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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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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解散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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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3-6-19 08:37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3-6-18 13:35
那是你说的。

我还想加一句,现实生活中的你,其境况,一定不够随心。
127#
匿名  发表于 2013-9-4 11:32
在宇宙大法面前,一切对大法犯罪的罪行都要由当事人负责。
128#
发表于 2013-9-4 13:22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3-9-4 11:32
在宇宙大法面前,一切对大法犯罪的罪行都要由当事人负责。

在人类法律面前,一切邪教信徒对人类犯罪的罪行都要由当事人负责。
129#
匿名  发表于 2013-9-4 15:10
游客 发表于 2013-9-4 11:32
在宇宙大法面前,一切对大法犯罪的罪行都要由当事人负责。

在佛教因果面前,一切对人类社会造下恶因的人,必然要在当下和日后尝受无尽的恶报!
130#
匿名  发表于 2013-9-4 15:53
游客 发表于 2013-9-4 11:32
在宇宙大法面前,一切对大法犯罪的罪行都要由当事人负责。

大法是什么?是青春长驻、拍直罗锅、隐身、患了绝症或其它重病不用吃药就可以免死吗?这些你都亲眼见到了吗?你啊,纯属是个没长正常脑子的傻瓜!
131#
发表于 2013-9-6 10:07 | 只看该作者
很不理解国华
132#
匿名  发表于 2013-9-6 10:40
国华,看你的长相实在不敢工委恭维,一脸的晦气。快放到煤堆里找不到了,你整天宣传害人的东西光挣黑业了吧。
133#
匿名  发表于 2013-9-6 23:44
游客 发表于 2013-9-4 11:32
在宇宙大法面前,一切对大法犯罪的罪行都要由当事人负责。

我承认旧势力!我肯定旧宇宙!旧宇宙的理才是正理!
134#
匿名  发表于 2013-9-7 01:17
游客 发表于 2013-9-6 23:44
我承认旧势力!我肯定旧宇宙!旧宇宙的理才是正理!

酒喝高了?一个相同的内容需要连续反复发三遍吗?
135#
匿名  发表于 2013-9-8 00:06
游客 发表于 2013-9-7 01:17
酒喝高了?一个相同的内容需要连续反复发三遍吗?

抱歉,如若属于涂鸦,烦请版主清理。主要是我突然悟到了这一点,十分兴奋。具体请参考“弟子们,有话你就进来心平气和的好好说”一贴的最新回复
136#
匿名  发表于 2013-9-8 08:48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13-9-8 09:07 编辑
游客 发表于 2013-9-8 00:06
抱歉,如若属于涂鸦,烦请版主清理。主要是我突然悟到了这一点,十分兴奋。具体请参考“弟子们,有话你就进来心平气和的好好说”一贴的最新回复


那么就麻烦您谈一下“旧势力”的几个专门问题可以吗?
1、旧势力的概念定义;
2、旧势力的特征特点;
3、旧势力的构成组成;
4、旧势力的行为方式;
5、旧势力与本源因素的关系(非指本源物质)?
137#
发表于 2013-9-8 09:09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3-9-8 00:06
抱歉,如若属于涂鸦,烦请版主清理。主要是我突然悟到了这一点,十分兴奋。具体请参考“弟子们,有话你就进来心平气和的好好说”一贴的最新回复

您似乎可以穿上马甲了。大家心平气和地谈谈这个问题。137楼是在下所发的。
谢谢您。
138#
匿名  发表于 2013-9-8 09:17
游客 发表于 2013-9-8 08:48
那么就麻烦您谈一下“旧势力”的几个专门问题可以吗?
1、旧势力的概念和定义;
2、旧势力的特征和特点;
3、旧势力的构成组成部分;
4、旧势力的与本源因素的关系(非指本源物质)?

我了解“旧势力”一词可能对您造成了一些疑惑,我的确没有解释清楚。
其实我并不是要谈旧势力本身,而是想谈旧势力代表的精神。
1、旧势力本身,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弟子们,是掌控旧宇宙的神的意思;对于不认同法轮大法的人,则是一个虚构的概念。
2、但是这并不阻碍我们讨论旧势力的特点,因为其在经文中有广泛描述。其特点是:独立于法轮大法势力之外,并有一定可与之抗衡的实力。其特性是:表面为私、实则既为私、亦为公,这不同于法轮大法的表面为公、实则为私的特性。另外,其遵循旧宇宙的相生相克之理,即非二元化、非绝对化;而法轮大法则遵循新宇宙,不承认相生相克,而是二元化、非黑即白。
3、如1)所说,旧势力本身的组成在这里并不重要。假如其是虚构的,也并不阻碍讨论其特点的意义,因为其是经文中唯一可相当法轮大法的势力。
4、我不知道您所说的本源因素是什么?
139#
发表于 2013-9-8 09:25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3-9-8 09:17
我了解“旧势力”一词可能对您造成了一些疑惑,我的确没有解释清楚。
其实我并不是要谈旧势力本身,而是想谈旧势力代表的精神。
1、旧势力本身,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弟子们,是掌控旧宇宙的神的意思;对于不认同法轮大法的人,则是一个虚构的概念。
2、但是这并不阻碍我们讨论旧势力的特点,因为其在经文中有广泛描述。其特点是:独立于法轮大法势力之外,并有一定可与之抗衡的实力。其特性是:表面为私、实则既为私、亦为公,这不同于法轮大法的表面为公、实则为私的特性。另外,其遵循旧宇宙的相生相克之理,即非二元化、非绝对化;而法轮大法则遵循新宇宙,不承认相生相克,而是二元化、非黑即白。
3、如1)所说,旧势力本身的组成在这里并不重要。假如其是虚构的,也并不阻碍讨论其特点的意义,因为其是经文中唯一可相当法轮大法的势力。
4、我不知道您所说的本源因素是什么?

可以跟您提个小小的建议吗?
其一,请把《北美巡回讲法》“我与旧势力的关系”的第一段完整地看几遍再讨论行不?
其二,请把《证实》的第二段看清楚再说行不?
最后,您回答的第四个问题,其实已否定了您自己前面1、2、3点的说辞了。
140#
匿名  发表于 2013-11-18 12:03
唐老鸭 发表于 2010-7-6 12:44
天啦,这个东东都发上来了?不怕把国华吓掉了魂?人家可是好好怕怕滴。。。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到确实着魔了,是由于邪见不正贪嗔炽盛的原因造成的,因此出现睡梦中出现看先美女来诱惑而丧失精血的现象,实为邪恶鬼神所致。长此下去,精血必然大耗,形如骷髅。建议修正思想,远离邪说!另外在佛教中有一种方法——白骨观(观想自己身体是一具白骨),对治贪欲很有效,建议您试用。
141#
匿名  发表于 2013-11-18 12:13
唐老鸭 发表于 2010-7-6 12:44
天啦,这个东东都发上来了?不怕把国华吓掉了魂?人家可是好好怕怕滴。。。

这个骷髅五百年前可能是个美女啊,如果安上肉还成原型,可是很有诱惑力的。但再美的外形实质不过如此。白骨观修时间长了,会感觉自己是一副白骨,欲望顿消,建议一试!

142#
发表于 2013-11-20 14:01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3-11-18 12:13
这个骷髅五百年前可能是个美女啊,如果安上肉还成原型,可是很有诱惑力的。但再美的外形实质不过如此。白骨观修时间长了,会感觉自己是一副白骨,欲望顿消,建议一试!

营口人试用后效果如何?可以把你的感受、体会发上来与大家分享么?
143#
匿名  发表于 2014-1-9 12:46
法轮功不是解散,而是应该滚蛋
144#
发表于 2014-7-10 05:53 | 只看该作者
哦,国华老矣,尚能饭否?
145#
发表于 2014-7-10 11:44 | 只看该作者
俺想国华啦!他答应俺的坤包,啥时给俺邮来? 不会又是蒙俺的吧?
146#
发表于 2014-7-11 06:05 | 只看该作者
巴人 发表于 2014-7-10 11:44
俺想国华啦!他答应俺的坤包,啥时给俺邮来? 不会又是蒙俺的吧?

国华连俺们的茶水费都赖账了,更何况你的坤包?!
147#
匿名  发表于 2014-7-13 06:05
巴人 发表于 2014-7-10 05:53
哦,国华老矣,尚能饭否?

国华当领导了?忙得不再搭理朋友了!
148#
发表于 2014-7-14 08:54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7-13 06:05
国华当领导了?忙得不再搭理朋友了!

国华也去求名啦?

不会是修到黑黑的18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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