛,肯定盾);

其二,肯定矛,肯定盾;

其三,否定矛,否定盾。

如此一看,究竟何种选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转化,明眼人一看就懂了,不必再作如何高深状了!

如此来说,“以法破法”倒不见得就是错误的选项,而工作(或帮教)人员对“破法”后结局走向的选择把握,才是真正的关键。

当然,工作(帮教)人员对“破法”结局走向的选择把握,也可分为有意为之和无意为之两类。
27#
发表于 2017-3-1 09:43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7-2-28 08:27
1、1996年起,李洪志就去境外发展法轮功组织成员了。请问,目前境外的大法徒超过1亿了吗?

2、2000年起 ...


杭国明先生不知对这四个问题,有何切身的感悟哦。。。
28#
发表于 2017-3-1 09:51 | 只看该作者
杭国明:你们说的那些所谓转化在我看来都是胡说八道,如果中国政府不打压法轮功,或者说不用文革的方式镇压法轮功,那么现在中国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民群众会远远超过一亿人。我记得当时省部级领导干部修炼法轮功的都很多,有的甚至公开出来炼功;厅处级领导干部修炼法轮功的那就更多了。因为大法是宇宙的真理大道,自然会被世人顶礼膜拜。假如有一天共产党政权垮台了,法轮功就合法了。其实,真正摸黑法轮功的是中国政府;还有美国假李洪志也在摸黑法轮功。历史车轮谁都挡不住,共产党政权长久不了!这是真理!


你还可以进这里仔细瞧瞧,别再故意做个睁眼瞎:http://www.tianjian.org/forum.ph ... &extra=page%3D1
29#
发表于 2017-3-1 10:15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7-2-26 20:28
杭国明:我的宝贝儿子今年大学毕业,到国字号建筑公司工作,我的抚养责任教育总算完成了,为国家、为社会完 ...


能称儿子是宝贝说明你还有人间情,可贺。

在法轮功的眼里,弟子活着就是还在修,死了就是没修好,但有哪个弟子包括李洪志又能逃脱离世呢?但愿你能“除”外。
30#
发表于 2017-3-1 10:27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7-2-27 23:56
杭国明:你们说的那些所谓转化在我看来都是胡说八道,如果中国政府不打压法轮功,或者说不用文革的方式镇压 ...


李洪志说“退恶党到五百万的时候就是把邪党的根拔起来了”,现在被你们“退”了一亿还拐大弯就要冲两亿大关了,但实际情况是什么大家都能看得到。

总是喜欢拿不靠谱的事当事说,你们的脸皮也真不厚啊!
31#
匿名  发表于 2017-3-1 23:42
巴人 发表于 2017-3-1 09:41
我以为,“以法破法”作为转化的选项方式之一,并无大错。而其真正的核心关键是(估计多数人并未清醒地认 ...

飞虎队先生,此贴您看懂了么?不客气地说,能把握超出此认知的,能有几许呢?
32#
 楼主| 发表于 2017-3-2 02:09 | 只看该作者
在下倒是以为,逻辑学中有条要义,诸位倒是不可忘却:

当两个前提都是正确的,而两个前提又是对立的,这两个前提则都是必须否定的。
33#
匿名  发表于 2017-3-2 08:05
巴人 发表于 2017-3-1 09:41
我以为,“以法破法”作为转化的选项方式之一,并无大错。而其真正的核心关键是(估计多数人并未清醒地认 ...

看来,高手在民间啊!
34#
匿名  发表于 2017-3-2 13:01
杭国明:看到那个网友提出的四个问题,回答起来太麻烦了。要是能有录音就好了,打字太麻烦。
35#
发表于 2017-3-2 14:43 | 只看该作者
巴人以为,“以法破法”作为转化的选项方式之一,并无大错。而其真正的核心关键是(估计多数人并未清醒地认识到,尤其是不少工作人员):对“破法”结局走向的选择把握!而这个结局走向选择把握的主动权,恰恰就在工作人员或帮教人员的手里!

赞同这个说法。
36#
发表于 2017-3-2 14:49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7-3-2 13:01
杭国明:看到那个网友提出的四个问题,回答起来太麻烦了。要是能有录音就好了,打字太麻烦。 ...


一次说不完就分几次说,大家都有耐心。只是别打打杀杀,骂骂咧咧,有话好好说,说的还是要靠谱。
37#
发表于 2017-3-3 20:48 | 只看该作者
巴人 发表于 2017-3-1 09:41
我以为,“以法破法”作为转化的选项方式之一,并无大错。而其真正的核心关键是(估计多数人并未清醒地认 ...

不少留言都谈到了以法破法。
我就再多言几句吧!
第一,我为什么恨这个方法,也是实践了几年后才逐渐认识到的。因为他是进一步对于思维能力和伦理的破坏。从歪理邪说中寻找正面理论,就好比从鸡蛋里面挑骨头,本来就是荒唐的。不能站在一定的高度上看整体,必定在方向方法上迷失。而且给真正转化思想,增加了几倍的工作量,因为接触的多,实践过,绝对不能拿他人的生命开玩笑。当然维护破法的人很大一部分都是所谓主流。其他就不多说了!

第二,大方向就是错误的,非要在错误的理论中寻找出口,最后只能是害了别人害了自己。歪理邪说是精神毒品,尤其是看到从业人员发生了本不应该的蜕变后,更加深恶痛绝。因为方向的不同,一旦不破法,否定破法为始的工作开展,这些人主流从业人员都成为真正转化的巨大障碍。

第三。破法后有些人再也不跟一些监管场所打交道了,有的是去自立门户了,有的是变的更加奸猾了。还有的走进监管场所当骨干教员了,林林总总。但是站出来反邪的可是寥寥无几。这些简单的事情,仔细思考就知道为什么了。
悲智老师的那么多资料,多学习,多思考,总有不尽的办法想出来,当然在下也是深受启发。有空还在研读楞严【伪】经,因为资质实在平庸。只能讲这些了。
以法破法还会以各种形式,继续下去,就好像蟑螂是杀不尽的一样。但是没有逆风,如何扬帆起航呢!
38#
发表于 2017-3-4 10:42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这个群体有他的共性问题,具体到每个大法弟子又有着他(她)的个性问题,所以要把准脉对症下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具体问题要找出具体的解决方法,这也许就是条条道路通罗马,前提是目的地不但明确更要是正确的。“走出来”不是根本目的,还要扶上马送一程,使其具备抵抗其它邪教的能力。

一些大法弟子说过你们是鸡蛋里面挑骨头,鸡蛋能挑出骨头这不恰恰说明这个鸡蛋有问题吗?一个好的“大法”随手就可以拎出一堆鬼话它能好吗?

大法弟子的成长环境,家庭情况各不相同,对他们的工作要因人而异,也许某种方法能解决,也许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相结合,这是动态的,这就给工作人员提出了自身要硬,要能适应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而抓住机遇,有时就在一瞬间。

工作人员要能听会听大法弟子的诉说,在听中找到症结所在,切忌滔滔不绝自顾自的“演讲”。

咱是纯粹的志愿者,没有“转化”的对象,只是谈谈想法而已。
39#
 楼主| 发表于 2017-3-4 20:3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我为什么恨这个方法,也是实践了几年后才逐渐认识到的。因为他是进一步对于思维能力和伦理的破坏。从歪理邪说中寻找正面理论,就好比从鸡蛋里面挑骨头,本来就是荒唐的。不能站在一定的高度上看整体,必定在方向方法上迷失。而且给真正转化思想,增加了几倍的工作量,因为接触的多,实践过,绝对不能拿他人的生命开玩笑。当然维护破法的人很大一部分都是所谓主流。其他就不多说了!


这里或许需要厘清的是,“以法破法”,它是方法、工具,还是目的?如仅仅是方法、工具,似乎关碍并不是那么悲催,如是目的,倒是难辞其咎了。因为,它的结局,就在26楼其三个走向的选项之中。

第二,大方向就是错误的,非要在错误的理论中寻找出口,最后只能是害了别人害了自己。歪理邪说是精神毒品,尤其是看到从业人员发生了本不应该的蜕变后,更加深恶痛绝。因为方向的不同,一旦不破法,否定破法为始的工作开展,这些人主流从业人员都成为真正转化的巨大障碍。


如果转化工作仅有一种选项可供选择,那才是真正的悲催了。
至于阁下所言之情况,是否各地都是雷同?在下目前还不敢确定;不过,从在下所了解的身边情况来看,很多都是心理咨询老师、工作人员、民警直接从事这个工作的,如您所说的情况,在下目前在目光所及的范围内,还没发现。

第三。破法后有些人再也不跟一些监管场所打交道了,有的是去自立门户了,有的是变的更加奸猾了。还有的走进监管场所当骨干教员了,林林总总。但是站出来反邪的可是寥寥无几。这些简单的事情,仔细思考就知道为什么了。


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见得公开站出来的,就一定是非常扎实、真正转变的。记得2000年时,各地多少站长副站长纷纷站出来说话或揭批了,结果后来呢?大家难不成真没看见?


任何方法的唯一性或极致性,都是值得认真商榷的。2002年后,我们提出了“以理破法”的理念,但是,跟对方交流时,则成了两股道上跑火车,有人谓之曰: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于是,后来又补充了“法理”方面的短腿,进展似乎才较以前改观。

其实,还值得深思的另一个现象是(暂不论对与错问题):民警、工作人员,多数都不太喜欢(有的甚至是讨厌)“以法破法”的方法,因为,“法理”对他们而言,是个弱项;相反的是,很多转化人员或帮教老师,则都喜欢采用“以法破法”的方法,因为,“法理”对他们而言,是个强项。

在下以为,不论喜欢也好、讨厌也罢,“以法破法”的概念、定义以及它的走向定位,似乎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40#
匿名  发表于 2017-3-4 22:54
杭国明:我去凯风网跟帖,但是发完跟帖看不到,没什么意思。我在天鉴论坛说够了,不想说了。凯风网也没什么好玩的,你们天鉴论坛与凯风网应该有联系吧,都属于难兄难弟,应该互相关照。中国有多少反邪教网站?挺浪费资源的,干点什么不好,整天扯淡玩。扫大街都比你们强,起码那是正事,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了,做正经工作了。我觉得我每天当保安为业主服务,我做的是正事,正经事,这也叫为人民服务。我正经,不贪不占不赌不嫖。中国人都像我这样,共产主义都能实现。看看你们天鉴论坛志愿者整天满口道貌岸然,骨子里男盗女娼损公肥私。以后管你们叫披着羊皮的狼吧!谁黑也黑不过江泽民,谁贪也贪不过江泽民!我有时看着他们都可笑,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肆无忌惮的贪赃枉法。
41#
匿名  发表于 2017-3-5 00:43
游客 发表于 2017-3-4 22:54
杭国明:我去凯风网跟帖,但是发完跟帖看不到,没什么意思。我在天鉴论坛说够了,不想说了。凯风网也没什么 ...


我们更看到你早已想要一本正经地杀人了,还要滥杀更多的无辜。你真不愧为法轮大法的最强“精英”啊!
42#
 楼主| 发表于 2017-3-5 11:0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历史地去看,以法破法也是当初举国上下一筹莫展时,冒出的一缕曙光,也给上下众人,引发诸多的希望和希冀。

时值当下,是发展扬弃,还是抱残守缺,抑或全盘否定,可能亦需要一个客观的心态,历史地把握与权衡了。
43#
发表于 2017-3-5 11:05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7-3-4 22:54
杭国明:我去凯风网跟帖,但是发完跟帖看不到,没什么意思。我在天鉴论坛说够了,不想说了。凯风网也没什么 ...


杭神,如果中国人都像你一样杀杀杀,还没到共产主义人就互杀没了。

44#
匿名  发表于 2017-3-5 19:47
唐老鸭 发表于 2017-3-4 20:30
这里或许需要厘清的是,“以法破法”,它是方法、工具,还是目的?如仅仅是方法、工具,似乎关碍并不是那 ...

以法破法是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有必要存在的,特别是对满脑子都是经文,理论性很强的大法弟子们,若不以法破法’很难从圈子里走出来。关键是出来以后怎么给他一个正确方向才考验帮教人员的智慧和能力。当然还是这些法轮功人员自身问题决定了他们能不能走出来,谁都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转化方法很多,可有些人就愿意待在温水里不出来,那就随他去吧,若有违法行为,自然有法律制约他。
45#
 楼主| 发表于 2017-3-6 08:53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7-3-5 19:47
以法破法是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有必要存在的,特别是对满脑子都是经文,理论性很强的大法弟子们,若不 ...


个体不愿从圈里走出来的情况,虽然比率较整体而言并不大,但各地却都是多多少少存在的。个中情况或许不一而同:

1、装睡的,有之;

2、没睡醒的,有之;

3、固执坚持的,有之;

4、挂修炼羊头的,也有之;

5、难以割舍精神码头、难以抛却“修炼”港湾的,还是有之;

6、还有就是不愿、不敢、不能、难以面对现实、接受现实的!比如,在修炼过程中,一些大法信徒为了所谓“消业”,逼着父母、配偶、子女、亲友等,坚信大法、拒医拒药,以致耽误治疗、夺人性命。一旦转化,他(她)必将首先面对自己是个杀人凶手、杀人帮凶的现实,必将时刻遭遇自我良心的谴责!他(她)能够面对吗?敢于面对吗?甘于面对吗?而逃之夭夭的最佳选项就是,继续躲在“修炼”的乌龟壳里,麻醉自我、麻痹自我,继续用虚妄的幻想来弥补生活现实的亏欠与漏洞!
46#
 楼主| 发表于 2017-3-7 09:00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7-3-2 13:01
杭国明:看到那个网友提出的四个问题,回答起来太麻烦了。要是能有录音就好了,打字太麻烦。 ...


阁下要是真能回答出来巴人的这四个问题,你早就不会如此不正常了!
47#
发表于 2017-3-7 09:37 | 只看该作者
唐老鸭 发表于 2017-3-7 09:00
阁下要是真能回答出来巴人的这四个问题,你早就不会如此不正常了!

人家只要受到自家保安队长的训诫,立马就能正常二天了。
48#
发表于 2017-3-7 16:55 | 只看该作者
经过这十多年的教育工作,转化一词应该淡化,违法了就判刑。就像贩毒的人一样,谁不知道贩毒是违法的。还是有人去贩毒。邪教违法和贩毒违法,目的不一样而已,但都是违法。
49#
匿名  发表于 2017-3-7 17:31
大叔 发表于 2017-3-7 16:55
经过这十多年的教育工作,转化一词应该淡化,违法了就判刑。就像贩毒的人一样,谁不知道贩毒是违法的。还是 ...

如此来看,监狱也就不用什么转化了,天天关着,贯彻惩罚为主的方针就行了。
50#
匿名  发表于 2017-3-7 19:21
游客 发表于 2017-3-7 17:31
如此来看,监狱也就不用什么转化了,天天关着,贯彻惩罚为主的方针就行了。 ...


监狱也是上课的,也是教育与劳动改造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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